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供 应 商(以下简称乙方):成都佳发安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 2020 年 9 月 28 日青海省人事考试市(州)级保密室巡查指 挥系统[青海胜亚磋商(货物)2020-036 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1.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
¥1491880.00 ,大写:壹佰肆拾玖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设备清单详见附件5。 2.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
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交付地点:海东市、海北州、海西州、 玉树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30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0%,即人民币
¥596752.00 元,大写:xx玖万陆仟柒佰伍拾贰元整。
乙方所交付的产品由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即人民币¥895128.00元,大写:捌拾玖万伍仟壹佰贰拾捌元整。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即人民币¥74594.00元,大
写:柒万肆仟xx玖拾肆元整。履约保证金待约定的免费质保期满 5(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户: 账 户: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开户银行:28-042001040001131
账 号:农行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同仁路支行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
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 3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10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九、其他约定:详见附件3、4。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和附件。
附件:1.成交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3.售后服务承诺
4.保密措施
5.设备清单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
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 “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 “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 “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 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
1.11 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要求
2.1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
的相应正式标准。
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范围
3.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3.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3.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 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5.知识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 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3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 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5 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6.保密
6.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6.2.2 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
6.2.3 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7. 质量保证
7.1 货物质量保证
7.1.1 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2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
7.1.3 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7.1.4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1.5 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
7.2 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1 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7.2.2 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包装要求
8.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8.3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 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
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8.5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9.价格
9.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9.3 检验费用
9.3.1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9.3.2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3 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
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 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
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检验和验收
11.1 开箱验收
11.1.1 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 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
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1.3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
11.2 检验验收
11.2.1 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11.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11.2.3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1.3 使用过程检验
11.3.1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1.3.2 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xx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八 授予合同”中第23.3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3.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13.3.1 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3.3.2 支票或汇票。
13.4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
14.索赔
14.1 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 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4.3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
足差额部分。
15.迟延交货
1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5.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5.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 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7.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 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19.2 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0.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20.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20.2 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xx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一、售后服务标准及期限
1. 免费质保期 5 年,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2. 在质保期内,对所投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软硬件故障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由于维修或更换设备产生的运输及耗材费用由我司承担。
3.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保证零部件的正常供应,对所有部件终身维修服务,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4. 在质保期内,对所投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升级问题,免费提供升级服务。
5.根据项目特点,考前派专人对设备进行巡检,并携带相关备品备件,考试期间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确保考试期间系统正常使用。
6.如果本项目平台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导致无法运行或效率低下,在采购人认可的方案下对平台系统进行结构性调整开发至满足使用要求。
7.每季度 1 次定期回访及对本项目各平台系统进行维护,及时处理用户意见。
8.质保期内在省端提供 2 名维保人员(提供驻场人员姓名,电话等信息,并提供人员名册和近半年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文件),实行考试期间驻场服务,驻场地点由用户指定,提供 7×8 小时本地化技术服务支持。
9. 在质保期内,如用户需对平台进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评估,我方积极给予技术配合。如评估结果涉及本项目内容需要进行整改,无条件进行限期整改直至达标。
二、质保期外服务
保修期满后,我公司将继续优惠提供服务,需单独签订服务合同,每年维护费用不超过合同价的 10%,直到整个系统完成其生命周期。服务内容包括:
(1)提供系统升级、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售后技术支持服务情况。
(2)对于产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免费提供补丁。
(3)对于因软件设计等技术原因而引起的故障,免费提供解决方案。
(4)提供免费电话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参与本项目及售后维护的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5)质保期期满前 1 个月内负责对本项目各平台系统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维护,如发现潜在问题,应写出正式报告,并负责排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热线服务
我公司开通的免费热线:000-000-0000(全天候),对客户单位提供长期的免费电话支持服务。同时,客户单位还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
售后服务热线:028-85925609 18297126533 (7×24 小时)
售后服务传真:028-85925610 (7×24 小时)
服务质量监督:028-85028798 18982228224 (7×24 小时)
客户单位可以通过客户服务中心热线电话得到支持和服务,在非工作时间,客户单位可以通过手机与专职服务经理或各地分支机构技术人员取得联系。
四、快速本地化服务
我公司在青海省设有办事处,成立专项工作组。在办事处备有熟练稳定的售后服务人员。接到用户的报修电话后,其响应速度小于 30 分钟,技术人员到达驻
场的时间小于 1 小时,修复时间小于 2 小时,直至故障排除为止。办事处联系方式为:
地址:xxxxxxxxxxxxx X x 0 xx 0 xx 0000 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客户服务中心的电子邮件信箱 xxxxxx@000.xxx。客户单位技术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技术支持请求发送到客户服务中心,专职服务经理或技术人员在接到报告之后,会立即与客户单位取得联系,为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解决方案、发送相关的技术资料。
五、保修期内服务
在保修期内,除了提供我公司常规的运维保障方案中提供到相关服务内容,我公司为用户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一) 设备稳定性保障
我公司设备生产流程具有严格的管控制度,具有 ISO9001 质量保证,保证设备具有极高的稳定性和极低的故障率,根据我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实际使用和试点使用情况汇总与实测,我公司设备设备故障率小于 2%。
(二) 故障设备更换服务
我公司承诺维护人员上门维护时,随身携带大于故障设备的备用设备,第一时间直接用新设备对故障设备进行更换,确保不影响用户使用。
(三) 数据的冗余备份
系统具有数据冗余备份功能,即使设备发生故障,用户也无需担心数据丢失。 (四) 软件永久免费升级
我公司拥有一支实力强大的研发团队,针对本项目,我公司承诺对软件提供永久免费升级服务。
(五) 运维咨询服务
免费为用户提供产品咨询、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持服务。指导系统管理、日志管理、制度管理、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维护。并为用户定期提供关于产品和技术的信息,通过电话、传真、E-mail 等方式传递。
(六) 设备保修承诺
我公司承诺,对所投标产品提供及时的保修服务。保证产品在 5 年内能够得到备品备件供应。按照《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内无法排除故障,并影响到用户的正常工作,我公司将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直至故障排除。在保修期内,除人为损坏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外部环境损坏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七) 试运行期间的服务
在试运行期间,我公司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若系统出现问题或故障,我公司承诺免费进行故障处理和软件更新。在试运行期间如出现系统运行方面的故障,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八) 重大事件技术保证
对用户方需要处理紧急重大事件业务,在系统运行关键时间段(试运行及各种突发应急事件),我公司应急工程师队伍直接派驻到系统现场,确保用户方在此期间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用户实际情况,还可提供现场备机服务。
(九) 定期常规巡检
我公司将对所有客户建立客户联系档案,推行季度回访制度,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条件下,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我公司的新老客户进行电话或上门定期回访,其回访周期为一个季度(每年 8 次)。从而了解客户系统运行情况和客户对系统新的理解;安排各地分支机构人员发送有关产品和技术的最新资讯,并免费为用户升级软件系统。
(十) 系统维护和升级
提供系统正常运行期间系统的更新、参数设定、备份等指导和服务,提供免费软件的升级和功能更新服务,提供系统扩容服务。用户所使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件有更新产品的出现,以及有更新产品需要支持,我公司将及时通知用户,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切实可行的升级和维护方案,确保系统正常、良好运行。
在质保期内,如用户需对平台进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评估,积极给予技术配合。如评估结果涉及本项目内容需要进行整改,无条件进行限期整改直至达标。
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系统平台功能模块增加、修改、升级等服务,同时数据接口须长期免费提供升级,并与本公司在市场上该产品的最新版本保持同步更新。
承诺人:xxx发安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 10 月 9 日
一、 保密原则
我单位承担贵单位青海省人事考试市(州)级保密室巡查指挥系统[青海胜 亚磋商(货物)2020-036 号],将在贵单位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条例》执行,以确保服务中涉及到用户单位秘密以及我公司自身服务技术秘密的不对外泄漏。秘密的保管实行点对点管理办法,落实到人头,做到封闭式管理,全程监控。
二、 组织机构建立
我公司为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以负责人牵头成立保密工作组,组员由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组成,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保密责任人。
三、 保密内容
保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考生库资料: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报名信息、身份证信息、指纹信息、照片、违规信息和成绩信息、入场验证信息等;
(二)考点考场库资料:包括考区基本信息、报名点基本信息、考点基本信息、考场基本信息、保密室基本信息、网上舆情信息、自然灾害信息以及标准化考点设施设备信息等;
(三)试卷流转数据:试卷在运卷路途中、保密室流转过程中产生的位置、轨迹数据及押运人员、保密室值守人员的工作轨迹数据;
(四)考试过程数据:在考试过程中由视频监考员采集到的考场违纪信息、监考员违纪信息等数据;
(五)音视频数据:考生在考试各个阶段中采集到的音视频数据;
(六)应急指挥数据:使用各类指挥手段时产生的音视频数据、文本数据等;
(十)舆情监控数据:在考试各个阶段中采集到的网络舆情信息;
(十一)设备运维数据:在考试各个阶段中采集到设备状态数据、设备运行数据、设备报警数据、故障信息数据等;
(十二)考试录像、各类系统 IP 地址及用户名密码、设备型号清单、服务
进度及开展方式、服务实施细节;
(十三)青海省各类考试网报系统数据交接确认书的附件中所列内容。四、 保密实施细则
1.为确保数据安全,到用户指定场地进行工作。在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过程文档,需存放到用户指定的存储设备上。
2.完成项目验收后,必须采取技术手段,永久性的清除所有工作电脑中存储的工作数据,经用户确认后方能带离。
3.对被许可使用的数据及资料不拥有复制、传播、出版、翻译成外国语言等权利,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任何业务数据及资料,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用户的业务数据及标准或以用户的数据及标准为基础开发生产相关的商业产品。
4.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数据和文档(包括纸质的和电子的数据),不论任何格式或者任何复制品将视同原始数据,中标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5.未经用户许可,不得将数据标准和相关文档对外发布和提供。中标方不得将数据标准和相关文档或者其衍生成果在计算机互联网上发布供其他人下载使用。
6.中标方需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需提出详细的解决方案和具体的措施,不允许通过设置“后门”实现服务。
7.在进行开发过程中,一旦用户认为所涉及业务数据及资料有必要签订《保密协议书》,无条件接受用户的保密约定。包括在合同期结束后承诺保密义务。如违反本保密约定泄露用户的业务数据信息,并造成损失或严重危害后果,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的责任。
五、 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要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11.不得为个人需要摘引秘密材料的内容;
12.未竟批准,不得将秘密材料给任何人阅读;
13.遗失或泄露秘密,要立即向组织报告,不得谎报和隐瞒;
14.发现他人有失、泄、窃密行为要坚决制止;
15.坚决与偷窃、盗卖党和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
合同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类别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一、网上巡查系统 | |||||||||
1 | 服务器 | 标考高清中心巡查系统管理、注册、转发三合一管理平台 | 佳发 | JF-SVW6100 |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 套 | 34510.00 | 138040.00 | 巡查系统管理、注册、转发三合一服务器,每地区 1套。 |
2 | 大屏显示设备 | 拼接屏 LCD 液晶显示单元 | 梦牌 | MPID5505 | 深圳梦牌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48 套 | 8000.00 | 384000.00 | 每地区配 12 块,采用 3*4模式。 |
3 | 拼接屏底座 | 梦牌 | 定制 | 深圳梦牌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16 套 | 1500.00 | 24000.00 | 每地区 4 套 | |
4 | 拼接屏支架 | 梦牌 | 定制 | 深圳梦牌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48 套 | 600.00 | 28800.00 | 每地区 12 套 | |
5 | 编解码设备 | 电视墙服务器 | 佳发 | JF-PVW300K |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 套 | 29000.00 | 116000.00 | 每地区 1 台 |
6 | 编码卡 | 佳发 | JF-PVW300K-E04H |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 套 | 15000.00 | 60000.00 | 每地区 1 块 | |
7 | 解码板卡 | 佳发 | JF-PVW300K-D06H |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 套 | 15000.00 | 120000.00 | 每地区 2 块 | |
8 | 控制系统及设备 | 电视墙管理软件 | 佳发 | JF-MAS |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 套 | 5500.00 | 22000.00 | 每地区 1 套 |
9 | 台式一体计算机 | xx | OptiPlex 7480 AIO 300441 | xx股份有限公司 | 4 套 | 7500.00 | 30000.00 | 每地区 1 台 | |
二、视频指挥系统 | |||||||||
1 | 应急指挥系统 | 视频指挥终端 | 佳发 | JF-PCT6200 |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 套 | 48000.00 | 192000.00 | 每地区 1 套 |
2 | 视频指挥高清摄像机 | 佳发 | JF-NC812BP |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 套 | 10000.00 | 40000.00 | 每地区 1 台 | |
3 | 音响系统 | U 段 1 拖 4会议话筒 | 佳比 | FL-9928 | 广州佳比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 套 | 3980.00 | 15920.00 | 每地区 1 套 |
4 | 音响 | 佳比 | PS-8 | 广州佳比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 套 | 2800.00 | 22400.00 | 每地区 2 只 | |
5 | 音响支架 | 佳比 | 定制 | 广州佳比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 套 | 140.00 | 1120.00 | 每地区 2 只 | |
6 | 功放 | 佳比 | XF-CA6 | 广州佳比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 套 | 4500.00 | 18000.00 | 每地区 1 台 | |
7 | 调音台 | 佳比 | MD16/6FX | 广州佳比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 套 | 4600.00 | 18400.00 | 每地区 1 台 | |
8 | 电源时序器 | 佳比 | PR412F | 广州佳比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 套 | 4200.00 | 16800.00 | 每地区 1 台 | |
9 | 投屏设备 | 音视频无线同屏器 | 大通 | PXWMS-1000 | 深圳市大通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 4 套 | 2500.00 | 10000.00 | 每地区 1 套 |
三、辅助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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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网络传输及配套设备 | 接入交换机 | 华为 | S5720S-28P-SI-AC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4 台 | 2500.00 | 10000.00 | 每地区 1 台 |
2 | 辅助设备 | 操作台 | 国产 | 国标两联 | / | 4 台 | 2000.00 | 8000.00 | 每地区 1 套 |
3 | 服务器机柜 | 图腾 | 定制 42U | 图腾机柜工厂公司 | 4 台 | 4100.00 | 16400.00 | 每地区 1 个 | |
四、系统集成费 | |||||||||
1 | 系统集成 | 国产 | 定制 | / | 4 批 | 50000.00 | 200000.00 | 每地区 1 批 | |
合计金额 | 大写:壹佰肆拾玖万壹仟捌佰捌拾圆整 小写:¥14918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