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票日期按照卖方书面批准的付款期限内按发票总额付款。对于任何逾期账单,卖方可收取 (i) 按每年 18% 的利率或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高金额,从付款到期日到支 付日的利息,外加合理的律师费和收账费用。卖方可以在任何时候更改买方的信用条款、要求买方提供财务数据以验证买方的信誉、要求提供银行保函或其它担保,或暂停买方的任 何未完成订单。 卖方可以将收到的钱款用于清偿买方的任何一笔欠款。 如果买方未按本协议规定付款,卖方可以对未完成的交货进行改期或撤销,宣布所有未结账单到期并要求立即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