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深圳市中海通海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045390XX
证券代码:836602 证券简称:中海通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深圳市中海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收购股权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订概况
深圳市中海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通”、“公司” “丙方”)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与深圳市中海通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运公司”)的股权持有人花亮(以下简称“甲方”)、xxx(以下简称“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甲方和乙方分别持有海运公司各 50%的股权,中海通以 1 元的价格购买甲方和乙方的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海运公 司 100%股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 1 元人民币收购深圳市中海通海运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海通海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045390XX
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 00XX xx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船舶代理;船舶机务管理,船舶海务管理,船舶上门检修、保养;船员配给、管理,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其他船舶管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
1、各方同意,甲方和乙方以 1 元的价格转让标的公司的 100%股权,丙方以 1 元的价格受让标的公司的 100%股权。
2、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中海通 | 3300 | 100% |
合计 | 3300 | 100% |
第二条 转让先决条件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协议。
第三条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1、甲方、乙方共占有目标公司 100 %的股权,现甲方、乙方将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给丙方。
2、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5 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
第四条 有关目标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丙方承继目标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甲方、乙方不承担任何债权债务和连带责任。
2、如因甲方、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丙方有关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丙方在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丙方有权向甲方、乙方追偿。
第五条 有关费用的承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六条 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各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约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乙方的原因,致使目标公司不能如期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乙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该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签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是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做出的慎重决策,将有利于中海通扩充产品和服务范围,拓展客户资源,提升业务竞争力, 提高运营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有利于公司的资金规划和产业布局,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对股权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公司将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保障合同的执行,但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如因遇政策、市场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履行、调整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股权转让协议书》
深圳市中海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