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与上海申能能创签署《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且生效。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9)、《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环保平台引入长期产业发展合作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三阶段交易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关于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之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现名“申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环境”)第三阶段交易的条款约定,经各方协商确认,由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申能能创”)收购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合科技”)持有的申能环境不超过 4,50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股权。
2、本次交易所涉相关协议,尚须经各方签署盖章并经签署方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以及国资相关备案程序完成后生效。
3、本次交易发生前,众合科技已不再拥有对申能环境的控制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无须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合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三阶段交易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及过往历次交易情况 1、《框架协议》的签署
众合科技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与上海申能能创签署《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且生效。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69)、《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环保平台引入长期产业发展合作方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71)。
2、《第一阶段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与实施
众合科技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与上海申能能创就环保平台引入长期产业发展合作方的第一阶段交易事项,正式签订《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即:
《第一阶段股权转让协议》), 截至目前,第一阶段交易已顺利实施。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5)、《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签订第一阶段股权转让协议暨环保平台 引入长期产业发展合作方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临 2019-096)、《关
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第一阶段股权转让协议暨环保平台引入长期产业发展合作方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临 2020-011)。
3、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的签署与实施
众合科技与上海申能能创于2020 年7 月启动《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项下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与上海申能能创、申能集团、众合达康环境团队持股平台签订了管理层股权受让与增资协议、上海申能能创股权受让与申能集团增资协议,并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 2020 年 11 月 7 日,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及股权交割手续已全部履行完毕。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的公司《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启动第二阶段股权转让协议暨环保平台引入长期产业发展合作方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临 2020-058)、《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等实施<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82)、《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等实施<关于环保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第二阶段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13)。
4、《第三阶段股权转让协议》的启动
众合科技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收到上海申能能创的《关于启动第三阶段收购的回函》,同意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推进申能环境第三阶段的收购计划。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的《关于与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启动第三阶段股权转让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3)。
5、《第三阶段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与实施
近日,众合科技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第三阶段股权转让交易(即:由上海申能能创收购众合科技持有的申能环境不超过 4,50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股权),并授权众合科技经营管理层配合签署相关协议及授权委派董事签署相关决议。
二、本次交易概况
(一)交易概述
上海申能能创拟按照申能环境 14.65 亿估值受让众合科技持有申能环境注册资本 4,500 万元对应的 12.0453%申能环境股权(以下统称“本次交易”或“第三阶段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申能能创最终持有申能环境 68.2567%的股权,众合科技在申能环境的持股比例由 20.0755%降至 8.0302%。
本次交易具体分为两期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后的 5 日内,上海申能能创应将第三阶段目标股权转让对价的 56.67%(即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支付给众合科技作为第三阶段目标股权转让对价第一期付款;
2、在本协议所约定第三阶段目标股权转让对价第二期付款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且不晚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海申能能创应将第三阶段目标股权转让对
价的剩余款项(即人民币 7,646.36 万元),支付给众合科技作为第三阶段目标股权转让对价第二期付款。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环龙路 181 弄 35 号 2 幢 1 层法定代表人:xxx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0 x 000 x法定代表人:楼洪海
56.2114%
20.0755%
15.5758%
8.1373%
100%
(原名:浙江众合达康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2021 年 4 月 30 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545,637,786.93 | 1,553,041,590.12 |
负债总额 | 139,337,866.55 | 152,095,823.52 |
所有者权益 | 1,406,299,920.38 | 1,400,945,766.60 |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21 年 1-4 月 |
(经审计) | (经审计) | |
营业总收入 | 0.00 | 0.00 |
营业总成本 | -99,475,568.32 | 5,276,624.88 |
营业利润 | 99,475,568.32 | -5,276,624.88 |
净利润 | 99,482,666.40 | -5,353,163.16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版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文号:上会师报字 (2021) (2021)第 9905 号)。
三、本次交易协议(即:第三阶段《股权转让协议》)核心内容
(一)第三阶段交易标的
1、双方确认,第三阶段股权转让的交易标的为申能环境 4,50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及其持有的对外投资股权及其权益及义务中相对应的部分。
2、截至本协议签订之当日,申能环境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如下表所列示: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1,000.00 | 21,000.00 | 56.2114% |
2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 5,818.97 | 5,818.97 | 15.5758% |
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比瑞凡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40.00 | 1,962.00 | 8.1373% |
4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 | 7,500.00 | 20.0755% |
合计 | 37,358.97 | 36,280.97 | 100% |
(二)第三阶段交割
1、第三阶段股权转让基准日:2021 年 4 月 30 日
2、第三阶段交割条件包括:
就第三阶段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双方同意全部交割条件满足且交割完成之日作为第三阶段交割日(“第三阶段交割日”)。
(三)第三阶段目标股权转让对价支付 1、转让价款
上海申能能创向众合科技支付第三阶段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7,
646.36 万元(下称“第三阶段目标股权转让对价”),以受让众合科技持有的申能环境注册资本 4,500 万元对应的目标股权,上海申能能创在第三阶段收购完成后最终持有申能环境 68.2567%的股权。
2、支付方式及条件
第三阶段目标股权转让对价分两期支付,具体付款安排如下:
(1) 第三阶段股权转让对价第一期付款:
在本协议生效后的 5 日内,上海申能能创应将第三阶段目标股权转让对价的 56.67%(即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支付给众合科技作为第三阶段目标股权转让对价第一期付款(“第三阶段股转对价第一期付款”)。
(2) 第三阶段股权转让对价第二期付款:
在本协议所约定第三阶段目标股权转让对价第二期付款先决条件(即:第三
阶段交割条件全部满足且上海申能能创与众合科技就《第二阶段增资与股权转让协议》有关承诺与保证事项的履行无重大争议)全部满足后且不晚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海申能能创应将第三阶段目标股权转让对价的剩余款项(即人民币 7,646.36 万元),支付给众合科技作为第三阶段目标股权转让对价第二期付款
(“第三阶段股转对价第二期付款”)。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上海申能能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5,500.00 | 68.2567% |
2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 5,818.97 | 15.5758% |
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比瑞凡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40.00 | 8.1373% |
4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8.0302% |
合计 | 37,358.97 | 100% |
注: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五)第三阶段交易完成后申能环境治理原则要求
第三阶段交割日后(不含当日),申能环境董事会设董事席位 7 名,其中申
能(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5 位,由管理团队(即: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比瑞凡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 2 位。
四、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xxx报字〔2021〕第 0803 号《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股权协议转让涉及的申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申能环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146,500.00 万元(取整),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亿陆仟xx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第三阶段交易申能环境的整体估值为 14.65 亿元。
五、其他安排
x次交易所涉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不会因此产生同业竞争问题,不涉及公司高层人事变动。转让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支持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不会损害众合科技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众合科技整体战略方向的调整与规划,有利于众合科技未来发挥自研优势,聚焦智慧交通与半导体业务领域。
2、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对众合科技当年度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股权协议转让涉及的申能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