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人保资本支农融资专属资管产品授权代理协议》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本”)签订《人保资本支农融资专属资管产品授权代理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x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与人保资本签署本协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x公司作为人保资本的授权代理人,为农业保险客户提供延伸金融服务,承办支农融资业务,包括客户筛选和受理、现场调查和评估、合同签署和执行、本息回收等业务经营管理工作。基于上述工作,收取代理人服务费用。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x公司与人保资本为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二者共同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8年3月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为:投资及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2亿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723557950。
三、交易目的、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适应新时期公司发展战略,本公司拟发挥机构网络和人才优势,作为人保资本的授权代理人开展支农融资业务,为农业保险客户提供延伸金融服务,并与人保资本签署本协议。本公司向人保资本按代理支农融资业务情况收取相关费用,预计本协议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收益将带来积极影响。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x公司遵循市场化和保本微利原则开展支农融资业务的各项工作。
(二)定价依据
人保资本根据产品收益结果向本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相关定价处于合理区间。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x协议有效期内,人保资本向本公司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由本 公司与人保资本通过补充协议确定,实际收费按实际业务量为准。
(二)交易结算方式
x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每半年向人保资本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1.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生效时间:本协议自2017年10月9日起生效。
3.履行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 3 年。六、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x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人保资本签署本协议的议案。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董事会决议为现场审议表决,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投赞成票。
七、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x公司关联交易按季度统计,按照保监会对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对关联交易额的计算方法,本年度截至第二季度末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7.1万元。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