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德国荷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一般销售及交货条款
§ 1 适用范围
下列条款对所有在与德国民法典 第310条 第 1 款意义下的企业、公法法人或公法特殊财产的商务交易框架内有关机械、备件等和服务的荷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荷马公司”)的报价和合同有效。对于订货方提出的与荷马公司销售条款对立或不一致的条款,除非我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其适用性,否则我方不予承认。
在类似法律行为范围内,本条款也对所有将来与订货方的合同关系和交易适用。荷马公司在此明确否认与本条款不一致的订货方的条款并不视为合同内容。
如果本条款无其他规定,国际商业贸易条款的有效版本适用。
如果本条款和所做出其他协议中的个别项目(即将)完全或部分无效,其他剩余项目仍然适用。合同双方有义务以确保类似经济成功的规定替代无效条款。
§ 2 报价和合同订立
如果将订单能视为依照民法典第145条的报价,荷马公司在两周内可以接受该订单。
报价内所提出有关尺寸、重量、功能和运营成本的数据和相关图片只被视为临近,除非荷马公司明确确保其约束力。荷马公司保留设计和形状的变更,除非该变更基本上地改变合同标的物的特性。
有关由荷马公司进行的供货或服务的合同只有在收到荷马公司的书面订单确认后才具有约束力。至此由荷马公司提出的报价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并无约束力。口头协议需要书面确认才有效。
§ 3 被转让文件
对所有与订单相关并向订货方转让的文件(核算、图纸等)荷马公司保留其所有权和专利权。除非荷马公司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订货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文件。如果荷马公司在两周内不接受订货方的报价,得立即将文件送回。
§ 4 价格和付款
订单确认上所提出的价格(加上适用法定增值税)和付款期限适用,要不然订货方得在货物交付后十天内支付购买价格。
如果协议长于四月的交货期限,荷马公司有权收取在交货日期有效的供货价格(扣除也许被协议折扣的新目录价格)加上增值税,除非所变更的目录价格不是市场常规的。
如果没有其他协议价格均为发货地点的欧元净价。运输费、搬运费、包装费、运输保险和安装费由订货方承担。
汇款、直接收款、支票提示或汇票提示情况下,为遵守付款期限,相关款项得及时被贷记到荷马公司账户。
订货方过失不遵守付款期限或荷马公司在订立合同后得知会显著地降低订货方的信用等 级时,荷马公司有权不顾所提示汇票的期限或所协议的付款期限而立即将所有对订货方 的要求判令付款期限已到期。此外荷马公司有权要求预先支付或保证金。如果订货方不 符合要求,荷马公司在适合期限后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并要求价值为购买价格的15% 的赔偿款项以替代补偿。订货方有权证明无损失或损失低于要求。河马公司同样有权证明更 高的损害。
§ 5 抵消和保留权利
只有当订货方的索赔具法律效力、无可争议时,订货方才享有抵消权。订货方的索赔权必需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他才有权履行保留的权利。
§ 6 交货期限,延缓交货
荷马公司或订货方所提出的交货期限和日期,双方明确协议后才有约束力。荷马公司收到履行订单所需文件并订货方及时正确地满足其义务后,才开始任何交货期限。
同时保留关于不被履行合同的抗议。
遵守交货期限的前提为荷马公司自己的供货商正确及时地交货。
在交货期限到期前交货标的物离开工厂或通知准备调度将视为遵守交货期限。
如果由于订货方的原因导致发货延迟,订货方有义务对荷马公司赔偿发货延迟所造成的损失和任何附加费用。荷马公司保留其它索赔。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劳动争端或其他发生在荷马公司影响范围之外的事件不能遵守交货期限,则可适当地延长交货期限。此情况下,荷马公司将及时向订货方通知上述情况的开始和结束。
在交货延迟情况下,订货方在适当的期限后才有权撤销合同。如果撤销合同的通知在货物运送或在通知准备调度后到达荷马公司,订货方仍然有义务接受货物。
§ 7 交货和风险转移
交货标的物离开发货地点或准备调度通知到达订货方后,意外灾失和意外毁损的风险将 转移至订货方承担; 在部分交货或荷马公司承担运输费用或送货和装置情况下,此规定仍然适用。
荷马公司将交货标的物委托给货运商或货运人后,履行义务即被视为满足。如果订货方自己领取货物,荷马公司准备货物并货物准备调度通知到达订货方后,合同被视为履行完毕。
如果由于荷马公司责任范围之外的事件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在通知准备调度当天风险将转移至订货方承担。
如果对于订货方是合理的,允许进行部分交货。
§ 8 所有权保留
在订货xxx所有对荷马公司基于双方交易关系有关交货和履行的往来账户上的债务前
,荷马公司保留其对交货标的物的所有权。尽管荷马公司不每次明确提及,此规定对所有将来供货适用。订货方违反合同行为情况下,荷马公司有权收回购买标的物。
所有权未转移至订货方时,订货方有义务妥善及谨慎地处理购买标的物。尤其他有义务对盗窃、火灾、水灾和其它损害购买复原保险,保险费用由订货方承担。如果有需要进行维修工作,订货方有义务及时进行所需工作,相关费用应由订货方承担。
如果所有权未转移至订货方并交货标的物被抵押或受其他第三方干涉时,订货方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荷马公司。如果上述第三方不能对荷马公司偿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771条诉讼的法院和法院外费用,订货方将承担对荷马公司所造成的亏损。
订货方有权在普通商务过程中进行保留货物的转售。订货方在此将保留货物转售所产生对购买者的债权以与荷马公司所协议的最终发票金额(加上增值税)转让到荷马公司。购买标的物转售在无加工或有加工状态进行不影响到此转让。
购买标的物由订货方加工/处理或改造将一律以荷马公司名义和委托进行。此情况下,订货方对购买标的物的期待权将转移到被改造的标的物。如果以其他不属于荷马公司所有的事物加工购买标的物,则荷马公司将按购买标的物的客观价值对其它被加工事物在加工时间的比率获得对新标的物的共同所有权。有关混合此规定同样适用。如果在混合后应将订货方的标的物视为主要标的物,则协议订货方向荷马公司转让按份额的共同所有权并为荷马公司保管所产生的单独所有权或共同所有权。
订货方违反合同行为尤其延迟付款情况下, 经催告后荷马公司有权收回保留货物或要求订货方对第三方的返还请求权的转让。订货方应不可撤回地向荷马公司授权收回保留货 物并为此目标进入其土地和建筑物。荷马公司将保留货物收回或扣押或揭露担保让与不 意味着合同的撤销。
收回保留货物后荷马公司有权通过直接销售获得最佳出售价。荷马公司能证明其他费用 存在的情况下,他就有权收取购买价格的10% 作为费用总额。订货方有权证明不产生的或较低的费用:
如果价值超过所担保的债权的20%,荷马公司承担义务按订货方的要求释放自己所享有的担保权。
§ 9 保证和责任
订货方的保证权利的前提为他立刻正确地尽其依商法典第377条所需检查和提起异议的义务。
除另有其他单独合同规定,有关新货的缺陷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由荷马公司提供货物交 付给订货方后12个月。 有关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赔偿请求权或用户故意或过失地不负责任而导致生命、身体或健康的伤害,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将适用。
二手货物销售情况下,无法保证。
法律有其它的强制规定情况下,上述规定就无效。将货物送回到荷马公司前,必需获得荷马公司的同意。
如果即使极其谨慎小心交付货物有任何在风险转让时点已存在的缺陷,则荷马公司将在及时提起异议的前提下按订货方选择修理货物或提供补偿货物。订货方一般应向荷马公司给予机会在合适期限内进行补充履行。上述规定对可能发生的追偿权没有影响。
补充履行失败时,订货方有权撤销合同或降低报酬。此规定对任何赔偿请求权没有影响。
与所协议属性的微小差异、可用性的微小损害、自然磨损或自然损耗及风险转让后由于不正确或粗心操作、过度使用或超负载、不恰当的操作介质或由于未纳入合同范围的特殊外来影响导致的损失等情况下没有缺陷请求权。对订货方或第三方所进行的不专业不正确的维修工作或改造和由此导致的后果也没有缺陷请求权。
如果在荷马公司提供的货物被交付后订货方将该货物运输到跟订货方住所不同的地点而有关补充履行所需开支尤其是运输、旅游、工作、材料等费用有提高,则订货方不得提出相关请求权,除非上述货物运输符合于预定用途。
只不过如果订货方与其购买者之间没有超过法律规定强制缺陷请求权的协议,则订货方有权对荷马公司提起追偿请求权。
产品责任的强制性规定将不受影响。
人身损害等情况下,荷马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并不顾由于何法律理由只对公司懂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承担责任。
此外,荷马公司在违反合同基本原则情况下也对普通过失和轻微过失承担责任,此情况下,赔偿义务将被限于合同典型性的,合理地可预见的损害承担责任。
此外不顾根据在何理由上的任何请求权将一律被排除,此尤其对缺陷结果损害有效。
荷马公司所排除的或限制的责任同样对职员、同事、代表和实现助手的個人责任适用。
如果订货方或第三方不正确地进行修理工作或改造,则对此和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没有任何缺陷请求权。
§ 10 抵达确认
订货方有义务最后在货物交付后七日内正确地开具销售税法所规定的抵达确认并将该确认提交荷马公司。
§ 11 合同的撤销
1) 合同撤销(由于合同的一方从合同中解脱出来等理由)情况下,客户有义务不顾下列项目规定的履行而将交货标的物向荷马公司退回并运输到荷马公司预定的地点,费用和 风险由订货方承担。
2) 此外,荷马公司有权基于发生在客户的风险或责任范围内的灾失、恶化或由于其它原因产生的交货标的物退回的不可能性要求适当的赔偿。
3) 如果在货物交付和其由荷马公司的完全直接收回之间的期间内发生的交货标的物减值
,荷马公司也有权要求有关交货标的物的使用或利用的适当报酬。按购买合同规定的总价格和时值之间的差别计算减值;基于销售收入或在无可能销售情况下基于宣誓鉴定人所估计的价值决定时值。
§ 12 转让
为转让其依合同的权利,客户需要荷马公司的书面许可。
§ 13 出口管理条例
交货标的物和软件有可能属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欧洲联盟、美利坚合众国或其它国家的出口管理条例管辖范围。以后将交货标的物向外国出口情况下,客户就有责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 14 其它
有关荷马公司交货义务和相关订货方义务的履行义务地点为荷马公司的发货地点。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被排除在外.
由于合同关系直接或间接发生的一切争议的唯一法院管辖地为荷马公司所驻地,此同样对支票或汇票诉讼有效。荷马公司在各种情况下也有权在订货方所驻地向法院提出诉 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