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原包装的产品,产品交付时应包含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环境实验报告及使用 维护说明书等资料,如果是进口元器件,随货应提供COC报告。
合同编号:
器材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
标的物(可附页)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生产厂家 |
质量等级 |
批号 |
封装 |
执行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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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人民币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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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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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必须是原厂原包装的产品,产品交付时应包含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环境实验报告及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资料,如果是进口元器件,随货应提供COC报告。
第三条 付款方式:□现金 □支票 □电汇 □其它 ,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分期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合同款的 %,金额为 元;发货前预付合同款 %,金额为 元; 货到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合同余款的 %,金额为 元。
第四条 包装与运输: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设计与制造, 乙方承担运费及装卸费 ,运输责任:运输过程中的保险及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
第五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日期为合同签订后 日。
第六条 验收标准:1、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2、按产品说明书;该项产品不得低于国家相关产品及技术质量标准。
第七条 质保期:产品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如该批产品出现重大和普遍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或者换货,对于换货的产品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产品出现质量原因,乙方可免责。
第八条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付出第一笔预付款到乙方账户后乙方立即开始安排生产或者安排发货。
2、本合同生效后非经双方同意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每天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逾期违约金,超过 1 个月仍不能交付产品的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返还甲方所有的预付款项,并支付合同额 30 %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可免除乙方罚款。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不得拒付、拖欠,否则因延期付款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双方均负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 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条 x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有效。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条款
1. 乙方应保证在本采购合同下的产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问题。
2.甲方不对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商标、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引发争议或违法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应赔偿。
3. 乙方应保证提供产品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对于非乙方所有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渠道证明。
第十二条 x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名称(盖章):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单位地址:xxxxxxxxxxx0000x xx:000000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162005506170 税号:1210000041275487XF |
乙方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