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11822210200000028-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资财政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采购项目
(第五包:财务审计类项目评审服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11011822210200000028-XM001
采购人: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明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资财政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五包: 财务审计类项目评审服务) |
2 | 服务地点 | 北京市密云区 |
3 | 服务项目 | 财务评审类 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决算审计、专项审计、决算 审计、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资产核查,补助补贴资金清算等专项核查类项目评审等; |
4 | 投标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xx,010-61093204 地 点:xxxxxxxxx 000 x X xxxx x:0000 年 03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
5 |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 年 03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
6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7 | 服务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
8 | 投标文件份数 | x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需提供三份纸质版完整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电子文档 1 份(U 盘)。 |
9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0 | 招标控制价 | 人民币 100 万元/年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折扣率报价。如中标后,实际工作量按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评审服务计费办法计算后,扣除投标报价的折扣率计取, 服务费上限不能高于人民币 100 万元/年 |
11 | 投标保证金 | 无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资财政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 购 项 目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在 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03-28 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C20220307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资财政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本项目分 6 个标包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为做好北京市密云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对预算单位报送的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及专项核查等内容的合理性及技术方案的可行性采用量价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从而为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供技术把控,切实发挥财政评审职能作用,特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 标包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第一包 | 农业类及其他项目评审服务 | 400/年 |
第二包 | 林业、水利类及其他项目评审服务 | 300/年 |
第三包 | 城市管理建设工程类及其他项目评审服务 | 200/年 |
第四包 | 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类及其他项目评审服务 | 100/年 |
第五包 | 财务审计类项目评审服务 | 100/年 |
第六包 | 土地一级开发跟踪评审及成本核算 | 500/年 |
x项目工作范围:
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预算评审;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结算评审;
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评审;
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资产核查,补助补贴资金清算等专项核查类项目评审;土地一级开发全过程跟踪评审及成本核算。
协助进行评审政策研究、评审项目及各类数据信息的整理汇总分析;根据工作需求委托的其他财政评审工作;
预算总金额¥3200 万元。(每年预算金额 1600 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务所(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适用于本项目第 5 包)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家供应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包。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3-07 至 2022-03-11,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 : 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 CA 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按照规定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投标人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下载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
5、凡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1)营业执照复印件;(2)“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网站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面截图;(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务所(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适用于本项目第 5 包)(5)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证书驱动下载: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 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13669922829
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要求,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
联系技术人员。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3-28 9:00(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 000 x X xxxx、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信誉良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招标信息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发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地址:xxxxxxxxxxx 0 x
联系人: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明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路 358 号 A 座五层 联系方式:xx,010-61093204 1300123112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采购人
1.1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2.1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明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要求: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
3.8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投标人代表
4.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所有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第三部分 合同条件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电子交易平台答复传送给每个报名投标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前 15 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于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8.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并以电子交易平台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9.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9.2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往来信函/传真,除项目技术要求、专业术语、专用名词和计量单位外,均应以中文书写。
9.3 除在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9.4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
9.5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下列文件(应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投标书
(二)开标一览表
(三)服务需求偏离表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经工商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证照)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投标人 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出具报告的审计公司盖章、会计师盖章签字页
(5)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银行入账凭证证明复印件
(6)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银行入账凭证复印件
(7)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资料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八)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九)拟派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十)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十一)服务方案
(十二)服务承诺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五)其他资料
二、供唱标使用的、另外单独密封的、与装订在册内容完全相同的 “开标一览表”。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折扣率报价。
11.2 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折扣率,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折扣率报价。
11.3 投标人所报的折扣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折扣率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4 投标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货物或服务,否则应对其价格构成情况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评审中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时,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在一定期限内做出澄清或解释。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所做的澄清或者解释不能被接受,有权利拒绝其中标。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5 依据《密云区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评审服务计费办法》(附件)的收费标准,结合报价折扣率,“折扣率”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所填报的折扣【此次采购项目按照折扣率报价,且每包有且仅有一个报价,投标人须统一报一种折扣率(唯一报价),请投标人仔细正确理解折扣率含义,自行测算,合理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有效期
13.1 自开标日起 90 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3.2 根据需要,采购人可能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若投标人同意延长其投标有效期,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需提供三份纸质版完整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电子文档 1 份(U 盘)。
14.2 所有投标文件均须以 A4 版面左侧胶装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14.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14.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才有效。
14.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应装入投标文件袋内密封,袋数不限。
15.2 投标文件袋开口处用密封条密封,并且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15.3 投标文件密封袋正面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16. 投标截止期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
16.2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7. 迟交的投标文件
17.1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通知书面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18.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8.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 开标与评标
19. 开标
19.1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投标人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原件除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外,另外再单独提供一份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带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9.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等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
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19.4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0. 评标
20.1 (见本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
六 确定中标
21.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依次推荐综合得分排名位于前三位的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若总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总得分相同且价格分得分也相同的,按工作业绩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若工作业绩得分仍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21.1
21.2 采购人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服务能力等进行审查。
21.3 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1.4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2.1 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
23. 中标通知书
23.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23.2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 签订合同
24.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 招标代理服务费
25.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由采购人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服务类收费规定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26. 其它
26.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采购人。
26.2 投标人须对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本次招标事宜向其递交的所有文件或资料予以保密。
26.3 采购人保留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与中标人就合同中未涉及或未得到细化的事项进一步协商的权利。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原则
1.1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择优的原则。
1.2 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有关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只取决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与外部证据无关。
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特点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限采购人在职人员;随机抽取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 受聘专家的资格、来源及聘请方式遵从国家有关规定。
2.2 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将公推一名评委担任评标小组组长。组长将负责主持评标委员会的工作。
3. 工作原则和纪律
3.1 参加评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公证人员、采购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或影响。
3.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影响,不得将投标文件带离评标地点评审,不得无故中途退出评标,不得复印、带走与评标有关的资料。
3.4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人进行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3.5 在评标过程中,除非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主动与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不得有任何游说、贿赂等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客观和公正地进行评标的行为。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原则,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委独立打分,并按总平均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5. 评标程序
5.1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 评标准备;
(2) 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及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
(3) 综合评审;
(4) 汇总评审结果;
(5) 推荐中标候选人;
(6) 编写评标报告。
6. 评审内容
6.1 评标准备
(1) 评标委员会签到及签署声明
(2) 推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3) 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4)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及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表 1)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是否有效签署及盖章;
2)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规定;
3)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的;以上3条中有任何一条不合格即可导致废标。
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表2)
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即可导致废标。
只有通过符合性及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综合评审。
6.2 评审的主要因素及分值(见表 3)
6.3 汇总评审结果
6.4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排序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6.5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上述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工作后,应及时整理评审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编写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文件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签到记录;
(2) 符合性审查表;
(3) 资格性审查表;
(4) 各评委评分汇总;
(5) 评标结果汇总排序记录;
(6) 评审意见。
7. 未尽事宜
x办法未尽事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商议决定。
表 1:
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
序号 | 审查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2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所填报的折扣【此次采购 项目按照折扣率报价,且每包有且仅有一个报价,投标人须统一报一种折扣率(唯一报价) | |
3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5 |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款,是否出现负偏离情况 |
注:投标文件只有通过上述评审才能进入资格性检查评审。
表 2:
二、资格性检查表
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
序号 | 合格条件 |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 备注 |
1 |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 | |
2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提供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1.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有效的缴纳税费的凭证或免税证明。 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或免缴纳证明。 | |
4 | 财务状况 | 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有效的银行 资信证明原件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 投标人提交“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网站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加盖企业公章的网页截图的。 |
注:此项为资格性检查评审,只有通过上述审查才能参加详细评审。
表 3 评分标准
x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
序号 | 评分项目分类 | 总标准 分 | 评分项目 | 分类标 准分 | 评分说明 |
财务审计类 | |||||
1 | 价格 | 10 | 平均价优选法 | 10 | 价格分采用平均价优先法。以《密云区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评审服务计费办法》为依据,按投标人报出折扣率,计算出平均折扣率(全部折扣率的平均值),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 =【1-(个体折扣率-平均折扣率)绝对值/平均折扣率)×100%×10 分。(取 整) |
2 | 综 合实力 | 35 | 注册会计师人数 | 15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册会计师 15 名及以上 15 分;10-14 名的得 10 分;5-9 名的得 5 分;4 名及以下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
项目总负责人情况 | 10 | 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 3 分;工作 年限 10 年及以上 7 分;7 至 9 年得 5 分;4 至 6 年得 3 分,3 年及以下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工作业绩 | 10 | 近三年完成财务审计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10 分,没有的 得 0 分。 | |||
3 | 企业其他情况 | 10 | 服务承诺 | 3 | 针对本项目总体服务承诺。好:3 分, 一般:1 分,差及不提供不得分。 |
小微企业 | 3 |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 定的小微企业。 | |||
财务状况声 | 3 | 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 |
明 | 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的,得 3 分。不提供得 0 分。 | ||||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装 订及响应 | 1 | 投标文件装订良好、投标文件目录页码对应准确;响应完整,运用图、表 等进行说明。得 1 分,不提供的 0 分。 | |||
4 | 服务方案 | 45 | 对财政委托业务的服务方案 | 45 | 提供财政委托财务评审类业务的服务方案。包括:熟悉财政、发改等政府部门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对财政委托财务评审类的理解程度;充分考虑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对委托业务合理的进度安排及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委托业务质量保障措施及安全保密措施 等;拟派驻当地办公机构的人员配备及组织管理方案;委托业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方案,可举例说明。 好:30-45 分;较好:15-29 分;一般: 0-14 分。不提供不得分。 |
合 计 | 100 | 100 |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
项目采购招标方案
1.项目名称: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资财政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五包:财务审计类项目评审服务)
2.采购人: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3.招标内容: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财务会计服务
4.服务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
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决算审计、专项审计、工程预算、决算审计、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资产核查,补助补贴资金清算等专项核查类项目评审等;.
5.服务要求
5.1 会计师事务所
5.1.1 必须严格按照与会计、审计内容相关的财政、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进行服务。
5.1.2 派出工作人员须具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票证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及相关管理知识。
5.1.3 须配备针对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5.1.4 具体项目服务要求以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第三部分 合同条件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格式)
甲方: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就“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资财政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乙方为第 包中标人,即为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提供 服务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京财采购〔2010〕362 号)、《北京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供应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
(京财采购〔2010〕366 号)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署本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如下:
一、协议有效期期限
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 24 个月。二、协议的组成部分
1. 本协议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4.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5. 协议补充条款或说明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诺的服务价格、服务承诺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2.甲方有权聘请政府采购监督员随时到乙方检查或调查情况;
3.甲方有权依据采购人对乙方提供服务等问题的投诉对乙方进行核查, 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更正错误、解决问题、消除影响、弥补损失;
4.甲方有权在政府采购相关业务网站和相关文件上公布乙方中标的服务承诺;
5.甲方未在本协议中明确的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各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6. 本项目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建立本项目供应商服务考核评价及退出机制。甲方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评价;若乙方考核结果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本项目服务,乙方退出后产生的名额空缺由本项目中标备选供应商按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服务质量。对采购人提出的不正当要求,乙方有权予以拒绝;
2.乙方承诺按照不低于自身服务承诺和本项目服务要求,根据具体项目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系统内出具的政府采购结算单交给采购人留存;
3.乙方如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完成工作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协商解决。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登录系统维护数据并打印结算单,保存好协议有效期内所有合同及结算单据,随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明细信息;
6.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因中标本项目而获得的政府采购定点服务资格;
7.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证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乙方发生足以影响服务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
8.乙方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实施的复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9.乙方应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并设立服务电话;五、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由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2. 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内暂停其定点服务资格。整改期满后(如整改期超出协议有效期,则整改期至协议有效期满为止)乙方向甲方书面申请恢复资格,甲方检查合格后予以恢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将解除协议,并取消乙方定点服务资格。违约行为包括:
(1)无正当理由拒绝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
(2)违反本项目服务承诺给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
(3)被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人有效投诉的;
(4)未按甲方要求完成信息库相关工作的;
(5)不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甲方综合考核评定、监督检查及管理的;
(6)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3. 乙方违约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监管部门可依法对其采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4.乙方被暂停定点供应商资格后,已经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但在暂停期内不得继续承接新的业务。
5.乙方被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后,已经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但在本协议期内不得继续承接新的业务。
六、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七、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1.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
3.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乙方违约不履行协议条款,协商又不能解决的,乙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取消乙方本项目定点服务供应商资格,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采购人对乙方的违约反馈意见或投诉中,情节特别严重的;
(2)乙方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在本协议签订后被甲方发现的;
(3)乙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规定向甲方申报,已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
(4)乙方未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相关部门处理并经甲方核实后认定的;
(5)乙方将此定点服务供应商资格及委托权限向第三方转让;
(6)乙方出现本协议“四、违约责任”中所列违约行为达到 2(含)次以上。八、纠纷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解释
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2.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3.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4.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联合体中标则乙方两份)
注:此协议为格式文件,具体签署时,密云区财政局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字): | xxxx(签字): |
地址: | 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传真: | 传真: |
电话: | 电话: |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中 标 通 知 书
(中标供应商) :
根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和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确定你单位为上述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主要中标条件如下:
项目名称 | |
中标价格(折扣 率%) | |
服务期 | |
项目负责人 |
请在本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天内,到招标人处签订合同。
招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书
(一)投标书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第包))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投标一览表
2.技术规格偏离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资格证明文件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 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工作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件2 投标一览表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折扣率%) | |
服务期限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一份。
附件3 服务需求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_ 招标编号:_ 包号:_ _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投标内容 | 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_ 招标编号:_ _ 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 | 名:性 | 别: |
年 | 龄:职 | 务: |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此处应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拟派我单位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此处应放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经工商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证照)
(2)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投标人 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出具报告的审计公司盖章、会计师盖章签字页
(5)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银行入账凭证证明复印件
(6)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银行入账凭证复印件
(7)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资料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 7-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单位性质 | |||
营业范围 | |||
员工人数 | 总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员工:人。 | ||
企业简介 |
附件8、近三年已完成类似业绩证明(格式)
序号 | 委托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及范围简述 | 签订时间 |
说明:类似业绩:2019 年 03 月至至今完成的与本项目服务需求类似的评审或审核业绩。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9 拟派本项目人员汇总表(格式)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执业年限 (年) | 性别 | 学历 | 职称情况 | 执业资格 | 拟任职务 | 拟负责工作内容 |
注:本表后应附上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如有)、职称证、人员社保等的证明文件等资料。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0 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毕业院校专业 | 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
从事本专业时间 (年) | 执业资格 | ||||
主 要 经 历 | |||||
注:本表后应附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文件、从事本专业时间的证明等资料。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11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提供财政委托财务评审类业务的服务方案。包括:熟悉财政、发改等政府部门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对财政委托财务评审类的理解程度;充分考虑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对委托业务合理的进度安排及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委托业务质量保障措施及安全保密措施等;拟派驻当地办公机构的人员配备及组织管理方案;委托业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方案,可举例说明。
附件12 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附件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企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小型、微型);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报,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附件十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附件:
密云区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评审服务计费办法
一)概算、预算项目评审付费标准
概算、预算项目评审计费方法:概算、预算项目均采取划分差额定率分档累计计费方法,最低付费 2000 元。具体为:以送审金额为计费基数,送审金额在 100 万
元至 500 万元(含)之间,按 1.5‰计算;送审金额在 500 万元至 3000 万元(含)之间,5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1.3‰计算;送审金额在 3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含)之间,30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1‰计算;送审金额在 5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含)之间, 50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0.75‰计算;送审金额在 10000 万元(含)以上,100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0.5‰计算。
(二)结算项目评审付费标准
结算项目评审计费方法:按基础计费加效益计费计取,最低付费 2000 元。
1、基础计费采取划分差额定率分档累计计费方法,以送审金额为计费基数,送审金额在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含)之间,按 1.8‰计算;
送审金额在 500 万元至 3000 万元(含)之间,5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1.6‰计算;送审金额在 3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含)之间,30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1.2‰计算;送审金额在 10000 万元(含)以上,100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1‰计算。
2、效益计费以审减额为计费基数,送审金额在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含)之间,
按审减额的 5%计算;送审金额在 500 万元至 3000 万元(含)之间,按审减额的 3%
计算;送审金额在 3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含)之间,按审减额的 2%计算;送审金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按审减额的 1.2%计算。
(三)财务审核类付费标准
财务类项目采取划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法。具体为:送审金额 1000 万元
(含)以下按 2‰计算;送审金额在 1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含),10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0.1‰计算;送审金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10000 万元以上部分按 0.08‰计算。
(四)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核算及跟踪评审
按照项目送审额的 2.0‰计取费用,其中:征地补偿费按 1.0‰计取。 (五)其他
特殊情况或者特殊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付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