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4-L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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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阳光新业”)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景”)将向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银行借款,借款总额人民币5.2亿元,借款期限14年,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以上借款简称“本笔借款”)。北京瑞景将以其所持有的xxxxxxxxxx0xx0xx商业、部分地下车库及地下仓储用房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该笔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召开公司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名称: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月26日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街1号502号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38,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购房产进行经营管理、从事出租、出售、物业管理等活动;经济信息咨询。
北京瑞景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北京瑞景原股权结构如下:本公司持有北京瑞景55%的股权,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te. Ltd(以下简称’ Reco Shine”)持有北京瑞景45%的股权。截止目前,Reco Shine已经和豪威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为“Mighty Force Investments Limited,简称“豪威投资”)签署协议(以下简称“该协议”),豪威投资受让 Reco Shine持有的北京瑞景45%的股权,该协议已经生效,根据该协议北京瑞景 45%股权交割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之前。目前,该股权交割工作尚在进行中。该交易已经得到本公司董事会批准,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12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13-L51号公告。
2、财务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北京瑞景总资产84978.51万元、总负债46128.70万元
(其中包括银行借款总额43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448.59万元(流动负债中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62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财务担保、未决诉讼与仲裁事项)0万元,净资产38849.81万元。营业收入7079.61万元、利润总额-171.33万元、净利润-242.9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北京瑞景将向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银行借款,借款总额人民币 5.2 亿元,借款期限 14 年,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 10%。
2、保证的范围:主合同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四、董事会意见
1、北京瑞景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持有的北京朝阳区十里堡商
业地产项目也由本公司全权管理(包括日常运营管理及公司财务管理),因此,不论从持股比例以及公司实际运营来说,公司都对北京瑞景具有控制权。
2、北京瑞景申请上述银行借款,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股东借款等,本公司为北京瑞景提供担保,旨在帮助北京瑞景顺利获得本笔借款。北京瑞景另一股
东豪威投资,将在北京瑞景45%股权交割完成后,按其持股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3、北京瑞景目前资产负债情况良好,商业项目租金收入稳定。同时,本次借款其他担保方式还包括,以北京瑞景持有的十里堡乙2号院5号楼商业(十里堡华堂)项目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的安全是可控的,担保及反担保符合公平、对等、有效、及有保证的原则,北京瑞景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及担保能力,本公司为北京瑞景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发生损失的风险很小,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271,8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前)92.59%,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均为 0 千元。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