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MA009UEL9Q 法定代表人 陈东升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28 日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科学园路 21-1 号(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泰康人寿委托投资资产管理费及投资咨询服务费协议
(2022年至2024年)》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2 年度第 5 号
根据银保监会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或“公司”)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签订《泰康人寿委托投资资产管理费及投资咨询服务费协议(2022 年至 2024 年)》(以下简称《协议》)重大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公告如下:
一、 交易对手情况
企业名称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4MA009UEL9Q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成立日期 | 2016 年 11 月 28 日 |
住所 | xxxxxxxxxxxxxx 00-0 x(x |
xxxx与泰康资产的控股股东均为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为泰康资产受同一方控制的关联方。截至目前,泰康人寿的基本情况如下:
康中关村创新中心)1 层 | |
注册资本 | 300000 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开展各类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开展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及共保业务;开展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业务;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代理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开展保险咨询业务;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开展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其它业务 |
二、 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概述及关联交易类型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泰康资产与泰康人寿签署《协议》,明确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委托投资资产管理费及投资咨询服务费,协议范围
x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和咨询费金额预估不超过 135 亿元,达到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标准。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x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与泰康人寿签署《协议》,接受泰康人寿委托进行资产管理并收取委托资产管理费,向泰康人寿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并收取投资咨询服务费,预计 2022 年至 2024 年管理费
和咨询费合计金额不超过 135 亿元。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泰康资产与泰康人寿签署《协议》,按照《协
议》约定泰康资产分别收取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管理费和咨
询费,预估合计金额不超过 135 亿元。《协议》就泰康资产接受泰康
人寿 2022 年至 2024 年委托进行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的各账户、各品种管理费率/服务费率、计算口径和方法,以及费率调整等进行约定。
本协议结算方式为转账方式,泰康人寿按季度向泰康资产转账支付管理费和咨询费。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2022 年至 2024 年投资资产相关费用包括资产管理费、投资咨询服务费、投资交易服务激励费和直投和委外组合的运营服务费。其中,基础管理费和基础服务费根据具体投资账户或品种设定不同的费率,根据净账面价值等进行计算;超额管理费和超额激励费的收取金额与最终投资绩效挂钩;投资交易服务激励费的收取金额与泰康资产向泰康人寿提供的额外投资交易服务的频率、强度、质量、额外费用支出挂钩;直投和委外组合的日常运营服务费根据设定的费率,基于组合
的账面价值进行计算。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
五、 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 决策的机构、时间和结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经办部门为泰康资产公司财务部,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泰康资产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泰康资产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以传签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传签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六、 银保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
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映。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