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鄂财行资租字[ ]第 号
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
资产(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书
资产占有单位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单 位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 6 号主 管 部 门 湖 北 省 教 育 厅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征管办公室 制
资产(房屋/场地) 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房屋(场地)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地址及设施、设备情况:
1.租赁房屋(场地)地址: 。面积 平方米。
2.现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①门窗情况:良好
②地板及墙壁装修情况:良好
③水电设施情况及其他:良好
上述房屋(场地)属甲方所有(或甲方依法使用,有权出租),甲方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经营范围):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二、租赁期限:
房屋(场地)出租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保证金、租金及水电费:
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 5 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
币¥ 元),保证金为 3 个月的租金总和,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甲方经验收确认房屋(场地)无损毁等情形且乙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的租金或房屋(场地)损毁费用。
房屋(场地)年租金为人民币 (人民币¥ 元),从第
二年开始租金逐年递增 %,即第二年度租金为人民币 元,缴纳时间为第一年合同到期前的 30 天内;第三年度租金为 元,缴纳时间为第二年
合同到期前的 30 天内。
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缴清全年租金,先交租金后使用;首期租金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租金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乙方按水电表实际计量据实缴付水电费,每季度收取一次。四、交付房屋期限:
乙方缴清当年合同全部租金后,甲方于 3 日内将房屋(场地)交付给乙方。五、甲方责任(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租赁形式履行。
2.租赁期限内乙方应注意租赁物的瑕疵,如发现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等应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若因发现不及时造成房屋(场地)及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损失,由乙方负责。
3.房屋(场地)租赁期内,因学校发展与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搬迁或拆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甲方不另行给乙方安排房屋(场地),亦不承担任何拆迁补偿、装修残值补偿等义务,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依法依约及时交付保证金、租金、水电等费用。
2.标的店铺水电均可正常使用,目前已交付到相关职能部门,承租方承租后如有报装需求需直接联系相关职能部门。
3.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经营范围)及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经营的,甲方发现后有权制止。如擅自经营违禁类、不合格商品所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且甲
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由此带来的损失。经营食品类或饮用水,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条例或饮用水卫生标准,如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例的食品或未达标的饮用水造成的事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期间,消防、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等工作,乙方应按有关部门规定及学校要求执行(商铺必须自行配备符合商铺规模数量的合格灭火器),并承担相关责任。
5.乙方应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甲方的疫情防控工作。
6.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气设施,卷闸门、门窗等),租赁期内发生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场地)结构、毁损房屋(场地)设施。如装修房屋(场地)需改造、改变房屋(场地)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乙方应保持房屋(场地)完好。甲方不承担乙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
8.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场地)转借、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9.租赁期间房屋(xx)xxxxxxxx,xxx(xx)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若乙方发现房屋(场地)结构出现不安全因素未及时向甲方报告,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若在租赁期间内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甲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担了相应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经营范围)经营的,经甲方多次要求整改未进行整改的行为,甲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履行相关责任(义务)的。
4.甲方未尽房屋(场地)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房屋(场地)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给予相应处罚。
(1)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场地)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用途的,学校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资产,已收取的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擅自拆改变动房屋(场地)结构或损坏承租房屋(场地),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学校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资产,并根据情节处以合同约定年度租金总额(或同类房屋场地租金)1-2 倍的罚款;
(3)利用承租房屋(场地)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学校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出租资产,并根据情节处以合同约定年度租金总额(或同类房屋场地租金)1-2 倍的罚款。由此带来的相应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逾期 3 个月未交纳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的,学校将扣留保证金,收回出租资产。承租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年度租金总额的 20%向学校支付违约金;
(5)拖欠租金十天以上的,学校将扣留保证金,收回出租资产。
6.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 1 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告知期满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乙方提出的合同期内的退租,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票据税金损失以及相对应的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损失。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房屋(场地)交付时双方共同参与,双方均在租赁主要设备清单上签字确认。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附属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
2.乙方应于房屋(场地)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2 日内,将承租房屋(场地)及设施设备等完好的交还甲方,对损坏的设施,照价赔偿。乙方基于对房屋的合理利用所形成的不可拆卸、移动的附属物归甲方所有,退租时不予补偿。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且不负经济补偿的义务。
3.xxx在合同期满未能及时将租赁房屋(场地)腾退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存放在租赁房屋(场地)中的设备和物质进行扣押,并保留处置权利,同时从乙方缴纳的房屋(场地)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九、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房屋(场地)给乙方的,每逾期 1 日应向乙方支付约定日租金的违约金。
2.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维修费用,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十、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及水电费用的,除应如数补交外,每逾期 1 日,还应按所欠费用总额的 0.5%向甲方交付违约金。如因乙方未按时交纳前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 5 项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场地),已收取的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差额部分的损失。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或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经营范围)经营或违法违规经营不合格商品的,甲方已收取的保证金及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应该按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xx、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第 1、2 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十三、争议解决:
由甲、乙方双方协商或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其他约定的事项:
承租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相关执业许可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支付保证金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产权交易所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