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HZ21-200
珠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200
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1-06000
采购人: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xxx
日期:2021 年 11 月
第 1 页 共 80 页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二、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三、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五、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六、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七、 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八、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九、 投标文件建议采用 A4 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组的,建议每个包组分别装订。
十、 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9第三部分 投标资料表 24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 27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41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 6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 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09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01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401-2021-06000
项目编号:HZ21-200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17,000.00 元采购需求:
合同包 1(全自动精液分析仪):合同包预算金额:630,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精液分析仪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30,000.00 | 630,000.00 |
合同包 2(流式细胞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临床检验设备 | 流式细胞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500,000.00 |
合同包 3(IVF 工作站):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其他医疗设备 | IVF 工作站 | 4(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200,000.00 |
合同包 4(精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合同包预算金额:498,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临床检验设备 | 精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98,000.00 | 498,000.00 |
合同包 5(实验室监控等医疗设备一批):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5-1 | 其他医疗设备 | 实验室监控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50,000.00 | 350,000.00 |
5-2 | 样品核对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 | 150,000.00 | |
5-3 | 实验室全流程质控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250,000.00 | |
5-4 | APP 患者全流程管理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
5-5 | 生殖中心全流程管理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650,000.00 |
合同包 6(精子质量分析检测仪):合同包预算金额:189,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6-1 | 临床检验设备 | 精子质量分析检测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89,000.00 | 18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适用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4.1 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
的除外;
4.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5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6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xxxxxx.xxxxxx.xxx.xx/)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午 14:3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09 号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2 月 01 日 10 点 30 分 00 秒(xxxx)
xx:xxxxxxxxxxxxxxx 00 x 08 号开标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包组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釆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办库〔2020〕123 号)等。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
项:
5.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1 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招标文件
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招标文件。(每包组 300 元)
5.1.2 网上报名:详见附件《采购文件购买指引》,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 50 元。
5.1.3 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1 份,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 1 份。
5.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3 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联系方式:0756-2310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09 号联系方式:0756-260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采购代理)/黄工(采购人)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0 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节能产品进行响应,并提供该产品的强制性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部分为关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任何对这些项目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条款的要求的逐条响应(若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还须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条款技术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条款的要求的逐条响应并标注证明文件所在页码(若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还须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条款技术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或未标注证明文件所在页码,对应项将不予以计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5.项目需求书中标注“●”号的为采购的核心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品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且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6.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一、项目内容:
品目号 | 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是否允 许进口 |
1-1 | 全自动精液分析仪 | 2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 试、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 31.5 | 63 | 否 |
二、技术要求
(一)技术参数:
▲1.全自动扫描分析:显微镜自动聚焦,自动扫描,自动切换视野,自动分析所有结果,从放置样本开始,全程全自动分析,无需人工操作;可实现 X、Y、Z 三个平台全自动扫描对焦。
浓度、活力动态检测模块具备相差版分析功能。
▲2.杂质误认率:分析仪识别杂质的误认率≤3%。(需提供 CFDA 认证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
▲3.产品注册技术要求中采集分析时间≤1.5 秒。(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要求)
▲4.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率和重复性,产品注册技术要求中需包含精子个数的捕捉准确率,且误差不
得高于±5%,精子密度、活率测定结果的 CV 值不得高于 5%。(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要求)
5.高级过滤器:可对圆细胞、上皮细胞及大片气泡等非精子细胞进行自动过滤,解决了在相差显微镜下因上述非精子细胞的发亮而系统自动识别错误的问题。
6.圆细胞浓度自动识别分析功能:无需人工来计数圆细胞的浓度,在精子自动分析的过程中自动识别并计算出圆细胞的浓度。(需提供 CFDA 认证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
7.精子凝集度自动识别和过滤功能:系统可对精子凝集度进行自动识别,并可以自动过滤凝集的区域。
8.精子形态学自动识别分析模块
9.全自动扫描分析,每个样本扫描和分析 200 个精子平均速度≤60 秒,可按照预设精子总数或视野数扫描;
▲10.正常精子分析符合率≥98%,异常精子分析符合率≥94%(需提供 CFDA 认证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 11.系统可适用 Diff-Quik、Shorr、改良巴氏等多种 WHO 第五版推荐使用的染色方法;
12.通过染色后软件自动扫描分析头部缺陷(顶体完整率、大头、小头、锥形头、圆头、梨形头等)、颈部和中段缺陷(中段粗、中段细、中段非对称性插入等)、尾部缺陷(卷尾等)、ERC 等多项形态指标,并可以在报告单上显示各种精子缺陷的组合个数和百分比。
精子 DNA 完整率分析模块:
13.可自动分析染色后的精子光晕和核之间的比例,自动统计分析精子 DNA 碎片完整率,可自动分析大晕轮、中晕轮、小晕轮、无晕轮、退化精子个数和比例。
▲14.DNA 碎片个数符合率≥93%。(需提供 CFDA 认证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
15.可自动检测分析项目≥65 个项目:精子总数、活动精子总数、精子浓度、精子活率、前向运动精子(PR)百分数及浓度、非前向运动精子(NP)百分数及浓度、不动精子(IM)百分数及浓度;平均曲线运动速度、平均直线运动速度、平均路径运动速度等。(需提供 CFDA 认证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
16.可任意切换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精液检查与处理实验室手册第四版和第五版的标准。
17.系统对分析的每个精子都进行了自动编号,得出每个精子的详细数据,并可以显示每个精子的 VCL、VSL、 VAP 三项详细曲线图。
18.精子浓度月质控图表:可使用专用质控珠进行日质控,软件系统自动分析计数质控品,并生成月质控图表。
19.月均值质控功能:可将每个月的浓度、总活力、PR、NP、IM、精子总数等数据自动统计并计算出每个数据的均值,每隔一段时间自动计算生成质控图表。
20.XBar 和 S 图表:可为精子浓度、总活动力、PR、NP、IM、精子存活率、精子形态等数据计算并自动生成 XBar 图,并可自动计算出标准差 SD、均值 MV、均值平均数、标准差平均数、警戒线、处置线;数据保存到数据库中,方便以后调取打印。
21.LIS 通讯:无需手工导出数据连接 lis,可自动导出每个病历数据与医院 LIS 系统实现无缝连接,支持扫描输入病历功能。
22.仪器符合医用设备电磁兼容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并通过医疗器械检验中心检测。
▲23.为了保证产品的整体性和售后保障,投标产品需具有有效的精子质量分析仪整机仪器产品注册证。
(二)硬件参数:
▲1.显微镜:三目相差显微镜,转盘式相差聚光镜。(需提供显微镜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四玻片全自动扫描平台:X、Y、Z 三轴电动控制,可实现三轴全自动扫描聚焦。
3.摄像机:高清彩色数字摄像机,175fps(帧/每秒)任选,1920×1200 高清模式。
4.显示器:≥24 寸,显示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
5.恒温系统:显微镜载物台 37℃控温,控温精度为±0.1℃。
6.打印机:彩色打印机。
一、项目内容:
品目号 | 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是否允 许进口 |
2-1 | 流式细胞仪 | 1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交 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 50 | 50 | 否 |
二、技术要求
1. 仪器配置:双激光四色、双激光五色和双激光六色,有自动进样机型和手动进样机型
2. 光学系统:
2.1 激光器:000 xx - xxxxxx,000 xx - xxxxxx
0.0 xxxxx:000 xx - 00 xX,000 xx - 00 mW
2.3 荧光检测器:PMT(Photomultiplier Tube)
3. 检测性能:
3.1 散色光分辨率:FSC≤1μm;SSC≤0.2μm
3.2 荧光分辨率:FSC≤2.0%;FITC≤2.0%;PE≤2.0%
3.3 灵敏度:FITC<100 MESF,PE<50 MESF 3.4 检测速度:>16,000/秒
3.5 样本流速:低速 10 μL/分,中速 50 μL/分,高速 100 μL/分
4. QC 系统能自动识别、激光功率、调整激光延迟、调节基础电压,出具 QC 报告。保证不同时间检测结果的一致性与准确定。
5. 自动补偿技术使得流式细胞术的操作变得更加简单方便。
6. 软件及操作系统:中/英文均可
7. 双向 LIS 系统能很好的做到信息化管理和无纸化办公的目的,从而提升检验科管理水平,降低检验科内各实验室运行成本。
8. 40 管以上连续自动上样
9. 采用负压高精度流量传感器上样系统,实现了精确的无需微球绝对计数,减少试剂耗材成本。
一、项目内容:
品目号 | 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是否允 许进口 |
3-1 | IVF 工作站 | 4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交 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 30 | 120 | 否 |
二、技术要求 IVF 工作站:
1.用途:可用于胚胎操作捡卵、精液处理、胚胎观察、换液、显微操作等样品操作
2.具有复式操作区域,可供多用途使用
3.定时预约开关机:可在 LED 控制面板设置预约自动开关机时间
▲4.多区域智能加热系统,温度设定点≥1 个,加热模式≥4 种,多个加热区域各有其独立的加热元件和传感器,使得台面获得出色的温度均一性,工作台面加热尺寸≥400×720mm,加热玻璃载物台直径≥90mm。 5.热台、内嵌式培养箱、玻璃加热载物台,温度精确性<±0.2℃;温度均一性<±0.2℃。
▲6.操作台面上左右各 1 个内嵌式培养箱,培养箱尺寸(长×宽×高)≥176 x 200 x 25mm,每个内嵌式的培养箱,配备一个加热优化板,单个内嵌式培养箱可容纳 4 个 IVF 培养皿,或 4 x 60mm 培养皿,或 8 x 35mm培养皿。
7.针对 ICSI 操作,配置专用机械式防震台。
▲8.标配 ULPA 级超高效过滤器,对于微粒在 0.1 到 0.3μm 颗粒的截留效率达到 99.999%,保证工作站内达到 ISO14644.1 标准 Class3 级、十级超净无菌(高于国家要求百级评级)。
9.预滤系统符合 EU3 评级,有 85%的过滤效果,避免较大的灰尘颗粒堵塞主过滤器,延长主过滤器寿命。
10.工作时层流气流风速三挡可调节,高:0.34m/s,中:0.21m/s,低:0.15m/s;风速均匀性±20%,垂直层流,提供完善的样品保护。
11.使用低噪音,高效节能 ECM 风机,噪音指数(依 IEST 标准)≤52dBa。
12.可调节 LED 照明灯,照度 0-1400k 连续可调,提供最佳操作亮度,降低视觉疲劳。
▲13.标配 21.5 寸以上触摸屏式一体机:为用户提供各个区域的实时温度信息,显示其他工作参数信息,如气体压力和气流风速等。监控系统同时可以记录保存参数数据和提供和储存警报信息。通过触摸屏式一体机进行显示。触摸屏式一体机还有其他功能:可连 WiFi 进行网络会议和收发 email 等。
14.后背板预留 USB 接口,可与有相应接口的显微镜摄像机相连,便于实验室质控。
15.可整合常规品牌的体视显微镜与倒置显微镜/显微操作系统,便于显微操作,预留 1 个体式显微镜和 1个倒置显微镜安装位或者预留两个体式显微镜安装位。
16.双面镜整合型透射光源,亮度连续可调,保证胚胎操作安全性。
17.工作台面内置减震器减少震动,
18. 具有数位式流量控制阀的预混气体加湿系统。气体经流加湿瓶接入内嵌式培养箱中,确保样品保持在稳定的湿度条件下,操作方便。
19. 具有 5×PT1000 温度验证端口
20. 抗菌保护:工作台外层表面涂有抗菌防污染涂层,在 24 小时内均可消除 99.9%的表面细菌滋生。
21.工作腔内部为整块抛光设计,易于清洁和消毒;工作台面由整块不锈钢板一次冲压成型,无接缝和螺丝,无污染死角。
3 台配置清单
编号 | 名称 | 数量 |
1 | 主机(带两个内嵌式培养箱) | 4 台 |
2 | 触屏式电脑(带监控系统) | 4 台 |
3 | 支架 | 4 套 |
4 | 加湿水瓶 | 4 个 |
5 | 光源 | 5 个 |
6 | 加热优化版 | 4 个 |
7 | 气路连接管 | 4 个 |
8 | 电源线 | 8 x |
9 | 使用说明书 | 4 套 |
10 | 加湿瓶玻璃挡板 | 4 块 |
11 | 体式显微镜 | 4 台 |
一、项目内容:
品目号 | 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是否允 许进口 |
4-1 | 精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交 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 49.8 | 49.8 | 否 |
二、技术要求
精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同时拥有生化反应检测模式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ELISA)模式。
2、▲具有可满足精液生化免疫项目检测以下功能: “(≥1:2500)连续稀释样本”功能
“稀释样本或试剂自动混合”功能(混匀次数和混合体积可自定义) “标本去蛋白前处理“功能
“与正反应不同步的每标本副反应对照”功能 “与标本检测程序不一致的标准品检测”功能 3、▲可完成下列项目的检测:
精浆样本检测项目:精浆果糖(酶法)定量检测、精浆柠檬酸定量检测、精浆酸性磷酸酶定量检测、精浆锌定量检测、精浆中性α-葡糖苷酶定量检测、精浆(液)乳酸脱氢酶同工酶 X 定量检测、精浆弹性蛋白酶定量检测和精子顶体酶功能检测。
血清样本检测项目:涵盖各项生化检测指标、各项 ELISA 定性或定量检测指标。 4、软件系统:
(1)中文界面,具有 HIS/LIS 接口。
(2)可任意编辑和处理实验项目,即可满足批量化检测的编辑要求,又可满足随机化检测的需求。
(3)▲具有精浆生化免疫检测模块,无需编辑可直接进行操作,方便用户使用。
(4)▲检测编辑模块已预留精浆复合质控品检测位,便于实验室建立精浆生化免疫质控体系。 5、试剂位置≥27 个试剂位置,根据试剂瓶大小灵活扩展。
6、样品位置≥96 个样品位置,任意放置常规、定标或质控样品,急诊样品可随时插入。
7、光路系统:氙灯光源,四个光学通道同时检测样本。
8、波长(nm):拥有 340、405、450、505、545、600、630、700nm 8 种波长。
9、检测速度:生化酶法反应检测速度≥240 测试/小时,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120 测试/小时。
10、检测样本类型:可同时检测血清和精浆样本。
11、运行模式:全自动预处理样本、全自动加样、全自动加反应试剂、自动孵育和检测、自动处理实验数据并出具实验报告。
配置清单: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主机一台;与仪器配套软件一套装;
电脑一套; 打印机一套。
一、项目内容:
品目号 | 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是否允 许进口 |
5-1 | 实验室监控 | 1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 35 | 35 | 否 |
5-2 | 样品核对系统 | 1 | 15 | 15 | 否 | |
5-3 | 实验室全流程质控 | 1 | 25 | 25 | 否 | |
5-4 | APP 患者全流程管理 | 1 | 30 | 30 | 否 | |
5-5 | ●生殖中心全流程管理 | 1 | 65 | 65 | 否 |
二、技术要求
(一)实验室监控:
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
1、持续监控培养箱温度、二氧化碳浓度、氧气浓度等数据
2、持续监控液氮罐温度显示以及临界液位报警
3、持续监控实验室环境:温度、湿度、大气压力、CO2、O2、VOC、PM2.5、甲醛
4、其它:操作台:冰箱、市电等
5、可直接获取培养箱自身输出的原始数据
6、全部采用无线两种方案
7、一个主机可以接收传感器数据无限制,主机可多级互相冗余备份
8、采用高精度高分辨率传感器,所有模块机表面采用无 VOC 挥发材质,对环境无影响
9、可 PC 主机、PAD 设备直接查看浏览数据,也可以通过手机 APP 查看浏览数据,APP 支持 IOS 与xx两个版本
10、报警方式可选:声光报警、短信报警、电话报警、能按照设备分组,具有报警设置功能,可设置多组报警联系人并设定优先级先后顺序,可设置报警时间段;可对报警原因进行标注记录。
11、可将监控数据与患者培养数据对接,输出以患者胚胎为主线的胚胎发育监控数据。
12、具有实时数据显示、图表显示功能,可以报表形式导出所有监测数据,并进行数据对比及分析。
13、可完成不间断对所有培养箱、液氮罐、冰箱、操作台等主要设备以及实验室整体环境进行监测及报警。监测报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养箱、液氮罐、实验室环境、操作台、冰箱、市电等。
(二)样品核对系统:
1、采用无线射频技术(RFID)的体外受精见证与实验室管理系统,对实验室样品进行核对,
2、提供自动见证记录每到 IVF 工序,记录整个体外受精过程,防止样品不匹配的错误产生,保证父母精子与卵子的正确配对,确保通过体外受精出生的婴儿有正确的父母子女关系
3、自动采样匹配代替人工手动见证步骤,记录样本进行体外受精的整个过程
4、全套系统由硬件、软件、及耗材三部分组成
5、信息录入及身份匹配核对由身份证跟指纹机组成确认,取卵移植时候患者身份验证可选用指纹、也可选用腕带,不需要另外给患者匹配身份卡
6、录入信息后可以直接打印所有电子标签,不用手写,字迹清晰便于识别、同时可以匹配到 RFID 电子标签上、标签上且显示夫妻双方的信息用于肉眼识别
7、所有显示界面为中文界面,操作简单
8、样品识别时具有多读特性,可同时识别出在操作的一批样本是否来自同一对夫妇
9、系统内置工作安排软件,可以将每天工作信息输入到样品识别软件内
10、备液实验室 RFID 天线同时具备条码扫描功能,用于配对跟记录患双方信息
11、取卵移植时患者刷指纹后在培养室内移植工作站及捡卵工作站内会显示患者信息,用于匹配是否是进行移植或者取卵的患者
12、出现配对错误时候有声音报警提示
13、天线扫描信息时可用语音播报患者姓名
14、可与现有病历系统对接获取患者信息
15、无线射频频率 13.56 兆赫兹高频方案,采用电感原理,对胚胎和操作者无电磁辐射,对胚胎发育无影响
16、医生登录方式有两种,一是账号密码登录,二是利用手环(RFID 原理进行登录);可规范操作流程,杜绝未识别与核对步骤。
(三)实验室全流程质控:
可完成胚胎实验室的各种操作实时数据录入与采集,达到安全管控与实时质控的目的:
1、试剂信息管理:对实验室关于试剂类型、供应商、入库、出库、库存、查询及控制等事务进行处理,采用移动终端、二维码的方式提供方便、快捷的出入库操作
2、实验室临床交互:能跟实验室实时流程管理系统实时对接工作流数据,依据实验室与临床交互需求,实时通知临床谈话患者信息,提供谈话结果实时推送实验室,并支持实验室、临床沟通结果相互审核功能。 3、实验室实时录入:能跟生殖病历管理系统实时对接工作流数据,获取患者病历信息、周期信息、手术信息,作为实验室工作流程的依据。实验室内部工作流程分为精子处理、卵子处理、IVF 处理、ICSI 处理、冷冻/解冻、胚胎观察、胚胎移植,每个流程均提供基于 RFID 芯片的样品核对功能。
4、胚胎、卵子库管理:完成液氮罐信息管理、胚胎卵子出入库管理、移库、样本出入库报表、查询出入库胚胎卵子操作的日志记录。
5、实验室实时管控统计查询:用于胚胎培养整体信息查询展示,整体查询显示的信息包括组别、周期数、获卵总数、平均获卵数、平均年龄、补 ICSI 周期率、受精卵数、授精率、2PN 率、多 PN 率、卵裂率、早卵裂率、D2 优胚率、D24C 优胚率、D3 优胚率、移植周期率、冷冻周期率、卵子利用率等信息。
(三)APP 患者全流程管理:
包含有预约挂号,自助报到,排队候诊,医嘱处方,绑定就诊卡,检验报告,周期 B 超预约,诊疗流程,
手术提醒,胚胎培养结果,PGD 活检结果,冷冻续费,随访提醒,在线咨询,医生版在线咨询回复,医生版查看患者病历,短信平台,室内导航,通知公告,在线宣教与问卷调查,在线支付。
1、用户注册登陆:可使用手机号注册登录,也可以使用微信号第三方授权登录。
2、绑定就诊卡:与 HIS 基本信息接口对接,获取患者基本信息,APP 账号绑定,根据就诊卡号。
3、自助预约:已通过 App 绑定就诊卡的患者,可以在 App 上进行自助预约,预约建档,预约检查等项目。
4、自助报到:与排队叫号系统对接,APP 提供医院区域范围报道功能,患者在挂号之后,通过 App 报道,自动进入到队列中,并返回队列信息(所在队列,诊室,等待信息等)。
5、排队候诊:与排队叫号系统对接,APP 上查看当前排队信息,前面还有多少人等待。
6、验单管理:在进周期之前,患者验单信息提交后。
7、医嘱处方:与 HIS 医嘱信息接口对接,查看生殖中心医生开立的医嘱处方信息。
8、检验报告:与 LIS 检验报告接口对接,查看生殖中心开单的检验报告。
9、诊疗流程:与生殖管理系统对接,详细展示治疗过程中关键病历数据,对应展示试管各阶段就诊流程、注意事项宣教。
10、手术提醒:与生殖管理系统对接,根据手术计划日期,推送各类型手术提醒及注意事项。
11、胚胎培养结果:与生殖管理系统对接,根据胚胎培养数据,通过 APP 消息、短信推送培养结果提醒。
12、冷冻续费:与生殖管理系统对接,根据冷冻续费到期日期,推送提醒缴费信息;如医院可提供在线支付接口,可实现移动端缴冷冻费。
13、随访提醒:与生殖管理系统对接,根据手术后天数,发送随访提醒,并收集随访数据。
14、在线咨询:患者在 APP 上咨询医生/护士,可实现分组咨询、将医生/护士分为各个组,医生/护士使用医生版回复咨询问题。
15、医生支持助手账号登录,帮助医生回复咨询问题;医生在 APP 上实现对病人的分组管理,回复在线咨询;与生殖管理系统对接,查看患者病历信息、排卵监测数据、胚胎培养数据。
16、短信平台:与外网短信平台对接,实现各类短信通知的发送(医院支付短信费用)。
17、室内导航:与室内导航系统对接,需蓝牙模块支持,实现室内多楼层、多楼栋路径规划,支持电梯、楼梯模式(要求医院现有患者导航系统)。
18、通知公告:患者版、医生版接收生殖中心发送的通知公告消息。
19、在线宣教与问卷调查:生殖中心个性化的宣教,视频、图文等方式。
20、在线支付:与医院支付系统对接,实现待缴费清单的移动端支付,查询缴费清单明细。
(四)生殖中心全流程管理:
1、门诊系统:支持初诊复诊患者的病历文档的结构化存储,具有三级审核功能。支持与周期病历无缝对接。
2、用户登录:用户按全院统一账户登陆系统,根据权限可以使用不同模块
3、基本信息接口要求:调阅基本信息、同步建卡信息,可刷身份证,可通过接口导入。
4、门诊病历功能模块:女方小结、男方小结、女方病历、男方病历、B 超监测、检查申请、门诊手术、验
检查、随访、预约、短信提醒。
5、门诊病历医嘱系统:门诊系统完成医嘱录入,对医嘱内容进行自动逻辑检查,自动分发到 HIS、LIS、PACS等业务系统中去。
6、门诊病历医嘱系统接口要求:包含诊断;药品;频次;剂量;医嘱信息;执行、撤销诊断信息;执行、撤销医嘱信息的自动同步。
7、验单管理:自动导入患者检验报告,可根据客户要求设置检验报告有效期,自动计算检验报告过期日期,用颜色标识过期的检验报告,自动导入患者检查报告地址,提供第三方检查报告调阅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宫腔镜报告等,染色体报告等,验单过期自动提醒。
8、验单管理接口要求:同步验单的执行状态、调阅患者验单信息,在门诊系统查询检验检查报告
9:手术排班:根据规则进行手术排班,自动生成手术时间。保证手术排班的合理性。能将生成 HCG 时间发送到患者手机上。
10、胚胎图像采集:采集胚胎培养过程图像记录,可通过胚胎图像进行可移植胚胎的选择、并在移植报告单生成胚胎图片。
11、冷冻位置管理:能录入及分配冷冻罐的编号、位置等信息,可以查看每个大罐冷冻的所有患者信息。支持二维码获取患者信息。
12、供精管理:持 AID、体外受精供精标本分开管理。能记录 DONOR 密码,精子来源,捐精者者的出生日期、年龄、血型、RH 血型、身高、体重等体貌特征。能记录同一 DONOR 密码的多管精子信息,包括精子的冷冻时间、存储位置、冷冻前精子密度、冷冻前精子活力等信息。当周期治疗患者使用供精时,可以在精液处 理记录中关联使用的精子信息,显示供精的冷冻期精子密度、冷冻期精子活力信息。能够查询 DORNOR 密码的使用情况和妊娠结局,支持供精周期按人工授精、新鲜周期、解冻周期分类上报报表打印,包括第一次 反馈报表,流产/出生反馈报表。
13、患者关系管理与呼叫中心:通过系统监控业务运行及客户的相关反馈。在 CRM 中能完成预约、回访管理、各种提醒以及与 CRM 有关的数据统计。
14、患者人脸认证:使用人证机核对验证患者身份,验证通过后才能进行患者进周登记流程。包括前台人脸验证、手术室人脸验证。
15、自助排队叫号系统升级:优化目前就诊流程,同步挂号、退号信息;根据检验情况判断患者就诊排队流程,按新流程升级当前排队叫号系统。
16、生殖中心全流程定制开发:对现有流程进行重新优化设计、重新按照中心目前流程进行优化、定制开发,满足生殖中心管理要求。对现有的工作流程和信息化进行流程再造,并建立一套优化后的、科学高效的信息化流程。
一、项目内容:
品目号 | 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总价 (万元) | 是否允 许进口 |
6-1 | 精子质量分析检测仪 | 1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交 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 18.9 | 18.9 | 否 |
二、技术要求
精子质量分析检测仪
1、设备用途:精子质量分析包含(1)浓度(密度);(2)活力;(3)形态;(4)酸碱值;(5)计算机运动轨迹分析。
2、实验对象:精液样本
3、特殊功能需求:精液样本自动分析
4、可充电式电源,电池容量≥2500 毫安
5、可快速自动分析精液样本
6、设备便携,可移动,具有触碰式屏幕
7、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可通过优盘或是软件网页备份传输或打印
8、可提供专业动态视频、影像、文字报告
9、检测范围:pH 值 6.0-8.0(精度 0.2),浓度 0.1-300 *106/ml,总活力 1-100%,形态(正常)1-100%
10、可提供质量管控解决方案
11、搭配一次性精子检测片,降低污染
12、可直接接入任何 HDMI 屏幕导出视频
配置清单: 分析仪器一台
电源适配器一个
提供详细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安装手册等提供维修专用工具 1 套
提供耗材及主要零配件目录(含报价)开放维修密码,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四、合同资料表(适用全部包组)
序号 | 内 容 |
1 | (1)买方名称、地址:xxxxxxxx |
(0)卖方名称、地址:由招标确定 (3)项目现场名称:珠海,用户指定地点 | |
2 | 合同价:包括所有货物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管理费、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以及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包价。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 已报的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
3 | (1)付款方法和条件: 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货款;乙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配置齐全、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并提供使用科室签字认可的安装验收报告,正常使用三个月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65%货款;合同总额的 5%为质保金,在设备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5%货款。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5 | 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和采购人依据合同条款及项目要求共同签字验收,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3)验收相关费用:采购人负责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检测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采购人支付。对于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在验收期间,中标人的交通、住宿、保险等费用自理。 注:所有验收材料须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
6 | 售后服务要求: 全部包组:项目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后生产厂家提供专业的产品培训,让使用单位人员达到熟练操作使用。全部货物免费原厂保修三年,若招标文件中另有要求,则按最高标准执行。提供 5×8 免费上门服务;终身 5×8 免费电话咨询、报修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2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在二十四小时内不能修复,保证提供一套完整功能良好同类设备供采购人使用;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在个七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排除,保证免费更换同等功能、同等型号的新机;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免费解决;在任何时候,中标人均不 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付的责任,否则按违约处理;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高于该 |
要求,按照投标人承诺执行。 | |
7 | 违约责任: (1)中标人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际测试发现不真实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由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中标人不能交付货物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货物总值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3)中标人逾期未交付货物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每日偿付货物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逾期 35 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每日应向中标人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
8 | 争议解决途径: 本项目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友好协商开始后 30天还不能解决的,可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双方在合同中确定。 |
9 | 其他:以合同约定为准。 |
注:以上《合同资料表》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部分 投标资料表
x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本表条款号为第六部分相应条款的条款号)。
条款号 | 内 | 容 | ||
说 | 明 | |||
1.1 |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2.1 | 采购人或招标人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 |||
2.8.2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 | |||
2.8.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
9.2 | 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货物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管理费、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以及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包价。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投标报价 中而不予支付。 | |||
12.1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 |||
13.1 | 投标文件数量: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为节省资源,建议投标人双面打印投标文件)。 (2)电子版投标文件:二份(电子版本为正本的扫描件),分别用光盘或者 U 盘存贮。 (3)若为分包组项目,各包组应分别准备以上内容。注:评审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5.1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 |||
开标、评标、定标 | ||||
18.1 | 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5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4 人组成。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 |||
19.1.5 |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2) 招标文件明示需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签字或盖章的; (3) 投标文件签字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或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的; |
(4) 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6)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交货期(服务期或完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7)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报价范围的; (8) 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条款); (9)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19.3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首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其操作程序为: 按照商务技术评分细则、经济价格评分细则(具体评分细则见本部分内容后部分)进行评分。特别说明: (1)由评委独立地根据价格指标以外的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需要统一打分的客观评分,由主任评委组织各评委统一评审。 (2)经济价格标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指标权重×100 (3)投标最终得分 = 商务技术标得分 + 经济价格标得分 (4)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投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
19.4 |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最终得分排名前 3 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 数点后 2 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经济价格指标、技术指标、商务指标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20.1 | 本项目各包组由采购人依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 1 名中标人。 |
授予合同 | |
23.2 |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 [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的“货物类”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 5000 元的按照 5000 元计算。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收费通知单为准。 |
其他 |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三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知函(具体 格式见第五部分《通知函》)。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标注“■”为发布媒体): 法定媒体: |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
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对其他任何条款有异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多次质疑将不予受理),否则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不再受理此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异议。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756-2600320。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09 号。 | |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向同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1)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2)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3)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4)珠海市斗门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5)珠海市横琴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 (6)珠海市xx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 (7)珠海市高栏港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8)珠海市万山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9)珠海市保税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标无效。
2.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3.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4.投标人应如实提交《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和《经济价格评分细则》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附件 1: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00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1 | 投标人 2 | 投标人 3 |
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 (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 |||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 |||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 |||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投标人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适用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信用记录查询 | |||
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 |||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
备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2.表中全部项满足为通过;3.“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通过”或“不通过”。
采购人代表签名: 招标代理签名: 日期:2021 年 月 日
附件 2: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00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1 | 投标人 2 | 投标人 3 |
投标报价审查合格 |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 |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 |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 |||
是否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
备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2.表中全部项满足为通过;3.“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通过”或“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签名: 日期:2021 年 月 日
附件 3:商务技术评分细则(满分 70 分)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性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
16 分:所投产品质量优良,性能先进,可靠性好,使用简便的,产品技术非常 | ||
成熟,厂家实力优越的; | ||
11 分:所投产品质量较好,性能比较先进,可靠性比较好,使用较简便的,产 | ||
货物质量性能 16 分 | 品技术较成熟,厂家实力较好的; 7 分:所投产品质量较差,性能较差,可靠性较差,使用较不方便的,产品技术 | |
较不成熟,厂家实力较差的; | ||
3 分:所投产品质量差,性能差,可靠性差,使用不方便的,产品技术不成熟, | ||
厂家实力差的。 | ||
0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12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 ||
质量保证方案 12 分 | 8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 4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不足; | |
0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合理性、可行性差,或未提供方案。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12 分: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具体详尽清晰,备件供应便捷,实用性突出,服务团 | ||
队及技术支持保障能力充足; | ||
8 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善,内容清晰,备件供应较便捷,实用性较好,服务团 | ||
售后服务方案 12 分 | 队及技术支持保障能力较充足; 4 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完善,备件供应便捷性较低,实用性不足,服务团队及 | |
技术支持保障能力不足; | ||
0 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备件供应便捷性低,实用性差,服务团队及技术支 | ||
持保障能力差,或未提供方案。 |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中标有“▲”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 | ||
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4 分 | 分,每有一项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或负偏离扣 3 分,本项满分为 24 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者生产厂家技术参数等证明材料或要求提供的 | |
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6 分 | 相关业绩 6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本项目同类货 物合同业绩进行评分:具有每一份有效合同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性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
12 分:所投产品质量优良,性能先进,可靠性好,使用简便的,产品技术非常 | ||
成熟,厂家实力优越的; | ||
8 分:所投产品质量较好,性能比较先进,可靠性比较好,使用较简便的,产品 | ||
货物质量性能 12 分 | 技术较成熟,厂家实力较好的; 4 分:所投产品质量较差,性能较差,可靠性较差,使用较不方便的,产品技术 | |
较不成熟,厂家实力较差的; | ||
2 分:所投产品质量差,性能差,可靠性差,使用不方便的,产品技术不成熟, | ||
厂家实力差的。 | ||
0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11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 ||
质量保证方案 11 分 | 7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 3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不足; 0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合理性、可行性差,或未提供方案。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11 分: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具体详尽清晰,备件供应便捷,实用性突出,服务团 | ||
队及技术支持保障能力充足; | ||
7 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善,内容清晰,备件供应较便捷,实用性较好,服务团 | ||
售后服务方案 11 分 | 队及技术支持保障能力较充足; 3 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完善,备件供应便捷性较低,实用性不足,服务团队及 | |
技术支持保障能力不足; | ||
0 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备件供应便捷性低,实用性差,服务团队及技术支 | ||
持保障能力差,或未提供方案。 |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中标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每有 | ||
一般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30 分 | 一项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或负偏离扣 2 分,本项满分为 30 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者生产厂家技术参数等证明材料或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6 分 | 相关业绩 6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本项目同类货 物合同业绩进行评分:具有每一份有效合同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性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
13 分:所投产品质量优良,性能先进,可靠性好,使用简便的,产品技术非常 | ||
成熟,厂家实力优越的; | ||
9 分:所投产品质量较好,性能比较先进,可靠性比较好,使用较简便的,产品 | ||
货物质量性能 13 分 | 技术较成熟,厂家实力较好的; 5 分:所投产品质量较差,性能较差,可靠性较差,使用较不方便的,产品技术 | |
较不成熟,厂家实力较差的; | ||
1 分:所投产品质量差,性能差,可靠性差,使用不方便的,产品技术不成熟, | ||
厂家实力差的。 | ||
0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11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 ||
质量保证方案 11 分 | 7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 3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不足; | |
0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合理性、可行性差,或未提供方案。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11 分: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具体详尽清晰,备件供应便捷,实用性突出,服务团 | ||
队及技术支持保障能力充足; | ||
7 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善,内容清晰,备件供应较便捷,实用性较好,服务团 | ||
售后服务方案 11 分 | 队及技术支持保障能力较充足; 3 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完善,备件供应便捷性较低,实用性不足,服务团队及 | |
技术支持保障能力不足; | ||
0 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备件供应便捷性低,实用性差,服务团队及技术支 | ||
持保障能力差,或未提供方案。 |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中标有“▲”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 | ||
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12 分 | 分,每有一项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或负偏离扣 3 分,本项满分为 12 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者生产厂家技术参数等证明材料或要求提供的 | |
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 ||
一般技术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中标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每有 |
参数响应情况 17 分 | 一项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或负偏离扣 1 分,本项满分为 17 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者生产厂家技术参数等证明材料或要求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6 分 | 相关业绩 6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本项目同类货 物合同业绩进行评分:具有每一份有效合同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性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
12 分:所投产品质量优良,性能先进,可靠性好,使用简便的,产品技术非常 | ||
成熟,厂家实力优越的; | ||
9 分:所投产品质量较好,性能比较先进,可靠性比较好,使用较简便的,产品 | ||
货物质量性能 12 分 | 技术较成熟,厂家实力较好的; 6 分:所投产品质量较差,性能较差,可靠性较差,使用较不方便的,产品技术 | |
较不成熟,厂家实力较差的; | ||
3 分:所投产品质量差,性能差,可靠性差,使用不方便的,产品技术不成熟, | ||
厂家实力差的。 | ||
0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11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 ||
质量保证方案 11 分 | 7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 3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不足; | |
0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合理性、可行性差,或未提供方案。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11 分: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具体详尽清晰,备件供应便捷,实用性突出,服务团 | ||
队及技术支持保障能力充足; | ||
7 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善,内容清晰,备件供应较便捷,实用性较好,服务团 | ||
售后服务方案 11 分 | 队及技术支持保障能力较充足; 3 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完善,备件供应便捷性较低,实用性不足,服务团队及 | |
技术支持保障能力不足; | ||
0 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备件供应便捷性低,实用性差,服务团队及技术支 | ||
持保障能力差,或未提供方案。 | ||
重要技术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中标有“▲”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 |
参数响应情况 30 分 | 分,每有一项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或负偏离扣 6 分,本项满分为 30 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产品彩页或者生产厂家技术参数等证明材料或要求提供的 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6 分 | 相关业绩 6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本项目同类货 物合同业绩进行评分:具有每一份有效合同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性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
14 分:所投产品质量优良,性能先进,可靠性好,使用简便的,产品技术非常 | ||
成熟,厂家实力优越的; | ||
10 分:所投产品质量较好,性能比较先进,可靠性比较好,使用较简便的,产 | ||
货物质量性能 14 分 | 品技术较成熟,厂家实力较好的; 6 分:所投产品质量较差,性能较差,可靠性较差,使用较不方便的,产品技术 | |
较不成熟,厂家实力较差的; | ||
2 分:所投产品质量差,性能差,可靠性差,使用不方便的,产品技术不成熟, | ||
厂家实力差的。 | ||
0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质量保证方案 11 分 | 11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7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 3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不足; | |
0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合理性、可行性差,或未提供方案。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11 分: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具体详尽清晰,备件供应便捷,实用性突出,服务团 | ||
队及技术支持保障能力充足; | ||
7 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善,内容清晰,备件供应较便捷,实用性较好,服务团 | ||
售后服务方案 11 分 | 队及技术支持保障能力较充足; 3 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完善,备件供应便捷性较低,实用性不足,服务团队及 | |
技术支持保障能力不足; | ||
0 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备件供应便捷性低,实用性差,服务团队及技术支 | ||
持保障能力差,或未提供方案。 |
一般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8 分 |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对用户需求书中的一般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每一项不满足扣 0.4 分,本项满分 28 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需对逐条响应。 | |
商务部分 6 分 | 相关业绩 6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本项目同类货 物合同业绩进行评分:具有每一份有效合同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性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 ||
18 分:所投产品质量优良,性能先进,可靠性好,使用简便的,产品技术非常 | ||
成熟,厂家实力优越的; | ||
13 分:所投产品质量较好,性能比较先进,可靠性比较好,使用较简便的,产 | ||
货物质量性能 18 分 | 品技术较成熟,厂家实力较好的; 8 分:所投产品质量较差,性能较差,可靠性较差,使用较不方便的,产品技术 | |
较不成熟,厂家实力较差的; | ||
3 分:所投产品质量差,性能差,可靠性差,使用不方便的,产品技术不成熟, | ||
厂家实力差的。 | ||
0 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11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 ||
质量保证方案 11 分 | 7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 3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合理性、可行性不足; | |
0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合理性、可行性差,或未提供方案。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
11 分: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具体详尽清晰,备件供应便捷,实用性突出,服务团 | ||
队及技术支持保障能力充足; | ||
7 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善,内容清晰,备件供应较便捷,实用性较好,服务团 | ||
售后服务方案 11 分 | 队及技术支持保障能力较充足; 3 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完善,备件供应便捷性较低,实用性不足,服务团队及 | |
技术支持保障能力不足; | ||
0 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备件供应便捷性低,实用性差,服务团队及技术支 | ||
持保障能力差,或未提供方案。 | ||
一般技术 |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对用户需求书中的一般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每 |
参数响应情况 24 分 | 一项不满足扣 2 分,本项满分 24 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需对逐条响应。 | |
商务部分 6 分 | 相关业绩 6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本项目同类货 物合同业绩进行评分:具有每一份有效合同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附件 4:经济价格评分细则(满分 30 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调整》;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价格指标
(30分)
一、价格调整
(一) 价格核准:
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二)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不适用于本项目)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C1 的扣除(C1 的取值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效投标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上述第(二)项第 1 条规定的价格扣除。
3.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4.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3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的划分标准为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只有部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6.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二)项第 1、2 条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6.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6.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7.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二)项第 1、2 条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7.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四)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报价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该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同一个产品同时获得以上两个认证的,不重复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 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 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2. 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 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 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6. 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 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二) 商品包装检测方法
1. 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三) 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 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 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 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
7. 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 次;
8. 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 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 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 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1. 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
12. 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四) 快递包装检测方法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3. 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
4. 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 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
5. 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 第 1 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五) 项目验收时,采购人将根据上述要求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组织验收工作。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XXX 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签约地点:珠海市香洲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 ||
电话:0000-0000000 | 传真:0756-2313026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 |
543 号 | ||
乙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电话: | 传真: | 地址: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根据 (项目名称)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货物内容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性能参数)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合计总额: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此价格包含标书中所有配件在内) |
附配置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合同总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配送、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卸货、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含税)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三、设备要求
1.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包括零配件)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向甲方提供货物,导
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如因乙方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或他人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货物整体验收交付甲方之日起至甲方使用期间,乙方均不能免除因设备自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2.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甲方的要求和乙方标书的响应参数、最佳合理配置等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 备品备件要求:运行 10 年所需备品备件。
5.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涉货物合法来源的证明。
6. 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甲方正常使用。
2. 交货方式: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3. 交货地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将军山院区)。
4. 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物运至上述合同交货地点,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签收才视为交货。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当场进行验收,对于质量或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当及时更换,对于数量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本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免费补足。交货前货物毁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送货时的费用、包装费、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卸货、吊装、就位由乙方负责。
5. 根据国家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如属计量检定设备乙方需提供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校准证
书。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30%货款;乙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配置齐全、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并提供使用科室签字认可的安装验收报告,正常使用三个月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65%货款;合同总额的 5%为质保金,在设备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5%货款。
2. 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3.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的正式发票后,甲方才向乙方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采购项目属于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按照其结算程序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保修期为整机原厂保修年,该保修期从甲方签订验收合格报告之日算起。若国家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要求,应按国家规定执行。保修期内由乙方提供相应培训服务,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合同设备在一个月内同一部件出现两次同一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整机或功能模块。
2. 乙方按照《售后服务承诺书》执行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承诺书》附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乙方未能履行售后服务承诺书上的约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质保金(合同总价的 5%)作为维修费用。
七、安装与调试
乙方必须依照合同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八、验收
1. 验收时间:乙方应当在货物安装完毕后天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调整。
2.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评审小组在乙方报价有限期内以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
3.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 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 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珠海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4. 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时所导致的甲方人员、乙方人员或其他第三方人员的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5. 乙方同意:对于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费用、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等款项,甲方均有权从应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并且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支付。
6. 因乙方的任何违约或违法行为所产生纠纷的,甲方为处理纠纷而支出的合理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函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鉴定费)均由乙方承担。
7. 在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乙方开具的发票应为乙方所在地的合格税务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如乙方开具的发票有假,应立即补开合格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甲方同时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8.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9. 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
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应。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招标代理执一份。
甲方(盖章):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订地点:珠海市香洲区 签订地点:珠海市香洲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
见证意见: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见证单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对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
(投标人应按照本节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00)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并附2份电子版。
1.资格性文件:
1.1投标函
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商务文件:
2.1投标人综合概况
2.2商务条款响应表
2.3商务部分
3.技术文件:
3.1技术条款响应表
3.2技术部分
4.经济价格文件:
4.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4.2投标分项报价表。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详见经济价格文件)。
2.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3.我方已经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材料,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的,绝无任何虚假,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对各项数据(含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及货物、服务xx,谨守诚实、
谨慎、客观的原则,如有故意夸大、缩小等不实成分的,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愿承担包括被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的一切处理。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
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投标人: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开户银行:
账号:日期:
1.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 单位(盖公章): | |
代表人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说明: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 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00)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说明:
1.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本委托书不需提供。
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反面)
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00)的投标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三、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至定标后,如发现我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我单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特此声明。
说明: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1.4 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注:
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至确定中标结果后,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详见资格性条款要求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2.1.1 投标人简介
2.1.2 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及介绍: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2.2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00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投标有效期 | |||
2 | 合同价 | |||
3 | 付款方法和条件 | |||
4 | 交货期 | |||
5 | 验收要求 | |||
6 | 售后服务要求 | |||
7 | 违约责任 | |||
8 | 争议解决途径 | |||
9 | 其他 |
说明:
1.说明:“投标响应”应填写投标人的具体承诺,如果投标人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的,也可以填写“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投标人须真实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劣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
2.对投标资料表、合同条款资料表和附加要求的条款按上列格式逐条说明。
3.项目需求书中打“★”号部分为关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任何对这些项目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00
按照项目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3.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00
标注“★”的关键技术条款偏离情况(如招标文件第二部份“用户需求书”没有标注“★”的关键技术条款,可不提供本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说明 |
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标注“▲”的重要技术条款偏离情况(如招标文件第二部份“用户需求书”没有标注“▲”的重要技术条款,可不提供本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说明 |
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其他条款偏离情况(一般技术参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说明 |
1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2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说明:
1.本表所述的带“★”关键技术条款(要求)、带技“▲”的技术条款、其他条款、功能、要求为招标文件第二部份“用户需求书”对应内容。
2.对“投标响应情况”一栏,根据供应商的实际响应情况填写,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
也可填写“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否则应详细填写响应情况。
3.对“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技术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负偏离是指所提供技术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
4.投标人自行对照“用户需求书”、“评分细则”提供相应的资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00
按照项目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00
包组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备注 |
01 |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小写: 大写: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
02 |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小写: 大写: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
03 |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小写: 大写: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
04 |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小写: 大写: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
05 |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小写: 大写: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
06 |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小写: 大写: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备注:
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4.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六部分“投标报价”及第二部分用户需求要求。如本项目包含多个包组,应分别提供各包组的投报总价。
5.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6.请在本投标文件所投包组对应处填写投标报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00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型号 规格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价(元) | 数量 (单位) | 合计 (元) | 备注 |
1 | |||||||||
2 | |||||||||
…… | |||||||||
总计 | ¥: 大写: |
备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 此表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
3.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
4. 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5. 投标分项报价表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若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请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进行响应,投标分项报价表须做脱敏处理,中标人的投标分项报价表须在中标公告发布时同时公告,避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投标人请谨慎填写;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视为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附件,将与中标公告同时公告,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4.3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情形无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其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6. 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 可通过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查询 xxxx://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4.4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须提供)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4.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无须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8〕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6 节能产品及环保标志产品情况(如不属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的,则无须提供)
类别 |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认证证书号 | 金额 | 备注 |
节能产品 | |||||
合计 | |||||
环保标志产品 | |||||
合计 | |||||
说明 |
注:
1. 节能产品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
人公章。
2. 环保标志产品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针对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本签字人承诺:
1.若我方中标,将严格遵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2.若我方中标后拒绝如数缴纳或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缴纳中标服务费,则视为我方自动放弃该中标结果,贵方有权重新确定中标结果,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完全理解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分考虑决定:
1.按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请各供应商在上述 1 或 2 选择“√”并于开标前 3 个工作日书面传真通知至:0756-2600320 或者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xxxxxxxxxxxxx@xx.xxx。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1“采购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2.2“监管部门”是指:当地采购监管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7“服务”是指: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8 合格的投标人
2.8.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的供应商。
2.8.2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2.8.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除外;允许联合投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项的投标。
2.9 合格的货物
2.9.1 投标人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
2.9.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强制性规范。
2.9.3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进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的检验。
2.9.4 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否则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2.9.5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2.9.6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其他要求。
2.10 合格的服务: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要求。
2.11“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资料表
4) 格式文件
5) 投标人须知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4.3 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5.1 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5.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5.4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5.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在 24 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已收悉,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1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8.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8.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8.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9.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资料表》、《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9.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9.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10.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
11.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3.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暗标除外)
13.4 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暗标除外)
13.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
14.2 每一密封信封均应:
(1)标明采购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4.3 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 14.1 条和第 14.2 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以及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概不负责。
14.4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5.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包含最后一分钟。例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9:30 表示截止时间为 9 点 30 分 00 秒。
15.2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 5.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16.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
17.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当参加的投标的投标人较多时,也可以由前三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被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招标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17.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如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者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
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8.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9.1 投标文件初步审查(初审)。初步审查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9.1.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9.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依据或寻求任何外部的证据。
19.1.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9.1.5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9.1.6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9.2 澄清有关问题。
19.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被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9.5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或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进行澄清的,可以要求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招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
19.6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
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0.1 定标程序。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1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或者将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采购。
22.1 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22.2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 20.2 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3.1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3.2 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 [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算,按计算后的金额上浮20%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算。
项目类型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数(万元) |
货物 | 100 以下(货物) | 1.80% | 0 |
100~500(货物) | 1.32% | 0.48 | |
500~1000(货物) | 0.96% | 2.28 | |
1000~5000(货物) | 0.60% | 5.88 | |
5000~10000(货物) | 0.3% | 20.88 | |
10000~100000(货物) | 0.06% | 44.88 | |
100000 以上(货物) | 0.012% | 83.76 | |
服务 | 100 以下(服务) | 1.80% | 0 |
100~500(服务) | 0.96% | 0.84 |
500~1000(服务) | 0.54% | 2.94 | |
1000~5000(服务) | 0.30% | 5.34 | |
5000~10000(服务) | 0.12% | 14.34 | |
10000~100000(服务) | 0.60% | 20.34 | |
100000 以上(服务) | 0.012% | 68.34 | |
工程 | 100 以下(工程) | 1.20% | 0 |
100~500(工程) | 0.84% | 0.36 | |
500~1000(工程) | 0.66% | 1.26 | |
1000~5000(工程) | 0.42% | 3.66 | |
5000~10000(工程) | 0.24% | 12.66 | |
10000~100000(工程) | 0.06% | 30.66 | |
100000 以上(工程) | 0.012% | 78.66 |
24.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4.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应将经见证的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5.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25.2 的规定备案。
26.1 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并递交原件,质疑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对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
27.1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
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认定企业类型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 低温仓储, 危险品仓储,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 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 采用主营业务收入; 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附件2: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询问函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第七批生殖中心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编号:)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质疑函范本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来源 | 证明对象 |
1 |
2 | |||
…… |
1. 相关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 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