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JD-20240824041124- 4766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试行)
项目名称: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阀门电子卖场直购
合同编号:JD-20240824041124- 4766
甲 方: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乙 方:鹤岗市工农区浩海五金商店
签订时间:2024年08月25日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全称):鹤岗市工农区浩海五金商店(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阀门电子卖场直购采购项目编号:DD24081911835120
(2)采购计划编号:向财购备字[2024]00062号
(3)项目内容: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单水小弯水龙头 | 繁瑞阀门(Fanrui) | 单水小弯水龙头 | 8 | ¥31.0000 | ¥248 | |
合计 | (大写):贰佰肆拾捌元整(小写):¥248元 |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是,标的名称: | |||||
关键部件: | 品牌: | 型号: | |||
关键部件: | 品牌: | 型号: |
否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不涉及
(5)政府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竞争性谈判 | 询价 | 单一来源采购 | 竞 |
争性磋商 框架协议 | 其他:无 |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 是 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是 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 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 是 否
(7)合同是否分包: 是 否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监狱企业 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 是 否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金额: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48
大写:贰佰肆拾捌元整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付款期数: 一期
期数 | 支付条件 | 计划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 |
1 | 全额付款 | 2024-08-31 | 100% | 248元 |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8月24日,完成日期:2024年08月31日
(2)履约地点: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 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无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无
四、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 是 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 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 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 是, 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 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2)履约验收时间:2024年08月31日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无
(5)履约验收的内容:无
(6)履约验收标准:无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 是 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8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
乙方(供应商)
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 |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 鹤岗市工农区浩海五金商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xxx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 任丽 |
拥有者性别 | 女 | ||
住 所 | xxxxxxxxxx | x x | xxx00xxxXx0xx000x |
联 系 人 | xxx | 联 系 人 | 鹤岗市工农区浩海五金商店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通信地址 | 18646818889 | 通信地址 | xxx00xxxXx0xx000x |
邮政编码 | 154100 | 邮政编码 | 154100 |
电子邮箱 | 18646818889 | 电子邮箱 | |
开户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红军路支行 | ||
开户银行 | 0 | ||
银行账号 | 08755101040004155 | ||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八、定义
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
(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九、合同标的及金额
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