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WGLPTJLFW2024)
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
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HWGLPTJLFW2024)
遴选文件
采购人: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9月
第一章 遴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HWGLPTJLFW2024
预算金额:人民币拾捌万陆仟xxx整(小写:¥1866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拾捌万陆仟xxx整(小写:¥1866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通过最终验收之日止。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参评: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评选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参选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
8、参选人已按招标公告及遴选采购文件的规定获取了遴选采购文件。(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7日
方式:由采购人将邀请函及遴选文件在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互联网门户网站挂网,有意向的参评公司自行查看。
四、提交参评文件截止时间、评选时间和地点
1、评选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1日18时(以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时间为准)。
2、评选文件提交方式: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请在邮件内封套内注明参评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方便通知公司代表到场参评。
收件信息如下:
地址:xxxxxxxxxxxxx000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邮编:510640
3、评选时间:采购人根据工作安排确定评选时间,不晚于9月30日。参评公司代表需到现场参加。
4、评选地点:xxxxxxxxxx000x
五、对本次评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xxxxxxxxxx000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邮编:510640
第二章 参评须知
参评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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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HWGLPTJLFW2024 预算金额:人民币拾捌万陆仟xxx整(小写:¥1866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拾捌万陆仟xxx整(小写:¥186600.00)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方式:遴选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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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有效期 |
从评选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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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递交材料 |
参评文件一式三份和电子参评书壹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参评人名称等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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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递交方式 |
采用邮寄参评,邮寄地址及收件人:xxxxxxxxxxxxx000x广东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xxx(电话00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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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 |
采购人根据工作安排定评审时间,届时电话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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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小组 |
采购人的需求单位组织成立评审小组,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需求部门委派1人,采购部门委派1人,其余人员从总队机关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随机抽取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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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100%) 技术分值50%,商务分值40%,价格分值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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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步骤 |
先进行资格、符合性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符合性评审的参评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即为入围参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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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选人的推荐 |
评审小组结合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和价格部分进行综合评估,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各入围参评人的综合得分。评审小组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参评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参评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综合得分相同的,名次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审价相同的,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评审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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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参评方案,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参评文件的报价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 |
参评人必须认真阅读参评须知的内容,以免造成参评失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概况
1.建设背景
近年来,消防119指挥中心的接话量逐年增高,但我省各个地市119接警线路和接警调度坐席各自独立,无法统一调配和资源共享,当突发极端灾害事故时,面对大量群众报警,易出现119报警电话长期占线、无法高效接收处置警情的情况。
通过本项目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119接警调度体系,实现全省接警资源“一盘棋”调度,进一步扩展群众报警渠道,有力提高119指挥中心接警调度能力。
项目建设内容
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系统业务运营服务。
监理需求
服务要求
监理方需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工程和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管理,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根据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监理单位需:
1.按照“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维护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2.按照监理合同取得监理收入。
3.不得承包信息系统工程。
4.监理人员非因采购人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5.不得与被监理项目的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不得作为其投资者或合伙经营者。
6.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采购人和承建单位的知识产权。
7.在监理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服务方式
1.以现场监理为主。
2.总监负责制,负责整个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
项目整体设计,组织及实施方案的总体把关
1.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实施人员组织和实施计划安排。
2.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
3.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进度控制计划。
质量控制
参评人应提供质量控制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系统集成质量控制
2.依据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审查、监督、控制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的质量。
3.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项目质量;每月按项目对各项目文档进行查阅审核,提供监理简报,对各项目进行量化考评并排出名次,提出各项目工作的改进意见。
4.协助采购人进行设计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5.协助采购人审核系统软件选型方案。
6.对采购的系统软件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审核。
7.对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审核。
8.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项目的验收标准,验收方法。
9.基础设施服务监理服务(语音线路和数据专线租赁):对乙方日常线路的维护,巡检,回访工作进行跟踪,协助甲方对各个服务节点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业务正常、稳定运行,做到快速、及时排除可能发生的故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客户的满意。
进度控制进行评审
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执行情况。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施。
3.当工期严重偏离计划时,需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4.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控制项目施工进度。
投资控制
参评人应提供投资控制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2.当发现资金使用严重偏离计划时,需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合同管理
参评人应提供合同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业主签订合同。
2.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3.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解释,协助业主处理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合同变更、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4.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建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提出付款建议。
项目信息管理
参评人应提供项目信息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及时向业主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3.督促、检查集成商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转发业主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
项目文件管理
参评人应提供项目文件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理方需负责以下文档的编写:
(1)项目建设周报、月报及项目大事记。
(2)项目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的纪要。
(3)阶段性项目总结、阶段性项目监理总结、各类监理通知。
2.监理方需参与以下文档的管理:
(1)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技术文件。
(2)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类往来文件及存档。
安全管理
参评人应提供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数据和资料的安全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2.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知识产权管理
参评人应提供知识产权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项目会议制度
参评人应提供项目会议制度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协调,监理方可组织必要的会议来保证:
1.项目协调会。
2.项目周例会。
3.项目专题研讨会。
4.项目问题通报会。
5.项目阶段及最终验收会。
6.监理方还需积极参加以下会议:
(1)项目专家论证评审会。
(2)项目阶段工作总结会。
组织协调
参评人应提供组织协调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2.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3.确立项目安全监督的工作目标。
项目重难点分析
参评人应提供项目重难点分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为保证项目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对项目进行重难点分析、提出实施意见以及合理化建议。
监理服务保障
参评人应提供监理服务保障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立监理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2.监理人对项目服务承诺。
3.对项目执行过程的保障措施。
进度要求
参评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任务分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除外)拒绝提供服务,参评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项目服务内容范围内的具体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参评人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
质量保证要求
通过质量控制,促使工作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人实际应用需求,同时,过程中应严谨规范,具有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机制、项目沟通协调机制、错误纠正处理机制、资源调配机制等。
保密要求
1)参评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参评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牟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参评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参评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参评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服务响应要求
参评人应在采购人的监督、指导下展开工作,并承诺在服务期间项目团队成员能够在工作时间2小时内提供技术监理服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监理人开具的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监理费总额的50%。
2、项目完成经委托人全部验收合格,如委托人需进行结算审计,最终尾款结算以审核结果为准。委托人在收到监理人开具的与审计确认的合同尾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审计后确定的合同尾款。
3、如监理人未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监理人仍需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
4、监理人对其向委托人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监理人需变更其银行账户的,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委托人。如因监理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不准确或监理人不适当、不及时通知委托人,导致费用的支付发生任何不利后果的,由监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5、监理人同意,委托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委托人已履行付款义务,委托人的支付期限均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预算下达及委托人单位内部支付审批流程等非委托人主观原因导致的支付延期,委托人不承担责任,监理人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与定评
1、当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参评人不少于三家时,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计算方法,各评委单独封闭对每个参评人进行评审和比较。
2、成交人资格的确定,由评审小组推荐,并由采购人确认。
3、比较与评价。评审小组按遴选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参评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技术、商务、价格部分分值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合 计 |
分值 |
50分 |
40分 |
10分 |
100分 |
权重 |
50% |
40% |
10% |
100% |
4、技术评分
1)由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评文件的技术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
2)评委独立进行评分,填写“技术评分表”;
3)评分标准:按“技术评分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
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取算术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为该参评人的技术得分。
5、商务评分
1)由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评文件的商务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
2)评委独立进行评分,填写“商务评分表”;
3)评分标准:按“商务评分表”中的分值进行评分;
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取算术平均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为该参评人的商务得分。
6、价格评分
1)由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评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
2)基准价格分:以有效参评人中报价最低的参评报价为基准价,定其基准价格分为满分。
3)参评人的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参评报价×价格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算出每个参评人的“价格得分”。
4)评委检查每个参评人的价格评分计算情况,确认“价格得分”。
二、综合得分的计算
本项目的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步骤:先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参评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
综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相同的,名次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审价相同的,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评审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三、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人,同时向成交人发出书面《成交通知书》。
注:本评审办法入围参评人指所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参评人。
技术评分:
分值 (50分)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6 |
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方案 (对应“采购需求”中的二、监理需求(四)质量控制) |
根据参评人对项目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方案进行评审。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则不得分。 |
6 |
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方案 (对应“采购需求”中的三、进度要求) |
根据参评人对系统各阶段预期的建设成果、标志能准确把握;是否有较好的手段和方法控制工程进度方案进行评审。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则不得分。 |
6 |
投资控制的方法和措施方案 (对应“采购需求”中的二、监理需求(六)投资控制) |
根据参评人对系统建设的人力资源、软硬件等方面的资金使用把握,是否有较好的手段和方法控制资金使用方案进行评审。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则不得分。 |
6 |
安全控制的方法和措施方案 (对应“采购需求”中的二、监理需求(十)安全管理、(十一)知识产权管理及六、保密要求) |
根据参评人对项目安全控制目标和措施等方案进行评审。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则不得分。 |
6 |
合同和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措施方案 (对应“采购需求”中的二、监理需求(七)合同管理、(八)项目信息管理)、(九)项目文件管理 |
根据参评人对系统建设过程中各类文档的监管把握方案进行评审。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则不得分。 |
6 |
组织协调方案 (对应“采购需求”中的二、监理需求(十二项目会议制度、(十三)组织协调) |
根据参评人对组织协调的方法和措施方案进行评审。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则不得分。 |
6 |
监理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方案 (对应“采购需求”中的二、监理需求(九)项目文件管理、(十二)项目会议制度)、(四、组织实施要求)、(七、服务响应要求) |
根据参评人对监理管理制度的规范、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管理以及考核等情况的方案把握进行评审。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则不得分。 |
4 |
项目重难点分析方案 (对应“采购需求”中的二、监理需求(十四)项目重难点分析) |
根据参评人对监理难点分析、实施意见以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的方案进行评审。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则不得分。 |
4 |
监理服务保障方案 (对应“采购需求”中的二、监理需求(十五)监理服务保障) |
根据参评人对监理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服务承诺与措施以及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则不得分。 |
注:评委按分项的规定分数范围内给各参评人进行打分,并统计总分。
商务评分
序号 |
评审 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1 |
参评人资质(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8 |
1.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无则得0分。 2.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无则得0分。 3.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无则得0分。 4.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无则得0分。 本项最高得8分。 |
2 |
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
9 |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并同时具备以下证书的,每个得1.5分,最高得9分: 1、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软件评测师"证书; 2、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软件设计师"证书; 3、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网络工程师"证书; 4、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系统分析师"证书; 5、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6、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文件) |
3 |
本项目监理团队人员能力,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
15 |
1、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同时具备以下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1)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 3)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包括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并同时具备: 1)同时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及“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每具有1名得2分,最高4分; 2)具有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每具有1名得1分,最高4分; 3)具有电子技术类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每具有1名得1分,最高2分。 4)具有网络安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每具有1名得2分,最高2分。 (本项目监理团队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文件) |
4 |
投标人同类项目经验:依据2019年以来完成的信息化监理项目合同情况进行评审。(分公司投标的,总公司业绩可纳入评审) |
6 |
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得1分,最高得8分。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
6 |
投标人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履约便利性等。 |
2 |
考核各投标人响应时间快慢。 响应时间的快慢,1小时内响应得2分,1小时(含)-2小时响应得1分,2小时(含)以上得0分。 (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注:评委按分项的规定分数范围内给各参评人打分,并统计总分。
价格评分(总分10分)
经评标小组审核后,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最低投标报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即:
评标基准价 = 有效最低报价 = 满10分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 ×10
第五章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合同书
项目名称: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编号:HWGLPTJLFW2024
委 托 人: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监 理 人:
第一部分监理协议书
委托人: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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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为保证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为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的监理机构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监理服务
建设地点: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
项目规模及监理范围(以项目合同和所涉需求书为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监理服务 |
为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
套 |
1 |
二、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为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的监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阶段监理、设备采购监理、系统集成监理、施工阶段监理、方案制度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件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安全管理及组织协调等本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以本项目遴选文件中委托人的采购需求为准)。
三、监理服务费
本合同含税监理费为:¥ 元(大写: 元)。
委托人按以下方式支付监理服务费:
1、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监理人开具的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监理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元)。
2、项目完成经委托人全部验收合格,如委托人需进行结算审计,最终尾款结算以审核结果为准。委托人在收到监理人开具的与审计确认的合同尾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审计后确定的合同尾款。
3、如监理人未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委托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监理人仍需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
4、监理人指定的收款专户如下:
开 户 行: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5、监理人对其向委托人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监理人需变更其银行账户的,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委托人。如因监理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不准确或监理人不适当、不及时通知委托人,导致费用的支付发生任何不利后果的,由监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6、监理人同意,委托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委托人已履行付款义务,委托人的支付期限均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预算下达及委托人单位内部支付审批流程等非委托人主观原因导致的支付延期,委托人不承担责任,监理人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四、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书或文件
2、合同协议书、采购文件、监理人中标的投标文件。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如有冲突,以对监理人要求更高或更有利于委托人的条款为准。
五、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监理人提供项目监理工作必要的协调工作并按合同条款支付监理费。
七、监理人承诺,在委托人的监督、指导下为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提供监理服务,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监理任务,并确保在服务期间项目团队成员能够在工作时间2小时内提供技术监理服务。
八、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委托人: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监理人: |
|
地 址: |
xxxxxxxxxxxxx000x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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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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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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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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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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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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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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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权利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权利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建方”是指除监理人以外,与委托人就本项目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① 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② 由于委托人或承建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工作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
监理人权利
第四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要求设计人更正。
(2)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3)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书面报告。
(4)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得书面同意时,则应事先口头请示委托人,并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技术、工艺,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方停工整改、返工。承建方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第五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并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批准下,可对任何承建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所提出的变更将会严重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书面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书面批准时,监理人应事先口头请示委托人,并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所做的变更也应于2日内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建方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建方调换有关人员。
第六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承建方对委托人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监理机构应最大化的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研究处置意见,再报委托人书面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建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进行调解。当双方发生争议,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由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时,监理人应当协助委托人提供作证等所有相关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七条 委托人有选定项目承建方,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八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有对项目建设有关的各项重大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和审批权。
第九条 监理人调换主要监理人员须事先经委托人书面同意。
第十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十一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建方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解除合同。委托人发现监理人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以及与承建方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监理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在将付或应付给监理人的款项中扣除违约金(合同总金额20%)及赔偿金等费用。违约金及赔偿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合同顺利履行时委托人可得的预期利益、委托人因监理人的违约行为而需对第三方承担的不利责任等,以及委托人因此而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差旅费,调查费,鉴定费等)的,委托人有权进一步追究监理人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 双方的义务
监理人义务(包括不限于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第十二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并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名单必须与遴选文件一致。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监理人主要现场人员应全程跟进项目,并应根据项目进程定期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监理工作。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监理人员未尽认真、勤勉义务或按委托人要求履行监理职责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逾期更换的,委托人有权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人民币2000元/天/人。
第十三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认真、勤勉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在委托人或承建方向其提出意见或要求时,应及时研究并出具处置意见。同时应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十四条 监理人使用的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造成损毁或灭失的,应照价赔偿。在监理工作完成或本合同终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在5个工作日内用委托人指定的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十五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回复。
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联系人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联系人,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四章 双方的责任
监理人责任(包括不限于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第十九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另拟定补充协议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原因而造成了委托人的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合同顺利履行时委托人可得的预期利益、委托人因监理人的违约行为而需对第三方承担的不利责任等。以及委托人的相关维权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误工费等),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二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必须加强监理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本工程监理人员需共同遵守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向委托人及承建方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变相推销;
(2)禁止与承建方串通,对不合格材料、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
(3)禁止与承建方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
(4)禁止与承建方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
(5)禁止接受承建方的吃请送礼,或变相受礼;
(6)禁止向施工单位介绍分包或推销材料、设备等;
(7)禁止故意刁难承建方以谋取私利,损害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凡违反以上(1)至(7)项之任一项者,委托人从监理服务费用中扣除人民币2000元/次,累计3次以上视为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追究监理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并要求监理人赔偿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无法赔偿委托人的全部损失的,监理人有义务补足,包括且不限于委托人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差旅费、调查费、鉴定费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五章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建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监理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在12个小时内书面通知委托人,经过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后,监理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
第二十六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经过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后,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相应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20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第二十七条 本项目办理完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使用单位后,承建方和委托人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全部监理报酬,本合同即终止。
第二十八条 除本合同特别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情形外,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应当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后可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九条 监理人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责令其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3日内没有收到答复或监理人仍未履行义务,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7日内发出单方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次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应在收到委托人单方解除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同时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合同顺利履行时委托人可得的预期利益、委托人因监理人的违约行为而需对第三方承担的不利责任等。以及委托人的相关维权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误工费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或解除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六章 保密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保密义务:
1.严禁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与监理人成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的人员,下同)擅自以任何方式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所有信息特别是秘密和敏感信息;严禁将信息数据和内部会议(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谈话内容等泄漏给无关人员;严禁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规划透露给无关人员;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委托人保密信息、党政机关技术资料及工作信息均应严格保密,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披露上述信息给任何第三方,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等。
2.无论监理人今后完成所有工作或因故中途退出,均需严格遵守上述约定,不得泄露所知悉的任何数据和工作秘密。监理人要管理好其所有技术开发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离职人员,严禁监理人或监理人相关人员因工作之便盗取委托人的系统数据信息或在系统中留有技术备用锁匙和后门。
3.有关保密的内容和义务,未经委托人解封则长期有效;本合同如有任何部分被视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效力。如监理人未能遵守上述约定造成泄密的,委托人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监理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委托人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监理服务费,每逾期一天,以应付未付监理服务费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委托人的逾期付款利息可以在监理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款中予以对冲抵扣。
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进驻施工现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每逾期一天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累计达7天(含)以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监理人应在收到委托人单方解除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委托人另行聘用第三方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3.监理人未按时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或委托人要求的其他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向委托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暂停支付监理报酬;监理人团队成员未能在承诺的响应时间内提供技术监理服务的,每逾期一小时向委托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
4.因监理人未按时履行义务导致工期滞后的,工期每滞后一天需向委托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累计达7天(含)以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监理人应在收到委托人单方解除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委托人另行聘用第三方的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5.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将本工程监理业务转包或分包的,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委托人同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监理人应在收到委托人单方解除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如监理人及其他相关方对委托人造成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合同顺利履行时委托人可得的预期利益、委托人因监理人的违约行为而需对第三方承担的不利责任等。以及委托人的相关维权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误工费等)的,由监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向委托人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监理人非因本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事由而单方解除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合同顺利履行时委托人可得的预期利益、委托人因监理人的违约行为而需对第三方承担的不利责任等。以及委托人的相关维权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误工费等)。
7.监理人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人及其相关方在责任期内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金额不以监理酬金为限,损失赔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总工期损失、停工损失、委托人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
8.监理人应按照本合同内约定的内容执行,如没有特别约定或约定未详尽,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补充违约责任均为: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未支付的费用不予支付;同时监理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用等,并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9.本合同项下如发生监理人应付违约金的情形,均为委托人有权在未付款项中扣除,或要求监理人另行支付。
第七章 监理报酬
第三十四条 本工程项目,实行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方式付款。因此,监理人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向委托人索赔违约金,委托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采购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即为付款时间。
第三十五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第三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七条 委托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调试,其费用由监理人自理。
第三十八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监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建方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或实际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应遵守保密约定,不得泄露委托人xx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建方等提供并xx的秘密。
第四十一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的第一部分《监理协议书》尾部为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尾部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如任一方的尾部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相应的责任由己方承担。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委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守约方为解决纠纷、争议而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
(3) 国家标准委、国务院信息办《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一版》;
(4) 国家标准委、国务院信息办《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一版》;
(5)现行的计算机网络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软件开发、电子政务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本工程技术规范、施工方案,设计说明等。
第二条 监理工作内容:
对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理。
1.项目质量控制。
(1)设计质量的控制
协助项目采购人、项目使用单位监督审核设计单位对使用单位需求的细化工作;
审核初步设计选型方案;
(2)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
协助项目采购人、项目使用单位审核关键设备、系统软件选型方案;
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网络线路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审核;
对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审核;
(3)技术培训质量的控制
审核确认承建方的培训计划;
监督承建方实施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
审核确认承建方的培训总结报告;
2.项目进度控制
审核承建方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方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施;
当工期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方尽快采取措施。
3.项目投资的控制
通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协助项目采购人、项目使用单位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项目质量和进度结合起来。
当发现资金使用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方尽快采取措施。
4.项目合同的控制
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方按时履约;
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解释;
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协调和确认;
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建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提出付款建议;
5.项目文件的管理
监理方应负责以下文档的编写:
项目建设周报、月报及项目大事记;
项目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的纪要;
阶段性项目总结、阶段性项目监理总结、各类监理通知;
6.知识产权的管理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7.项目会议制度
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协调,监理方可组织必要的会议来保证:
项目协调会;
项目周例会;
项目专题研讨会;
项目问题通报会;
项目阶段及最终验收会。
第三条 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
监理组主要成员: 等。
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不得随意更换监理组主要成员。监理组成员应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资质条件,且在合同履行期内保有该资质。如丧失必要资质的,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接替人员的资质条件应与被更替的人员资质条件持平或更优,且得到委托人的认可)。如监理人启用不具备必要资质条件的成员,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次,累计计算),并在委托人规定的期限内更换。累计3次(含)拒不更换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监理人应退回款项并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本款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委托人因监理人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委托人有权进一步向监理人提出索赔。
第四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向监理人提供本工程与监理工作有关的批准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等(项目合同书、项目方案建议书、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等)。
委托人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属于监理范围内的有关合同,应在签订后一周内向监理人提供副本或复印件。
第五条 委托人应收到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的书面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六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合同执行所需的合适的办公室,包括桌椅、办公用品、可拨打市内的电话、因特网等设备。监理人使用的委托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等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负责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此类设施设备和物品交还委托人。
第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并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批准下,可对承建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书面批准时,应事先口头向委托人请示,并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建方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建方撤换有关人员。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委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参评文件格式
参评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HWGLPTJLFW2024
参评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一、资格声明函
资格声明函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关于贵单位的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HWGLPTJLFW2024)的遴选公告,本单位(企业)自愿参加评审,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提供了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的分支机构。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遴选文件的规定,本单位清楚: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本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本单位为非联合体参评。
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参评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参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①提供最新的参评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小组于评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参评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附件2:参评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格式1
信用查询声明函
致: (采购人)
我公司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此声明。
参评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参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
关于不分包或转包的承诺函
致: (采购人)
本公司xxxx:若我司有幸成交 项目,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承诺不会出现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不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司的成交资格,且我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评选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参评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参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二、参评函
参评函
致: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根据贵方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HWGLPTJLFW2024)的采购公告,本人代表参评人 (参评人名称)参加评审,并提交参评文件。
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
我方xxxx:我方将全部满足遴选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参评文件中另有与遴选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我方按照遴选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我方并同意按照遴选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方参评总报价包含采购需求说明的所有产品功能和服务内容,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参评总报价中,成交后不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遴选文件内容,包括澄清、延期、更正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遴选文件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同意本项目参评有效期为自评选截止之日起90日,如我方获成交,同意评选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参评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评。我方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
与本评选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参评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参评人名称:(公章)
参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委托全权代表人,需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的授权书。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参评,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授权单位: (xx)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参评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四、参评报价表格式
(1)参评一览表
项目编号:HWGLPTJLFW2024
项目名称 |
参评总价(元) |
合同服务期 |
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监理服务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服务全部完成为止 |
小写:¥ |
相关价格包括完成本次项目建设任务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验收费用、培训费用和售后免费服务费用,即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仓储、包装、运输及保险、安装及安装辅料、装卸、调试、验收、培训、随机附件、标配工具、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配件、质保期服务、一切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的含税费用。
2. 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参评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参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2)参评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省消防救援总队119话务管理平台开发(2024年)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HWGLPTJLFW2024
序号 |
分项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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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总价合计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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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以上内容必须与《货物说明一览表》一致。
参评明细报价表参评总价合计数应与评选一览表的参评总报价金额一致。
参评明细报价表表头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参评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参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五、参评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参评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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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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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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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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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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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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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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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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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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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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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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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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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财务状况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资产 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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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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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参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六、项目业绩格式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合同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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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可延长。
2、以《商务评审表》要求提供资料为准。
七、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 |
实质性响应指标 (遴选文件中标注★的条款) |
参评人响应情况描述 |
偏离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对应参评文件位置及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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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遴选文件中标有 “★” 的内容,请在上表填写,并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 “★” 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其参评文件作无效处理。
(此表可延长)
参评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参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八、遴选文件点对点响应一览表
遴文件点对点响应一览表
序号 |
遴选文件要求条款 |
参评人响应情况描述 |
偏离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对应参评文件位置及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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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把采购需求相关要求的响应情况逐条列入此表。
2.按采购需求的顺序填写。
(此表可延长)
参评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参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九、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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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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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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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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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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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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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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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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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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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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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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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认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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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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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完成日期 |
项目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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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参评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参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十、参评人的技术人员资质情况
参评人的技术人员资质情况
序号 |
姓名 |
部门和职务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 |
职称及获得有关的资质证书 |
主要资历、荣誉、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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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参评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参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十二、参评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