特别提示:20万以下(不含)进口设备外贸合同请直接到资实处(行政B楼505)办理;用于行政办公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等) 不得直接签订合同购买,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