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软件技术服务协议
本协议内容是由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乙方”或“中企云签平台”)与您(以下简称“甲方”)就您使用中企云签平台相关服务的相关事项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条款,载列了中企云签平台向您提供的服务内容。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
如若您勾选订购页面中【我已阅读】即表示您与中企云签平台已达成一致,同意接受和遵守本协议中的全部内容。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内容,请不要进行任何后续操作。
第一条 名词解释
1.1 电子签名: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可靠的电子签名应当符合《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数字证书:指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载明签发数字证书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名称、证书持有人名称、证书序列号、证书有效期、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电子签名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其他内容,用于标识互联网通讯中通讯各方实体身份信息、保证网上信息安全的一串数据。
1.3 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是对用户身份真实性进行的审核。
1.4 意愿认证:意愿认证是对用户真实意思表示的核对。
1.5 hash 值:指根据电子数据的内容通过运算(如采用 MD5、SHA 等算法)得到的数值, 理论上,不同的文件经运算得到的hash 值是不同的,且不能从 hash 值反推出电子数据原文。
1.6 云保全第三方存证系统:区块链电子数据司法保全解决方案,为云签提供全证据链存证服务,旨在增强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证明力,一经保全,多平台司法共识。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期限
2.1 本协议所称软件服务以甲方选购为准,由甲方自行确定需要采购的服务与数量,具体以页面显示为准。
3.2 收费方式:本协议相关服务的结算方式为先付费,权益数量及费用以页面订单显示为准。
3.3 服务期限
(1)乙方服务套餐有效期自开通之日起算,有效期届满套餐失效,套餐内未使用权益不得折现退款。页面未标注的服务期限有效期为 1 年,特殊项目开通日期及服务有效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为保证甲方使用乙方软件服务的连续性,甲方应在服务到期前及时通过续签的方式进行续费。
(2)乙方按照本协议所列项目向甲方提供软件功能和服务,甲方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因甲方原因超过有效期尚未使用的部分不能退款。
(3)乙方同意在服务到期后赠送甲方数据存储服务三年,对服务期限内存储于乙方的甲方数据提供免费保存服务,但以下情形除外:
A. 甲方发生执照被吊销、注销、清算、破产、结业或其他导致经营终止的情形;
B. 甲方涉嫌犯罪已被立案侦查;
C. 因乙方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原因导致甲方数据丢失、泄露的。
(4)为节约服务器资源,赠送期满后,乙方给予甲方 30 天缓冲期;在缓冲期内,甲方可按照乙方当时的服务产品价格进行续费,也可将数据进行转移,乙方予以适当配合;若缓冲期满后,甲方未续费也未及时转移数据的,除法律法规或有权机构要求外,乙方有权删除数据。在存储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司法机构或行政机构等要求提供存储在云保全第三方存证系统中涉及甲方的电子数据。
(5)部分服务的使用可能需要双方再另行签订单独的服务协议或授权文件等,甲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但上述文件的签署与否可能会影响甲方服务的实际使用效果。
第三条 服务内容
中企云签平台电子合同签约服务系统:
(1)甲乙双方以系统对接或者由乙方为甲方开立账户的方式完成标准软件功能和相关服务的交付使用,但乙方不为甲方进行额外技术开发,如需额外开发,双方应另行协商。
(2)若甲方选择由乙方为甲方开立账户的产品服务,乙方负责电子合同软件的安全运行、日常维护和及时的升级。
(3)若以系统对接方式,则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接口说明和技术规范进行相关开发。甲方不得复制和模仿乙方产品服务;不得未经乙方许可基于软件产品进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产品,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甲方保证该技术接口仅为甲方平台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能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允许其他第三方公司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接口、安装包或开发工具。
(5)中企云签平台电子合同服务包括小程序版、PC 版,两种产品单独计费,所购产品使用次数并不互通。
云签云平台:
(1)云签云平台由乙方为甲方开立账户的方式完成标准软件功能和相关服务的交付使用,但乙方不为甲方进行额外技术开发,如需额外开发,双方应另行协商。
(2)云签云平台包括 H5 端、PC 版,两种产品合并计费,所购产品使用次数互通。
(3)乙方服务以购买套餐方式计费结算,套餐有效期、权益数量及费用以页面展示内容为准。
(4)套餐有效期自开通之日起算,有效期届满套餐失效,套餐内未使用权益不得折现退款。
(5)签署套餐费用已包含个人实名认证、机构实名认证、刷脸验证签署及短信功能费。
(6)签署套餐以合同发起作为计费节点,用户创建一个签署任务,即开始计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范围使用乙方提供的电子合同签约服务。
4.1.2 甲方知悉,乙方提供的电子合同签约产品及服务不适用于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4.1.3 甲方应确保提交给乙方信息的真实性并获得了合法书面授权。由于甲方提交信息不真实或因前述授权问题导致电子化签约的过程或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1.4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电子合同签约所需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合法信息所产生的纠纷,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1.5 甲方承诺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只限在甲方合法业务中使用,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使用。甲方不得基于商业目的模仿乙方的软件产品服务,不得复制和模仿乙方的设计理念、界面、功能和图表等;不得未经乙方许可基于软件产品进行修改或制造派生其他产品,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1.6 甲方保证其提交的服务请求及服务结果的应用范围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会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因甲方违反此保证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方式向甲方提供电子合同签约服务。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电子签约等服务符合《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2 乙方负责双方各项核查比对日志的管理,并做好日志的保密工作,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但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部门按照正式程序进行调取的除外。
4.2.3 乙方应确保存储在乙方系统内的电子文件是否被改动能够被验证,以达到防抵赖、防篡改的效果。
4.2.4 非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其用户忘记密码、甲方或其用户系统问题、网络问题等,导致甲方或其用户在使用签名系统时操作失败的,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需协助甲方解决。
4.2.5 因停电、传输线路、通信故障及通信线路、黑客攻击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情形,乙方不承担责任。
4.2.6 双方理解,乙方可以在所提供的软件功能和技术服务的范围内为甲方出具相关事实的证明。乙方为甲方提供证明文件或协助甲方举证的,可以向甲方收取适当费用。
第五条 不可抗力
5.1 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不视为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5.2 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政策和法律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客观情况。
第六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条款
6.1 中企云签平台所提供的服务涉及的文字表述及组合、图片、网页设计等,以及各软件、技术均属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国际著作权条约、国际版权条约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及条约的保护。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无权将乙方提供的技术、产品、软件以任何方式让第三方知晓和使用,否则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 双方对各自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6.3 保密信息是指基于双方合作关系而向对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料、商业模式信息、企业资源信息、项目合作方案等非公开信息或资料,提供方提供信息时,无须另行注明该信息的保密性。
6.4 双方只能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的目的,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按照实际损失金额的一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6.5 基于项目的实际需求,甲乙双方可以在事先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将本协议所涉保密信息提供给自己的全资子公司或其他甲乙双方具有完全控制能力的第三方企业,该等企业获取保密信息后,应承担与甲乙双方同等的保密义务,如因第三方企业违反保密义务导致信息原始提供方损失,向该第三方企业提供信息的甲方或乙方就信息原始提供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6 甲乙双方关于具体项目所递交、签署的各项文件、合同亦适用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
6.7 甲乙双方保密义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至合作协议终止之日起第 3 年。如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到期之日晚于合作协议终止日的,保密义务有效期顺延至该项目合作协议到期之日起第五年。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 本协议的订立、变更、执行和终止,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甲乙任意一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不能依照本协议履约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 其他
8.1 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其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印刷资料、录音等)中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标识或其他任何类似文字或图形,以说明甲方是乙方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