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BJTRYY(ZY-SB)2022080901
合同编号:BJTRYY(ZY-SB)2022080901
项目名称 |
: |
北京市眼科研究所320例人DNA外显子建库测序 |
甲方 |
: |
北京市眼科研究所 |
乙方 |
: |
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签订地点 |
: |
北京市 |
有效期限 |
: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甲方(委托方) |
: |
北京市眼科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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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地 |
: |
xxxxxxxxxx00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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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
张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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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
金子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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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
18511019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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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
xxxxxxxxxx00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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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00000000000 |
电话 |
无 |
电子信箱 |
: |
xxxxx@xxxx.xxx.xx.xx |
乙方(受托方) |
: |
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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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 |
: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8号院B2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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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
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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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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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
17801030607 |
||
通讯地址 |
: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8号院B2栋 |
||
电话 |
: |
000-00000000 |
传真: |
010-56315338 |
电子信箱 |
: |
xxxxxxx@xxxxxx.xx |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北京市眼科研究所320例人DNA外显子建库测序”项目进行高通量测序及分析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定义:
1.1 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使用的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界定的含义:
1.1.1 “合同”或“本合同”:指本合同正文和其附件,共同构成合同整体并相互补充;
1.1.2 “交付成果”: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交付的服务成果,包括文库、测序数据或分析结果等;
1.1.3 “技术障碍”:指在乙方现有条件下无法克服的技术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因合同约定的技术方法、技术路线、履行合同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软件等本身的缺陷或局限性、生物特性、生物个体差异性等导致的无法克服的技术问题。
1.2 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设,不影响本合同的解释和意义。
本合同技术服务项目的要求如下:
项目内容
甲方提供320个DNA样品,由乙方完成320个DNA样品的建库、测序及质控,平均Q30≥85%。
样本类型 |
文库类型 |
文库数量 |
单个文库数据 |
测序平台/策略 |
测序总数据量 |
单价 |
备注 |
|
AgilentV6全外显子文库 |
320 |
10g raw data |
华大T7/PE150 |
3200g raw data |
890 |
不含税839.62元; 税额:50.38元;税率6% |
2.1.1 样品提取
是否需要乙方提取DNA,请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否,由甲方提供项目所需DNA。请甲方详细填写《DNA样品信息单》并仔细阅读附件1《DNA测序样品质量标准》。
技术方法和路线
样品检测——文库制备——cluster制备——上机——基本数据处理。
合同双方在技术服务项目中的工作内容、地点和时间安排
3.1 甲方:
3.1.1 工作内容
提供DNA样品相关的文献资料,详细填写《DNA样品信息单》或《DNA组织样品信息单》,寄送样品时必须随同样品寄送纸质版信息单,并同时发送电子版给乙方。因样品信息单填写不完整、填写错误或不及时发送造成的检测错误、项目延期等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提供合格且安全的DNA样品,样品要求详见附件1《DNA测序样品质量标准》,否则乙方不承诺2.1项目内容中指标。
3.1.2 时间安排
x合同签订生效后5天内,甲方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提供上述技术资料。
3.2 乙方:
3.2.1 工作内容
乙方在收到甲方样品及相关纸质版和电子版信息单(附件)后开始样品检测;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检测并向甲方提供样品检测报告(样品数量大于50个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需要另外沟通)。若样品合格则进入第二阶段:沟通建库测序;若样品不合格,乙方应通知甲方重新送样。在第一次送样样本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享受乙方提供总共两次免费的样品质量检测,超出两次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200元/次/样品的检测费用。对于不符合乙方建库要求,属于风险建库的样品,甲方坚持要求进行建库、测序及信息分析工作,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对建库、测序及信息分析结果承担责任;如失败后甲方再次送样,需重新支付相关费用。
乙方在样品检测合格、收到甲方确认启动信息、项目启动款到账后11个自然日内完成2.1项目内容。(注:限95个样本以内,样本不足95个按照95个计算;每增加95个样本周期增加1天)。
若在测序或数据处理中遇到技术障碍,乙方应与甲方及时沟通,沟通时间不计入3.2.1第2款中约定的项目周期,实际周期按照具体问题的解决情况双方商定。
测序数据交付30天内如甲方未书面提出异议,则默认甲方认可乙方的测序结果。
数据成果交付及存储
技术服务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所有测序数据及质控报告一份。
测序过程中产生的序列文件*.fq(或*.fa)和相关生物信息分析结果文件,可选择以下方式提供给甲方:
存储器类型 |
存储量 |
售价(RMB) |
xxx |
任务单对应数据量 |
免费 |
FTP |
30G |
免费 |
硬盘 |
320G |
¥200 |
硬盘 |
500G |
¥400 |
硬盘 |
1T |
¥500 |
硬盘 |
2T |
¥700 |
硬盘 |
4T |
¥1200 |
硬盘 |
5T |
¥1800 |
如选择FTP或者xx云释放数据,自乙方邮件告知甲方(甲方指定邮箱默认为合同第3页项目联系人邮箱)数据释放完成可下载之日起,两xxx方需完成数据下载并自行备份,ftp交付数据默认保存两周, 安诺云交付数据默认保存30天;甲方可自行购买硬盘释放数据,购买的硬盘归甲方所有;也可使用乙方硬盘释放数据,如使用乙方硬盘释放数据,自乙方寄出载有数据和/或分析结果的硬盘两周内,甲方需完成数据下载并自行备份,并寄回硬盘至乙方,如有不返还硬盘或寄回硬盘损坏,甲方需照价赔偿。
乙方承诺自项目结题(结果文件及数据交付)之日起30天(自然日)内(含),为甲方免费存储本项目相关数据及结果文件(包括安诺云交付数据),期间如甲方没有提出申请延长保存期限,超过30天(自然日),乙方默认自动删除本项目相关数据及结果文件。如甲方非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可含双方另行商定的时间)付款的,数据存储期一旦届满,乙方有权自动删除本项目相关数据及结果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如需延长数据及结果文件保存期限,甲方需在项目结题后30天内提出数据延期保存申请,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甲方需按照以下收费方式支付乙方保存费用,乙方方可延长保存期限。
数据存储收费标准:
数据量 |
收费标准 |
备注 |
D <100G |
100元+50元*M |
D表示数据量,M表示月数,Q表示数据量Tb数,不满一个月按1个月计。 |
100G≤D<500G |
150元+200元*M |
|
500G≤D<1Tb |
200元+300元*M |
|
1Tb≤D |
200元+350元*M*Q |
安诺云存储收费标准:
-
存储器类型
存储量
售价(RMB)
xxx
1T
M*N*XX元/月/Tb
注:存储套餐最小为1Tb起卖,按1Tb为最小存储单位依次递增,如1Tb,2Tb,3Tb...购买存储时间最短为3个月,之后按1个月为最小时间单位依次递增,如3个月,4个月,5个月....,其中M代表M个月,N代表N Tb数据量。
返样
如需返样,甲方应在项目完成后 10 天内与乙方联系提出返样需求,乙方在收到甲方返样需求的10个工作日内将样品返还;如甲方未在项目完成后10天内书面要求返回剩余样品,该逾期样品会在项目完成的 3个月后,默认由乙方销毁。返样收费标准:人民币xx圆整(¥500.00)/次
注:乙方不提供文库等中间产物的保存、返还和文库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地点:本合同约定在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所在地履行。
在协议期满前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中止协议要求,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期满后,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且仍在继续合作的,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
合作双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技术服务经费:
4.1 甲方支付技术服务经费额度
技术服务经费总额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肆仟捌佰圆整 (小写):¥284,800.00
价税合计 |
税率 |
不含税金额 |
税额 |
284800 |
6% |
268679.25 |
16120.75 |
4.2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
甲方支付技术服务按如下方式支付:
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50%银行保函作为预付款保证金担保,甲方收到银行保函并经甲方确认后,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人民币贰拾捌万肆仟捌佰圆整(¥284,800.00)货款,合同期限内双方按照合同和银行保函约定执行,如果乙方在银行保函失效日之前未能交付所有数据,必须办理银行保函延期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方式汇入乙方账户。乙方在确认收到尾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全部数据。
如因甲方样品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已发生费用,其中样品检测费用¥200元/次/样品,提取费用¥200元/次/样品。
如试验过程甲方因实际需要而增加样品数量或测序数据量,需另外签订补充协议,经费额度按照实际发生进行计算。
由于样本情况各异,以及生物复杂性,乙方不保证数据分析结果符合甲方生物学意义要求,如需重复实验则另行收费计算。
使用方式:用于样品的检测;高通量测序文库构建及上机测序;生物信息学分析;样品和数据的储存传输等。
乙方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户名:xxxx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账号:110909095110110
甲方发票开具单位应和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发票开具单位和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不一致,需提前签订三方付款协议;
乙方默认开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且要求甲方开票信息应和付款账户名称一致,如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对发票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双方确认异议存在后协商解决该异议;未在上述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无误。甲方收到发票后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发票毁损遗失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再重新开具发票,但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打印的发票副本或发票复印件,以协助甲方支付相关检验服务费用,甲方不应以无发票原件为由拒绝支付应付款项。
第五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双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技术服务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该项目技术服务过程中,甲乙双方在遵循本合同的基础上,积极沟通,协调一致,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
第六条 对于本合同履行中检测不合格的样品,如需保存,甲方应在收到样品检测报告后 10 天内与乙方联系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予以保存。否则,该不合格样品会在检测完成3个月后,默认由乙方销毁,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完成指定的工作项目;
有权要求乙方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有权利用乙方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7.2 甲方义务
按照约定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及时支付报酬;
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补充、修改或更换;
在乙方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等有损害危险并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
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范围内履行保守秘密的义务。
甲方承诺送检到乙方的所有样本均为合规合法样本。
如因不可克服的技术障碍导致本项目不能完成,或其数据结果与甲方的实验预期不完全相符,签约双方协商后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计算成本费用。7.3 乙方权利
乙方有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及工作条件的权利;
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有接受甲方支付报酬的权利;
甲方逾期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处分其成果的权利,扣回甲方应当支付的报酬和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甲方逾期不提供物质技术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7.4 乙方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者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的,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有损坏危险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需要保密的,应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保密范围和期限履行保密义务;
在保证期间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x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7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双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技术服务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技术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承担:
2.乙方完成工作项目遇上不可克服的技术障碍时。
第十一条 合作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过程中涉及的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以及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所涉及的有关技术内容、资料、情报、信息等均承担保密义务。除另有约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甲乙双方有义务责成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包括未来发生离职的工作人员)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保密义务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或终止而失败,除非:
保密信息已经是或者正在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经对方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
从第三方获得的保密信息,该第三方没有收到保密义务的限制;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我国关于生物样本及遗传资料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向境外人员提供任何检测样本及数据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基于履行本合同,不论是单方独立完成或多方合作完成的与合作项目有关的阶段性、最终科研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以下方式处理:
甲方拥有乙方交付后的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在技术服务过程所使用到的乙方知识产权仍然归乙方拥有。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技术服务经费所购置与技术服务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金子兵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xx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依据本合同约定内容推动各方正常履行合同;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合作规定违约责任如下: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或者乙方无法执行本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均可以免除责任。不可抗拒力包括地震、洪水、战争、军事行动、法律或政府政策等相关因素。
1. 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2)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地点支付合同约定报酬的,逾期每日按合同应付金额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赔偿;逾期达两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未按合同约定接受工作成果逾期达30日,视为乙方已交付工作成果且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4)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支付数额为合同总额0.5%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5)甲方需确保所提供的样品在交付给乙方时安全无致病性。样品交付时默认甲方对样品的安全性做出承诺。若因样品具有致病性从而威胁到公共安全,甲方需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6)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采用:c
a. 继续履行
b. 不再履行
c. 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交货期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金额 1 %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根据本合同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取法律程序解决争端。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合作双方约定本合同数据支付相关事项如下:
乙方确保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数据量的数据给甲方,乙方在测序过程中将可能过量产生数据,对于超出合同约定的数据,乙方采用如下处理方式:
1)如过量产生数据不超出合同约定数据量的20%,乙方将免费提供超出合同约定量的数据给甲方,乙方提交的最终信息分析结果将基于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数据。
2)如过量产生数据超出合同约定数据量的20%,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八条 采购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每份盖骑缝章),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不得收、送各类形式的商业回扣或贿赂,采购过程中如有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一经核实双方均可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双方合同签定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产品包含耗材供方未告知需方,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耗材由供方无偿提供。
(本页为签字页,无合同正文)
甲方:北京市眼科研究所 (盖章)
经办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xxxxxx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 服务配置清单
设备配置清单
设备名称:DNA外显子建库测序 单价:人民币(元):890
序号 |
部件编号 |
配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分项价格 |
备 注 |
1 |
1 |
DNA外显子建库测序 |
10g |
例 |
320 |
28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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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医院科室签字认可配置为准。本配置清单与合同正本一起生效。
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xx购销合同
甲方:xxxxxxxx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
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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