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86
2023 年2 月11 日 星期六 xxxx@xxxx.xxx (0000)00000000
信息披露
Disclosure
B86
(上接B85 版)
(27)公司与文产公司于2021 年签订了《深圳天威政企光纤接入业务合同》,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向公司采购一条光纤线路,100M 静态光纤产品,公司向文产公司提供1 个IP 地址,自光纤接入线路开通之日起开始收费。月使用费按照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每天按月使用费的1/30 计费;不足一天的部分按一天计算。公司采用托收方式,每月月初在文产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月使用费为1,750 元。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2021 年5 月21 日至2022 年5 月20 日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与文产公司继续履行上述合同,期限自2022 年5 月21 日至2023 年5 月20 日止。
公司和文产公司拟在2023 年5 月20 日合同到期后续期一年,预计2023 年发
生金额不超过2.1 万元。
(28)公司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于2022 年11 月签订了《深圳天威政企光纤接入业务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向公司采购一条光纤线路, 1000M 动态光纤产品,自光纤接入线路开通之日起开始收费。月使用费按照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每天按月使用费的1/30 计费;不足一天的部分按一天计算。公司采用托收方式,每月月初在文产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年使用费为3,900 元。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线路开通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xxx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
公司和文产公司拟在2023 年11 月合同到期后续期一年,预计2023 年发生金
额不超过0.5 万元。
(29)公司拟与文产公司签订《广电金融中心办公区综合布线合同》,合同拟约定:文产公司拟就其所拥有的办公区物业向公司采购光纤产品,由公司为文产公司进行综合布线并提供相应光纤产品,文产公司向公司支付相关产品和服务费用。具体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 万元。
(30)天隆网络拟与文产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拟约定:文产公司将龙岗区龙飞大道500 号龙岗制作中心111、211、411 租赁给天隆网络使用,租赁面积约为2,757.8 平方米,单价为40 元/平方米/月,无免租期,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312.00 元,按季度支付,天隆网络应当于每季度首月5 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租金,文产公司负责交纳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天隆网络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其他费用,天隆网络应当在收到物业公司缴费通知或文产公司提供的收费凭据后按要求及时缴纳费用,否则天隆网络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本协议有效期为2023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35万元。
(31)天隆网络拟与广视餐饮签订《餐饮服务供应协议书》,合同拟约定:广视餐饮为公司提供食堂的餐饮加工、餐饮出品和餐饮服务等工作,早餐标准10 元每
人、午餐标准28 元每人,天隆网络每月向广视餐饮支付21,500 元作为综合管理服务费,每月就餐费用经双方审核确认后,由广视餐饮向天隆网络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天隆网络在次月10 日前向广视餐饮支付综合管理服务费和员工就餐费
用。本合同有效期自2023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预计2022 年发生金额
不超过120 万元。
(32)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和公司”)拟与文产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拟约定:宜和公司租赁文产公司在文化创意产业园 3 栋公寓楼 1703 室及 4 栋公寓楼 713、812、1110、1204、1205、1209、1212、 1306、1312、1411、1606、1707 室,房屋建筑面积:597.37 平方米,出租房屋为 13套。月租金额为20,604 元/月,保证金为1 个月租金即20,604 元,租金按月支付。文产公司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税款、土地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宜和公司于每月5 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租金,宜和公司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若宜和公司拖欠租金超过1 个月,文产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有效期拟为2023 年
1 月1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0 万元。
(33)宜和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集团呼叫服务采购协议》,协议拟约定:为扩大深圳广电集团电视、广播的收视收听率,扩大广电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宜和公司为深圳广电集团提供呼叫服务,深圳广电集团统筹采购热线新闻报料服务项目,全部费用由深圳广电集团负责,供深圳广电集团各频道、频率免费使用。由宜和公司为各频道、频率每个栏目宣传集团统一客服热线 33311111,宜和公司为深圳广电集团所属频道频率做好观众来电服务,保持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准确整理信息提交给深圳广电集团;热线服务的内容和互动形式由各频道、频率提供,宜和公司负责技术支持与客户平台维护;各频道、频率须将热线服务需求提前3 个工作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给宜和公司,宜和公司提供
相关服务,本协议期限拟为2023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预计2023 年发
生金额不超过260 万元。
2、以前年度签订且在2023 年继续生效的关联交易协议: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有线数字电视产品(回看功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采购高清数字电视产品(回看功能),合计购买户数为23
户,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22 年2 月1 日至2023 年1 月31 日止,深圳广电集团向
公司支付费用共40,120.00 元。本合同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有线数字电视付费频道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采购由公司传送的付费节目产品:凤凰电视台+凤凰资讯台、国家地理亚洲频道、HBO 家庭影院,购买户数为223 户,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22 年
2 月1 日至2023 年1 月31 日止,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采购费用共185,742.00
元。本合同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
(3)公司与广信传媒于2015 年10 月签订了《天威商企IDC 专线互联网接入合同》,合同约定:广信传媒因开展业务的需要,将设备托管在公司机房,并接入中国宽带互联网。广信传媒按照以下标准向公司缴纳费用:①机架费用:单价4, 500 元/月/机架;②带宽:动态包月,最小计费单位为1M,不足1M 按1M 计费,单价为20 元/M/月;③IP 地址费用:20 元/月/个。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本协议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经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自2021 年10 月23 日至2022 年10 月22 日。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和广信传媒同意在2022 年10 月22 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自2022
年10 月23 日至2023 年10 月22 日。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
(4)公司与华夏城视于2015 年10 月23 日签订了《天威商企IDC 专线互联网接入合同》,协议约定:华夏城视向公司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选择产品为商企 IDC 专线,华夏城视按照以下标准向公司缴纳费用:①机架费用:单价4,500 元/月/机架;②带宽:动态包月,最小计费单位为1M,不足1M 按1M 计费,单价为20元/M/月;③IP 地址费用:20 元/月/个。本协议自2015 年10 月23 日起生效,有效期
为1 年,协议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自动延续1 年,延长次数不限。本协议到期
后双方无异议,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2021 年10 月23 日至2022 年10 月22 日。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和华夏城视同意在2022 年10 月22 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自2022
年10 月23 日至2023 年10 月22 日。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
(5)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18 年2 月1 日签订了《互联网出口带宽接入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使用公司500M 光纤互联网专线服务,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提供32 个公网IP 地址,月使用费39,000 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免月使用费,公司以银行托收方式,每月5 号在深圳广电集团银行账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自开通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双方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自2022 年2 月1 日至2023 年1 月31 日。本
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
(6)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22 年签订了《数字电视网关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提供数字电视网关设备方案、设计、测试、安装部署施工以及年内上门维保服务,包括提供数字太和G20-C 第四代数字电视频道专用网关设备 3 台,设备单价为 24,200 元;公司并提供设备调试,调试输出 NHK、KBS、 CNN、CCTV7 高清等频道,调试费用为8,640 元,总计价格为81,240 元(含税价,设备税率为13%,设备调试税率为6%),合同签订且合同货物全部到货并经深圳广电集团清点合格后,公司出具全额合同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 个工作日内,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深圳广电集团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 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深圳广电集团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本协议已履行完毕,设备质保期为一年,截止至2023 年3 月27 日,预计2023 年度不会发生费用。
(7)深圳广电集团就“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文化数据交易系统服务器部署项目(一期)”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公司就该项目货物及服务进行谈判,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参
与了投标本次项目,中标后公司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2 年5 月
10 日签署了《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文化数据交易系统服务器部署(一期)光纤专线和机柜租用合同》,合同约定:文交所租用公司的光纤专线和机柜,年度服务费含税总价为人民币55.6 万元,包含①机柜租赁费5.34 万元/年/个,6 个机柜的年租赁费为32.04 万元;②100M 互联网出口费用(租赁机柜使用)2.16 万元/年;③ 1000M 专线(天威至文交所)租用费:4.8 万元/年;④100M 深圳到北京歌华长途链路租用费16.6 万元/年。光纤专线全部开通后由文交所验收合格并在公司出具的完工通知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公司开始计费,并按照每年度进行计费;文交所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四次支付合同费用,每次支付合同总额的25%,签订合同并开通路线后30 日内,向公司支付首笔合同款139,000.00 元;于2022 年7
月15 日之前,向公司支付第二笔款项139,000.00 元;于2022 年10 月15 日之前,向
公司支付第三笔款项139,000.00 元;于2023 年1 月15 日之前,向公司支付第四笔
款项139,000.00 元。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 年,自本线路开通之日起算。本协议在
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
(8)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文产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由公司租赁深圳广电集团所拥有的xxxxxxxxxx0000 x深圳广电文创中心16 层的1601、1602 和 1605 房产,建筑面积1,109.03 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32 元/平方米/月,月租金146,
391.96 元,租赁期间为2021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9 月14 日,公司享有1 个月免租期,免租期为2021 年3 月1 日至2021 年3 月31 日;租赁期限内租金自2023 年9 月 15 日起每一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调增5%。公司不得转租;租金按季度支付,公司应于每季度首月5 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文产公司应当向公司开具收款凭证。租赁期间,文产公司负责交纳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公司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其他费用,公司应当在收到物业公司缴费通知或文产公司提供的收费凭据后按要求及时缴纳费用,否则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本协议有效期为2021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9 月14 日。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79 万元。
(9)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广视后勤于2021 年9 月8 日签订了《广电集团文创中心物业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就公司所租赁的深圳广电文创中心16 层1601、1602、1605 房屋及会议室,委托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二十四小时室外安全监控;保安巡逻;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消防安全、公共秩序和治安秩序、突发事件秩序、疫情事件秩序等),计费面积1109.03 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30.25 元/平方米/月,每月应交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33,548.16 元。水费单价为5.093 元/立方米,电费单价为1.25
元/度,节假日空调费为400 元/小时,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政府规定收取。公司应
在每月5 日前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服务费,公司向广视后勤缴纳当月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服务费,广视后勤需要公司提供正规发票。协议期限自2021 年7 月1 日至2025 年9 月14 日止。本协议在
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1 万元。
(10)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22 年3 月25 日签订了《广电金融中心会议中心会议
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向公司采购7 个会议室会议系统设备管
理平台、视频系统、音频系统、控制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合同总价为4,659,
000.00 元,签订合同后120 日历天内公司交货至深圳广电集团指定地点。付款方式为分四次付清,双方签订合同后,在公司按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向深圳广电集团出具合同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 个工作日内,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30%,即1,397,700.00 元;货物到货并经深圳广电集团清点验收合格、全部货物安装到位、调试完成,在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出具合同总价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 个工作日内,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0%,即2,329,500.00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价格 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 个工作日内,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即792,030.00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在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出具合同总价格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 个工作日内,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即支付余款139,770.00 元。公司对所提供货物实行三包,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6 个月。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15 万元。
(11)公司与文产公司于2021 年签订了《深圳天威政企光纤接入业务合同》,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向公司采购一条光纤线路,500M 动态光纤产品,公司向文产公司提供1 个IP 地址,自光纤接入线路开通之日起开始收费。月使用费按照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每天按月使用费的1/30 计费;不足一天的部分按一天计算。公司采用托收方式,每月月初在文产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月使用费为229 元。本协议第一阶段有效期一年,自线路开通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本合同第一阶段自2021 年5 月21 日至2022 年5 月20 日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与文产公司继续履行上述合同,期限自2022 年5 月21 日至2023 年5 月20 日
止。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
(12)公司与文产公司于2021 年签订了《深圳天威政企光纤接入业务合同》,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向公司采购一条光纤线路,100M 静态光纤产品,公司向文产公司提供1 个IP 地址,自光纤接入线路开通之日起开始收费。月使用费按照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每天按月使用费的1/30 计费;不足一天的部分按一天计算。公司采用托收方式,每月月初在文产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月使用费为1,750 元。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2021 年5 月21 日至2022 年5 月20 日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与文产公司继续履行上述合同,期限自2022 年5 月21 日至2023 年5 月20 日
止。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
(13)公司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于2022 年11 月签订了《深圳天威政企光纤接入业务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向公司采购一条光纤线路, 1000M 动态光纤产品,自光纤接入线路开通之日起开始收费。月使用费按照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每天按月使用费的1/30 计费;不足一天的部分按一天计算。公司采用托收方式,每月月初在文产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年使用费为3,900 元。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线路开通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xxx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
(14)公司与文产公司于 2021 年 8 月签订了《天威无线宽带建设合作协议书》,合同约定:公司在广电金融中心组建无线宽带网络,文产公司向公司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设备安装位置和电源等)和必要的施工及日常维护支持,公司向文产公司提供98 个AP 无线认证、审计、流量服务,文产公司使用公司WLAN 网络的月使用费为8,820 元,自WLAN 覆盖完工之日起开始计费。月使用费按照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每天按月使用费的1/30 计费;不足一天的部分按一天计算。文产公司预交WLAN 网络使用费12 月,合计105,840
元,公司采用托收方式,每月5 日前在文产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当月的月
使用费。本协议第一阶段有效期三年,自2021 年8 月27 日至2024 年8 月26 日止,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
金额不超过11 万元。
(15)公司与文交所于2022 年7 月签订了《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电
子哨兵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在2022 年7 月20 日前向文交所交付“电子哨兵4G 版触摸健康码测温一体机+立柱”(以下简称“货物”),交货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大道5008 号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大厦,签订合同后,公司向
文交所开具合同总金额为7,000 元的发票,文交所在收到发票后3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支付给公司;货物抵达交货地点后,经双方清点无误,交付给文交所,双方签署《货物交接单》,若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有缺件或损坏时,文交所有权拒收货物;公司负责安排运输及购买运输险,并承担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于包装不善或货物交付前运输途中的风险致使货物损失,由公司负担;货物交付前的一切风险由公司承担,货物缺件或损坏的,公司负责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询或索赔;货物质量问题,公司负责1 年免费保修,保修期从文交所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
算,1 年后实行有偿维修服务。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
金额不超过0.7 万元。
(16)公司和文产公司于2022 年9 月15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书
约定:公司租赁文产公司在龙华xxx路1 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
业园2 栋副楼1 层101 房,房屋建筑面积630 平方米,单价为60 元/平方米/月,租
赁用途为办公,月租金额为37,800 元,保证金为2 个月租金即75,600 元,租金按季
支付,公司于每季度次月5 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当期租金。免租期为2022 年10
月1 日至2022 年10 月31 日。文产公司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税款,公司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和网络费用,公司不得转租,租赁期满,公司若继续租用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第45 日向文产公司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优先续租权。若公司发生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达30 日、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情况,则文产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合同有效期为2022 年9 月15 日至2023 年9 月30 日。本协议在2023 年
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5 万元。
(17)公司和文产公司于2022 年11 月1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
公司租赁文产公司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9 号广电金融中心负一层的弱
电机房-04、弱电机房-05,房屋实用面积93 平方米,单价为120 元/平方米/月,租
赁用途为数据机房,期限自2022 年11 月1 日至2027 年10 月31 日止,按实用面积
计算租金,月租金额为11,160.00 元,免租期为2022 年11 月1 日至2023 年1 月31
日,租赁期限内租金自第4 年起每1 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调增5%,即:
2022 年11 月1 日至2025 年10 月31 日,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11,160.00 元/月;自
2025 年11 月1 日至2026 年10 月31 日,租金标准为人民币11,718 元/月;自2026
年11 月1 日至2027 年10 月31 日,租金标准为人民币12,303.90 元/月。租金按季
支付,公司于每季度首月30 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当期租金。公司向深圳广电集
团交纳2 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即22,320 元,文产公司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税款,公司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费、电话费和网络费用,公司不得转租,租赁期满,公司若继续租用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180日向文产公司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优先续租权。若公司发生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达30 日、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情况,则文产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深圳广电集团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租赁房屋达15 日,或者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不交纳应当由其承担的各项费用致使公司无法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
金额不超过15 万元。
(18)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与广视后勤于2021 年5 月21 日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委托广视后勤对公司技术楼、二栋办公裙楼及停车场经营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其中技术楼建筑面积为8,000 平方米,2 栋A、B 座办公裙楼面积为4, 068 平方米,公司向其支付技术楼14.5 元/平方米/月和办公裙楼6.5 元/平方米/月
的物业管理费,合计每月管理费用为142,442 元,于每月5 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当月的物业管理费用;广视后勤根据机关事务服务的内容,向公司收取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为4.10 元/平方米/月,合计每月服务费用为32,800 元,与当月管理费同时收取,公司以转账方式支付。公司所有公务用车由公司以总额人民币按每年100,000 元作为停车场管理费用直接支付给广视后勤,公司公务用车不再另行支付停车管理费用;停车场盈利部分实行净利润分成(该盈利收入不含上述公司支付给广视后勤的公务用车费用),公司分成20%,广视后勤分成80%,利润分成一年结算一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40 万元。
(19)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文产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书约定:公司所租赁深圳广电文创中心16 层的1603 单元,面积498.14 平方米,单价为140 元/平方米/月,每
月租金为69,739.6 元,租金在第3 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调增5%,
一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具体时间为2022 年4 月1 日一2022 年4 月30 日),文产公
司向公司收取3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139,479.20 元,租赁保证金仅是公司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文产公司不得无故扣留公司的租赁保证金而拒不退还;租赁期间,文产公司负责支付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公司交纳的房屋租赁相关税费,公司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和网络费用,公司另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文产公司应于2022 年4 月1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公司,并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安全、合格;公司应当正常、合理地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且不得转租;本合同租赁期满,公司需继续租用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前45 日向文产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租赁
合同或者签订租赁期限变更协议,公司享有优先续租权。本合同有效期为2022
年4 月1 日至2025 年3 月31 日。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
生金额不超过85 万元。
(20)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文产公司继续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书约定:公司租赁文产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华xxx路1 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的1
栋办公楼1 层,租赁总面积共计1,065.73 平方米,单价为60 元/平方米/月,房屋租
赁用途为办公,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63,943.80 元,租金按季支付,公司应当于每
月5 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租金,文产公司在收取租金时,应当向公司开具收款凭
证,公司合同签订后7 日内交纳2 个月租金数额作为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127,
887.60 元;文产公司负责交纳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公司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其他费用,公司应当在收到物业公司缴费通知或文产公司提供的收费凭据后按要求及时缴纳费用,否则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文产公司应于 2022 年6 月1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公司,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合格;公司应当正常、合理地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用水、用电,未经文产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因公司故意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租赁房屋或附属设施(包括对房屋的装饰装修和增加的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由公司负责维修,文产公司不承担维修义务;公司不得转租,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公司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45 日向文产公司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双方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且通过文产公司相关招租流程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或者签订租赁期限变更协议进行确定。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优先续租权。本协议有效期自2022 年6 月1 日至2023 年5 月31 日止。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5 万元。
(21)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21 年5 月31 日签订了《龙华机房运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同意委托公司承担深圳广电集团位于深圳市龙华xxx路1 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1#办公楼1 层机房(以下简称龙华机房)的运营工作,并将龙华机房的使用权、运营权和管理权委托给公司,深圳广电集团保留龙华机房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及处分权,公司获得委托期间运营龙华机房所产生的收益,公司与物业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司承担龙华机房运营和管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水费和电费、人员工资及劳务费和机房设备维修费用等。若公司拒绝或迟延支付上述费用导致影响龙华机房的正常使用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届时深圳广电集团有权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并立即收回龙华机房整体的使用权、运营权和管理权及收益权。公司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每年8 月1 日前,将本合同约定的设备使用费人民币425,000.00 元一次性付清给深圳广电集团,如公司延迟支付的,应向深圳广电集团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延迟支付超过15 日的,深圳广电集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合同总金
额(即一年的机房设备使用费42.5 万元)30%的违约金。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无权提前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一年的机房设备使用费42.5 万元)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偿付对方损失,违约方还应赔
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合同有效期从2021 年6 月1 日起至2022 年5
月31 日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和深圳广电集团在2022 年5 月31 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上述协议,有效期
一年,自2022 年6 月1 日至2023 年5 月31 日。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
(2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宜和公司与文产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宜和公司租赁文产公司在文化创意产业园2 栋办公楼1-2 层、5 层、8B、9 层、2#楼演播厅1-3 层,租赁
总面积共计5,219.79 平方米,月租金总额为262,185.31 元,租金每两月支付一次,
宜和公司应当在每个支付周期首月15 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租金,文产公司向宜
和公司收取两个月租赁保证金524,370.62 元,合同期满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届
满之日前45 日提出,本合同有效期为2022 年1 月10 日至2024 年1 月9 日。本协
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20 万元。
(23)宜和公司与广信传媒于2022 年10 月10 日签订了《IPTV 宜和购物频道B版合作协议》,约定:由广信传媒为宜和公司提供播出平台,宜和公司负责节目制作,编辑及相关销售工作,宜和公司提供商品和节目素材通过广信传媒提供的播出平台在深圳市进行播出合作及分成。合作收益采取销售净毛利额分成模式
(扣除配送费用),宜和公司占50%,广信传媒占50%,税项各自承担,合作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本协议在 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
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 万元。
(2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与文交所于2022 年6 月21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发挥政策、平台、市场和技术优势,共同推进文化艺术行业与数字经济紧密结合,实现全方位、多元化发展。合作内容为:①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共同参与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②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实施国家文化大数据交易平台重点项目;③建设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文化艺术行业软件开发和运维服务。双方指定负责具体工作事项的联络人员,确保双方战略合作顺利开展,各项具体合作及涉及成本支出、收益分配等事宜,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合作金额三年内不超过1,000 万元。本协议合作期限为3 年,有效期自2022
年1 月1 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上述《战略合作协议》框架下,就文交所需要的新应用的开发、系统运维及系统管理协助事宜,公司与文交所于2022 年6 月21 日签订了《系统建设和运维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承担文交所新应用的开发、系统运维及系统管理协助。公司对文交所提出的新业务需求、重大功能扩展,及时进行功能需求分析,并报文交所书面确认后实施;应用开发完毕后,公司需将系统源代码、超级管理员账号等技术文件提供给文交所。公司在系统运维过程中,认为系统需要升级相关的硬件与软件时,公司有责任提供功能扩展与升级解决方案;系统发生故障时,文交所应及时向公司报告故障现象、错误信息等,以便公司及时分析故障,及时解决问题;文交所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为公司的工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和其他工作条件;软件开发费用标准为每人月3 万元,若按人日统计,1 人月=20.83人日;系统运维费按所运维系统合同总金额的15%计算。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2 年1 月1 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上述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
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00 万元。
(25)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天宝网络与文产公司于2022 年9 月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天
宝网络租用深圳市龙华xxx路1 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文化创意产业园2 栋3 层
A区,面积672 平方米,月租金为30,240 元,租金自第三年起每一年在上一年度租
金标准基础上调增5%,即 2024 年9 月15 日至2025 年9 月14 日月租金标准为人
民币31,752 元。天宝公司应于每月5 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租金,如需续租,天宝
网络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45 日向文产公司提出书面续约申请,合同期限为2022
年9 月15 日至2025 年9 月14 日。本合同在2023 年度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
发生金额不超过40 万元。
(26)宜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宜和购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和商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22 年7 月1 日签订了《委托代理运营协议》,协议约定:①由宜和商贸代理运营深圳广电集团MCN 工作组,工作组通过使用宜和商贸在互联网电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快手、小红书、B 站、腾讯短视频平台)的店铺或注册账号开展短视频达人经营、MCN 机构经营及直播带货等业务。根据各个平台和实际经营要求,本项目代运营的收入部分可由宜和商贸公司代收,后由深圳广电集团向宜和商贸公司开具对应项目的增值税发票并进行结算。②宜和商贸负责该项目组的人员招聘和薪酬发放,以及直播场地的租赁等各项事宜,以上费用由深圳广电集团负责,于每月20 日前向宜和商贸预付次月费用,宜和商贸须向深圳广电集团提供费用清单,MCN 工作组须协助宜和商贸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提供结款的相应等额合法票据。③深圳广电集团按照2 万元/年的标准向宜和商贸支付代运营服务费,在本代运营协议约定内容实施前一次性支付至宜和商贸指定账户。本协议期限为2022 年7 月1 日至2023 年6 月30 日。本协
议在2023 年度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00 万元。
(27)宜和商贸与文产公司于2022 年10 月1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
约定:宜和商贸租赁深圳广电集团文产公司在福田区鹏程一路9 号广电金融中心
大厦西裙楼4 层A401 号,租赁面积为84.37 平方米,月租金额为13,499.20 元,宜
和商贸公司应当于每月5 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租金,公司在合同签订后5 日内交
纳2 个月租金数额作为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26,998.40 元;物业管理费金额为35元/平方米/月。文产公司负责交纳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公司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其他费用,公司应当在收到物业公司缴费通知或文产公司提供的收费凭据后按要求及时缴纳费用,否则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文产公司应于 2022 年10 月1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公司,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合格;公司应当正常、合理地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用水、用电,未经文产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因公司故意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租赁房屋或附属设施(包括对房屋的装饰装修和增加的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由公司负责维修,文产公司不承担维修义务;公司不得转租,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公司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180 日向文产公司提出书面续
租申请。本合同有效期为2022 年10 月1 日至2023 年9 月30 日。
宜和商贸与文产公司于2022 年10 月1 日同时就上述租赁房产事项签署了
《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并约定:双方同意宜和商贸租赁深圳广电集团文产公司在福田区鹏程一路9 号广电金融中心大厦西裙楼4 层A401 号,租赁面积为84.37 平
方米,租赁期限为2022 年10 月1 日至2023 年9 月30 日,月租金额为13,499.20 元,
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6,998.40 元,物业管理费履约保证金为5,905.00 元。宜和商
贸当月租金必须在当月5 日前付清,预期支付房租,文产公司有权收取逾期付款
的违约金,违约金计收标准为:逾期支付未超过30 日的,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日乘以拖欠租金总额的1%,逾期支付超过30 日的,文产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返还租赁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宜和商贸支付月租金2 倍的违约金,同时宜和商贸仍须
向文产公司支付欠缴租金。文产公司延迟交付房屋1 个月以上,或无正当理由不
承担维修责任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文产公司无法使用达30 日以上,或出租房屋出
现结构安全隐患达30 日以上,视为文产公司违约,宜和商贸有权宣布解除协议并
要求文产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直接经济损失。本补充协议有效期为2022 年
10 月1 日至2023 年9 月30 日。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在2023 年度继
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5 万元。
(28)宜和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于2022 年12 月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合同约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合作开展“深圳海鲜年度庆典”专场活动。由海洋渔业局组织深圳渔业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优质水产品,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通过各自的传播优势,多渠道搭建深圳水产品销售平台,对双方合作的水产品推介专场活动进行媒体宣传、组织渠道销售,并按照销售毛利(销售额-进货成本)后各50%进行分成,本次专场活动销售期限为2022 年12 月14 日至2022
年12 月31 日,以1 个自然月为结算周期,双方将于活动结束后进行结算。深圳广电集团负责提供在自有播放媒介平台进行本次活动的宣传推广[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现场”新媒体(公众号、抖音官方账号、用户群)、壹深圳app、壹深圳H5 页面广告位],并在“壹深圳”平台直播;宜和公司负责在“宜和购物”TV 渠道进行直播,以及通过宜和抖音一“宜和购物”官方账号宣传推广。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如在合同届满前2 个月,经双方评估协商一致,可再行
续签合作协议。本协议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29)天隆网络与龙岗融媒集团于2022 年签订了《货物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天隆网络为龙岗融媒集团采购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监控系统设备,采购设备金额为247.5 万元(含税),天隆网络对所供设备自龙岗融媒集团终验合格之日起2
年内免费保修,电视信号互联光缆线路提供1 年免费保修,合同签订后90 天内,
天隆网络将设备在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龙岗融媒集团在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
向天隆网络支付30%,天隆网络将货物送到龙岗融媒集团指定地点完成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0%,完成安装调试并经初验合格后5 个工作日内支付35%,剩余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终验合格且保修期间届满经双方确认后10 日内支付。本合同在2023 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 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及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等,可以充分利用其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也可使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互补,使公司集中精力于经营管理,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节目传输、互联网接入、光纤租赁、直播传输、机架及宽频接入、销售付费节目、购销服务、呼叫热线服务、广告宣传、代理运营、应用开发和系统运维、物业租赁、接受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和合作经营等是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交易行为,预计以上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
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议案所述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所述关联交易项目依据了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3、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表。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2 月11 日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 年2 月1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确定于2023 年2 月27 日召开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2 月27 日(星期一)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2 月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2月27 日9∶15 一9∶25、9∶30 一11∶30、13∶00 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2 月27 日9∶15 一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xxxx://xxxx.xxxxxx. xxx.xx)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2 月20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 年2 月20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 号深圳广电文创中心23
层公司2301 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x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上述议案1、议案2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 2023 年 2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下同)披露的 2023-005 号《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23-006 号《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股东大会就议案1 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和潜在关联股东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2 月21 日一2023 年2 月24 日的9∶00 至12∶00,14∶
00 至17∶00,及2023 年2 月27 日的9∶00 至12∶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 号深
圳广电文创中心802 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或83066888 转3002、3211。
传真号码:0755-83067777 电子信箱:xx@xxxxxx.xx。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 号深圳广电文创中心802 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518036。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xxxx.xxxxxx.xxx.xx)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2 月11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8”;投票简称“:天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2 月27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一9:25,9:30 一11:30 和13:00 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2 月27 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2 月27 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xxxx.xxxxxx.xxx.xx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xxxx://xxxx.xxxxxx.xxx.xx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代表以下全部议案 | √ | |||
1.00 | 《关于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普通股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