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岳阳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
电子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岳云财采计【2024】037号
采购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关键信息
一、资格性审查
序号 |
审查情况 |
1 |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 |
2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上传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扫描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扫描件。 |
3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扫描件。 |
4 |
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
5 |
|
6 |
信用记录查询情况 |
7 |
保证金缴纳情况 |
8 |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
9 |
|
说明: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 6.上传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体年度为:2022年或2023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二、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情况 |
1 |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1) |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
(2) |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
2 |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
(1) |
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2) |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
(3) |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4)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5) |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6)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7) |
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 |
3 |
不符合★条款 |
4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
5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 |
6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附页2-1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
附页2-2政府采购支持融资、担保机构
正文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正文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岳云财采计【2024】037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BDFR-2024CG-YY0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标段)名称: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岳云财采计【2024】037号
采购项目(标段)预算:7599217.37元
采购项目(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7599217.37元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1 |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
1 |
项 |
7599217.37元 |
7599217.37元 |
97000.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办理数字CA,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招标只支持网上支付标书费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30-2966692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
4、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24年4月30日8:00至2024年5月10日17:00,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进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GCZF格式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的内容目录和详细页码,其制作软件的下载安装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件说明(含电子签章的操作流程)可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的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具备法律效力,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系统设置为开标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八、投标人澄清、补正和说明
1、评标过程中,如评委专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投标人应在线保持关注,及时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网上回复,并上传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和补正的权利。
2、招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九、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17:30时止(5个工作日)。
十、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岳阳市云溪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30-84189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青年东路富兴鹏城14栋301-303室(见景酒店三楼)
联系人:龚青
电话:0730-8220568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2、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请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参见“服务指南”中《湖南CA客户在线自助平台操作流程》,按相关程序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十三、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YYGCZ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GCZF格式投标文件。
3、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
第2.1款 |
采购人 |
名称: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岳阳市云溪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30-8418999 |
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青年东路富兴鹏城14栋301-303室(见景酒店三楼) 联系人:龚青 电话:0730-8220568 |
第2.6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第6.1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 □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第6.2款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 |
/。 |
二、招标文件 |
||
第8.2款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
第7.4款 |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17:30时 |
第9.2款 |
信息公告媒体 |
岳阳市政府采购(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yys)、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 |
第21.1款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
2024年5月22日(星期)9时30分(北京时间) |
三、投标文件 |
||
第14.1款 |
投标报价的规定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第14.5款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 |
采购预算:7599217.37元 如果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7599217.37元 |
第16.4款 |
样品提供的规定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地点。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 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17.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第18.1款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为:元(人民币)。 |
第21.1款 |
电子投标文件 制作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 |
第20款 |
投标文件份数 |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需提交3份纸质投标文件,并确保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
四、投标 |
||
22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文件递交。 |
第24.1款 |
分包 |
□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 ☑不允许分包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6.1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
第26.2款 |
解密时长 |
30分钟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31.2款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随机抽取的方式。 |
七、合同签订 |
||
第34.1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_________。 |
八、其他规定 |
||
第38.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97000.00元,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发出中标通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 |
第39.1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 6、各投标单位不得在同一台电脑上报送投标文件,发现IP地址相同将接受财政相关处罚。 |
附页 2-1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岳阳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页 2-2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岳阳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岳阳分行 |
黄颖 |
普惠金融部负责人 |
18873011060 |
光大银行岳阳分行 |
黄睿 |
|
13907303977 |
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 |
艾慧平 |
建湘北路支行副行长 |
13907309202;3069560 |
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 |
黄立军 |
公司业务部 |
18973061212 |
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 |
谢平 |
财源支行副行长 |
13007306404 |
工商银行岳阳分行 |
张奎 |
|
13786098001 |
浦发银行岳阳分行 |
王勇拓 |
|
18673070127 |
邮储银行岳阳市分行 |
孙向红 |
|
13707307130 |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球 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5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3.2本章第3.1款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答疑会后,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10.1款或第10.2款相应规定办理。
6.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7.2本章第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岳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4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岳阳市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7.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8.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8.2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条款数之和)或范围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登录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不再收取任何招标文件费用。
9.3各投标人自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语言
11.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计量单位
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价格表
四、商务响应/偏离表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部分
七、货物说明一览表
八、技术响应/偏离表
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二、授权委托书
十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十四、投标保证金
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4资格审查时仅查阅资格证明文件册,资格证明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资格证明文件册的视同未提交。专家评标时,商务技术相关文件由于投标人疏忽未装入商务技术册的视同未提交。
13.5有关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需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废标处理,涉及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予以0分处理。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4.3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4.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此修改应符合本章第22.1款的相关规定。
14.5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15.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16.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8.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他人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18.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确定为中标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投标人有25.1和25.2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的
(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款第(3)、(4)项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情形除外。
19.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
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
20.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YYZY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
21.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1投标人应当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
21.1.2“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
21.1.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
21.1.4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
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21.1.5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1.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1.1.7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1.1.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中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0730-2966692信息技术科)。
22.1.1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
22.1.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4.分包
24.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24.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4.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5.串通投标行为
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6.开标
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岳阳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
26.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26.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资格审查
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7.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3.3款第(4)项规定;
(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7.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符合本章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
(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应缴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7.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27.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
28.评标委员会
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9.评标
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
六、中标信息公布
3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2.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32.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2.3本章第32.2款所称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签收回执。
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32.6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
32.8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2.9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并应以直接送达(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子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2.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2.11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
七、合同签订
33.签订合同
33.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3.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4.履约担保
34.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4.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4.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其他规定
36.政府采购政策
36.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36.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6.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6.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6.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36.6符合本章第36.1款、第36.2款、第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
(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
(3)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在页(截图)。
(4)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制造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的,须与投标人同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5)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6.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2-2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37.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7.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7.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8.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
38.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
38.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
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9.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2款 |
评标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3-1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 |
第5.8款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规定 |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第5.9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核心产品为:/。(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 □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
第5.2款 |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1、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 |
价格评审优惠 |
扶持中小、微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执行此政策时,其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 |
|
优先采购 |
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两型”产品 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批)内的: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 上述三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 |
附页3-1
取值范围
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
序号 |
项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价格 |
0.3 |
2 |
技术 |
0.3 |
3 |
商务 |
0.4 |
4 |
其他 |
/ |
∑(1+2+3+4)=1 |
1 |
评标因素及标准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
一级 评标因素 |
一级 分值 |
二级评标因素 |
二级 分值 |
|
价格 |
A1(100分)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技术 |
A2(100分) |
平台软件建设方案 |
26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平台软件建设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可对接省、市平台);2、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智能管控平台(可对接园区平台);3、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移动端(APP/小程序);4、应用支撑系统;5、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6、融合通信;7、园区可视化;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预警系统(可对接园区平台);9、公共管廊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可对接园区平台);10、公用工程安全风险感知(可对接园区平台);11、地理信息平台;12、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硬件集成、软件集成、数据集成等);13、数据对接(与园区内企业系统数据对接、与园区已建系统对接、与省、市相关系统数据对接等)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以上13项,每缺少一项扣2分; 针对性、完整度优的,每一项计2分; 针对性、完整度良的,每一项计1.5分; 针对性、完整度一般的,每一项计1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本项最多计26分。 |
供货、设备安装调试流程和检验验收方案 |
12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科学完善的供货、设备安装调试流程和检验验收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供货流程;2、供货时间;3、安装过程的跟进;4、供货方与使用方的沟通;5、安装、检查、安全、使用等各方面人员安排;6、设备测试安装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7、检验验收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以上6项,每缺少一项扣2分; 针对性、完整度优的,每一项计2分; 针对性、完整度良的,每一项计1.5分; 针对性、完整度一般的,每一项计1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本项最多计12分。 |
||
软件系统功能演示 |
42分 |
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评审,应基于真实系统以视频方式进行演示,演示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探测系统:(7.5分) ①实现实时监测园区公共重点区域危险气体浓度;②支持监测数据历史趋势图查询;③支持监测数据多维度统计分析功能、对比分析功能; ④实现公共区域气体泄漏及时报警;⑤实现自动完成预警信息的发送、核查、反馈和督办等功能。 以上5项功能演示,每缺少一项扣1.5分; 功能演示完整度优的,每一项计1.5分; 功能演示完整度良的,每一项计1分; 功能演示完整度一般的,每一项计0.5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本小项最多计7.5分。
①实现对公共管廊关键部位视频图像、物料泄漏、地基沉降等的实时监测;②部署公共管廊监测预警系统;③汇聚定位信息、移动感知设备信息等;④并对接管廊数据采集和监控(SCADA)系统;⑤实现对公共管廊安全在线监控;⑥支持监测数据历史趋势图查询;⑦支持监测数据多维度统计分析功能、对比分析功能;⑧实现监测数据及时报警;⑨实现自动完成预警信息的发送、核查、反馈和督办等功能;⑩实现已接入的管廊监测数据实时更新。 以上10项功能演示,每缺少一项扣1.5分; 功能演示完整度优的,每一项计1.5分; 功能演示完整度良的,每一项计1分; 功能演示完整度一般的,每一项计0.5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本小项最多计15分。 3、公用工程监测预警系统:(10.5分) ①实现公用工程(水(含污水)电气热)安全风险实时在线监测功能;②支持监测数据历史趋势图查询;③支持监测数据多维度统计分析功能、对比分析功能;④实现监测数据及时报警;⑤实现自动完成预警信息的发送、核查、反馈和督办等功能;⑥对已接入的公用工程监测监控数据实时更新;⑦在重点区域设置高清视频监控设备。 以上7项功能演示,每缺少一项扣1.5分; 功能演示完整度优的,每一项计1.5分; 功能演示完整度良的,每一项计1分; 功能演示完整度一般的,每一项计0.5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本小项最多计10.5分。 4、工业机理模型:(9分) ①化工园区安全生产风险综合预警模型。综合危化品运输流向、监管检查、园区特殊作业、园区动态监测参数、园区应急能力等生成安全生产风险动态构成镭射图,定量化展示园区安全生产现状和趋势; ②重大危险源动态预警模型。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后果表征参数、安全生产实时监控指标及得分以及修正系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值计算模型; ③双重预防体系分析模型。综合考虑风险分析完成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及隐患排查任务完成情况构建双预防体系分析模型,对园区整体及园区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按“优”“良”“中”“差”4个等级进行划分; ④事故灾害后果模型。包含:池火灾事故后果评估模型、蒸汽云爆炸事故后果评估模型、喷射火灾事故后果评估模型、沸腾液体扩展蒸汽爆炸(BLEVE)事故后果评估模型、有毒有气害物质泄漏扩散分析评估模型; ⑤企业每日动态分级监管模型。从固有风险水平、生产负荷、动态监测参数、安全管理状况、系统运行、作业风险管控、外部因素等维度区分特别管控(红色)、重点关注(黄色)和一般监管(绿色); ⑥中长周期预警模型。包含:中长周期预警模型样本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长周期(三个月)及中周期(一个月)预警模型,实现对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将风险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 以上6项演示,每缺少一项扣1.5分; 功能演示完整度优的,每一项计1.5分; 功能演示完整度良的,每一项计1分; 功能演示完整度一般的,每一项计0.5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本小项最多计9分。 注:1、演示视频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委托授权书(委托递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演示视频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运维服务方案 |
2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运维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整体运维规划;2、有相关专业资质的运维人员安排;3、运维制度标准考核指标;4、软件运维计划及硬件运维计划;5、运维承诺(需提供承诺函)等。 以上5项,每缺少一项扣4分; 可实施性、完整度优的,每一项计4分; 可实施性、完整度良的,每一项计3分; 可实施性、完整度一般的,每一项计2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本项最多计20分。 |
||
商务 |
A3(100分) |
企业业绩 |
30分 |
2021年3月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计15分,最多计30分。 (投标人须提供上述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材料不全的不计分。) |
人员配备 |
20分 |
1、项目(经理)负责人(5分) 拟派的一名项目(经理)负责人具备软件设计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的,计5分,本小项最多计5分。 2、技术负责人(5分) 拟派的一名技术负责人具备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计5分,本小项最多计5分。 3、团队能力(不含项目(经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10分) 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软件评测师、网络工程师,每提供一个计2分,本小项最多计10分。 (提供上述人员人社部或工信部颁发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实施团队人员中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一证多人不重复计分。) |
||
软件产品关 键技术指标 响应 |
20分 |
所投软件产品需满足“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技术验收评分表”中涉及的业务功能、功能性、性能效率、可靠性、安全性的要求。
以上6大功能模块,每有一项测试结论不符合测试要求或每缺少一项扣2分; 每有一项测试结论符合测试要求,计2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本小项最多计12分。 2、测试内容包含系统性能效率测试,且测试结论能体现系统响应时间符合“评分表”要求的,计3分,否则不计分; 3、测试内容包含系统可靠性测试,且测试结论能体现系统可以连续7*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计3分,否则不计分; 4、测试内容包含信息安全性测试,且测试结论能体现系统不存在安全漏洞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提供由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售后服务方案 |
20分 |
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流程;2.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3.定期巡检计划;4.设备维修保养方案;5.备品备件情况;6.质量保证期内、外的服务标准和体系;7.故障问题解决预案与故障处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8.售后技术支持人员安排;9.软件更新服务(承诺);10.培训方案及技术支持。 以上10项,每缺少一项扣2分; 可实施性强、完整度优的,每一项计2分; 可实施性较强、完整度良的,每一项计1.5分; 可实施性一般、完整度一般的,每一项计1分; 未提供的不计分; 本项最多计20分。 |
||
质保期 |
10分 |
本项目硬件、软件免费质保维保期为3年。在满足本项目质保、维保期要求的基础上,免费质保、维保期每增加1年计5分,最多计10分。(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
合计 |
100分 |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均应提供证书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业绩、虚假证书等)、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行政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正文
1.评标方法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正文部分总则第3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1.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评标程序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等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4.澄清有关问题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采用电子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
(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5.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报价权重分
5.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
(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5.5评标总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5.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9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1.2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7.编写评标报告
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8.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1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至中标公告发布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2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停止评标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采购单位: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项目实施地点: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
项目建设范围:本项目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化工产业聚集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配备,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具体详见清单)。
采购清单与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清单,另附。)
三、项目实施工期要求: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硬件交付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试运行时间为30日历天,在试运行期间如无重大故障,15天后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进入项目质保期。
本项目软件功能全部模块上线,硬件设备全部到场安装调试完成,平台建设完成后保证平台有30日历天试运行时间(含预留15日历天验收整改时间),并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省级和部级(应急管理部)验收。
四、包装和运输要求:
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材料到项目实施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保管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五、安全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
1、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中标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自行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安全事故。
六、项目建设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负责软件平台开发、标准编制、系统集成以及数据对接和数据交换实施,并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调试、运维服务等相关工作。
2、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编写详细施工组织计划,包含进度计划、施工方案、人员配备、技术服务方案,制定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等管理体系。
3、中标供应商负责所提供软、硬件的现场安装、调测和开通。项目实施过程必须要按照设计要求完成,负责功能实现,额外增加软、硬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甲方不再承担。若出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软、硬件设备不满足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由中标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4、中标供应商负责所有数据对接、数据录入及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工作,按照《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技术验收评分表》要求及建设单位采购需求实施。
5、项目系统对接要求,包含但不限于:(1)与原有智慧化工园区系统对接;(2)与智慧环保系统对接;(3)与湖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接(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危险源数据、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数据);(4)与企业人员定位系统对接;(5)与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对接;
6、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和设备或其包含的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投标供应商对本项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应按照等保2.0三级的相关要求建设,需提供相应的网络安全和密评服务。
8、项目启动后实施团队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不少于8人,其中,保证不少于3人驻场实施。
七、接口要求:
平台应有完善的接口方案并提供单独完备的接口说明文档,该接口方案能支持各平台数据之间同步,且保持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接口应提供完善可靠的身份验证机制,从而保证数据接口安全。
八、互通和对接要求:
投标人在中标后,所采购的各类设备能够与现有应用软件无缝对接,并完成上述互联互通及对接工作,所有系统均需通过联调测试。
九、软件需求:
1、系统集成总体要求主体采用B/S架构,同时具有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三种应用。
2、提供最新部署版软件完整版源代码,且源代码具有良好的编程规范,有良好的注释说明。
3、本项目的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单元和单元集成测试、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压力测试。投标人应在系统出初验前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和发标方共同测试并编写的报告。项目实施过程至少提供如下文档资料:
(1) 需求分析报告
(2) 数据库的设计以及数据实体模型、相互关系的描述、数据库安装手册。
(3)程序安装维护手册
(4)软件使用操作手册
(5)软件功能技术手册
(6)软件体系架构手册
5、平台首页采用安全加密网站(https)部署。
6、其他功能满足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应急厅〔2022〕5号和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技术验收评分表的要求。
十、售后服务要求:
1、从本项目终验通过之日起,中标单位需提供平台硬件设备质保,平台软件维保等售后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中标供应商提供每月定期巡检服务。
(2)本项目平台硬件设备免费质保期为3年。
①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2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如需更换零配件,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更换的零配件与原设备相同规格和品质,维修期间,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同等性能的替用设备。
②免费质保期外,为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或升级技术支持,提供设备、零部件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3)由中标单位承诺对交付的项目进行为期3年的免费平台软件(硬件)维保服务;(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①维保服务内容包括:在维保期内,提供升级维修(包括上门服务)服务,对软件产品提供维保期内升级迭代、BUG修复、生命周期内所有的重大修复、关键安全性升级等技术支持服务,以确保平台系统质量良好和稳定运行。
②维保期的起始时间从终验通过开始计算。
③维保期满后,中标人不得向甲方提出数据端口接入费等任何费用,且中标人仍有义务配合进行平台维护升级。
2、中标单位应制定故障分析、解决方案和计划:在出现故障时,需客观合理的分析故障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制定解决计划,并形成文字材料进行文档管理。
3、项目进入质保、维保期后须安排不少于3人驻场服务。
4、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一般问题的解决时间不应超2小时,紧急故障解决时间小于1小时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修理调换的配件、运输及人工等费用;提供“7×24”的远程技术支持服务以及软件程序的版本升级或漏洞处理等。
5、为确保本次招标内容与园区现有智能化管控平台能够完美兼容,保证平台运行使用效果,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保证所投产品能够实现与园区现有平台完美兼容。
十一、安全与保密要求
整体平台中的信息不能外泄。需要提供完整的安全与保密方面的技术及规章制度以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
中标供应商所有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包括运行维护人员)在项目实施前,应当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十二、项目验收:
1.验收标准:
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和采购清单要求。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2.验收规范:
①采购人将聘请第三方有资质检测机构对业务应用软件进行功能性检测,检测须通过,并且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②执行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具备“交钥匙”工程。项目需按照《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技术验收评分表》取得85分以上的验收总分,必须通过应急管理部、省、市国家相关部门验收。
十三、考核:
1、年度考核得分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以下为不合格。
2、得分80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当年待支付金额;
得分70-80(含)分的,扣除当年待支付总金额的5%;
得分60-70(含)分的,扣除当年待支付总金额的10%;
得分60分以下的,扣除当年待支付总金额的20%。
年度达3次以上,季度视频在线率和录像在线率低于95%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四、付款
付款条件说明: 本项目建设完成形成自验报告,并经地级市应急管理部门初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付款条件说明: 本项目初步验收报告经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申请验收 ,经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付款条件说明: 验收合格第1年,结合服务考核评分 ,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付款条件说明: 验收合格第2年,结合服务考核评分 ,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付款条件说明: 验收合格第3年,结合服务考核评分 ,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五、其他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软件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运行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本项目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内,未列明的各项费用,如措施费、安全生产费、税费等,均已包含在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要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劳务、差旅、相关设施设备投入、保险、技术培训和指导费、赶工措施费、后续服务费、市场风险、所有政策风险、税金、利润等,直至验收合格后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除支付中标金额外,将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技术验收评分表
项目 |
评分细则 |
单项分值 |
||
否决项 |
||||
总体要求 |
1.业务功能覆盖《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六大功能模块; |
任一项不满足要求,即否决 |
||
2.满足部级接入规范,可与上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数据的交换、汇聚、共享和集成,支持第三方采集验证; |
||||
3.稳定性应满足7*24h运行要求; |
||||
4.达到安全等保2.0三级并获得相关测评报告; |
||||
5.试运行一个月,并提供连续完整的试运行记录。 |
||||
6.聚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率≥90% |
||||
网络建设 |
1.静态数据(企业基础数据、承包商、特殊作业、双重预防机制等)传输网络延迟不超过2秒; |
任一项不满足要求,即否决 |
||
2.调出视频画面响应时间应不大于3s |
||||
3.实时动态数据(传感器感知数据)传输网络延迟不超过2秒,数据更新频次不低于每5分钟一次。 |
||||
1.聚集区内化工企业平台接入聚集区平台率≥90%; |
任一项不满足要求,即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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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聚集区内所有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及监测监控数据按规范要求接入园区平台; |
||||
3.必建的安全基础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管理、封闭化管理、敏捷应急六大功能模块中,单个平台功能模块数据接入得分率小于60%的情况不超过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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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750分) |
||||
(一)平台整体情况(7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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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21分) |
1.采用B/S架构,以及主流、开放的平台应用框架,得2分; |
2 |
||
2.实现多个功能模块能够通过同一入口进行访问和使用,得2分; |
2 |
|||
3.实现与园区现有系统功能互补,得2分; |
2 |
|||
4.基础数据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可相互调用,其他数据预留可共享和交换接口,得2分; |
2 |
|||
5.功能可拓展,支持扩展新应用或新场景,得3分; |
3 |
|||
6.支持跨平台、跨系统运行,根据不同场景支持大屏、电脑端和移动设备,得2分; |
2 |
|||
7.支持感知类传感监测设备、工业控制设备、边缘计算设备、监控摄像机、数据网关及其他硬件设备间数据通讯,得4分; |
4 |
|||
8.统一规划管理各相关软件系统,协调迭代优化,确保互操作性,实现数据“一次性输入、多处调用”,得4分; |
4 |
|||
系统架构(8分) |
按照工业互联网平台架构进行设计,总体架构层级包含边缘层、网络层、IaaS层、DaaS层、PaaS层、SaaS层六个层次,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运维保障体系,得8分; |
8 |
||
网络架构(6分) |
1.网络拓扑结构、路由策略、交换机配置等可灵活配置,得2分; |
2 |
||
2.配置防火墙、安全网关等安全措施,有效防范网络安全攻击,得2分; |
2 |
|||
3.满足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进行维护升级和故障排除,得1分; |
1 |
|||
4.实现与化工企业、监管部门之间建立稳定可靠的网络连接通道,得1分。 |
1 |
|||
数据体系(14分) |
1.编制应用数据采集标准、数据交换接口规范,开展统一资源目录管理,规范各类信息资源元数据和编码规则,得4分; |
4 |
||
2.提供统一的数据处理机制及数据开发共享能力,得2分; |
2 |
|||
3.结合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标准和园区实际情况,制定园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规范,得2分; |
2 |
|||
4.具备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为园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辅助,得2分; |
2 |
|||
5.开展数据治理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存在数据错误、缺失、重复等问题,得2分; |
2 |
|||
6.数据备份与恢复措施有效,能够确保数据的可恢复性和可靠性,防止数据丢失,得2分。 |
2 |
|||
系统安全体系(6分) |
1.提供安全保障软硬件配套设施及服务,得3分; |
3 |
||
2.建立满足园区安全管理需求的安全技术体系和相应管理机制,得3分。 |
3 |
|||
响应时间(10分) |
1.交互类:平均响应时间:0.2-0.8s,峰值响应时间:0.5-1s,视频点播平均响应时间:5-10s; |
2 |
||
2.查询类:简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1-3s,复杂查询平均响应时间:3-5s,地理信息查询平均响应时间:5-10s; |
2 |
|||
3.在线分析类:平均响应时间:0.3-1s,峰值响应时间:0.5-3s; |
2 |
|||
4.统计报表类:平均响应时间:1-3s,峰值响应时间:3-8s; |
2 |
|||
5.并发数:支持同时在线用户数大于1000,并发用户数不小于300。 |
2 |
|||
运行情况(10分) |
1.接入真实业务数据,得2分; |
2 |
||
2.实现接入系统的业务数据与实际业务数据保持一致,得2分; |
2 |
|||
3.实现真实业务数据发生变化时园区系统及时更新,得2分; |
2 |
|||
4.保留业务数据、关键操作记录等历史记录,得2分; |
2 |
|||
5.实现基本功能业务完整操作流程闭环,得2分。 |
2 |
|||
(二)平台功能建设与使用(520分) |
||||
安全基础管理(95分) |
功能建设(59分) |
园区基础信息管理(14分) |
1.园区基础信息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1)园区规划;(2)园区安全管理体系;(3)“禁限控”目录;(4)园区内化工企业基本情况;(5)园区企业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6)园区企业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7)重大危险源;(8)从业人员;(9)值班值守;(10)企业事故事件等;包含1类得1分; |
10 |
2.支持信息维护、快速查询,得2分;支持数据多维度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得2分; |
4 |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14分) |
3.实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材料线上提报、审核、查阅等全流程监管功能,得3分;实现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证照材料线上提报、审核、查阅等全流程监管功能,得3分; |
6 |
||
4.支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流程、安全生产许可流程灵活配置,1项得2分; |
4 |
|||
5.实现建设项目多维度统计分析、数据可视化展示,得2分; |
2 |
|||
6.支持与各地现有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对接,得2分; |
2 |
|||
装置开停车和大检修管理(8分) |
7.实现园区企业装置设施(含重大危险源)开停车和大检修线上备案功能,实现1项得1分; |
2 |
||
8.备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开停车方案和时间、大检修方案和时间等,实现1项得1分; |
2 |
|||
9.支持备案信息维护、查询,得2分;支持数据多维度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得2分; |
4 |
|||
第三方单位管理(12分) |
10.入园/驻园第三方单位信息库包括第三方单位基本信息、资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服务记录、违规记录等,实现1项得1分; |
5 |
||
11.实现第三方单位诚信管理,得2分; |
2 |
|||
12.支持诚信评价规则的在线配置,得2分; |
2 |
|||
13.支持信息维护、核验、园区企业自主填报信息,得3分; |
3 |
|||
执法管理(11分) |
14.实现生成监督检查计划、记录检查内容、生成和下发监督检查文书、跟踪企业整改闭环全流程管理,得2分; |
2 |
||
15.实现生成执法计划、记录执法内容、生成和下发执法文书、跟踪企业整改闭环全流程管理,得2分; |
2 |
|||
16.支持移动终端留痕,得2分; |
2 |
|||
17.实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数据库关键字检索,得1分; |
1 |
|||
18.实现执法案例智能推送,得1分; |
1 |
|||
19.实现执法信息快速查询、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得3分。 |
3 |
|||
数据接入(24分) |
园区基础信息管理(4分) |
1.园区基础信息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8分) |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相关材料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3.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证照材料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装置开停车和大检修管理(4分) |
4.装置开停车和大检修报备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第三方单位管理(4分) |
5.第三方单位信息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执法管理(4分) |
6.企业整改反馈信息数据:企业无法接收园区执法文件或监督检查文书,企业整改反馈数据未接入,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应用情况(12分) |
园区基础信息管理(2分) |
1.具有值班值守等园区基础信息历史数据,得1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2分) |
2.针对已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功能的园区,具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材料历史数据,得1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装置开停车和大检修管理(2分) |
3.具有装置设施(含重大危险源)开停车和大检修线上备案历史数据,得1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第三方单位管理(4分) |
4.第三方单位信息库内具有历史数据,得1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5.具有第三方单位诚信管理相关数据记录,得1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执法管理(2分) |
6.监督检查具有历史数据,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1 |
||
7.具有执法历史数据,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1 |
|||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110分) |
建设功能(73分) |
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监督(9分) |
1.实现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履职记录电子化、条目化,得2分; |
2 |
2.支持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信息维护,1项得1分;支持包保责任人安全包保履职情况记录检查,得2分; |
5 |
|||
3.支持信息查询、多维度统计分析功能,1项得1分; |
2 |
|||
在线监测预警 |
4.实现汇聚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数据功能,得4分; |
4 |
||
5.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安全在线抽查,得2分; |
2 |
|||
6.支持基于GIS地图的重大危险源浏览,得3分; |
3 |
|||
7.实现储罐、装置、危险化学品库等处的液位、温度、压力和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的实时监测数据、报警数据查看,其中:(1)1类重大危险源(储罐、装置、危险化学品库)实现该功能得2分,共6分;(2)1项监测、报警指标(液位、温度、压力和可燃有毒气体浓度)实现该功能得1分,共5分; |
11 |
|||
8.实现数据查询、对比分析,得2分; |
2 |
|||
9.实现厂区内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仓库、中控室、重大危险源现场等重点部位的监控视频智能分析,1类得1分; |
3 |
|||
10.实现火灾、烟雾、人员违章(中控室脱岗)等识别和预警,1项得1分; |
3 |
|||
重大风险管控(15分) |
11.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得4分;预警结果分为重大风险(红)、较大风险(橙)、一般风险(黄)、低风险(蓝)四个级别,得1分; |
5 |
||
12.实现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的实时评估分析和展示,得2分; |
2 |
|||
13.实现根据预警级别,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息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即时自动完成预警信息的发送、核查、反馈和督办等功能,1项得2分; |
8 |
|||
评价/评估报告及隐患管理(10分) |
14.实现汇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报告、SIL等级评估报告和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问题隐患相关数据功能,1项得1分; |
3 |
||
15.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报告电子化备案、查阅、问题隐患“三录入”、整改反馈功能,1项得1分 |
4 |
|||
16.支持精确和模糊查询、多维度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得3分; |
3 |
|||
重大危险源企业分类监管(11分) |
17.构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管理现状综合评价体系,得2分;评价体系包括安全承诺公告、实时监测数据、安全包保责任人履职、“三录入”、评价/评估报告,1项得1分;评价结果分为特别管控、重点关注和一般监管三类,得1分; |
8 |
||
18.支持基于GIS地图分类标注、多维度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得3分。 |
3 |
|||
数据接入(20分) |
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监督(4分) |
1.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落实情况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重大风险管控(8分) |
2.预警信息数据:企业无法接收预警信息、督办信息等,或未接入企业反馈信息数据,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2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4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6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8分; |
8 |
||
评价/评估报告及隐患管理(4分) |
3.现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报告、SIL等级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问题隐患相关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重大危险源企业分类监管(4分) |
4.安全承诺公告、“三录入”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应用情况(17分) |
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监督(2分) |
1.具有包保责任人安全包保履职信息历史数据,得1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在线监测预警(6分) |
2.具有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数据,得1分;数据实时更新,得1分;报警实时推送得2分; |
4 |
||
3.视频监控数据实时更新,得2分; |
2 |
|||
重大风险管控(5分) |
4.重大危险源企业预警信息具有历史数据,得1分;已推送预警信息数量与预警结果一致,得2分;反馈信息数量与推送数量一致,实现100%闭环,得2分; |
5 |
||
评价/评估报告及隐患管理(2分) |
5.具有现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SIL等级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问题隐患等历史数据,得1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重大危险源企业分类监管(2分) |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分类监管具有历史数据,得1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双重预防机制(60分) |
建设功能(30分) |
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对接(7分) |
1.支持穿透查看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据,得2分; |
2 |
2.实现企业生产装置/罐区、风险事件数量、隐患数量等基本信息查看,1项得1分;实现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清单查询功能,1项得1分; |
5 |
|||
隐患整改情况督办提醒(12分) |
3.实现对重大隐患线上督办、整改临期提醒、一般隐患超期警示功能,1项得2分; |
6 |
||
4.支持线上下发督办通知书、通过短信向有关人员发送提醒警示信息等功能,1项得2分 |
4 |
|||
5.实现隐患多维度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得2分; |
2 |
|||
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运行效果抽查检查(11分) |
6.实现对园区内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监督检查,得2分; |
2 |
||
7.支持查询每家企业风险分析完成率、排查任务完成率及隐患整改完成率信息,支持1项得1分; |
3 |
|||
8.实现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自动统计分析及原因分析,得2分,实现对隐患预警情况自动统计分析及原因分析,得2分;实现通过短信等方式定期推送给有关人员,为线下精准执法检查提供支撑,得2分。 |
6 |
|||
数据接入(20分) |
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对接(8分) |
1.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罐区、风险事件数量、隐患数量等基本信息、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清单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2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4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6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8分; |
8 |
|
隐患整改情况督办提醒(4分) |
2.重大隐患线上督办(如有重大隐患)、整改临期提醒及一般隐患超期警示等信息数据:未实现园区、企业数据互通,园区企业无法接收重大隐患线上督办(如有重大隐患)、整改临期提醒及一般隐患超期警示等信息,不得分;可接收信息企业数<30%,得1分;30%≤可接收信息企业数<60%,得2分;60%≤可接收信息企业数<90%,得3分;90%≤可接收信息企业数率,得4分; |
4 |
||
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运行效果抽查检查(8分) |
3.化工企业风险分析完成率、排查任务完成率及隐患整改完成率相关计算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2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4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6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8分。 |
8 |
||
应用情况(10分) |
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对接(2分) |
1.具有化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据,得2分; |
2 |
|
隐患整改情况督办提醒(4分) |
2.具有重大隐患线上督办(如有重大隐患)、隐患整改临期提醒及一般隐患超期警示信息历史数据,得1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3.具有提醒警示、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及隐患预警情况分析短信发送记录,得2分; |
2 |
|||
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运行效果抽查检查(4分) |
4.具有对园区化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开展的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监督检查历史数据记录,得2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2分。 |
4 |
||
特殊作业管理(45分) |
建设功能(24分) |
企业特殊作业报备(9分) |
1.实现化工企业特殊作业报备功能,得2分;报备数据包括作业属地单位、作业类型、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实现1项得1分; |
6 |
2.支持报备信息的维护、查询、统计,得3分; |
3 |
|||
特殊作业票证统计分析(7分) |
3.实现与园区内企业电子作业许可系统的结构化数据对接,得2分; |
2 |
||
4.支持园区内特殊作业按不同企业、不同时间、不同作业类型等多维度统计分析,得3分;支持特殊作业信息在园区电子地图上实时显示、快速查询,得2分; |
5 |
|||
特殊作业在线抽查检查(8分) |
5.实现在线抽查检查企业的特殊作业情况,得2分; |
2 |
||
6.支持与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互通,得2分; |
2 |
|||
7.实现对企业现场摄像头、现场气体传感器等设备的联动调阅,1项得2分。 |
4 |
|||
数据接入(16分) |
企业特殊作业报备(8分) |
1.特殊作业报备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2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4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6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8分; |
8 |
|
特殊作业票证统计分析(4分) |
2.化工企业电子作业许可系统的结构化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特殊作业在线抽查检查(4分) |
3.化工企业现场气体传感器、现场摄像头等设备监测监控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应用情况(5分) |
企业特殊作业报备(2分) |
1.具有企业特殊作业历史报备数据,得1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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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票证统计分析(1分) |
2.具有企业特殊作业统计分析数据,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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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在线抽查检查(2分) |
3.具有园区企业特殊作业情况在线抽查历史数据,得1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封闭化管理(115分) |
建设功能(61分) |
门禁/卡口管理(9分) |
1.实现对人、车、物进出园管控功能,1项得1分; |
3 |
2.支持门禁/卡口视频监控、人脸智能识别、车牌智能识别、定位设备登记/发放/返还、自动放行、车道控制等功能,1项得1分; |
6 |
|||
出入园管理(14分) |
3.支持人员出入园申请、审核、长期/临时授权,1项得1分; |
3 |
||
4.支持车辆出入园申请、审核、长期/临时授权,1项得1分; |
3 |
|||
5.支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预约、审核、授权,1项得1分; |
3 |
|||
6.支持分区授权、异常行为报警、黑名单管理,1项得1分; |
3 |
|||
7.支持人流、车流统计等,1项得1分; |
2 |
|||
危险化学品运输路径规划、定位和追踪(15分) |
8.实现在线规划危险化学品车辆园区内行驶路径、专用车道、通行时段等功能,1项得1分; |
3 |
||
9.实现对园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实时定位、行驶路线的调阅,1项得1分; |
2 |
|||
10.实现智能识别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违停、不按车道不按时段通行等不安全行为,1项得1分; |
4 |
|||
11.支持轨迹回放、不安全驾驶行为报警、车辆运行数据统计等功能,1项得1分; |
3 |
|||
12.实现对接电子运单等相关系统,得2分;掌握出入园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MSDS等有关情况,得1分; |
3 |
|||
人员分布管理(10分) |
13.实现接入企业生产区域人员定位分布信息功能,得2分;卡口/门禁系统接入园区平台,得1分;准确显示园区人员分布动态,得1分; |
4 |
||
14.支持查询展示特定人员实时位置、历史轨迹,实现1项得1分; |
2 |
|||
15.支持园区内人员分布异常情况的报警提示、统计分析、视频联动、可视化展示,实现1项得1分; |
4 |
|||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13分) |
16.部署停车场管理系统,得2分;停车场管理系统实现对接园区相关系统,得2分;实现运输车辆停放的规范化管理,得2分; |
6 |
||
17.支持准入清单设置、预约申请、分区管控、调度引导、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1项得1分; |
5 |
|||
18.支持联动视频、气体等感知设备,实现1项得1分。 |
2 |
|||
数据接入(40分) |
门禁/卡口管理(4分) |
1.门禁/卡口视频监控、人脸智能识别、车牌智能识别、定位等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出入园管理(8分) |
2.企业人员、车辆出入园管理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3.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入园管理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危险化学品运输路径规划、定位和追踪(12分) |
4.企业布局、道路及卡口分布、人流轨迹、运输物料、专用停车场、危险化学品车辆行驶分布等信息、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定位、园区重点区域电子围栏、视频智能分析、测速、车辆定位等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6.电子运单等相关系统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人员分布管理(8分) |
7.化工企业生产区域人员定位分布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2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4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6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8分; |
8 |
||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8分) |
8.停车场管理系统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9.视频、气体等感知设备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应用情况(14分) |
门禁/卡口管理(3分) |
1.对人、车、物进出园实施管控,实现1项得1分; |
3 |
|
出入园管理(5分) |
2.具有人员、车辆出入园申请、审核、长期/临时授权历史数据,得2分;数据实时更新,得1分; |
3 |
||
3.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预约、审核、授权记录,得1分;数据实时更新,得1分; |
2 |
|||
危险化学品运输路径规划、定位和追踪(4分) |
4.具有在线规划危险化学品车辆园区内行驶路径、专用车道、通行时段的历史数据,得1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5.具有危化品运输车辆不安全驾驶行为的报警记录数据,得2分; |
2 |
|||
人员分布管理(1分) |
6.可查询展示化工企业生产区域人员分布实时信息和历史轨迹,得1分; |
1 |
||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1分) |
7.具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的管理记录,得1分。 |
1 |
||
敏捷应急(95分) |
建设功能(59分) |
应急预案管理(11分) |
1.实现化工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维护等功能,1项得2分; |
4 |
2.支持应急预案查询、检索、多维度统计分析,得3分; |
3 |
|||
3.实现园区应急预案的录入、评审、公布等流程管理,得3分; |
3 |
|||
4.支持上级部门应急预案的录入查询,得1分; |
1 |
|||
应急资源管理(8分) |
5.实现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物资数据汇聚功能,1项得1分; |
3 |
||
6.支持应急资源信息的维护和快速查询,包括专家动态评估管理,队伍状态评估管理,物资有效性、完备性和可用性评估管理,1项得1分; |
3 |
|||
7.实现应急物资信息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1项得1分; |
2 |
|||
应急演练管理(20分) |
8.实现汇聚化工企业应急演练数据功能,得2分; |
2 |
||
9.实现可视化应急演练管理,具备预案演示、协同演练、推演复盘三个主要功能,实现1项得1分; |
3 |
|||
10.依托VR/AR/MR等适用技术,实现场景真实还原、数据信息同步、进程动态管理,完成预案编辑、局域网联机协同演练以及事故推演复盘,以及现场视频和演练记录的生成、存储、调阅,辅助生成演练评估报告,其中:(1)采用VR/AR/MR等适用技术,得2分;(2)实现预案编辑、局域网联机协同演练以及事故推演复盘,1项得1分,共3分;(3)实现现场视频的生成、存储、调阅,1项得1分,共3分;(4)实现演练记录的生成、存储、调阅,1项得1分,共3分;(5)实现场景真实还原、数据信息同步、进程动态管理,1项得1分,共3分;(6)实现辅助生成演练评估报告,得1分; |
15 |
|||
应急指挥调度(11分) |
11.实现日常状态下的值班管理、应急车辆出动信息管理,得2分;实现应急状态下的接处警、上报续报、应急启动、资源调度、处置部署、应急终止等,1项得1分; |
8 |
||
12.支持调用人员定位信息数据、实时视频数据等功能辅助快速精准救援,得1分; |
1 |
|||
13.实现通过应急广播、短信等方式通知园区内外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或响应避险,实现1种方式得1分; |
2 |
|||
应急辅助决策(9分) |
14.实现事故模拟分析、资源优化调配、线上会商研判等功能,1项得1分; |
3 |
||
15.支持调用现场视频、实时气象信息、气体浓度、人员定位系统数据和灾害后果模拟分析结果,支持1项得1分;实现生成应急处置方案,得1分。 |
6 |
|||
数据接入(24分) |
应急预案管理(8分) |
1.应急预案备案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2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4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6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8分; |
8 |
|
应急资源管理(4分) |
2.化工企业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物资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应急演练管理(4分) |
3.化工企业应急演练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应急指挥调度(4分) |
4.化工企业人员定位信息数据和实时视频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应急辅助决策(4分) |
5.现场视频、实时气象信息、气体浓度、人员定位系统数据和灾害后果模拟分析结果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1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2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3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4分。 |
4 |
||
应用情况(12分) |
应急预案管理(3分) |
1.具有企业应急预案线上备案历史数据,得1分;备案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2.具有园区应急预案的录入、评审、公布等流程历史数据,得1分; |
1 |
|||
应急资源管理(2分) |
3.具有应急专家、队伍、物资历史数据,得1分;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应急演练管理(1分) |
4.应急演练数据、演练评估报告记录情况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1 |
||
应急指挥调度(4分) |
5.日常值班管理、应急车辆出动信息管理与实际情况一致,得1分;应急状态下的接处警、上报续报、应急启动、资源调度、处置部署、应急终止等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得1分; |
2 |
||
6.具有应急广播、短信发送记录,得1分,发送记录实现动态更新,得1分; |
2 |
|||
应急辅助决策(2分) |
7.具有应急处置方案生成历史数据记录,得1分,具有事故模拟分析、资源优化调配、线上会商研判等历史数据记录,得1分。 |
2 |
||
(三)基础设施(120分) |
||||
基础设施(64分) |
基础硬件设施(7分) |
包括调度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音频扩声系统、值班值守坐席系统、UPS电力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等,1项得1分。 |
7 |
|
GIS地理信息平台(8分) |
1.实现通过汇聚各化工企业和园区航拍图、电子地图等服务叠加,建立空间地理数据库,得4分; |
4 |
||
2.实现基础地理数据和业务地理数据的动态更新和维护,得2分; |
2 |
|||
3.优先应用上级和前期已建设的GIS平台(如有),得2分。 |
2 |
|||
融合通信平台(14分) |
1.支持融合各种不同的通信方式,将不同的音视频信号、即时消息进行统一的处理,实现不同通信手段之间、各级人员之间的无缝通信,得6分; |
6 |
||
2.具备语音调度、视频调度、数据调度、移动调度、视频转码、视频转发、调度、录音录像等功能,得4分; |
4 |
|||
3.提供标准API接口供各个业务系统调用音视频、即时消息,得4分。 |
4 |
|||
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平台(20分) |
1.支持GB/T28181、RTSP等国标协议,具备视频的预览、储存、回放、查询、放大、轮巡、变焦及云台控制功能,快速调阅各类视频监控画面,迅速掌握现场情况,得6分; |
6 |
||
2.实现中控室人员脱岗、明火、烟雾等的自动识别和报警,1项得2分; |
6 |
|||
3.正常视频画面存储时间大于30天,得1分; |
1 |
|||
4.报警视频或画面储存大于1年,得1分; |
1 |
|||
5.储存的视频图像附带位置、时间信息,图像逐帧记录,得1分; |
1 |
|||
6.支持与各类参数报警联动,得1分; |
1 |
|||
7.提供标准API接口供各部门调阅视频画面,得4分。 |
4 |
|||
中间件(8分) |
1.支持连接园区平台的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提供通信、应用和公共服务,得4分; |
4 |
||
2.支持将不同操作系统提供应用的接口标准化、协议统一化,得4分。 |
4 |
|||
基础资源平台(7分) |
1.部署服务器等硬件设备为平台应用提供基础算力,得4分; |
4 |
||
2.建立关系型和非关系型数据库(时序数据库,缓存数据库等)存储及组织数据资源,得3分。 |
3 |
|||
园区可视化(7分) |
1.通过园区电子地图呈现不同用途及不同类型的可视化数据,得4分; |
4 |
||
2.园区可视化数据实现周期性更新,得3分。 |
3 |
|||
视频及无人巡检/应急设备(8分) |
1.在园区调度值班中心设置网络数字高清摄像机,摄像机分辨率不低于1080P,得1分; |
1 |
||
2.在园区主要出入口设置网络数字高清摄像机,摄像机分辨率不低于1080P,得1分; |
1 |
|||
3.在园区主要道路设置网络数字高清摄像机,摄像机分辨率不低于1080P,得1分; |
1 |
|||
4.在园区危化品专用停车场(如有)设置网络数字高清摄像机,摄像机分辨率不低于1080P,得1分; |
1 |
|||
5.在园区公辅工程设置网络数字高清摄像机,摄像机分辨率不低于1080P,得1分; |
1 |
|||
6.在园区高点设置网络数字高清摄像机,摄像机分辨率不低于1080P,得1分; |
1 |
|||
7.对于有防爆要求的场所使用防爆摄像机或采取防爆措施,得2分。 |
2 |
|||
标识解析(12分) |
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园区管理实践,完成安全生产相关要素的统一标识,得12分。 |
12 |
||
数据交换与传输(13分) |
1.提供标准API接口,支持数据稳定安全交换与传输,得6分; |
6 |
||
2.使用标准化的接口协议,约定应用和服务进行交互的规范,得2分; |
2 |
|||
3.数据交换接口遵循技术中立原则,选用主流技术,得2分; |
2 |
|||
4.数据交换与传输满足指南中技术要求(详见指南),得3分。 |
3 |
|||
平台信息系统安全(16分) |
1.物理环境安全:支持园区机房等物理环境安全需求,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得2分; |
2 |
||
2.终端安全:对园区办公终端、服务器、感知终端、工控终端等的安全进行防护,得2分; |
2 |
|||
3.区域边界安全:支持与现场感知设备之间、平台内部以及不同系统互联的边界进行协议感知、威胁发现、安全防护和集中管控,得2分; |
2 |
|||
4.通信网络安全:实现在局域网、专线、无线、5G传输网、视频网等不同的网络环境进行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设计并与安全管理中心联动,得2分; |
2 |
|||
5.云平台安全:针对云平台、云平台网络、虚拟机、云上应用等主体对象面临的漏洞、资源恶意竞争、多租户、安全审计、信息泄露等风险,采用相关措施保障云平台安全,得2分; |
2 |
|||
6.数据安全:对敏感和重要信息进行重点防护,面向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销毁等全过程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监控审计,得2分; |
2 |
|||
7.应用安全:通过应用管控、漏洞扫描、应用审计、运维审计、web应用防护、网页防篡改等技术措施对安全基础管理等应用系统进行安全防护,得2分; |
2 |
|||
8.安全管理中心:通过安全管理中心对安全设备、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等系统的运行状况、安全事件、安全策略进行集中监测采集、日志范式化和过滤归并处理,对各类安全事件的识别、关联分析和预警通报,具备安全场景的数据汇聚一体化能力,得2分。 |
2 |
|||
(四)平台运维保障体系(35分) |
||||
组织保障(4分) |
园区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运维等工作,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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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保障(2分) |
建立明确的平台运维团队,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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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12分) |
1.以文件形式明确平台使用人员信息应用职责、运维人员岗位职责,1项得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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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平台运维管理制度体系,得2分;运维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1)人员值班及驻场人员管理制度;(2)日常运维管理制度:(3)运维人员考核制度;(4)使用人员培训教育制度;(5)使用人员信息应用考核制度;(6)运维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办法(包含运维管理制度体系文件定期评审和修订要求);建立1项得1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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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17分) |
1.对园区平台使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得2分; |
2 |
||
2.使用人员熟练掌握平台使用方法及信息应用维护要求,1人得1分; |
4 |
|||
3.对使用人员定期开展信息应用考核,并形成考核记录,得2分; |
2 |
|||
4.运维人员形成运维日志记录,得2分;建立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运行维护档案,得1分; |
3 |
|||
5.定期对运维工作进行评价总结和优化,得2分; |
2 |
|||
6.定期考核运维人员,并形成考核记录,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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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运维团队对软件部分提供升级服务,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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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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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探测(30分) |
硬件建设(12分) |
在公共重点区域部署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探测设备,得6分;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单点式气体传感器、基于激光吸收光谱技术的水平场分布测量设备、气云光谱成像气体检测设备及由空基、地基探测系统构成的空地一体化危险气体探测网络中的一种或多种,得6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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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实现(8分) |
实现实时监测园区公共重点区域危险气体浓度,得4分;实现公共区域气体泄漏及时报警,得4分; |
8 |
||
应用情况(10分) |
1.重点区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2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4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6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8分; |
8 |
||
2.已接入园区平台的气体监测数据实时更新,得2分; |
2 |
|||
公共管廊安全风险监测预警(42分) |
硬件建设(10分) |
在公共管廊关键部位及周边安装高清摄像机、红外成像仪、气体传感器、地基沉降观测仪等设备,安装1种得2分;配置智能巡检终端,得2分; |
10 |
|
功能实现(14分) |
1.实现对公共管廊关键部位视频图像、物料泄漏、地基沉降等的实时监测,实现1项得2分; |
6 |
||
2.部署公共管廊监测预警系统,得2分;汇聚定位信息、移动感知设备信息等,得2分;并对接管廊数据采集和监控(SCADA)系统,得2分;实现对公共管廊安全在线监控,得2分; |
8 |
|||
应用情况(18分) |
1.管廊数据采集和监控(SCADA)系统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2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4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6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8分; |
8 |
||
2.公共管廊定位信息、移动感知设备信息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2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4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6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8分; |
8 |
|||
3.已接入的管廊监测数据实时更新,得2分。 |
2 |
|||
公用工程安全风险感知(47分) |
硬件建设(19分) |
1.在公用工程(水(含污水)电气热)增设相应安全风险感知设备,1类得3分; |
15 |
|
2.在重点区域设置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得4分; |
4 |
|||
功能实现(10分) |
实现公用工程(水(含污水)电气热)安全风险实时在线监测功能,1项得2分。 |
10 |
||
应用情况(18分) |
1.公用工程监测监控数据:数据未接入园区平台,不得分;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0%,得2分;3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60%,得4分;6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90%,得6分;90%≤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得8分; |
8 |
||
2.已接入的公用工程监测监控数据实时更新,1项得2分。 |
10 |
|||
实现区域安全风险隔离管控(31分) |
硬件建设(18分) |
1.建设完善园区门禁/卡口、周界防入侵、人员/车辆定位、流量管控、危险化学品车辆停车场等信息化安全风险管控硬件设施,1项得3分; |
15 |
|
2.部署园区安全风险隔离管控系统,得3分; |
3 |
|||
功能实现(8分) |
实现园区人流、车流和物流出入管控及运动路径的规范和优化,1项得2分; |
8 |
||
应用情况(5分) |
1.融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得3分; |
3 |
||
2.已接入的风险隔离管控数据实时更新,得2分。 |
2 |
|||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100分) |
||||
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示范工程(16分) |
通过聘用技术检查员、社会监督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业力量,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得16分; |
16 |
||
安全培训网络示范工程(10分) |
1.建设高水平安全实训基地,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得5分; |
5 |
||
2.建立支持企业线上线下融合的安全培训空间,得5分。 |
5 |
|||
本质安全提升示范工程(48分) |
1.园区内具有高危工艺企业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得16分; |
16 |
||
2.园区内具有企业应用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得16分; |
16 |
|||
3.园区内具有企业对液化烃球罐区改造提升,得16分。 |
16 |
|||
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防控示范工程(16分) |
1.实施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雷电预警等系统改造提升,1项得2分; |
8 |
||
2.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得8分。 |
8 |
|||
“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10分) |
推动打造企业级、区域级平台,得10分。 |
10 |
附录1
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计算示例
为考量园区平台的数据接入情况,设定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该指标按以下公式计算:
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应接入园区平台数据总量∗100%
一、基本情况
如某化工园区内具有危险化学品企业11家,其中10家企业已接入园区平台,数据接入情况如表1所示:
表1已接入园区平台的企业数据情况一览表
企业名称 |
应接入数据情况 |
已接入数据情况 |
企业1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2项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信息; (3)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4)2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5)1项事件信息; (6)10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1项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信息; (3)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4)2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5)1项事件信息; |
企业2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10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3)8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4)2项事件信息; (5)5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3)8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4)1项事件信息; (5)5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企业3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2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3)3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1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企业4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3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3)3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3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3)3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企业5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4项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信息; (3)12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4)10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5)6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4项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信息; (3)12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4)10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5)3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企业6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2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
(1)1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2)2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企业名称 |
应接入数据情况 |
已接入数据情况 |
|
(3)1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4)2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
企业7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5项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信息; (3)10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4)10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5)10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5项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信息; (3)6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4)10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5)8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企业8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3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3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企业9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3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3)1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4)3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1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3)3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企业10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2项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信息; (3)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4)4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5)3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1)1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 (2)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3)4处重大危险源信息; (4)3家第三方企业信息; |
经过汇总,园区企业共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7项,已接入园区平台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信息6项;园区企业共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15种,已接入园区平台10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
同时,园区平台已接入园区规划、园区安全管理体系、“禁限控”目录等园区基础信息,接入情况如表2所示:
表2园区基础信息接入情况一览表
信息类别 |
应接入数据情况 |
已接入数据情况 |
园区规划信息 |
5项 |
3项 |
园区安全管理体系信息 |
1套 |
1套 |
“禁限控”目录信息 |
1项 |
1项 |
从业人员信息 |
30人 |
25人 |
值班值守信息 |
30项 |
30项 |
二、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计算
(一)园区基础信息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1.已接入园区平台数据数量
根据表1中10家企业已接入数据情况,已接入9项企业基本情况信息、36处重大危险源信息;根据汇总情况,已接入6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信息、10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结合表2中已接入数据,对园区基础信息数据已接入园区平台数据数量进行计算:
园区基础信息数据已接入园区平台数据数量=企业已接入数据+园区已接入数据=(9+36+6+10)+(3+1+1+25+30)=121
2.应接入园区平台数据总量
根据表1中10家企业应接入数据情况,应接入企业基本情况信息10项、36处重大危险源信息;根据汇总情况,应接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信息7项、15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信息。结合表2中应接入数据,对园区基础信息数据应接入园区平台数据总量进行计算:
应接入园区平台数据总量=企业应接入数据+园区应接入数据=(10+36+7+15)+(5+1+1+30+30)=135
3.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
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121/135*100%=89.6%
(二)第三方单位信息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
1.已接入园区平台数据数量
根据表1中已接入数据情况,园区平台已接入31家第三方单位信息。
2.应接入园区平台数据总量
根据表1中应接入数据情况,园区平台应接入48家第
三方单位信息。
3.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
数据接入园区平台率=31/48*100%=64.6%
附录2
技术验收所需数据、资料清单
一、支撑材料及基础数据清单
1.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清单;
2.园区各项规划文件;
3.园区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清单;
4.园区“禁限控”目录;
5.园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清单;
6.园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清单;
7.园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清单;
8.园区从业人员名单;
9.试运行期间园区值班值守记录;
10.试运行期间园区企业事故事件清单;
11.试运行期间园区内企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材料;
12.试运行期间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材料;13.试运行期间装置开停车和大检修报备材料;14.园区企业第三方单位清单;15.园区企业第三方单位诚信管理记录;16.试运行期间执法记录、执法文书材料等;17.试运行期间园区监督检查文件;18.试运行期间园区企业整改反馈材料;19.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落实情况数据;
20.试运行期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报警记录数量;
21.园区硝酸铵仓库(如有)、中控室、重大危险源现场等重点部位的视频路数;
22.试运行期间重大危险源预警结果数据;
23.试运行期间重大危险源督办信息记录(如有)、企业反馈信息记录;
24.园区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现行有效安全评价报告总量、SIL等级评估报告总量、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问题隐患相关数据汇总;
2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分类监管数据;
26.试运行期间园区企业安全承诺公告数据;
27.试运行期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三录入”数据;
2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管理现状综合评价体系设计文件;
29.试运行期间园区企业生产装置/罐区、风险事件数量、隐患数量等基本信息、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清单数据;
30.试运行期间园区企业重大隐患线上督办(如有重大隐患)、整改临期提醒及一般隐患超期警示等信息数据;
31.试运行期间园区企业风险分析完成率、排查任务完成率及隐患整改完成率相关计算数据;
32.试运行期间提醒警示、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及隐患预警情况分析短信发送记录;
33.试运行期间系统抽查检查记录、工作日志、企业整改记录;
34.对园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开展的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监督检查数据记录;
35.试运行期间园区企业特殊作业报备数据、记录;
36.试运行期间园区企业电子作业许可系统的结构化数据、记录;
37.园区企业特殊作业统计分析数据;
38.试运行期间园区企业现场气体传感器、现场摄像头等设备监测监控数据;
39.园区企业特殊作业情况在线抽查佐证材料;
40.门禁/卡口视频监控、人脸智能识别、车牌智能识别、定位等数据;
41.企业人员、车辆出入园管理数据;
42.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入园管理数据;
43.企业布局、道路及卡口分布、人流轨迹、运输物料、专用停车场、危险化学品车辆行驶分布等信息、数据;
4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定位、园区重点区域电子围栏、视频智能分析、测速、车辆定位等数据;
45.电子运单等相关系统数据;
46.企业生产区域人员定位分布数据;
47.停车场管理系统数据、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管理记录;
48.停车场中视频、气体等感知设备清单;49.试运行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违停等不安全行为识别记录及企业整改情况说明;
50.试运行期间园区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数据记录;
51.园区应急预案的录入、评审、公布等流程数据;
52.试运行期间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物资数据记录;
53.企业应急演练数据、演练评估报告等;
54.现场视频、实时气象信息、气体浓度、人员定位系统数据和灾害后果模拟分析结果数据;
55.试运行期间值班管理、应急车辆出动管理相关数据、材料;
56.试运行期间接处警、上报续报、应急启动、资源调度、处置部署、应急终止等相关数据;
57.应急广播、短信发送记录;
58.应急处置方案生成历史数据记录;
59.事故模拟分析、资源优化调配、线上会商研判等数据;
60.重点区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数据;
61.试运行期间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预警报警信息推送记录;
62.管廊数据采集和监控(SCADA)系统数据;
63.公共管廊定位信息、移动感知设备信息数据;
64.公用工程监测监控数据;
65.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示范工程(如有):技术检查员、社会监督员、第三方专业机构聘书、合同;
66.安全培训网络示范工程(如有):安全实训基地建设、支持线上线下融合的安全培训空间建设佐证材料;
67.本质安全提升示范工程(如有):高危工艺企业实施全流程自动化改造、企业应用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企业对液化烃球罐区改造提升等佐证材料;
68.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防控示范工程(如有):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雷电预警等系统改造提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佐证材料;
69.“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示范工程(如有):企业级、区域级平台建设佐证材料。
二、项目设计及实施文件
1.平台建设组织机构确立红头文件;
2.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需求调研及分析文件;
4.需求规格说明书;5.项目详细设计、建设技术文件(含预警模型技术文件);6.数据库设计文档;
7.接口设计文档;
8.功能模块升级设计文件;
9.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报告、记录等;10.安全等保测试定级报告;11.数据交换接口地址或文件;12.用户操作手册;
13.包含所有已建设功能的平台访问地址、账号及密码,提供的账号应覆盖全部角色和权限;
14.项目试运行记录、报告。
三、运维及使用人员情况1.运维管理机构确立红头文件;2.运维团队人员名单及岗位职责;3.使用人员信息应用职责、运维人员岗位职责;4.运维管理制度体系文件;
5.使用人员培训记录;6.使用人员信息应用考核记录;7.运维日志及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运行维护档案;8.运维人员考核记录;9.运维服务采购合同或协议。
四、其他
1.针对部分园区无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执法权限、园区内无公共管廊等情况,提供对应佐证文件;
2.参照技术验收标准可提供的其他材料或文件。
附录3
技术验收得分计算方法及验收结果判定
(一)得分计算方法
本标准总分为1000分,验收总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验收指标实际得分
1
验收总分=∗100
000−不涉及指标总分针对部分园区无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执法权限、园区内无公共管廊、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为选建项目等情况,相关对应指标按不涉及指标处理。
(二)结果判定
验收结果采取评分、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判定,分为3个等级:
1.验收总分≥90分且无否决项为优秀;
2.60分≤验收总分<90分且无否决项为通过;3.验收总分<0分或存在否决项为不通过。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投标人(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2)采购方式:
(3)项目名称: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
|
|
|
|
|
|
|
|
|
|
|
|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
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4.付款:。
5.履约验收方式: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 24.1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章 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名称: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岳阳市云溪区 |
第三章 第1.2(6)项 |
项目现场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
第三章 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
第三章 第9.2(1)项 |
质量保证期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
第三章 第9.2(3)项 |
响应时间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
第三章 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
第三章 第14.2(6)项 |
伴随服务 |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 |
第三章 第20.2款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 □仲裁 |
第三章 第23.1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合同中约定 |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价格表
四、商务响应/偏离表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部分
七、货物说明一览表
八、技术响应/偏离表
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二、授权委托书
十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十四、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文件格式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岳阳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
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年月日
一、投标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价格表
四、商务响应/偏离表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技术部分
七、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
八、技术响应/偏离表
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二、授权委托书
十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十四、投标保证金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价格 |
建设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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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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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 小写: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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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其他 |
|||||
备注: |
备注:(1)应按照第二章第14.1款的要求报价。
(2)投标人的价格折扣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三、分项价格表
1、分项报价表说明
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2、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场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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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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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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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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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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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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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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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四、商务和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
响应/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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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_日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备注: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6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资料,填写相关数据。
附页6-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附页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附页6-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
附页6-4
提供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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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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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货物制造商类型 填写小型、微型、福利、监狱) |
商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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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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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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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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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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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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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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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中小企业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2、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3、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页6-5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证明材料
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6.2款或者第36.3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在页或证书扫描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本章《附6-6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中提供相应数据。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页6-6
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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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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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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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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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型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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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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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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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政策功能加分或价格扣除。
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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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八、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 |
响应/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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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_日
九、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四章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
岳阳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
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年月日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询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十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页9-1投标人资格声明(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页9-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附页9-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附页9-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附页9-5其他说明
附页9-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附页9-1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3)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页9-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扫描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扫描件。
4、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附页9-3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备注:提供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附页9-4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附页9-5
其他说明
附页9-6
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十四、投标保证金
备注:提供:付款凭证扫描件。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