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 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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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博士后:40 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 7-18 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4.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为 1300 欧元/月,德方资助 700 欧元/月,总计共 2000 欧元/月。
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一次赴德签证护照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 3 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
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 200 欧元/月。
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
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 12 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按其录取留学期限继续获得相应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6 年 10 月 20 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 2 年以内(2015 年 10 月 20 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应确保可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其他条件应符合《2017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
《2017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2.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申请渠道参见“申请办法”)
3.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
6.0 分或托福 80 分及以上,德语 TestDaF 14 分或 DSH 2 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
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 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 3 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7 年 9 月至 10 月,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 向 所 有 德 国 公 立 及 德 国 国 家 认 可 的 大 学 和 研究 所 开 放 。 可 通 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具体见网页: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ocs-and-junior-researchers.html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国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至 11
月 20 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xxxx://xxxxx.xxx.xxx.xx)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须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xxx.xxxx.xxx.xx >奖学金信息 > 博士生和博士后 >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3.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7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 11 月 20 日前扫描上传电子版至信息平台,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向 CSC与 DAAD 方面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
4.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11 月 25 日前,申请人所在国内单位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和正式推荐公函(均为纸质),公函须为司局级或校级红头文件,带函号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则需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包内文件应包含 “应提交申请材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并依此顺序排序命名)发至 xxxxx@xxx.xxx.xx,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标注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四、评审、录取办法
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参加于 2018 年 3 月举行的中德专家联合
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面试语言原则上为英语。最终录取结果将于 2018 年 5 月公布。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 2018 年 7 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六、联系方式
1.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联系人:xxx/xx
电话:000-00000000/3932
电子邮件: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 9 号 A3 楼 13 层(100044) 2.对外联系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 DAAD 北京办事处: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 0 xxxxxxxx 0000 x(000000)
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17 年 9 月至 10月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应按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邀请 函。 |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登 | ||||
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 ||||
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11 月 25 | 1.申请人需同时向德意志学 | |||
日前,申请人所在国内单位需向国 | 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 | |||
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出国留学申请 | 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 | |||
单位推荐意见表》和正式推荐公函 | 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 | |||
(均为纸质),公函须为司局级或 | 准 | |||
2 | 2017 年 10 月 20 日 至 11 月 20 日 | 报名 | 校级红头文件,带函号并加盖单位 公章;申请人则需将申请材料电子 | )。 |
版以压缩包形式(包内文件应包含 | 2.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 | |||
“应提交申请材料”、《出国留学申 | 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 | |||
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及《国家留学 | 致。向 CSC 与 DAAD 方面提交 | |||
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 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 | |||
(访学类)》, 并依此顺序排序命 | ||||
名)发至 xxxxx@xxx.xxx.xx,邮件 | ||||
主题和压缩包名标注为“姓名-中 | ||||
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 ||||
3 | 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 | 初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 |
4 | 2018 年 3 月 | 面试 | 通过初审人员将参加中德专家联合面试,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 | |
5 | 2018 年 5 月 | 录取 | 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材料。 |
5 | 2018 年 7 月起 | 符 合 派 出 要 求者,办理 派 出 手续 | 1.联系有关出国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3.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 2018 年 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录取人员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6 | 派出 | 联系有关出国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须按对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 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