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东权益
(xxxxxxxxxxxx 0 xxxxxxx 0 x 00 x)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一期)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xxxxxxxxx 00 x 0 xx)
签署日期:2018 年 月 日
声 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期债券评级为
AA+;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东权益
合计为 87.64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86.14 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4.3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4.53%%(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28 亿元(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证券公司经营状况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及其短期运行趋势都有较强的依赖性。如果证券市场行情走弱,证券公司的经纪、投资银行、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3.78 亿元、
26.02 亿元、15.65 亿元和 7.8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53亿元、12.51 亿元、6.80 亿元和 3.68 亿元,2016 年受证券行情走弱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下降。因此,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波动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不稳定的风险。
四、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7.88 亿元、-57.10 亿元、6.86 亿元和 16.29 亿元。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债券交易业务)规模增加所致。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证券行业受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
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可能发生较大幅度波动,经营性现金流可能为负,从而对本期债券的偿付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六、公司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的 EBITDA 利息倍数分别为 10.01、3.89、2.98 和 3.45,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9.72、3.85、2.93 和 3.39, 2015 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发行次级债券和收益凭证利息增加,以及 2016 年受证券市场行情影响而盈利能力下降。虽然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出现下降,但对利息的保障能力依然充足。随着未来公司业务的发展,债务规模有可能继续增加,从而对本期债券的偿付带来不利影响。
七、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发行时,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进而对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发行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说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公司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九、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如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
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联合评级对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十、债券发行后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债券流动性风险。
十一、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将证券公司分为 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 5 大类 11 个级别,A、B、C 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D 类、 E 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分类结果将作为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发行上市等事项的审慎性条件,并作为确定新业务、新产品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的依据,同时,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将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确定不同级别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从而影响证券公司的经营成本。因此,分类监管评价结果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开展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
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的分类监管评价结果均为 A 类A 级,2016 年和 2017年,公司的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 B 类 BBB 级。未来公司的分类监管评级若出现下滑,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经营收入及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持有人会议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三、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四、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十五、根据证监许可〔2017〕816 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35 亿元(含 35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上述额度下的第一次
发行,但因其起息日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本期债券名称相应调整为“国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本次债券对应相关申请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本次债券对应相关申请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和本次债券对应相关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国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十六、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出具公告,公司暂时无法与xxx董事长取得联系,其亦无法正常履行董事长职责。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已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xxx
xx在法定期限内代行董事长职责至董事会选举出董事长之日止。公司于 2017
年8 月1 日收到xxx先生的辞职信,xxx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辞职自辞职信递交至董事会起生效。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选举xxx董
事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xxx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核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 11 名董事组成,
公司现有董事 10 名,不低于法定董事人数。
目 录
释义
x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国都 证券 | 指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x次债券 | 指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
x期债券 | 指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 |
本期发行 | 指 | x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
指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 者)》 | |
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联合评级、评级机构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股东会 | 指 | 国都证券股东大会/股东会 |
董事会 | 指 | 国都证券董事会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国都证券的高级管理人员 |
报告期 | 指 |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6月 |
《公司章程》 | 指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债券登记 托管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 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客户资金 | 指 | 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
三方存管、第三方存管 | 指 | 证券公司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于自 有资金,交由独立于证券公司的第三方存管机构存管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 日和/或休息日)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x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可能出现表格中合计数和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之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授权及核准情况
(一)2017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出具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同意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国都董决字(2017)06号)。
(二)2017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出具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国都股决字(2017)第 01 号)。
(三)2017 年 5 月 3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16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35 亿元(含 35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是公司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第一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发行方式为采用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2 年期,债券存续期第 1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 1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1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
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
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1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15 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证券交易转让场所、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0、起息日:2018 年 1 月 18 日。
11、付息日:2019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1 月 18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 月 1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
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18、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19、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1、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2、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8 年 1 月 15 日
发行首日:2018 年 1 月 17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8 年 1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流通交易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范。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1
住所:xxxxxxxxxxxx 0 xxxxxxx 0 x 00 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 0 xxxxxxx 0 x 00 x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4183100
邮政编码:100007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 00 x 0 xx
xxxx:xxxxxxxxxx 0 xxxxx X x 0 x联系人:xxx、赵业
电话:000-00000000、85130421传真:010-65608445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xx
xx:xxxxxxxxxxxx 000 xxxxx F408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0 xxxxx F408
联系人:xxx、x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6412855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xxx先生原任公司董事长职务,2017 年 8 月 1 日xxx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xxx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选举xxx董事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xxxxx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核准。
负责人:xxx
主要经营场所:xxxxxxxxx 00 xxxxxx X0000 x联系地址:xxxxxxxxxxx 00 xx 0 xx 0 x
经办会计师:xxx、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
传真:010-62378010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xx
主要经营场所:xxxxxxxxxx 00 xx 0 x 04D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0 xx 0 x 04D
联系人:xx、xx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8354837
(五)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xx:xxxxxxxxxxx 00 xxxxxx 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 x XXXX xx 00 xxx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5171273
(六)募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安门支行
负责人:xxx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77 号德胜国际中心 D 座一层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000传真:010-57970066-6331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98807177
邮政编码:200120
(八)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0 x中国保险大厦 3 楼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也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重大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评级对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本期债券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国都证券”)的评级反映了其作为国内规模较大、机构分布较广、服务客户较多、经营范围较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业务牌照齐全,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2016 年 12 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申请,2017 年 3 月 31 日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有利于公司借助资本市场提升资本实力和品牌影响力。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公司业务转型和协同发展,收入结构更加均衡。
目前,公司自有资产以可快速变现资产为主,变现能力较强,资产质量较好。联合评级同时也关注到近年来受证券市场剧烈震荡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规模均出现较大波动,且公司债务规模快速增长,杠杆水平持续提升;经济周期变化、国内证券市场波动以及相关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和公司各项业务的稳步推进,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1、优势
(1)公司是国内规模较大、机构分布较广、服务客户较多、经营范围较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业务牌照齐全,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协同发展,收入结构更加均衡。
(2)2016 年 12 月,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2017年 3 月 31 日起,公司股票已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有利于公司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和品牌影响力。
(3)近年来,公司通过与股东和参股公司之间的积极协作,能够利用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多元化的服务模式,对公司业务进行持续的拓展。
(4)目前,公司资产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融出资金等可快速变现资产为主,变现能力较强,资产质量较好。
2、关注
(1)经济周期波动、国内证券市场持续波动及相关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收益水平带来系统性风险。
(2)目前,公司收入以经纪业务、信用交易业务和自营业务为主,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较大,未来收入增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近年来,公司债务规模和杠杆水平持续增加,需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流动性情况保持关注。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的主要授信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母公司)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的同业
拆借业务拆出上限 36 亿元人民币、拆入上限 36 亿元人民币,尚未使用的同业拆
借拆出额度 36 亿元人民币,尚未使用的同业拆借拆入额度 36 亿元人民币;银行
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上限 42.4 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191.5亿元。为公司通过货币市场及时融入资金,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重大违约情况。
(三)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1、发行和偿还债券的情况
201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4 国都 CP01)8 亿元,期限 90 天,票面利率 5.88%。2014 年 5 月 29日,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201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14 国都 CP02)8 亿元,期限 90 天,票面利率 4.90%。201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201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14国都 CP03)10 亿元,期限 91 天,票面利率 4.74%。201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201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14 国都 CP04)5 亿元,期限 91 天,票面利率 4.45%。2015 年 1 月 15 日,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201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14 国都 CP05)10 亿元,期限 91 天,票面利率 4.05%。2015 年 2 月 12 日,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201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5 国都 CP01)8 亿元,期限 90 天,票面利率 5.20%。 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2015 年 2 月 4 日,公司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15 国都 CP02)7 亿元,期限 90 天,票面利率 5.20%。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
息。2015 年 4 月 9 日,公司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15 国都 CP03)9 亿元,期限 90 天,票面利率 4.96%。2015 年 7 月 8 日,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15 国都 CP04)9 亿元,期限 91 天,票面利率 4.00%。201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201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度第五期短期融资券(15 国都 CP05)7 亿元,期限 91 天,票面利率 3.54%。2015 年 9 月 2 日,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201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度第六期短期融资券(15 国都 CP06)10 亿元,期限 91 天,票面利率 3.20%。 2016 年 2 月 19 日,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资券(15 国都 CP07)15 亿元,期限 88 天,票面利率 3.24%。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
券本息。
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次级债券(第一期)25 亿元(以下简称“15 国都 01”),期限 4 年期,票面利率 5.45%,附第二年末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全额赎回 15 国都 01。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次级债券(第二期)20 亿元(以下简称“15 国都 02”),期限 2 年期,票面利率 5.39%,附第一年末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已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全额赎回 15 国都 02。
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10 亿元(以下简称“16国都 01”),期限 4 年,票面利率 3.7%。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10 亿元(以下简称“17 国都 01”),期限 3 年,票面利率 5.78%。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待偿还次级债券余额 20 亿元。
2015 年度公司共发行 12 期收益凭证,总发行规模为 9.61 亿元;2016 年公
司共发行 12 期收益凭证,总发行规模为 50 亿元;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待
偿还收益凭证余额 16.8 亿元。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已发行、待偿还债券。
2、同业资金拆借及归还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发生各笔同业拆借资金均按期偿付。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x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 35 亿元,占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39.94%,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有关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
表:报告期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项目 | 2017 年 6 月 30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净资本(亿元)(母公司口径) | 73.54 | 73.80 | 106.43 | 52.36 |
项目 | 2017 年 6 月 30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资产负债率(%) | 44.35 | 67.42 | 56.72 | 44.4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 44.53 | 67.63 | 56.51 | 44.52 |
流动比率(倍)注 2 | 2.29 | 1.48 | 2.57 | 1.87 |
速动比率(倍)注 3 | 2.29 | 1.48 | 2.57 | 1.87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 | 100 | 100 |
项目 | 2017 年1-6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到期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 | 100 | 100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3.39 | 2.93 | 3.85 | 9.72 |
利息偿还率(%) | 100.00 | 100 | 100 | 1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亿元) | 16.29 | 6.86 | -57.10 | 37.88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100%
2、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款项)
3、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款项)
4、到期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5、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DU SECURITIES CO.,LTD.
注册资本:伍拾叁亿零玖元整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 xxxxxxx 0 x 00 xxxxx:000000
公司法定代表人:xxx2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时间:2001 年 12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734161639R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41831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xxxx://xx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2xxx先生原任公司董事长职务,2017 年 8 月 1 日xxx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xxx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选举xxx董事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xxxxx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核准。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28 日,是在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原有证券业务整合的基础上,吸收其他股东出资成立的综合性证券公司。
根据财政部 2001 年 8 月 4 日出具的财办企[2001]598 号《关于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拟组建证券公司项目资产评估合规性审核的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 2001 年 12 月 21 日印发的证监机构字[2001]309 号
《关于同意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等 12 家股东出资组建国都证券。设立时,国都证券
注册资本为 106,965.90 万元、实收资本 106,965.90 万元。
(二)公司增资、持股 5%以上股东变动情况
1、2008 年 8 月 12 日,国都证券 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新增股本的议案》,同意新增 33 家股东并将国都证券的
注册资本增加至 262,298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972 号)的批准。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国都证券股东总数增加至 44 家。
2、2010 年 11 月 22 日,国都证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国都证券的 5.91%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无偿划转获得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鲁国资产权函[2010]116 号《关于无偿划转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的批复》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20 号《关于核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的批准。
3、2014 年 8 月 5 日,国都证券发起人签署《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协议》,约定各发起人以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
净资产 59.56 亿元为基础,按 1.29:1 的比例全部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将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460,000.0009
万元,股份总数为 460,000.0009 万股。《发起人协议》还对股份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组织形式和经营期限、发起人的权利义务、组织结构、设立费用、有限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章程草案、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2014 年 9 月 22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编号为 2014000075 的《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核准告知书》,告知:国都证券报送的企业名称由“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经国家工商总局审查通过并于 2014 年 9 月 18 日予以核准,总局核准文号为“(国)名称变核内字[2014]
第 2206 号”。
2015 年 6 月 23 日,北京市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1103444235),发行人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正式更名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015 年 11 月 18 日,根据发行人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新增股东天津重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计出资人民币 14 亿元,其中申请增加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 亿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7 亿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0,000.0009 万元,已经中准会计师出具了“中准验字(2015)1174 号”《验资报告》确认。股东由 47 名变更为 50 名。2015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增资扩股,
注册资本由元 460,000.0009 万元增至 530,000.0009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 530,000.0009 万元人民币。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
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且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保障公司的日常运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组织结构图
四、发行人子公司、重要权益投资及分支机构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下设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和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家一级全资子公司,国都期货有限公司1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家直接参股公司。
表: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控股、投资 | 100 | 通过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另类投资 | 100 | 通过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期货业务 | 62.3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厦门 | 创业投资 | 100 | 通过自行设立方式取得 |
(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24日,注册资本2亿元,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公司持有62.31%的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都期货有限公司总资产10.08亿元,净资产1.96亿元,
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37亿元,净利润-0.02亿元。
(2)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31日,注册资本15亿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6.59亿元,净资产15.24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23亿元,投资收益 1.09亿元,合计1.36亿元;实现净利润1.04亿元。
(3)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3亿
港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交易、保证金融资、证券借贷、分销证券、网上交易、向证券交易客户提供意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7.02亿元,净资产2.86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17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4)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37亿元,净资产
1.00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4亿元,净利润0.004亿元。
五、发行人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2017 年 6 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706,297,419 | 13.33% |
2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508,125,305 | 9.59% |
3 |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407,742,340 | 7.69% |
4 |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 271,828,226 | 5.13% |
5 | 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71,827,226 | 5.13% |
6 | 天津重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4.72% |
7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4.72% |
8 | 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3.77% |
9 | 深圳市远为投资有限公司 | 175,373,049 | 3.31% |
10 | xxx | 166,604,397 | 2.81% |
1、主要股东(持股 5%以上)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股东总数为 50 家。主要股东(持股 5%以上)情况如下:
(1)中诚信托
公司名称: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45,666.67 万元
法定代表人:牛成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 2 号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北京信托
公司名称: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xx: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30 号院 1、2 号楼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该企业 2007 年 12 月 29 日前为内资企业,于 2007 年
12 月 29 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国华投资
公司名称: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78,772.5793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楼
经营范围:管理和经营煤代油资金形成的所有资产;对能源、交通项目投资;对金融、医疗卫生行业投资;对信息、生物、电子、环保、新材料xx技术产业投资;对房地产业投资;自有房屋的租赁和物业管理;对燃油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设备的改造进行投资;新能源技术的开发、生产;洁净煤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山东海投
公司名称: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 28666 号国华东方美郡 1 区 6 号楼
经营范围:海洋产业的投资、经营和管理,涉海金融业投资及资本运营,投资管理及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东方创投
公司名称: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 800 号 902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
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任期 | 是否持有本公司股权或债券 |
xxx | 董事长职 责代行人 | 男 | 2016 年 2 月 17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何xx | 董事 | 男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x | 董事 | 男 | 2015 年 8 月 24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 | 董事 | 女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 | 董事 | 男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 | 职工董事 | 男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总经理 | ||||
xxx | xx董事 | 男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x | 独立董事 | 女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 | 独立董事 | 女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x | xx董事 | 男 | 2016 年 6 月 3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x | 监事会主 席 | 男 | 2015 年 10 月 20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任期 | 是否持有本公司股权或债券 |
职工代表 监事 | ||||
操家明 | 监事 | 男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x | 监事 | 女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x | 监事 | 男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x | 监事 | 女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x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x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x | x总经理 | 男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 | 副总经理 | 男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x | 合规总监 | 男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首席风险官 | ||||
副总经理 |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曲宏 | 副总经理 | 男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 | 财务总监 | 女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xxx | 董事会秘书 | 女 | 2014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2 月 25 日 | 否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xxx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长职务。2017 年 7 月 24 日经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作出决议,同意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xxx董事在法定期限内代行董事长职责至董事会选举出董事长之日止。
2017 年 12 月 8 日,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xxx董事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xxxxx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核准,经核准后方正式任职,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 11 名董事组成,公司现有董事 10
名,不低于法定董事人数。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现任董事
xxxxx:1962 年 10 月出生,于 1986 年 7 月毕业于解放军南京通信工程学院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学习。曾任职于解放军通信学院、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及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2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已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xxxxx在法定期限内代行董事长职责至董事会选举出董事长之日止。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选举xxx董事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xxx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核准。
何xx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1992 年 7 月毕业于成都地质学院(现成都理工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测绘部、华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二部、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业务三部及国华投资风险控制部;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x先生:1964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2007 年 5 月毕业于美国xx萨斯大学阿灵顿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北京市审计局及北京信托;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女士:197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2004 年 6 月毕业于山东大学低维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厅、中共山东省委企业工作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泰安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山东海投;2015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先生:1959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1982 年 1 月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现东北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市第二商业局财务处、上海商联房地产公司及东方创投;2014 年12 月至2015
年 6 月,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先生:1956 年 4 月出生,于 1995 年 3 月毕业于德国基尔大学企业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投资经济系、德国xxx洲立银行有价证券部、德国xxx建筑储蓄银行信贷部、德国基尔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发展经济及世界经济一体化研究室、沈阳远东证券营业部、万通企业集团投资银行总部及中煤信托证券总部;2001 年 12 月至 2006 年 6 月,历任国都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基金公司筹备小组负责人;2006 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中欧基金董事长;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兼总经理。
xxxxx:1963 年 4 月出生,于 1989 年 1 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曾任职于云南省轻工业学校、四通集团公司法务部、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外聘首席律师兼董事会、深圳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x女士:196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1985 年 7 月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现东北财经大学)财务与信用专业,本科学历,副教授。曾任职于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财务管理系、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系及中国传媒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6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女士:1961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1988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
大学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曾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第一分校财会系及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xxx:1965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1990 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及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2016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现任监事
xxx先生:1970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1992 年 7 月毕业于天津商学院(现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投行部、富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其中自 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操xx先生:1964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1988 年 7 月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现安徽财经大学)金融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安徽省蚌埠市饲料公司、安徽省蚌埠市粮食局财务管理科、上海市腾达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远为投资; 2008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国都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xxx女士:1965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2002 年 12 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红艺铝制品厂、北京市海淀区京海农工商公司及欣华农工商;2008 年 8 月至 2015 年 6 月,
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xxx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2005 年 12 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邯郸矿务局、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金牛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冀中能源邢矿集团; 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xxx女士:1971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2004 年 7 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职于黑龙江省证券公司深圳营业部、特区时空杂志社、国泰君安证券海口营业部研究院、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任证券业务部研究发展室及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7 年 6 月至今,任渤海信托证券投资部总经理;自 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xxx女士,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1999 年 7 月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现湖南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及中煤信托证券部;200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在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并自 2014 年 12 月起任监事;自 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xxxxx,1962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1999 年 6 月毕业于辽宁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职工中专学校、北京银行学校、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及北京信托;自 200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在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
研究所副所长,并自 2008 年 10 月起至 2015 年 6 月任监事;自 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研究所副所长。
3、现任高管
xx先生:简历详见本节“现任董事”部分。
xxxxx:1969 年 8 月出生,于 2000 年 8 月毕业于美国新泽西理工学院管理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安徽财贸学院计算中心、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口营业部及中煤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先生:1969 年 1 月出生,民主党派,于 2003 年 7 月毕业于机械科学研究院机械设计与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核仪器设备总公司、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及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银行总部;2002 年 2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xx,1966 年 4 月出生,于 1988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及中煤信托上海长阳路营业部;自 200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兼经纪业务总监、合规与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兼风控总监、合规总监、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 2015 年 6 月至今,任在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xxxxx,1968 年 1 月出生,于 2002 年 4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机电部自动化研究所及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 2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电脑中心总经理、信息技术中心总监、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兼风控总监、经纪业务总监、副总经理;2015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先生,1964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2001 年 4 月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现北京交通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铁道部科学研究院运输及经济研究所、铁道部财务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行部、国家开发银行投资银行业务组、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债券业务总部及河北省国际信托公司;2008 年 4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总裁助理、副总经理;自 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国都景瑞董事、总经理。
xx女士,1970 年 11 月出生,于 2000 年 1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远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中煤信托任证券总部;200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结算存管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xxx女士,1962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于 2002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工信托投资公司及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董办主任;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办主任。
七、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创新试点类的证券公司之一,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拥有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会员代码 185103,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会员编号 00655,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会员编号 000637。发行人具备单项业务资格包括:(1)创新试点证券公司资格;(2)保荐机构资格;(3)经营股票承销及主承销业务资格;(4)企业债主承销资格;(5)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6)经纪业务资格;(7)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8)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9)权证交易和创设业务资格;(10)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
(11)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12)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13)经营外汇业务资格;(1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资格;(15)股票发行询价对象资格;(16)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承销机构资格;(17)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资格;(18)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各投资者资格;(19)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资格;(20)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21)融资融券业务资格;(22)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业务资格;(23)直接投资业务资格;(24)转融通(转融资/转融券)试点资格;(25)另类投资业务资格;
(26)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27)发行短期融资券资格;(28)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资格;(29)受托投资管理保险资金业务资格;(30)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试点资格;(3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资格;(32)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33)港股通业务资格;(34)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及结算业务资格;(35)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自营交易资格;(36)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资格。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关注客户需求,与客户共成长”的服务理念,在坚持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努力为客户提供便捷、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深得客户认可与信赖,并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为拓展业务发展空间,公司通过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直投子公司—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子公司—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期货公司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参股基金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整合股东资源,搭建起一个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平台。公司发展至今,已形成了门类齐全、服务模式多样化的业务体系。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证券营业部 57 家,分
公司 2 家。公司各营业网点布局以全国的经济中心和发达城市为主,主要分布在
北京、上海、天津 3 个直辖市,以及广东、浙江、湖北、四川、江苏、陕西、河
北、河南、山东、吉林、安徽、黑龙江、辽宁、福建等 14 省,由南至北贯穿全
国 17 大行政区域。
表:2014-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比例 | |
经纪业务 | 18,045.72 | 23.07% | 50,929.98 | 32.54% | 116,319.86 | 44.70% | 45,401.95 | 32.95% |
自营业务 | 41,661.90 | 53.27% | 38,894.41 | 24.85% | 31,131.91 | 11.96% | 26,700.01 | 19.38% |
信用交易业务 | 16,939.41 | 21.66% | 39,309.74 | 25.12% | 78,584.36 | 30.20% | 23,857.47 | 17.31% |
受托资产管理业 务 | 7,030.73 | 8.99% | 10,759.70 | 6.88% | 13,077.97 | 5.03% | 5,909.21 | 4.29% |
期货业务 | 1,995.34 | 2.55% | 3,711.58 | 2.37% | 4,711.78 | 1.81% | 6,407.61 | 4.65% |
另类投资、私募基 金管理业务 | 3,809.86 | 4.87% | 14,006.46 | 8.95% | 15,788.52 | 6.07% | 16,866.81 | 12.24% |
海外业务 | 521.37 | 0.67% | 1,708.77 | 1.09% | 2,148.35 | 0.83% | 876.07 | 0.64% |
投资银行业务 | 492.43 | 0.63% | 17,703.89 | 11.31% | 12,309.77 | 4.74% | 12,482.99 | 9.06% |
股转及场外业务 | 137.21 | 0.18% | 8,619.77 | 5.51% | 11,356.04 | 4.36% | 0.00 | 0.00% |
其他业务 | -12,428.85 | -15.89% | -29,146.50 | -18.62% | -25,224.73 | -9.69% | -712.47 | -0.52% |
合计 | 78,205.12 | 100.00% | 156,497.80 | 100.00% | 260,203.83 | 100.00% | 137,789.66 | 100.00% |
注:业务抵消与其他业务合并列示。
表:2014-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支出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比例 | |
经纪业务 | 10,624.86 | 35.24% | 28,799.40 | 39.21% | 46,671.29 | 44.74% | 22,014.21 | 33.48% |
自营业务 | 1,103.36 | 3.66% | 3,086.40 | 4.20% | 4,419.06 | 4.24% | 1,803.80 | 2.74% |
信用交易业务 | 354.41 | 1.18% | 893.67 | 1.22% | 8,477.38 | 8.13% | 2,381.81 | 3.62% |
受托资产管理业 务 | 2,155.01 | 7.15% | 4,239.05 | 5.77% | 4,074.78 | 3.91% | 787.98 | 1.20% |
期货业务 | 1,762.29 | 5.85% | 4,036.67 | 5.50% | 4,568.50 | 4.38% | 5,477.91 | 8.33% |
另类投资、私募基 金管理业务 | 746.55 | 2.48% | 1,846.87 | 2.51% | 3,004.13 | 2.88% | 3,474.78 | 5.29% |
海外业务 | 1,141.94 | 3.79% | 2,646.08 | 3.60% | 2,250.92 | 2.16% | 980.42 | 1.49% |
投资银行业务 | 1,250.33 | 4.15% | 9,845.80 | 13.40% | 7,057.53 | 6.77% | 6,847.75 | 10.42% |
股转及场外业务 | 1,592.26 | 5.28% | 3,525.28 | 4.80% | 5,640.79 | 5.41% | 0.00 | 0.00% |
其他业务 | 9,416.46 | 31.23% | 14,538.97 | 19.79% | 18,149.17 | 17.40% | 21,977.29 | 33.43% |
合计 | 30,147.47 | 100.00% | 73,458.19 | 100.00% | 104,313.54 | 100.00% | 65,745.94 | 100.00% |
注:业务抵消与其他业务合并列示。
表:2014-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xxx情况
项目 |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经纪业务 | 41.12% | 43.45% | 59.88% | 51.51% |
自营业务 | 97.35% | 92.06% | 85.81% | 93.24% |
信用交易业务 | 97.91% | 97.73% | 89.21% | 90.02% |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 69.35% | 60.60% | 68.84% | 86.67% |
期货业务 | 11.68% | -8.76% | 3.04% | 14.51% |
另类投资、私募基金管 理业务 | 80.40% | 86.81% | 80.97% | 79.40% |
海外业务 | -119.02% | -54.85% | -4.77% | -11.91% |
投资银行业务 | -153.91% | 44.39% | 42.67% | 45.14% |
股转及场外业务 | -1,060.49% | 59.10% | 50.33% | - |
其他业务 | 175.76% | 149.88% | 171.95% | 3184.68% |
合计 | 61.45% | 53.06% | 59.91% | 52.29% |
注:业务抵消与其他业务合并列示。
(二)主要业务情况
1、经纪业务
公司经纪业务业务范围为代理交易服务(A股、B股、创业板、债券及回购、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权证、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顾问业务、期货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等;证券出借代理服务。
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的服务理念,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改进服务手段与服务模式,努力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投融资产品和快捷便利的投资渠道,以及专业化、规范化的特色服务。
目前营业网点仍主要集中在全国的经济中心和发达城市。公司对新设营业部组织架构进行了创新,设立以原有中心城市营业部为依托,向xx二、三、四线城市/地区进行辐射的轻型营业部。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共有证券营业部57家,分公司2家,基本覆盖了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和各大主要中心城市。
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已于2010年实施了证券经纪人制度,截至2016年末,公司已在全部分支机构实施了证券经纪人制度。共有证券经纪人455名,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或经纪人资格。公司定期对经纪人进行业务与合规培训,保证相关业务的有序开展。
在网点建设方面,公司注重拓展客户渠道,优化营业网点布局,近年来加快了营业网点的布局节奏。2014年完成19家轻型营业部建设,实现对黑龙江、安徽两个业务空白省份的覆盖;2015年完成4家轻型营业部建设;截至2016年末,公司共成立了58家分支机构,其中北京11家,上海7家,深圳1家,基本覆盖了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和各大主要中心城市。公司总部从制度和业务体系上对营业网点进行集中管理,分解经营指标,并授予营业网点总经理对营业网点的经营决策自主权。公司分支机构的广泛布局为公司经纪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服务拓展方面,公司积极落实一个通道、两个平台经纪业务转型思路,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提升客户体验,增加客户粘度。在线下方面,公司通过不断完善标准化的账户诊断系统,使客户可自助获得更多的账户信息和资产配置指导;加大分支机构投资顾问服务,公司总部投顾和分支机构投顾实现统一的标准化菜单,对客户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服务;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投融资服务,分支机构立足一个通道、两个平台,一方面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交易通道,提供
数量丰富、各种投资风格的金融产品的投资渠道,满足客户多样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通过为客户提供新三板、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等服务,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在线上方面,公司继续积极拓展线上营销和服务,主要措施包括:开通网上开户、手机开户等非现场开户方式,明显提高开户效率,2016年非现场开户占比已经达到95.65%;完善公司网上营业厅,建立了“总部微信服务账号”+“营业部微信订阅账号”的微信服务体系、扩充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同时打造了在线客服,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利,大力发展线上业务,为客户提供线上服务解决方案。
经纪业务是公司收入的最主要来源之一,2014年-2016年,发行人经纪业务交易额依次为1.09万亿元、2.00万亿元和1.30万亿元。2015年交易额的明显增加是由股票市场牛市行情,客户交易量增加导致;而2016年交易额的明显收缩主要受股灾影响市场交易量低迷萎靡导致。2014年-2016年,发行人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交易单元席位租赁)分别为4.87亿元、12.69亿元和5.01亿元;发行人实现代销金融产品净收入分别为0.13亿元、0.29亿元和0.29亿元。
表:2014-2016年发行人经纪业务情况
单位:万亿元
项目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交易额 | 市场份额 | 交易额 | 市场份额 | 交易额 | 市场份 额 | |
股票 | 0.66 | 0.2600% | 1.25 | 0.4901% | 0.45 | 0.3016% |
基金 | 0.02 | 0.1041% | 0.03 | 0.1483% | 0.01 | 0.1250% |
债券 | 0.004 | 0.0008% | 0.002 | 0.0005% | 0.004 | 0.0024% |
债券回购交 易 | 0.58 | 0.1270% | 0.68 | 0.2711% | 0.61 | 0.3455% |
其他 | 0.02 | 0.04 | 0.02 | |||
合计 | 1.30 | 2.00 | 1.09 |
2、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范围为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收购兼并、公司重组、改制辅导、财务顾问。公司在北京设立投资银行总部,公司对投资银行业务实行以项目组成员为风险控制主体,按项目类别进行分级审查、分级负责的风险管
理体制。公司业务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截至2016年末,公司注册保荐代表人 14人。2014-2016年和2017年1-6月,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为1.24亿元、1.34亿元、2.24亿元和0.18亿元,收入增长较快。
(1)保荐业务
2014年-2016年,公司完成IPO保荐的数量依次为2家,1家和3家,金额分别为11.46亿元、5.05亿元和10.91亿元;完成再融资项目(增发、配股)分别为1家、1家和4家,金额分别为7.35亿元、4.30亿元和43.73亿元。
(2)并购业务
近年来,公司加强存量客户的开发力度,并在此基础上寻找新的业务机会,并购重组业务从完成数量、交易金额、市场排名、项目收入等方面,均不断提高。2014年-2016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总值分别为2.2亿元、5.7亿元和87.21亿元。
(3)债券业务
2014年和-2016年,公司承销债券数量分别为0家、2家和8家,金额分别为0
亿元、10.00亿元43.55亿元。
表:2014-2016年发行人投资银行业务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发行数量 | 承销金额 | 发行数量 | 承销金额 | 发行数量 | 承销金额 | |
首次公开发行 | 3 | 10.91 | 1 | 5.05 | 2 | 11.46 |
再融资发行 | 4 | 43.73 | 1 | 4.30 | 1 | 7.35 |
债券发行 | 8 | 43.55 | 2 | 10.00 | - | - |
合计 | 15 | 98.19 | 4 | 19.35 | 3 | 18.81 |
3、股转及场外业务
公司股转及场外业务范围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交易、做市、督导业务及与之相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公司正式成立股转及场外业务总部,下设挂牌业务部、持续督导部、做市交易部、投资服务部和新三板研究中心;拥有
一支高素质的业务团队,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及行业研究员等专业人才。
2014年-2016年,公司新增三板推荐挂牌数量依次为4家、17家29家,处于行业中等水平。此外,2016年公司对新三板收购重组业务进行探索和尝试,启动3个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其中完成2个;协助完成2家挂牌公司被收购业务;做市交易业务业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投资决策+交易决策”的工作流程。
4、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为首批获准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券商之一,业务范围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遵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特色化、定制化、资产配置化的一揽子资产管理服务。公司采用“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下设的资产管理业务决策机构(含总经理办公会、产品与业务审核委员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等)—资产管理总部”三级授权决策体制,建立了完备的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体系。资产管理总部是公司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业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业务和相关资产管理创新业务,下设投资管理部、金融市场部、结构融资部、运营管理部四个二级部门。2014-2016年和2017年1-6月,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分别实现手续费净收入0.62亿元、1.32亿元、1.03亿元和0.70亿元,呈波动增长的态势,但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对公司收入的贡献度处于较低水平。
表:2014-2016年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情况
单位:亿元
类型 | 2016 年末 | 2015 年末 | 2014 年末 |
规模 | 规模 | 规模 | |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63.67 | 32.65 | 12.29 |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 2,698.36 | 1,530.42 | 779.46 |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 3.36 | 4.67 | - |
合计 | 2,765.38 | 1,567.74 | 791.75 |
(1)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末,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分别为12.29
亿元、32.65亿元和63.67亿元。
(2)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较大。面对监管政策变化快速转型,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由单一的通道业务成功转型为资产与票据业务、资产与资本中介业务、主动管理非标资产业务和类结构融资业务四大块创新业务;同时,继续开拓银行渠道,实现合作银行60家左右。截至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末,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分别为779.46亿元、1,530.42亿元和2,698.36亿元。
(3)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末,公司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分别为0亿元、
4.67亿元和3.36亿元。
5、研究业务
公司研究业务范围为宏观策略研究、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投资策略研究、行业及上市公司研究、固定收益研究、金融衍生品研究、创新产品研究、投资咨询服务。公司研究所是一支由博士与硕士组成的研究团队,研究员均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功底和多年的研究服务经验。
公司研究业务围绕“强化投资服务、支持创新业务、兼顾传统业务”三大主线,主要定位于对内服务;重要职能是在以宏观策略、行业公司、金融工程等多层次证券市场系统深入研究基础,为公司自营、资管、公募、经纪业务、信用交易、投行、场外等业务部门提供研究服务,另有少量对外服务,暂未形成收入。
(1)强化投研服务。研究业务着力落实对投资业务的股票挖掘、路演推荐、跟踪维护等全流程研究服务,2016年开展了48场次行业策略、30场次行业专题、 55只重点个股推介交流会;重点推荐个股数55只;公司投资业务共采纳研究员推荐的35只个股。
(2)全力支持项目研究。根据信用交易、新三板挂牌、结构化融资、另类投资等业务的研究服务需求,尤其是股票质押、新三板挂牌等业务量明显上升
后的高频研究支持需求,研究人员悉数积极响应并责任到人,做到“快响应、零差错”,全力做好项目支持。
(3)足量保质兼顾传统业务。根据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公司传统业务的研究服务需求,研究业务也做到“按时、足量、保质”完成日常性研究支持或专项需求。
6、信用交易业务
公司目前已开展的信用交易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证券出借业务、证券收益互换业务。此类交易属于资本中介业务,即公司通过融出资金、证券或提供个性化避险套利产品等,为客户提供中短期流动性,满足客户多种投融资需求,并获取相应息费收入。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经营层—信用交易决策委员会—证券金融部—营业部”的业务决策和授权体系。证券金融部作为公司经纪业务总部下设的一级部门,负责信用交易业务的开展和管理,对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及支持;分支机构的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为投资者提供前端服务与风控管理,协助处理客户投诉、纠纷等。
(1)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是率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25家券商之一,融资融券业务有效地满足了客户对杠杆交易、信用交易、套利交易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了买空卖空、对冲套利、盘活资产的投资工具,丰富了客户的投资模式和盈利手段,有助于客户在牛熊市场中均可投资获利。
2014-2016年,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依次为49.78亿元、62.94亿元和40.71亿元,公司获得的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分别为2.13亿元、7.43亿元和3.34亿元;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融资融券账户数目分别为7,854个、11,666个和 12,187个。2015年上半年,国内股票市场大幅上涨,下半年股市经历大幅震荡,总体交易量仍大幅增加,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与收入均较2014年明显增长。 2016年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5年公司抓住市场机会,及时实行加杠杆投资策略并取得超额收益;2016年由于降杠杆以及市场低迷,公司杠杆比例下降幅度高于行业水平,业务规模下降幅度高于行业幅度;市场行情不佳导致
存量客户开仓意愿下降,从而收入大幅下降。二是公司加强了风险防范,部分风控指标严格度提升,客户开仓规模下降。三是分支机构开发增量客户能力尚需提高。
表:2014-2016年发行人融资融券业务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16 年末 | 2015 年末 | 2014 年末 |
融资融券账户数目 | 12,187 | 11,666 | 7,854 |
融资融券余额 | 40.71 | 62.94 | 49.78 |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 3.34 | 7.43 | 2.13 |
(2)股票质押业务
2014年-2016年,发行人股票质押笔数依次为535笔、1,459笔和141笔,股票质押业务收入依次为0.26亿元、0.43亿元和0.60亿元。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末,股票质押账户金额依次为24.28亿元、12.14亿元和37.39亿元。
表:2014-2016年发行人股票质押业务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16 年末 | 2015 年末 | 2014 年末 |
股票质押笔数 | 141 | 1459 | 535 |
股票质押账户余额 | 37.39 | 12.14 | 24.28 |
股票质押式回购利息收入 | 0.60 | 0.43 | 0.26 |
7、证券投资业务
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贯彻合法、合规、稳健的经营方针,坚持资金安全性、基本收益稳定性及投资组合多元化原则,做到投资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公司实行集中管理下的投资经理制,强调集体决策与投资经理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在投资中的作用。证券投资业务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适时合理利用衍生金融工具,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2014-2016年和2017年1-6月,公司自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67亿元、3.11亿元、3.89亿元和4.17亿元,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2014年-2016年末,公司自营业务规模分别为34.55亿元、57.16亿元和39.79
亿元,呈波动增长态势,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逐年调整股票和基金持仓规
模所致。近年来,公司自营证券投资业务中股票和基金投资规模占比最大,截至2016年末,公司股票持仓规模为14.72亿元,占自营投资规模的比重为36.99%,持仓规模和占比较年初均有大幅增长;基金持仓规模为10.82亿元,占比为 27.19%,持仓规模和占比较年初均大幅下降。2014年-2016年,公司对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的合计投资规模分别为8.88亿元、12.39亿元和11.77亿元,占比分别为25.70%、21.68%和29.58%,投资规模和占比均呈现一定的波动。2016年,公
司新增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投资规模为0.69亿元,占比为1.73%。
表:公司自营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16 年末 | 2015 年末 | 2014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股票 | 14.72 | 36.99 | 13.23 | 23.15 | 18.23 | 52.76 |
债券 | 1.37 | 3.44 | 0.15 | 0.26 | 0.18 | 0.52 |
基金 | 10.82 | 27.19 | 31.07 | 54.36 | 6.97 | 20.17 |
理财产品 | 6.59 | 16.56 | 7.43 | 13.00 | 2.42 | 7.00 |
信托产品 | 5.18 | 13.02 | 4.96 | 8.68 | 6.46 | 18.70 |
权益投资 | 0.42 | 1.06 | 0.32 | 0.56 | 0.30 | 0.87 |
资产证券化产 | 0.69 | 1.73 | -- | -- | -- | -- |
合计 | 39.79 | 100.00 | 57.16 | 100.00 | 34.55 | 100.00 |
8、另类投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发行人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国都景瑞始终坚持严控投资风险的经营原则,积极探索开拓各类创新业务,取得了一定的业绩。截至2016年末,国都景瑞已经从初创期的以房地产信托投资项目为主的业务格局,发展到目前的房地产金融、股权类投资、债权投资、资产证券化业务、流动性投资与资本中介业务等,并择机开展PE类私募基金业务、创新性投资与机会型业务等投资方式的实践。
国都创投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被投资企业提供业务资源对接整合、公司规范治理等投后增值服务,提升被投资企业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与被投资企业的双赢。投资投资重点围绕高科技与高端制造业、消费、健康、文化传媒等行业领域,积极寻找处于成长期、扩张期和成熟期未上市的项目和新三板项目。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投资收益和基金管理费、业绩报酬。国都创投2016年4
月成立,2016年当年,国都创投共发行了1只契约型基金和2只有限合伙基金,合同管理规模1.6亿;担任两只股权基金的财务顾问,合计规模1.30亿。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作为一家有优良传承的综合性证券公司,公司一直秉承合规管理、稳健经营的理念,以“抓转型、重开拓、勇创新、促增长、控风险、强协同”为指导思想,积极推进各项体制的改革和业务的创新,不断完善优化经营管理的制度与流程,为建立一流的现代化投行目标而努力。
随金融改革深化、行业创新不断,公司一面巩固在原有传统业务的竞争力,另一面积极打造新的竞争优势,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逐步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与核心竞争力。
1.健全的业务牌照,业务多元化
得益于公司稳健经营与良好的风险控制,公司在获取业务牌照,推进新业务发展之上具有天然的优势。公司拥有多种业务牌照,业务范围齐全,在分散业务风险的同时,有利于形成业务间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是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多元化业务平台的坚实基础。
2.缘于信誉、品牌、口碑等因素,融资能力强
公司经营信誉良好,与银行等外部合作者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渠道开发有效,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其资金流动性一直保持良好。应对创新业务的迅速发展,公司运用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收益凭证等多种方式为业务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3.成本控制较好
公司强调开源节流,在推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注重成本的控制。在日常管理上采取精细化管理,运用科学有效的费控系统对资金成本进行严格的控制,力求在提高效率的同时降低成本。得益于成本的有效控制,公司利润稳步增长。
4.拥有稳健的市场声誉,控制风险,合规经营
风险控制在公司一直是经营发展的首要前提。公司不断强调合规经营,控制
风险,让风险控制的理念深入人心。对于发生的风险事件进行有效的善后处理,同时总结教训,杜绝其再次发生。正是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公司鲜有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与声誉。
5.股东实力雄厚,参股、控股公司众多,协同效用显著
公司依托xxx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实力股东的支持,同时控股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参股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搭建起了多功能、一体化金融服务平台。通过与股东、参股、控股公司之间的积极协作,为公司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有效提升了公司长远的竞争力。
6.在经济发达地区具有网点优势
公司总部地处经济、政治中心北京,营业网点战略布局以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等为重心向xx辐射。如今公司下辖 56 家营业部及 2 家分公司,营业网点遍布全国众多的经济中心和发达城市,同时逐步向xx地区渗透。多数营业网点为轻型营业部,依照行业新标准设立运行,在降低投入及运行成本的同时更加符合营业部发展趋势,为公司经纪业务的线下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是公司多项业务服务平台的必要基础。
八、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关联方
1、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表: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与本公司关系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3.3264 | 第一大股东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8.5926 | 第二大股东,向国都证券派驻 1 名董事 |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7.6933 | 第三大股东,向国都证券派驻 1 名董事 |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 5.1288 | 第四大股东,向国都证券派驻 1 名董事 |
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1288 | 第五大股东,向国都证券派驻 1 名董事 |
2、国都证券子公司
表:国都证券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 备注 |
1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150,000 万 元人民币 | 100 | 国都证券出资比例为 100%(注: 2016 年 5 月 18 日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增至 150,000 万元) |
2 | 北京景和万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200 万元人民币 | 74 | 1.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为 50%; |
2.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为 24%; | |||||
3. 北京华通万物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出资比例为 20%; | |||||
4. 北京机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比例为 6% | |||||
3 | 景成万方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公司 (国内合资) | 400 万元人民币 | 85 | 1.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 例为 85%; |
2. 北京瑞和万方投资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 15% | |||||
4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 万元 人民币 | 62.31 | 1.国都证券出资比例为 62.31%; |
2.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比例为 37.69% | |||||
5 | 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 | 注册于中国香港的私人公司 | 30,000 万 元港币 | 100 | 国都证券出资比例为 100% |
6 | 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 注册于中国香港的私人公司 | 168,148,293 元港币 | 51 | 1.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51% |
2.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比例为 49% | |||||
7 | 深圳前海中诚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公司 (港澳台独资) | 2,000 万元 人民币 | 100 | 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
8 | SynCap Asset Management (Cayman) Ltd. | 注册于开曼群岛的私人公司 | 1 美元 | 100 | 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
9 | SynCap SPC | 注册于开曼群岛的私人公司 | 1 美元 | 100 | SynCap Asset Management (Cayman)Ltd.持有 100%管理 股(注:授权资本为 50000 美元, 每股 0.01 美元;分为 100 股管理 股,4999900 股参与股) |
10 | 国都证券(香 港)有限公司 | 注册于中国香港 的私人公司 | 10,000 万元 港币 | 100 | 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
11 | 国都期货(香 港)有限公司 | 注册于中国香港 的私人公司 | 1,000 万元 港币 | 100 | 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
12 | 国都资本(香 港)有限公司 | 注册于中国香港 的私人公司 | 1 元港币 | 100 | 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
13 | 国都快易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公司 (港澳台独资) | 1,000 万元 人民币 | 100 | 国都资本(香港)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
14 | 国都融资(香 港)有限公司 | 注册于中国香港 的私人公司 | 1 元港币 | 100 | 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
15 |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万元 人民币 | 100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注: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 |
16 | 厦门国都申瑞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100 万元人民币 | 100 |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注: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 |
3、联营企业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 备注 |
1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 公司 (中外合资) | 18,800 万元 人民币 | 20 | 1. 意大利意联银行股份合作公 司出资比例为 35%; |
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为 20%; | |||||
3. 北京百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为 20%; | |||||
4. 上海睦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 20%; | |||||
5. 万盛基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比例为 5%; | |||||
2 | 瑞霦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万元 人民币 | 39 | 1.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为 39%; |
2.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比例 33%; | |||||
3. 成都协力和信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出资比例为 28% | |||||
(注: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 |
注 1:瑞霦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4 月份进行了
股权转让,本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
4、关联自然人
表:关联自然人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xxx | xx长职责代行人 |
2 | xxx | 董事 |
3 | 何xx | 董事 |
4 | xx | 董事 |
5 | xx | 董事 |
6 | xx | 职工董事、总经理 |
7 | xxx | xx董事 |
8 | xxx | 独立董事 |
9 | xx | 独立董事 |
10 | xxx | xx董事 |
11 | xxx |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
12 | 操家明 | 监事 |
13 | xxx | 监事 |
14 | xxx | 监事 |
15 | xxx | 监事 |
16 | xxx | 职工监事 |
17 | xxx | 职工监事 |
18 | xxx | x总经理 |
19 | xx | 副总经理 |
20 | xxx | 副总经理、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
21 | xxx | x总经理 |
22 | 曲宏 | 副总经理 |
23 | xx | 财务负责人 |
24 | xxx | 董事会秘书 |
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表: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情况
公司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中诚宝捷思货币经纪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北京三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北京安贞大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深圳市中诚云领厚润德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北京鼎泰裕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6、国都证券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表:国都证券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情况
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xxx担任董事 |
上海天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xx出资比例为 50% |
北京茂华嘉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xx出资比例为 99%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xxx担任董事长、首席执行x |
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xxx担任董事长 |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操家明出资比例为 100% |
上海安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xxx出资比例为 80% |
7、其他关联方
表:其他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诚信托的第一大股东,持股 32.9206% |
(二)关联交易
x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无任何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往来占款的情形。
1、日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提供服务或接受关联方的服务
①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表: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明细
单位:元
本公司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交易 性质 | 定价政 策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88,342.3 9 | 3,739,733.74 | 1,107.39 | 代 销 金 融 产 品 | 参照行业同类 业务收 |
本公司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交易 性质 | 定价政 策 |
收入 | x水平 确定 |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 | 10,203,753. 94 | 199,224.40 | - | 代 销 金 融 产 品 收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 - | 79,384.93 | 代 销 信 托 计 划 收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8,173.50 | 22,835.78 | 1,082.69 | 代 销 金 融 产 品 收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合计 | 13,110,269.8 3 | 3,961,793.92 | 81,575.01 | |||
占当期代销金融产品收入比例 | 45.96% | 13.54% | 0.63% |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156,044.92 | 咨 询 、 托 管 服 务 收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263,426.54 | 9,395,452.28 | 咨 询 服 务 收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52,150.94 | - | 咨 询 服 务 收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
合计 | 300,000.00 | 2,415,577.48 | 9,551,497.20 |
本公司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交易 性质 | 定价政 策 | |
占当期咨询服务收入比例 | 4.17% | 29.78% | 70.59% |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国 都 证 券阜外 1号 集 合 资 产 管 理计划 | 887.83 | 1,650.15 | 期 货 经 纪 业 务 收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景 和 大 成1 号套利基金 | 160,964.90 | - | 期 货 经 纪 业 务 收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景 和 成 长5 号基金 | 12,167.47 | - | 期 货 经 纪 业 务 收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xxx | 7,972.11 | 2,999.88 | 期 货 经 纪 业 务 收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中 x x x x x x 00 xx 产 管 理计划 | 2,031.43 | - | 期 货 经 纪 业 务 收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
合计 | 184,023.74 | 4,650.03 | |||||
占当期期货经纪业务收入比例 | 0.63% | 0.01% |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 欧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30,841.54 | 5,521.72 | 手 续 x 佣 金 收 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
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中 诚 信 托 有 限 | 4,902,454.2 9 | 14,801,539.42 | 1,861,848.30 | 代 理 买 卖 | 参照行 业同类 |
本公司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交易 性质 | 定价政 策 | |
责 任 公 司 | 证 券 手 续 x 收 入 | 业务收费水平确定 |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 欧 盛 世 资 产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548,800.25 | 1,650,333.29 | 356.36 |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手 续 x 收 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确定 |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东 方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司 | 1,951.42 | 94.38 |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手 续 x 收 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确定 |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 诚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产品账户) |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手 续 x 收 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确定 |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重 庆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公司 | 73,500.00 |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手 续 x 收 入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确定 | |||
国都证券( 香 港)有限公司 | xxx | 26,303.79 | 46,251.35 | ||||
国都证券( 香港)有限公司 | 中 诚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 | 参 考 市 场 价 格 确定 | ||||
合计 | 5,551,058.3 3 | 16,530,917.02 | 1,867,820.76 | ||||
占当期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比例 | 1.27% | 1.39% | 0.41% |
②接受关联方服务
表:公司接受关联方服务明细
单位:元
本公司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6 年度 金额 | 2015 年度金 额 | 2014 年 度金额 | 交易性 质 | 定价政策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60,000.00 | 财务顾问费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 司 | 500,400.00 | 财务顾问费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诚宝捷思货币经济有限公司 | 8,239.58 | 32,714.21 | 900.00 | 财顾问费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确定 |
合计 | 8,239.58 | 1,093,114.21 | 900.00 | |||
占当期财务顾问手续费支出比例 | 0.08% | 13.26% | 0.03% |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安贞大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 代收代付水电费 | 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 |||
合计 | ||||||
占当期水电费支出比例 |
(2)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关联企业产品
①本公司购买关联企业产品余额及发生额
表:公司购买关联企业产品余额及发生额
单位:万元
x公司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余额性质 |
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 - | - | 5,900.00 | 购买的信托产品 |
国都证券股份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 - | 998.78 | 15,998.58 | 购买的基金产品 |
有限公司 | 公司 | ||||
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x公司集合资产、专 项资产 | 46,183.70 | 54,604.39 | 13,663.04 | 购买集合产品 |
国都期货有限 公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 4,300.00 | 4,556.67 | 8,100.00 | 购买的信托产品 |
国都景瑞投资 有限公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 20,000.00 | 900.00 | 47,600.00 | 购买的信托产品 |
国都景瑞投资 有限公司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 | 23,200.00 | 28,800.00 | 3,600.00 | 购买的信托产品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 | 4,798.60 | 4,798.60 | - | 购买的基金 |
深圳前海中诚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 1,600.00 | - | 投资信托项目 |
①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关联企业产品确认的投资收益
表:2014-2016 年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关联企业产品确认的投资收益明细
单位:元
x公司名 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6 年度金额 | 2015 年度金额 | 2014 年度金额 | 定价政策 |
国都证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944,882.92 | 7,709,108.81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 |
国都证券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87,209.13 | 34,393,830.54 | 499,390.64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
国都证券 | 国都证券管理的产品 | 27,984,544.01 | 8,707,819.24 | -5,393,009.10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
国都期货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5,090,951.10 | 6,156,883.20 | 5,897,072.38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 收费水平 |
国都xx | x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958,780.83 | 42,242,832.46 | 63,988,788.19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
国都景瑞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30,481,549.43 | 19,582,416.44 | 8,178,620.59 | 参照行业 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
深圳前海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632,291.03 | 1,087,404.70 | 参照行业同类业务 收费水平 | |
合计 | 68,435,325.53 | 115,116,069.5 | 80,879,971.51 | ||
占当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比例 | 30.09% | 13.11% | 22.68% |
(3)关联企业与本公司产品间的交易
①集合产品与关联方交易
表:2014 年度公司集合产品与关联方交易
单位:元
购买方 | 出售方 | 金融产品 | 金额 |
国都-景瑞固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2001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2002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 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2003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 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2005-1 号 | 5,0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景瑞固 收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13 年中诚信托浙江翊涛贷款项 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062 号) | 15,0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景瑞固收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 2013 年中诚信托浙江翊涛贷款项 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063 号) | 11,25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 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2005-2 号 | 5,00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 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2006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称意中 农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13 年中诚信托浙江翊涛贷款项 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065 号) | 11,25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 1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 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 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 5,000,000.00 |
购买方 | 出售方 | 金融产品 | 金额 |
B2007-1 号 |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称意中 农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 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2006-1 号 | 4,00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2006-1 号 | 4,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重庆典雅天城西 区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A3001 号 | 3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4018-1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 3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 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浙江翊涛贷款项 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062 号) | 15,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 3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 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浙江翊涛贷款项 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063 号) | 11,25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 3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 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浙江翊涛贷款项 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065 号) | 11,25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 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2008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安心得 x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13 年中诚信托深圳霖峰贷款项 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A101 号转第 001 号 | 50,000,000.00 |
国都安心得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深圳霖峰贷款项 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A101 号转第 003 号 | 50,000,000.00 |
合计 | 288,000,000.00 |
表:2015 年度公司集合产品与关联方交易
单位:元
购买方 | 出售方 | 金融产品 | 金额 |
国都-景瑞固收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xx财富 201401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xx财富 2014012 号字第 029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xx财富 201401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 号:xx财富 2014012 号字第 | 10,000,000.00 |
购买方 | 出售方 | 金融产品 | 金额 |
030 号) | |||
国都-景瑞固收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xx财富 201401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锦钰财富 2014012 号字第 031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重庆典雅天城西区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第 A3001-1 号 | 6,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1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 公司 | 2015 年中诚信托智地哥谭贷款 项目集合信托计划第C2001-1 号 | 6,00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2007-2 号 | 5,00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 Ⅲ期字第 4-001 号) | 10,00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 Ⅲ期字第 4-002 号) | 10,00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 Ⅲ期字第 4-008 号) | 10,00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锦钰财富 201401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锦钰财富 2014012 号字第 032 号) | 10,00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重庆典雅天城西区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第 A3001-2 号 | 5,00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1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 公司 | 2015 年中诚信托智地哥谭贷款 项目集合信托计划第C2003-1 号 | 3,00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锦钰财富 201401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锦钰财富 2014012 号字第 034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称意中农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 Ⅲ期字第 4-001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称意中农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 Ⅲ期字第 4-002 号) | 10,000,000.00 |
购买方 | 出售方 | 金融产品 | 金额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称意中农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 Ⅲ期字第 4-008 号) | 10,00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1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 公司 | 2015 年中诚信托智地哥谭贷款 项目集合信托计划第C2001-2 号 | 4,000,000.00 |
国都-称意中农1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 公司 | 2015 年中诚信托智地哥谭贷款 项目集合信托计划第C2002-1 号 | 1,0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景瑞固收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13 年中诚信托重庆典雅天城西区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第 A3001 号 | 2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xx财富 201401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xx财富 2014012 号字第 027 号) | 18,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xx财富 201401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xx财富 2014012 号字第 033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景瑞固收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北京信托•xx财富 201401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xx财富 2014012 号字第 027 号) | 18,0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景瑞固收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北京信托•锦钰财富 201401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锦钰财富 2014012 号字第 033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景瑞固收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2008-1 号 | 4,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 Ⅲ期字第 4-003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 Ⅲ期字第 4-005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 Ⅲ期字第 4-006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 Ⅲ期字第 4-007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3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 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重庆典雅天城 西区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 | 7,000,000.00 |
购买方 | 出售方 | 金融产品 | 金额 |
划第 A3001-3 号 | |||
国都-景瑞固收3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 公司 | 2015 年中诚信托智地哥谭贷款 项目集合信托计划第C2002-2 号 | 7,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 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4018-2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2013 年中诚信托广东锦峰地产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B4019-1 号 | 18,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 Ⅲ期字第 4-009 号) | 10,000,000.00 |
国都-景瑞固收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 Ⅲ期字第 4-010 号) | 18,0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 公司 | 国都安心得利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 2013 年中诚信托深圳霖峰贷款 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49,333,333.35 |
合计 | 379,333,333.35 |
表:2016 年度公司集合产品与关联方交易
单位:元
购买方 | 出售方 | 金融产品 | 金额 |
国都-景瑞固收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0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合同编号:BXRFZC-RX001-01-014) | 43,000,000 .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 景瑞固收 3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Ⅲ期字第 4-003 号) | 10,000,000 .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 景瑞固收 3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Ⅲ期字第 4-005 号) | 10,000,000 .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 景瑞固收 3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Ⅲ期字第 4-006 号) | 10,000,000 .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 景瑞 固收 3 号集合资产管理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Ⅲ期字第 4-007 号) | 10,000,000 .00 |
购买方 | 出售方 | 金融产品 | 金额 |
计划 |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 景瑞固收 6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0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合同编号:BXRFZC-RX001-01-002) | 22,000,000 .00 |
国都-景瑞固收 6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证券-xx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22,000,000 .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 景瑞固收 6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Ⅲ期字第 4-009 号) | 10,000,000 .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 景瑞固收 6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 北京信托·安盈Ⅲ期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号:北京信托安盈Ⅲ期字第 4-010 号) | 18,000,000 .00 |
国都-景瑞固收 6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0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合同编号:BXRFZC-RX001-01-002) | 28,000,000 .00 |
国都-xxx泰 1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0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51,900,000 .00 |
国都景瑞投资 有限公司 | 国都- 称意中农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 2015 年中诚信托智地哥谭贷款项目集合信托计划第 C2003-1 号、C2001-2 号、C2002-1 号 | 8,000,000. 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 景瑞固收 6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 国都证券-xx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22,000,000 .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 景瑞固收 6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0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6,000,000. 00 |
国都-景瑞固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2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份 额 及 受 益 权 ( 专 项 计 划 合 同 编 号 BXRFZC-RX023-01-007、005) | 31,000,000 .00 |
国都-称意中农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2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份 额 及 受 益 权 ( 专 项 计 划 合 同 编 号 BXRFZC-RX023-01-006、005) | 22,900,000 .00 |
国都-xxx泰 3 号集合资产管 | 国都景瑞投 资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29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份额及受益权(专项计划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 32,000,000 .00 |
购买方 | 出售方 | 金融产品 | 金额 |
理计划 | BXRFZC-RX029-01-006、005) |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 景瑞固收 3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 2015 年中诚信托智地哥谭贷款项目集合信托计划”(编号 2015JH0036 第 C2002 号) | 7,000,000. 00 |
国都-xxx泰 5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2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及受益权第 BXRFZC-RX021-01-003 号 | 10,000,000 .00 |
国都-xxx泰 5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2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及受益权第 BXRFZC-RX021-01-004 号 | 10,000,000 .00 |
国都-xxx泰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2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及受益权第 BXRFZC-RX021-01-006 号 | 20,000,000 .00 |
国都-xxx泰 5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2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及受益权第 BXRFZC-RX021-01-007 号 | 50,000,000 .00 |
国都-xxx泰 5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30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 BXRFZC-RX030-01-006 号 | 16,900,000 .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 称意中农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 北信瑞丰资产瑞信 023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 额 及 受 益 权 ( 专 项 计 划 合 同 编 号 BXRFZC-RX023-01-006、005) | 22,900,000 .00 |
②集合资产业务统计
表:2014 年度公司集合资产业务统计
单位:元
产品持有方 | 产品名称 | 交易方向 | 交易金额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国都安心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 | 申购 | 1,403,331,194.11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国都安心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 | 赎回 | 1,405,034,990.67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国都安心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 | 分红 | 542,543.24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国都安心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 | 申购 | 90,148,272.98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国都安心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 | 赎回 | 82,676,210.02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国都安心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 | 分红 | 51,893.7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称意对冲 5 号集合资产管理 | 赎回 | 6,570,622.48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2 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 | 申购 | 2,5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2 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 | 赎回 | 5,201,971.63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证券景诚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 赎回 | 9,800.24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景瑞固收3 号集合资产管理 | 认购 | 3,000,000.00 |
表:2015 年度公司集合资产业务统计
单位:元
产品持有方 | 产品名称 | 交易 方向 | 交易金额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国都安心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申购 | 1,802,845,971.74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国都安心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赎回 | 1,628,841,894.14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国都安心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分红 | 567,303.00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国都安心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申购 | 323,310,138.75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国都安心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赎回 | 303,739,127.78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国都安心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分红 | 310,794.24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景瑞固收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赎回 | 3,0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国都-景瑞固收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分红 | 211,150.69 |
表:2016 年度公司集合资产业务统计
单位:元
产品持有方 | 产品名称 | 交易金额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国都现金增利集合计划 | 1,057,459.57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国都现金增利集合计划 | 449,117.36 |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 国都期货商品对冲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00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安心稳利 1 号进取集合计划 | 50,000,000.00 |
国都尊享 1 号集合计划 | 200,000,000.00 | |
xx | 国都安心现金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273.92 |
(3)基金产品
2013 年 12 月,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入由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作为管
理人管理的亚洲可转债基金产品购入成本 2,000,000.00 美元,2016 年 6 月中诚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购入该产品成本 600,000 美元。2017 年 6 月 30 日持有该基金的公
允价值为 3,062,336.34 美元。
2015年6月、8月、9月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分3次购入由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产品,购入成本139,063,000.00港币, 2015年12月31日持有该基金的公允价值为78,891,085.72港币,2015年度末确认投
资收益。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对该基金的管理费收入为2,979,762.50港币。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6月赎回该基金产品。2016年度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对该基金的管理费收入为2,643,584.00港币。
2016年8月,国都景瑞将自持产品北信瑞丰资产瑞信020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转让给关联自然人xxx,转让价格为3,500,000.00元。
(4)专项产品
表:2014-2016 年专项产品业务统计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成本 | 2015 年 12 月 31 日成本 | 2014 年 12 月 31 日成本 |
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 | 易汇资本一期租赁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17,000,000.00 | - | - |
国都证券一xx小贷一期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 | 52,000,000.00 | - | - |
(5)关联租赁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表:2014-2016 年公司作为出租人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出租方名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 | 2016 年度金额 | 2015 年度金额 | 2014 年度金 |
国都证券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席位出租 | 35,111,686.41 | 40,773,113.99 | 14,397,502.3 |
国都证券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转租 | 581,150.49 | 787,365.18 | 789,900.81 |
国都证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席位出租 | - | - | 79,384.93 |
国都证券 |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 | 席位出租 | 180,002.43 | 298,988.79 | - |
国都证券 |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 | 席位出租 | 28,675.83 | 852,150.94 | - |
国都证券 |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席位出租 | 75,677.14 | - | - |
②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表:2014-2016 年公司作为出租人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承租方名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国都证券 | 北京安贞大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租赁 | 1,130,181. 68 | 1,860,370. 32 | 1,741,983. 12 |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14年度,本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付的薪酬总额942.01万元;2015年度本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付的薪酬总额为1,585.37万元;201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1,656.59万元;监事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287.58万元;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的税后津贴26.81万元。2016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未支付薪酬 752万。2017年度上半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420.36万元;监事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 167.84万元;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的税后津贴26.88万元。
(6)共同投资
2016 年 5 月,中国国都(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按照原持股比例对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14,000,000.00 港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无。
3、关联交易余额
(1)关联方往来应收款项
表:2014-2016 年公司关联方往来应收款项
单位:元
x公司 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余额性质 |
国都证 券 |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 | 286,769.00 | - | 席位出租 佣金 |
国都证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 - | 252,164.38 | 信托产品收益 |
国都证 券 | 北京安贞大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15,829.96 | 465,092.58 | 465,092.58 | 房租押金 |
x公司 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余额性质 |
国都景瑞 |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96,975.34 | - | - | 计提的专 项产品收益 |
国都xx | x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 31,191.78 | 17,815,958.89 | 计提的信托计划收益 |
国都景瑞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4,527,367.11 | 10,795,695.88 | 5,596,483.56 | 计提的信 托计划收益 |
国都证 券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750,120.00 | 750,120.00 | 750,120.00 | 保证金 |
国都证 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 - | - | 13,974.00 | 代垫款 |
国都证 券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应收股利 |
(2)关联方往来应付款项
表:2014-2016 年公司关联方往来应付款项
单位:元
x公司名 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余额性 质 |
国都证券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58,954.38 | 58,954.38 | 58,954.38 | 往来款 |
国都证券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分公司 | 65,825.07 | 65,825.07 | 65,825.07 | 房租押 金 |
国都证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5,600.00 | - | - | 往来款 |
(3)关联方往来的代理买卖证券款项
表:2014-2016 年度公司关联方往来代理买卖证券款项
单位:元
x公司名 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6-12-31 | 2015-12-31 | 2014-12-31 | 款项性质 |
国都期货 | 国都证券阜外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90,637.89 | 390,637.89 | 1,486,979.25 | 股指期货特殊法人 户 |
国都期货 | 景和大成 1 号套利基金 | - | - | 3,000,000.00 | 商品期货特殊法人户 |
国都期货 | 景和成长 5 号基金 | - | - | 500,000.00 | 股指期货特殊法人户 |
国都期货 | 中欧盛世清水源 28 号资产管理计划 | - | - | 27,601,483.50 | 股指期货特殊法人户 |
国都期货 | xxx | - | 2,324.47 | 100,000.00 | 一般个人 户 |
国都期货 | 中欧盛世汇晨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0 | - | 股指期货特殊法人 | |
国都期货 | 中欧长盈资产管理计划 | 1,100.00 | - | 股指期货特殊法人 | |
国都证券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2,068.17 | 14,000.65 | 法人户 |
国都证券 |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 15,562,943.62 | 1,422.69 | 法人户 |
国都证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64,027,760.43 | 260,354,170.30 | 611,269,428.62 | 法人户 |
国都证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42,126,468.52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国都证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1,901,291.91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国都证券 | 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 | 197,504.43 | 法人户 |
国都证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产品账户) | 法人户 |
国都证券 |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账户) | 法人户 | |||
国都证券 | 东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 | 法人户 | |
国都证券 (香港)有限公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82,030,253.64 | - | - | 应付代理买卖证券款 |
国都证券 (香港)有限公司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 1,795,935.00 | - | 应收代理买卖证券款 |
国都证券 (香港)有限公司 | xxx | 448,407.54 | - | - | 应收代理买卖证券款 |
国都证券 (香港)有限公司 | xxx | - | 222,966.08 | - | 应付代理买卖证券款 |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
《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审议批准重大担保事项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职权。
本条所称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但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公司对外担保的除外。除重大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或者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时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予以披露。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规范,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章程》第七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的有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中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会议需要关联股东到会场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场如实作出说明。
(二)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和不参与投票表决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
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的,应当由代表公司的非关联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包括代理人)同意方可通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的,应当由代表公司非关联交易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包括代理人)同意方可通过。
《公司章程》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董事会行使“决定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职权
《公司章程》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九、公司治理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责分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和公司治理制度。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决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
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 11、审议批准重大对外投资事项;12、审议批准重大担保事项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13、审议批准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聘任和变更董事,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设置独立董事,以确保董事会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 11 名董事组成,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有董事 10 名,不低于法定董事人数,已有的 10
名董事中包括 4 名独立董事。公司设有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自的议事规则,且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制定发行债券方案 8、决定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9、决定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和重大担保之外的其他对外投资和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经营计划范围内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等事项;10、制订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1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2、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1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4、决定公司境内分支机构和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和撤销;15、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6、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7、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8、听取合规总监的工作报告并审议公司合规报告;19、与公司合规管理有关的职责;20、股东大会及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聘任和变更监事,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并就有关事项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共 7 名,其中职工监事 3 名。
(四)经营管理层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监管机关认定的或董事会决议确认的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五)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能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知并按期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规章的规定。
十、发行人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以建立健全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为宗旨,制定并严格执行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已形成职责分明、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了全方位、系统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涵盖公司各项业务、包括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检查环节的内部控制流程。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运行情况良好。
十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制定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依据该制度对信息披露事务进行制度安排。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
长指定的董事代行信息披露职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予以积极支持。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工作。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监事会可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督促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并根据需要要求董事会对制度予以修订。如董事会不予更正的,监事会可以向监管部门报告。此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事务安排如下:
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本期债券相关信息披露事宜。承销商将指定专人辅导、督促和检查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并制定本期债券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遵循相互沟通、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1、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将每年定期披露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公司将及时披露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包括: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任何形式有偿或无偿占用发行人资金累计新增额度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或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0)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1)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2)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或交易/转让条件;
(13)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4)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5)发行人预计不能或实际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及/或利息;
(16)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17)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18)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
(1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十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十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体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发行人与股东之间保持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人员、业务、财务和资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一)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人员独立性。公司对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方面均能做到独立管理。公司股东按照合法程序选任公司董事。
(三)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公司股东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四)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账簿。公司独立开设了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
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违规占用及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第四节 财务会计分析
公司 2014 年财务报告、2015 年财务报告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准审字[2015]1305 号和中准审字[2016]106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 年财务报告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 CAC 审字[2017]038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在募集说明书中,如不特殊说明,引用的 2014 年财务数据源自 2015 年审计
报告中调整后的期初数,引用的 2015 年财务数据源于 2016 年审计报告中调整后
的期初数,引用的 2016 年财务数据源自 2016 年审计报告,引用的 2017 年 1-6
月财务数据源自发行人 2017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末 | 2016 年 12 月末 | 2015 年 12 月末 | 2014 年 12 月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460,514.04 | 575,232.17 | 829,848.12 | 730,587.83 |
其中:客户存款 | 421,612.28 | 498,556.57 | 774,172.14 | 482,397.88 |
结算备付金 | 88,473.02 | 112,821.88 | 155,422.71 | 145,070.40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92,729.96 | 107,981.18 | 141,484.02 | 137,317.66 |
融出资金 | 384,342.50 | 406,358.32 | 627,441.42 | 495,327.6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440,319.04 | 207,147.27 | 369,955.32 | 127,958.3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34,442.86 | 1,584,432.68 | 555,188.62 | 49,499.34 |
应收款项 | 22,279.14 | 14,080.23 | 46,108.07 | 52,750.95 |
应收利息 | 14,392.38 | 15,432.43 | 17,201.70 | 7,937.19 |
存出保证金 | 62,224.79 | 82,856.88 | 39,574.20 | 43,779.27 |
应收股利 | 752.00 | - | 25.13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88,018.65 | 331,441.00 | 342,661.62 | 216,047.85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16,053.78 | 15,659.23 | 14,723.48 | 7,861.07 |
2017 年 6 月末 | 2016 年 12 月末 | 2015 年 12 月末 | 2014 年 12 月末 | |
固定资产 | 3,149.39 | 2,942.76 | 3,236.30 | 2,675.41 |
无形资产 | 1,892.64 | 1,744.19 | 1,555.29 | 1,488.60 |
长期待摊费用 | 559.66 | 556.45 | 618.89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698.43 | 11,029.23 | 7,772.55 | 5,124.73 |
其他资产 | 4,759.08 | 7,909.60 | 4,321.66 | 4,017.65 |
资产总计 | 2,131,871.40 | 3,371,144.31 | 3,017,155.10 | 1,891,626.29 |
负债: | - | - | - | |
短期借款 | - | - | -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168,000.00 | 160,000.00 | 250,000.00 | 150,000.00 |
拆入资金 | 100,000.00 | 120,000.00 | 30,000.00 | 217,7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0.00 | 1,995.97 | 7,129.84 | 2,610.0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83,525.03 | 1,129,936.26 | 304,181.41 | 135,000.00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556,992.62 | 671,379.08 | 949,508.56 | 646,736.55 |
应付职工薪酬 | 28,759.29 | 31,852.16 | 33,953.72 | 18,334.20 |
应交税费 | 1,895.29 | 1,885.84 | 8,979.58 | 12,089.33 |
应付款项 | 2,316.08 | 857.12 | 5,126.08 | 1,174.83 |
应付利息 | 5,054.48 | 12,914.44 | 17,940.10 | 2,169.15 |
长期借款 | 0.00 | - | - | - |
预计负债 | 0.00 | 0.00 | 0.00 | 2,112.45 |
应付债券 | 99,920.73 | 349,771.44 | 509,259.35 | 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82.72 | 2,831.56 | 372.72 | 7,846.38 |
其他负债 | 5,213.36 | 8,242.77 | 5,890.57 | 3,911.98 |
负债合计 | 1,255,459.58 | 2,491,666.64 | 2,122,341.94 | 1,199,684.9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 | ||||
股本 | 530,000.00 | 530,000.00 | 530,000.00 | 262,298.00 |
资本公积 | 134,123.55 | 134,123.55 | 134,139.23 | 261,841.24 |
其他综合收益 | -1,597.64 | -3,816.16 | -3,024.22 | 21,206.82 |
盈余公积 | 51,708.61 | 51,708.61 | 45,008.93 | 31,091.52 |
未分配利润 | 44,357.60 | 49,931.31 | 85,483.36 | 46,719.50 |
一般风险准备 | 102,772.37 | 102,772.37 | 89,373.00 | 61,538.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 861,364.49 | 864,719.69 | 880,980.30 | 684,695.26 |
少数股东权益 | 15,047.33 | 14,757.98 | 13,832.86 | 7,246.0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合计 | 876,411.82 | 879,477.67 | 894,813.16 | 691,941.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31,871.40 | 3,371,144.31 | 3,017,155.10 | 1,891,626.29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78,205.12 | 156,497.81 | 260,203.83 | 137,789.66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24,716.24 | 77,438.11 | 128,326.20 | 62,113.81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5,289.39 | 42,988.30 | 101,956.99 | 42,772.10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754.82 | 21,267.94 | 12,603.50 | 12,027.17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6,817.00 | 10,281.53 | 13,218.81 | 6,247.74 |
利息净收入 | 16,797.93 | 35,603.13 | 46,034.42 | 25,029.98 |
投资收益(损失以“资收号填列) | 33,638.85 | 29,641.65 | 102,755.91 | 46,613.0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40.12 | 4,739.76 | 9,222.67 | 2,819.3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允价号填列) | 3,058.99 | 13,586.60 | -17,135.30 | 3,256.80 |
汇兑收益(损失以“兑收号填列) | -31.02 | 128.24 | 111.44 | 12.27 |
其他业务收入 | 24.12 | 100.08 | 111.16 | 763.75 |
二、营业支出 | 30,147.47 | 73,458.19 | 104,313.54 | 65,745.94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88.89 | 3,537.22 | 15,891.01 | 6,478.33 |
业务及管理费 | 29,975.35 | 70,587.14 | 85,216.39 | 57,496.96 |
资产减值损失 | -216.77 | -666.17 | 3,206.14 | 1,218.21 |
其他业务成本 | 0.00 | 0.00 | 0.00 | 552.4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亏损以号填列) | 48,057.64 | 83,039.61 | 155,890.29 | 72,043.72 |
加:营业外收入 | 793.00 | 1,049.80 | 2,871.98 | 389.79 |
减:营业外支出 | 88.52 | 27.64 | 176.15 | 2,157.7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亏损号填列) | 48,762.13 | 84,061.77 | 158,586.12 | 70,275.78 |
减:所得税费用 | 11,675.67 | 16,773.95 | 33,131.92 | 14,850.9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086.45 | 67,287.82 | 125,454.20 | 55,424.87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或股东)的 净利润 | 36,826.28 | 68,047.01 | 125,106.73 | 55,329.33 |
少数股东损益 | 260.17 | -759.19 | 347.47 | 95.53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2,270.47 | 312.48 | -24,737.68 | 44,505.09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2,218.52 | -791.94 | -24,231.04 | 44,466.03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48.46 | -106.33 | 6.95 | 157.6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710.01 | -1,829.99 | -25,037.19 | 44,289.14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39.95 | 1,144.39 | 799.20 | 19.2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51.95 | 1,104.42 | -506.65 | 39.06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9,356.92 | 67,600.30 | 100,716.52 | 99,929.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044.81 | 67,255.07 | 100,875.69 | 99,795.37 |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2.12 | 345.23 | -159.18 | 134.5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7 | 0.13 | 0.35 | 0.2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7 | 0.13 | 0.35 | 0.21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161,004.77 | -175,523.74 | -10,688.42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82,047.47 | 177,367.97 | 258,278.18 | 99,846.55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90,000.00 | -187,700.00 | 197,700.00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303,569.50 | -203,560.68 | -336,729.66 | 55,772.95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22,059.95 | 221,526.15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302,772.01 | 318,573.0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1,891.63 | 89,717.50 | 28,096.16 | 169,414.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9,568.54 | 536,055.72 | -110.807.05 | 834,418.80 |
购买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净额② | 228,541.88 | - | - | -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③ | 20,000.00 | - | - | -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135,103.09 | 328,613.41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 | 187,700.00 | 0.00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4,386.47 | 278,129.47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7,309.31 | 34,284.46 | 61.978.32 | 14,153.4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393.09 | 51,293.08 | 45,867.37 | 29,075.1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076.70 | 33,801.78 | 54,448.79 | 15,887.7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952.74 | 69,949.05 | 162,782.59 | 64,058.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6,660.18 | 467,457.84 | 460.180.17 | 455,588.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908.36 | 68,597.87 | -570.987.22 | 378,830.7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2,82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28.00 | 3,760.00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6 | 60.31 | 381.32 | 69.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0.56 | 3,820.31 | 381.32 | 2,889.3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78.00 | - | - |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06.94 | 2,893.75 | 3,254.50 | 3,200.84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 - | - | -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06.94 | 2,971.75 | 3,254.50 | 3,200.8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6.38 | 848.56 | -2,873.17 | -311.5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79.89 | 141,209.36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 - | 0.06 | 1,209.36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18,000.00 | 600,000.00 | 1,196,126.00 | 41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000.00 | 600,579.89 | 1,337,335.36 | 41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60,000.00 | 850,000.00 | 51,895.78 | 26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 58,190.77 | 118,673.98 | 66,590.30 | 25,633.4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94.34 | 1,257.5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8,190.77 | 968,768.32 | 653.973.80 | 285,633.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流量净额 | -300,190.77 | -368,188.43 | 683,361.56 | 124,366.6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708.19 | 1,525.20 | 111.44 | 12.2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9,066.98 | -297,216.79 | 109,612.60 | 502,898.1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货币 资金+结算备付金) | 688,054.05 | 985,270.83 | 875,658.23 | 372,760.1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8,987.06 | 688,054.05 | 985,270.83 | 875,658.23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末 | 2016 年 12 月末 | 2015 年 12 月末 | 2014 年 12 月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7,502.99 | 509,605.38 | 784,985.76 | 697,803.30 |
其中:客户存款 | 382,621.57 | 447,988.42 | 741,964.06 | 456,292.34 |
结算备付金 | 88,473.02 | 112,821.88 | 155,313.93 | 145,013.40 |
其中:客户备付金 | 92,729.96 | 107,981.18 | 141,375.24 | 137,260.66 |
2017 年 6 月末 | 2016 年 12 月末 | 2015 年 12 月末 | 2014 年 12 月末 | |
融出资金 | 383,498.30 | 405,539.04 | 627,208.86 | 494,875.77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48,456.54 | 72,901.94 | 271,167.58 | 45,633.96 |
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0.00 | 0.00 | 0.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92,862.86 | 1,573,552.94 | 555,188.62 | 49,499.34 |
应收款项 | 3,972.79 | 2,903.68 | 7,857.76 | 2,241.74 |
应收利息 | 9,917.42 | 12,459.42 | 15,492.25 | 5,164.03 |
存出保证金 | 25,738.45 | 25,359.99 | 10,867.20 | 19,003.31 |
应收股利 | 7,252.00 | 11,500.00 | 24,400.00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38,468.24 | 283,134.23 | 310,650.93 | 207,337.59 |
长期股权投资 | 213,555.73 | 213,047.15 | 152,225.43 | 126,990.37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0.00 |
固定资产 | 2,938.46 | 2,701.62 | 2,899.65 | 2,360.87 |
在建工程 | 0.00 | 0.00 | 0.00 | 0.00 |
无形资产 | 1,620.34 | 1,423.83 | 1,155.37 | 1,170.77 |
长期待摊费用 | 450.71 | 443.78 | 597.29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01.83 | 8,902.99 | 5,961.66 | 4,609.23 |
其他资产 | 3,057.81 | 5,895.34 | 3,362.09 | 3,698.98 |
资产总计 | 2,035,267.50 | 3,242,193.22 | 2,929,334.38 | 1,805,402.65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168,000.00 | 160,000.00 | 250,000.00 | 150,000.00 |
拆入资金 | 100,000.00 | 120,000.00 | 30,000.00 | 217,70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83,525.03 | 1,129,936.26 | 298,871.41 | 130,000.00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482,156.79 | 564,725.69 | 891,522.09 | 595,686.29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245.72 | 30,190.54 | 32,342.32 | 16,971.28 |
应交税费 | 528.20 | 1,546.54 | 7,882.41 | 9,095.87 |
应付款项 | 783.78 | 631.32 | 710.97 | 348.53 |
应付利息 | 5,054.48 | 12,840.52 | 17,912.06 | 2,169.15 |
预计负债 | - | - | - | 2,112.45 |
长期借款 | - | - | - | - |
应付债券 | 99,920.73 | 349,771.44 | 509,259.35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26.44 | 1,889.34 | 238.61 | 7,807.74 |
其他负债 | 2,851.12 | 3,992.66 | 4,441.52 | 2,383.22 |
负债合计 | 1,173,792.28 | 2,375,524.31 | 2,043,180.74 | 1,134,274.5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 - | |
股本 | 530,000.00 | 530,000.00 | 530,000.00 | 262,298.00 |
2017 年 6 月末 | 2016 年 12 月末 | 2015 年 12 月末 | 2014 年 12 月末 | |
资本公积 | 134,123.55 | 134,123.55 | 134,139.23 | 261,841.24 |
其他综合收益 | 2,176.26 | -440.29 | 2,525.61 | 22,083.48 |
盈余公积 | 51,708.61 | 51,708.61 | 45,008.93 | 31,091.52 |
一般风险准备 | 102,772.37 | 102,772.37 | 89,373.00 | 61,538.19 |
未分配利润 | 40,694.42 | 48,504.67 | 85,106.87 | 32,275.70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 | 861,475.22 | 866,668.9 | 886,153.64 | 671,128.13 |
少数股东权益 | 0.00 | 0.00 | 0.00 | 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61,475.22 | 866,668.91 | 886,153.64 | 671,128.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35,267.50 | 3,242,193.22 | 2,929,334.38 | 1,805,402.65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71,878.54 | 145,567.35 | 260,864.17 | 113,411.35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22,864.99 | 71,962.73 | 126,680.35 | 59,007.60 |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3,877.94 | 39,933.04 | 99,171.41 | 39,716.92 |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754.82 | 21,102.29 | 12,603.50 | 12,027.17 |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6,813.42 | 10,510.37 | 14,358.54 | 6,316.29 |
利息净收入 | 16,088.25 | 34,626.55 | 45,173.30 | 24,292.03 |
投资收益 | 26,164.60 | 27,667.07 | 96,570.05 | 27,419.9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2,340.12 | 4,703.73 | 9,222.67 | 2,261.2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782.58 | 11,096.14 | -7,757.62 | 2,492.71 |
汇兑收益 | -40.63 | 126.74 | 89.36 | 7.57 |
其他业务收入 | 18.75 | 88.12 | 108.74 | 191.52 |
二、营业支出: | 26,496.68 | 64,852.49 | 94,165.81 | 55,781.68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79.05 | 3,342.35 | 14,840.60 | 5,766.08 |
业务及管理费 | 26,334.46 | 62,177.48 | 76,114.09 | 49,412.09 |
资产减值损失 | -216.82 | -667.34 | 3,211.12 | 603.51 |
三、营业利润: | 45,381.86 | 80,714.86 | 166,698.36 | 57,629.68 |
加:营业外收入 | 42.19 | 695.16 | 2,541.13 | 232.26 |
减:营业外支出 | 84.41 | 20.87 | 101.41 | 2,154.91 |
四、利润总额: | 45,339.64 | 81,389.15 | 169,138.09 | 55,707.02 |
减:所得税费用 | 10,749.88 | 14,392.30 | 29,964.05 | 11,339.71 |
五、净利润: | 34,589.76 | 66,996.86 | 139,174.04 | 44,367.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589.76 | 66,996.86 | 139,174.04 | 44,367.31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2,616.55 | -2965.90 | -19,557.87 | 44,493.7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 0.00 | -2,965.90 | -19,557.87 | 44,493.70 |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48.46 | -106.33 | -14.61 | 157.6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 2,568.10 | -2,859.57 | -19,543.26 | 44,336.06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7,206.31 | 640,30.95 | 119,616.17 | 88,861.01 |
八、每股收益 | - | -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7 | 0.13 | 0.39 | 0.1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7 | 0.13 | 0.39 | 0.17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197,584.83 | -204,729.18 | 5,836.67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73,965.63 | 174,377.99 | 253,969.92 | 100,711.29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90,000.00 | -187,700.00 | 197,700.00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334,269.75 | -187,370.94 | -337,039.66 | 54,872.13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22,084.91 | 222,114.04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295,835.80 | 314,876.9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2,160.05 | 59,323.06 | 45,529.99 | 143,449.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2,480.35 | 556,028.99 | -134,133.14 | 817,446.03 |
购买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支付的 现金净额② | 267,201.12 | 0.00 | 0.00 | 0.00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③ | 20,000.00 | 0.00 | 0.00 | 0.00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0.00 | - | 135,322.41 | 328,521.70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82,568.90 | 326,796.39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8,389.22 | 29,690.32 | 53,996.67 | 13,325.99 |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966.10 | 46,240.10 | 41,030.43 | 25,692.6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429.53 | 30,265.59 | 48,425.24 | 12,773.0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16.77 | 32,765.23 | 153,527.62 | 34,348.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2,671.65 | 465,757.63 | 432.302.37 | 414,662.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808.70 | 90,271.35 | -566,435.50 | 402,783.6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2,82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128.00 | 23,160.00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6 | 26.78 | - | 65.0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30.56 | 23,186.78 | - | 2,885.0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0.00 | 60,000.00 | 16,027.00 | 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59.11 | 2,688.99 | 2,296.05 | 2,967.01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 - |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59.11 | 62,688.99 | 18,323.05 | 2,967.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71.45 | -39,502.21 | -18,323.05 | -81.9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140,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18,000.00 | 600,000.00 | 1,196,126.00 | 41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000.00 | 600,000.00 | 1,336,126.00 | 41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60,000.00 | 850,000.00 | 586,126.00 | 26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 58,190.77 | 118,673.98 | 66,590.30 | 25,633.4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94.34 | 1,257.5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8,190.77 | 968,768.32 | 653,973.80 | 285,633.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190.77 | -368,768.32 | 682,152.20 | 124,366.6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 -40.63 | 126.74 | 89.36 | 7.5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6,451.25 | -317,872.43 | 97,483.00 | 527,075.8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货 币资金+结算备付金) | 622,427.26 | 940,299.70 | 842,816.69 | 315,740.8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5,976.01 | 622,427.26 | 940,299.70 | 842,816.69 |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一)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公司的合并报表对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以母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汇总各项目数额,并抵消相互之间的投资、往来款项及重大内部交易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
发行人的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报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1、2017 年 1-6 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度认购由子公司管理的、以自有资金参
与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对“控制”的定义的结构化主体(国都申瑞创赢股权投资基金)纳入合并范围。2017 年,因该基金已进行清算,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2016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表:2016 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新增合并 | 新设 |
表:2016 年公司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结构化主体的名称 | 产品类型 |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 ||||
实际持有份额 | 计划份额总计 | 持有比例 (%) | 持有份额的级别 | 合并依据 | ||
公司同时作为管理 | ||||||
国都申瑞创赢股权投资基金 | 私募投资基金 | 10,000,000.00 | 30,000,000.00 | 33.33 | 不分级 | 人和投资人;考虑业绩报酬及管理费等因素享有较大的可变回报收益和承担 较大的可变回报风 |
险。 |
3、2015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表:2015 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 新增合并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京xxx城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 新增合并 | 新设 |
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表:2015 年公司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结构化主体的名称 | 产品类型 |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 ||||
实际持有份额 | 计划份额总计 | 持有比例 (%) | 持有份额的级别 | 合并依据 | ||
非限定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公司同时作为管理 | |||||
国都安 | 人和投资人;考虑 | |||||
心成长 | 业绩报酬及管理费 | |||||
集合资 | 36,630,352.53 | 82,736,288.89 | 44.27 | 不分级 | 等因素享有较大的 | |
产管理 | 可变回报收益和承 | |||||
计划 | 担较大的可变回报 | |||||
风险。 |
4、2014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表:2014 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北京景和万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新增合并 | 新设 |
北京xxx城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 新增合并 | 新设 |
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表:2014 年公司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
结构化主体的名称 | 产品类型 |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 ||||
实际持有份额 | 计划份额总 计 | 持有比 例(%) | 持有份额 的级别 | 合并依据 | ||
国都安心 | 非限定 | 公司同时作为管 | ||||
投资集合 资产管理 | 型集合 资产管 | 14,894,989.58 | 37,480,308.99 | 39.74 | 不分级 | 理人和投资人;考 虑业绩报酬及管 |
计划 | 理计划 | 理费等因素享有 |
较大的可变回报收益和承担较大 的可变回报风险。 |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表: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17 年 6 月末 | 2016 年12 月末 | 2015 年 12 月末 | 2014 年 12 月末 |
资产负债率(%) | 44.35% | 67.42% | 56.72% | 44.42% |
全部债务(亿元) | 65.38 | 176.26 | 110.57 | 50.65 |
债务资本比率(%) | 43.15% | 67.09% | 55.66% | 42.52% |
流动比率(倍) | 2.29 | 1.48 | 2.57 | 1.87 |
速动比率(倍) | 2.29 | 1.48 | 2.57 | 1.87 |
项目 |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EBITDA(亿元) | 7.04 | 13.00 | 21.66 | 8.07 |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10.77% | 7.38% | 19.59% | 15.93% |
EBITDA 利息倍数(倍) | 3.45 | 2.98 | 3.89 | 10.01 |
营业利润率(%) | 61.45% | 53.06% | 59.91% | 52.29%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100%
2、全部债务=期末短期借款+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期末拆入资金+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期末应付债券+期末应付短期融资款+期末长期借款
+期末应付款项
3、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其中,所有者权益为合并报表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
4、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拆入资金+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款项)
5、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拆入资金+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款项)
6、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7、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100%
8、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9、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表:母公司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17 年 6 月末 | 2016 年 12 月末 | 2015 年 12 月末 | 2014 年 12 月末 |
资产负债率(%) | 44.53% | 67.63% | 56.51% | 44.52% |
流动比率(倍) | 2.01 | 1.66 | 2.41 | 1.64 |
速动比率(倍) | 2.01 | 1.66 | 2.41 | 1.64 |
项目 |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 12 月末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3.39 | 2.93 | 3.85 | 9.72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100%
2、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款项)
3、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款项)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
出)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表: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7 年 1-6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47 | 4.79 | -11.06 | -6.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90.25 | 983.40 | 444.08 | 192.28 |
预计负债 | 0.00 | 0 | 2,112.45 | -2,112.45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81.74 | 315.76 | 5.00 | 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0.30 | 33.97 | 150.36 | 158.35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21.56 | -6.11 | -6.74 | 0.69 |
所得税影响额 | 160.29 | -334.48 | 675.21 | -441.98 |
合计 | 504.38 | 997.33 | 2,032.37 | -1,326.64 |
(三)风险控制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本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口径)如下:
表-报告期内公司净资本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
财务指标 | 预警标准 | 监管标准 | 2017 年 6 月 30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净资本(亿元) | N/A | N/A | 73.54 | 73.80 | 106.43 | 52.36 |
净资产(亿元) | N/A | N/A | 86.15 | 86.67 | 88.62 | 67.11 |
净资本/ 各项 风险准备之和 | ≥120% | ≥100% | 199.13% | 184.45% | 470.53% | 310.09% |
净资本/ 净资 产 | ≥24% | ≥20% | 85.36% | 85.16% | 120.11% | 78.02% |
净资本/负债 | ≥9.6% | ≥8% | 106.32% | 40.76% | 92.42% | 97.23% |
净资产/负债 | ≥12% | ≥10% | 124.56% | 47.86% | 76.95% | 124.61% |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 品/净资本 | ≤80% | ≤100% | 18.25% | 37.91% | 23.28% | 45.14% |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 净资 本 | ≤400% | ≤500% | 83.53% | 196.74% | 52.89% | 6.08% |
注 1:净资本=净资产-优先股及永续次级债等-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合计-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合计+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合计-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合计+附属净资本
公司各期风控指标均优于预警标准,显示公司具有较好的风险控制水平。
第五节 x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计划
受益于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公司近年来保持着稳健快速增长的趋势,公司各项主营业务均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为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保障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监管机制,并采取相应措施,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该笔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纳入发行人 2017 年资金预算,由财务部门牵头管理,在预算授权范围内,经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后进行对外支付,并对资金的合规使用承担责任。
公司与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安门支行、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签订《关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中明确规定,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监管人将对发行人的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发行人需从债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提取资金的,应向监管银行提交用款申请,监管银行对发行人提交的用款申请及资金用途证明进行审查。受托管理人可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发行人和监管银行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的检查与查询。受托管理人有权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偿债专项账户的存储、使用情况。如发行人发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事项,或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将发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事项,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监管银行停止募集资金专户中任何资金的划出,监管银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托管理人的要
求。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扩大中长期资金规模,支持各项业务发展
扩大自有资金规模,尤其是中长期资金规模,既是证券行业的大势所趋,也是公司的当务之急。目前已有多家上市证券公司通过IPO、增发、配股、公司债等方式募集资金,以扩大资本实力,其他多家非上市公司也通过发行证券公司债、次级债等方式募集中长期资金。相较公司的各项经营指标、业务指标以及在同业中的竞争地位,公司的净资本规模以及自有资金规模已较为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各项业务,尤其是创新型业务以及自营业务的未来发展空间。
近年来国内其他证券公司呈现加速发展的势头,公司只有适度扩大中长期资金规模,强化竞争优势,才能应对未来激烈的行业竞争,巩固和提升现有的市场地位。
(二)改善融资结构,降低长期融资成本
目前国内证券公司流动负债在负债余额中的占比较高,对于证券公司经营来说,这种融资结构并不合理。公司债券由于期限较长,在一定阶段内具备资本属性,公司可以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期,通过发行此类债券稳定和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负债结构,以提高资产的流动性,缓解短期偿债压力,增强抵抗风险能力。
(三)提高经营杠杆,增强股东回报能力
中国证监会在2012年5月下发的《关于修订完善证券公司风控指标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在引入部分新的指标体系继续严控证券公司经营风险的同时,提出适当扩大券商的杠杆倍数——由5倍提高到10倍。然而,包括公司在内的整个证券行业,仍处在低杠杆经营的阶段。公司杠杆倍数(剔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的总负债/净资产)相比国外大型投行,公司杠杆倍数过低。因此,从提高权益资本回报水平的角度出发,在一定的资产负债结构限度和合理的债务融资成本内,通过发行公司债券,持续稳定地适度提高公司的债务筹资比例,是非常必要的。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发行既能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亦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的投向,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和投资策略,并根据市场状况,适时加大现有业务的投入和开展新业务,调整公司的盈利模式,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满足业务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三、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0xxxxxxx0x0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4482580
联系人:xxx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000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5608445
联系人:xx
此外,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录发行人的指定信息
网站(xxxx://xxx.xxx.xxx.xx)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