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西安交通大学 合同号:2023CGBH0295 乙方:无锡市帆鹰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西安市 货物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单价(元) 室内空气质量显示监测控制系统 帆鹰 FYJP/Y02PT-JD 1 47520.00 法医消毒柜 帆鹰 FYFS-IVA-JD 1 5000.00 臭氧消毒机 奥洁 AJ/CY-B-60 1 8500.00 检材存放架 帆鹰 FYJCCF-JD 8 1000.00 光氧化催化污水处理装置 帆鹰定制 1 150000.00 阻抗式消声器...
货物采购电子合同
项目编号:西交采招(2023)184
甲方:西安交通大学 | 合同号:2023CGBH0295 |
乙方:无锡市帆鹰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 签约地点: 西安市 |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购买以下货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采购名称、数量、价格:
合同总金额:¥1515020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壹万伍仟零贰拾元整)
(含税价);
货物名称 | 品牌及规格型号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元) |
室内空气质量显示监测控制系统 | 帆鹰 FYJP/Y02PT-JD | 1 | 47520.00 |
法医消毒柜 | 帆鹰 FYFS-IVA-JD | 1 | 5000.00 |
臭氧消毒机 | 奥洁 AJ/CY-B-60 | 1 | 8500.00 |
检材存放架 | 帆鹰 FYJCCF-JD | 8 | 1000.00 |
光氧化催化污水处理装置 | 帆鹰定制 | 1 | 150000.00 |
阻抗式消声器 | 帆鹰国标 | 3 | 5000.00 |
法医解剖室专用消毒控制系统 | 帆鹰 ZSZ30D-JD | 1 | 8000.00 |
智能化触摸控制中心 | 帆鹰 FY-XGFY-JP-JD | 1 | 225000.00 |
采购项目名称:医学基本办学条件改善项目-法医病理解剖室平台建设;详情如下:
不锈钢器械柜 | 帆鹰 FYQJ-II-JD | 1 | 15000.00 |
尸体清划版手推车 | 帆鹰 FYST-IIA-JD | 1 | 10000.00 |
全新风智能控制多点层流病理取材台 | 帆鹰 FYDP-BLQC-QZ-JD | 2 | 140000.00 |
移动式法医摄影台 | 帆鹰 FYYS-II-JD | 1 | 6000.00 |
立式集风装置 | 帆鹰 FY-LSJF-X5-JD | 1 | 15000.00 |
模块组合多点xx病理尸体解剖台 | 帆鹰 FYDP-LCR-WY-JD | 1 | 280000.00 |
SLT 高效静吸机(大号) | 帆鹰大号 | 1 | 16000.00 |
SLT 高效静吸机(中号) | 帆鹰中号 | 2 | 12000.00 |
空气净化处理机 | 帆鹰定制 | 1 | 125000.00 |
中央新风及净化系统 | 帆鹰定制 | 1 | 186000.00 |
无影防炫目照明系统 | 帆鹰 FY-PB-JD | 1 | 35000.00 |
检材存放低温冰柜 | 帆鹰 EDW-320-JD | 2 | 8000.00 |
监控及摄录像防盗报警设备 | 海康威视定制 | 1 | 40000.00 |
二、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及有关行业产品质量认证标准,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及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协议;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招标文件、中标(成交)单位的投标(响应)文件、澄清函及项目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技术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交货日期、方式及地点:合同生效后 50 天 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指定地点。
四、质量保证及其他承诺:
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质期 48 月。在保质期xx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或退换,并须对货物出现的有关技术性问题或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投标澄清函保持一致,如配置、技术参数及指标发生变化,则以配置、技术参数及指标最优者为准;数量发生变化,则以数量多者为准;金额发生变化,则以金额低者为准。五、货物的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途中发生包装物破损的情况,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
3.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货物一起发送。
4.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保费。六、货物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对乙方所交货物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验收通过;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作退货处理。
3.如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属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第 3 款处理。
七、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天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交齐货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全额退还甲方已付给乙方的货款。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标准,所供货物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0%的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甲方(西安交通大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签订方式
本合同双方约定,采用电子合同签订,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电子印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靠的电子签名后生效。
需方(甲方):西安交通大学 供方(乙方):无锡市帆鹰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xxxxxxx 00 x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 00 xxx 0 x 0 x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乌xx
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项目员:xxx电话:00000000
乙方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西安市工商行互助路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东亭支行
账号:3700023509088100314 账号:32050161717400000844
签订日期:2023 年 07 月 20 日 签订日期:2023 年 0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