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湖北省崇仁冰雪运动中心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湖北省体育局崇仁体育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冰雪运动后备
人才培养项目合作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目的
甲方拥有较好的冰上雪上培训场地,乙方具有优秀的冰上雪上教练团队和一批优秀的学员。为了大力发展冰雪运动,为湖北省冰雪运动项目储备输送人才,经省体育局批准,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乙方出资、甲方提供场地的方式,共同筹建“湖北省冰雪运动中心”,就
冰雪项目的宣传和推广、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青少年冰雪项目培训等展开合作,努力将之打造为具备行业一流水准的冰雪运动基地。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合作方式。甲方提供位于湖北省体育局崇仁体育中心院内总占地面积为 5174.17 平方米,乙方出资 x元,共同打造湖北省冰雪运动中心。
2.合作期限:八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为建设期(6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为试运营期(3 个月),项目定于 年 月 日正式营业。(合同周
期以正式营业开始计算)。 3.合作经营费用:
合作期间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经营费用,八年经营总费用为: (¥ / );即第一年度(即 年 月 日- 年 月日)经营费用为人民币 (¥ ); 第二年度(即 年 月日-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 );第三年度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为人民币人民币 (¥ );第四年度(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为人 民币 (¥ );第五年度(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 );第六年度(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 );第七年度(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 );第八年度(即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为人民币 (¥ );经营费用支付:
经营费用由乙方按 (年/季度)支付。乙方须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的经营费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第二年和第三年的经营费用于当年 月 日之前支付。合作期间的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条款所述经营费用不包括消防、水、电费、物业等任何其它费用;房屋装修、消防、水电等设施设备安装验收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完成和承担。
5.湖北省崇仁冰雪运动中心主要功能:冰雪项目的宣传与推广、冰雪项目后备人才培养与输送和青少年冰雪项目培训及教练员培训,比赛等。
6.押金。试运营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运营押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用于乙方对外运营活动可能的资金风险及发售预售卡的押金,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评判不存在以上风险即可退还。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湖北省冰雪运动中心”的品牌归甲方所有,在合作期限
x甲方授权乙方无偿使用。
(2)有权对湖北省冰雪运动中心的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湖北省冰雪运动中心的装修方案必须报甲方审批。
(3)有权按协议约定收取物业费和分配利润。
2.甲方的义务:
(1)负责提供冰雪运动中心项目的培训场地,配合提供水电保障和室外停车及安全管理(具体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室内外场地为:原冠军xxx和原汽修厂等,具体见图纸(合同附件)。
(2)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如乙方所培训的学员参赛、注册等,教练员的培训学习和业务交流等。
(3)对乙方在规定的合作期限内(8 年)完成体育后备人才冰雪运动队组建任务,给予相应人才输送奖励政策。
(4)交付条件:场地拆除及报建手续(停车场等)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负责湖北省冰雪运动中心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收取合作期间的经营收入。
(2)冰雪运动中心以合作开展冰雪后备人才和体育培训为主,若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培养后备人才任务和无违约情形出现,可享受湖北省体育局所有支持奖励政策(具体政策标准以省体育局文件为准)。
(3)湖北省冰雪运动中心在合作期间的经营决策权由乙方负责,甲方委派人员享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4)合作到期后,xx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在合作期限内(8 年)代表甲方完成组队(冰球项目)。培训学员以甲方名义注册,代表甲方参赛等;其教练员可以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学习和业务交流等。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完成后备人才培养,协助有关项目中心完成组建队伍任务(以湖北省体育局文件为准)。
(4)乙方负责遵照甲方统一安排和要求开展冰上雪上青少年体育夏令营工作,乙方所招收的学生由乙方负责培训。
(5)乙方在合作期满时乙方所招收培训学员的培训服务时间未完成,由乙方负责退还学员未使用完的超期费用,与甲方无关。
(6)乙方自主负责培训所需条件及相应设施设备的投资,负责解决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事项。
(7)在合同期限内,湖北省冰雪运动中心的安全保障义务由乙方负责。合作期间,若发生一切人身、财产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第三人或甲方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8)乙方负责确保体育培训质量和甲方的品牌效应,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违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经劝诫不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
(9)乙方须遵守甲方关于物业管理、水电保障、安全管控等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指导和监管,按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缴纳水电费等。
第五条 合作声明
(1)甲乙双方属合作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2)乙方向甲方承诺,该场地仅作为冰雪运动项目教学、培训、比赛使用。合作期满后,双方如有意愿继续合作,可重新完善协议,签订新的合作协议,乙方有绝对优先权。
(3)甲、乙双方以甲方名义共同参加各类比赛,所获比赛成绩和荣誉归于甲方。
(4)合作期届满乙方如需继续经营,应在届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合作期满如乙方未能继续经营,应在期满后十日内将可移动资产搬离,不可移动资产无条件交由甲方。十日内未搬离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物业费、分配利润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2.合作期满乙方逾期腾退的,每逾期一日,应按 1 万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正常运营的,甲方需提前十日告知乙方,协商具体解决办法后才可执行。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乙方教学培训过程中应保持场馆环境整洁,并协同甲方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保障工作。如由乙方个人原因发生事故,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内部装修和改扩建方案须甲方审批同意,甲方予以配合;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主体结构,并爱惜使用场馆及xx的设施,如 发生人为损坏将依据实际情况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甲乙双方共同给予修复,修复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
3.双方互相向对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资格和资质,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自愿按协议规定严格执行,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协议规定索赔。
4.合作过程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一式五份,报xxxxxxxxxx,x,x双方各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