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終止租約協議書
日期: [ ]
物業地址: [ ]
業主資料:
姓名:[ ] 香港身份證號碼:[ ]
租客資料:
姓名:[ ] 香港身份證號碼:[ ]
終止租約協議:
本協議是根據日期為 [ ]的租約(「該租約」)而訂立,根據該租約,租客已租用該物業。租客現同意根據本協議所載的條款和條件,向業主交還上述物業的租賃權。
協議內容:
1. 租約終止:
有關物業的租賃關係應於 [ ](「終止日期」)終止。租客應於終止日期放棄對物業的所有權利和利益。
2. 交還空置物業:
租客同意於終止日期將整個物業(包括業主如有提供的任何家具和電器)交還給業主,並應符合附錄中物業檢查報告所述的條件。
3. 退還押金:
在履行上述第 1 條和第 2 條後,並根據物業檢查報告中約定的任何扣除條件,業主應於[ ] 日內向租客退還按金 [ ] 。
4. 未能空置交還:
如果租客未能按照第 2 條規定將物業空置交還給業主,有權通過法律行動驅逐租客。業主亦有權向租客索賠因此而產生的所有損失和損害(包括經濟損失)及訴訟費用。
簽名:
業主簽名: [ ]
日期: [ ]
租客簽名: [ ]
日期: [ ]
見證人(如適用): [ ]
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