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电地点:万家岭变电站 110KV 51 间隔和 35KV33、34间隔;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 2008—4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于 2008 年 9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签订购电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持有公司 310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购电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购电交易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是兴山县属国有独资的国有企业,注册地址为古夫镇昭君路,注册资本 525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甲,经营范围:水力发电、水电设备及配套物资供应。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拥有一座库容式水电站,该电站总库容 1.47 亿立方米,发电
机组 3 台,总装机 4.5 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 1.22 亿千瓦时。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公司向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采购货物为电力。
(1)供电地点:万家岭变电站 110KV 51 间隔和 35KV33、34间隔;
(2)供电电压:35KV±5%、110KV±10%;
(3)供电容量:60000KVA。
2、交易期限:本次供电期限从 2008 年 7 月 25 日至 2009 年 4月 25 日。
3、交易数量及金额:供电数量不超过 6000 万千瓦时,交易
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4、定价原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8]1681号《关于提高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公司与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之间的结算电价按照公司采购国家电网价格进行结算。如遇国家电网电价调整,结算电价跟随调整保持一致。
5、电价结算:用电方应在次月 10 日前缴清上月电费。逾期不交供电方有权按电力用电相关规定向用电方收缴滞纳金;根据情节,供电方有权申请电力调度终止供电。
6、协议生效:协议经双方签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黄磷生产需要大量的电力,充足的电力供应是公司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通过本次购电,有利于提高黄磷装置的开车率,增加黄磷供应,抓住目前磷化工行业发展良好机遇,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与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之间发生的电力采购
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重要环节,结算电价按照公司采购国家电网价格进行结算,没有损害公司利益。通过本次购电,有利于提高装置的开车率,增加产品供应,抓住目前
磷化工行业发展良好机遇,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与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签定的《供用电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O 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