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O 搜索引擎优化培训服务合同(样本)
SEO 搜索引擎优化培训服务合同(样本)
甲方: 地址: 网站: 联系人: 电话:
乙方:网丰传媒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 000 x 000 x联系人:盛利
电话:00000000000
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搜索引擎优化培训服务项目,并支付培训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培训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1.1 乙方培训老师xx先生,积极负责地按照本合同的条款为甲方提供搜索引擎优化培训服务,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所委托之服务事项。
1.2 乙方根据双方议定的计划日程,及时向甲方提供课程培训服务。课程最迟结束时间不能晚于北京时间 20 点。
1.3 培训内容及名称:搜索引擎优化 SEO,结合甲方网站情况,由乙方自定电子版讲义向甲方提供线下培训课程。培训课程具体内容由双方课前确认,并由乙方提供具体的培训大纲。
1.4 培训时间及地点:
1.5 如果甲方在培训班开始前变更、取消该培训班或调整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或者在培训课程授课前变更、取消培训课程,甲方应当在培训课程开始前至少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如果因此给
乙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可协商由甲方给乙方相应的补偿。
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
2.1. 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 元人民币(大写
元)。费用包括乙方为提供培训服务而发生的授课费、电子 PPT 课件资料、税费 、培训师的交通差旅费。甲方需要打印材料、乙方提供给电子文档由甲方自费打印或复印。
2.2. 乙方向甲方开具电子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给乙方开发票使用。
2.3. 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至乙方。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受益人: 网丰传媒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xxxxxxxx 000 x 000 x银行抬头: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桥支行
银行地址: xxxxxxxx 000 x账号: 3105-0161-3736-0000-6184
2.4. 付款时间:
合同确认后即支付定金 50%。培训课前支付尾款 50%。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权利义务
⑴负责组织甲方学员参加培训;
⑵提🎧培训需求和培训要求;
(3) 协助乙方了解具体培训需求;
(4) 负责提供培训场地,为乙方提供宽带接入和投影仪设备;
(5) 对培训过程进行录影及录音(乙方同意);
(6) 按本合同约定付款。
3.2 乙方权利义务
⑴ 负责组织和有效管理本合同项下培训;
(2) 培训师按照甲方培训需求认真备课授课,保证培训质量;
乙方应于培训服务开始前一周与甲方就培训前课程内容咨询、教学设计及课程讲授内容进行充分沟通,按照专业准则和甲方需求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设计课程和内容;
乙方应于培训服务开始前提供电子版 PPT。
第四条 知识产权
乙方为完成培训资料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的,应当保证乙方对该等作品全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包括但不限于版权),或保证已经取得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的合法授权使用、且对乙方与甲方约定的培训资料的归属和使用无任何异议,保证培训资料对该等作品/肖像的使用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保密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第六条. 合同变更、解除
合同一经确认,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提🎧变更(包括培训时间、师资及培训内容的更改)、解除合同的,至少需提前七日提🎧,经对方同意后方可做调整。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7.2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
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
7.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7.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七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合同一方未履行或未有效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据实赔偿。
8.2. 如违反约定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履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培训服务费总额 50%的违约金。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上海浦东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0.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10.3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xx之日起生效,双方接受盖章签字文件扫描件。
甲方: 地址: 网站: 联系人: 电话:
乙方:网丰传媒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 000 x 000 x联系人:盛利
电话: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