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焱融分布式云存储销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北京焱融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xxxxxxxxx00xx000x
在本合同中,甲方与乙方分开则称为“一方”,合则被称为“双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及技术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特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合同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双方确认的所有产品订单、工作说明等。
本合同一经双方盖章签字起视为生效,即表示双方同意本合同条款,接受本合同的约束。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确认和签署: | 确认和签署: |
甲方(合同章): | 乙方(合同章):北京焱融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 | 本合同编号: |
一、服务内容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焱融分布式云存储软件产品及服务,详见附录-A《内容清单》。
1.2 乙方负责产品实施及一年的远程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00- 17:00,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1.3 甲方确认,乙方仅提供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有效期的免费技术支持服务。一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期满后,甲方需乙方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应按照本合同3.1条约定金额的【 】%每年向乙方支付技术支持服务费,计费期限自一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期满之日起,交费时间以双方协商确认为准;一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期满后,甲方不需乙方提供上述服务的,则无需支付服务费用。
1.4 如甲方自一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期满后未向乙方预订有偿技术支持服务,但后续在产品及服务使用过程中需要乙方重新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无论甲方在任何时间向乙方申请技术支持服务,均需自本合同项下一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期满之日起计算服务费,交费时间以双方协商确认为
准。
1.5 验收标准:乙方所提供产品实现附录-B《功能清单》中所列产品功能即视为验收通过。
二、产品交付及验收
2.1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且双方全面确认项目实施方案后三十日内部署完成附录-A所列产品及服务内容,并在实现附录-B《功能清单》中所列功能后当日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理解并同意, 乙方实现项目的部署需甲方提供必要协助,因甲方不能提供相应场地、设备等导致乙方需延时部 署的,不视为乙方延迟交付。
2.2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验收,并签署附录-C《项目验收报告》。甲方逾期验收的,自动视为验收通过。
2.3 如甲方验收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在发现问题的一个工作日内与乙方沟通。甲方提交的异议超过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乙方有权拒绝修改,且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验收时间自动视为甲方已验收通过。
三、付款及发票
3.1 本合同价款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
3.2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即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乙方部署完成且甲方验收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 】%,即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
3.3 乙方于收到本合同全部价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事项保持一致,税率为13%。
3.4 甲方的收款与开票信息见下: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纳税人识别号:地址:
电话:
3.5 乙方的收款与开票信息见下:户名:北京焱融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10921524510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河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8MA003QLB8L
地址:xxxxxxxxxxxx00xx0x000
电话:000-00000000
3.6 甲乙双方的收款及开票信息有变更的,应提前十日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此导致的后果由未及时通知方自行承担。
3.7 甲方向乙方的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四、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应产品及服务。
4.1.2 甲方应组织相关业务、技术人员现场配合乙方进行安装或调试工作。
4.1.3 甲方确认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是乙方按甲方要求定购的,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擅自要求退订任何产品或服务,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1.4 乙方开始部署本合同项下所涉产品及服务后,甲方要求对产品和服务内容进行变更的,应经过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同意甲方变更要求的,双方仍按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产品及服务进行交付与验收;乙方同意甲方变更要求的,甲方需支付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4.1.5 甲方应按双方约定进行产品或服务的验收及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1.6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仅限甲方使用,甲方不得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破解源代码、二次出售、转让、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等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1.7 甲方确认并严格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义务。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4.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之场地或其他协助,以使本合同项下所涉产品及服务顺利部署完成。
4.2.3 乙方应保证其实施人员具备专业的技能。乙方对产品进行更新和修改的,应在产品更新和修改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该更新和修改。甲方提供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必要协助。
4.2.4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理的技术支持和协助。在乙方提供的远程技术支持服务期内,对于甲方提出的技术支持请求,乙方应按照附录-D《焱融技术支持服务流程》及时响应,甲方需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场地或硬件设备等协助。甲方拒不履行协助导致乙方无法查明产品出现问题原因或因甲方原因无法解决产品问题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2.5 乙方不对如下情况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或承担赔偿责任:
⑴ 非由乙方或其技术人员对本合同项下产品及服务进行修改导致的问题;
⑵ 因甲方接触、管理、操作本合同项下产品及服务的人员使用不当、故意破坏等行为导致的问题;
⑶ 因甲方疏忽、硬件故障、擅自修改、与非乙方推荐的软件或硬件结合使用、擅自将产品安装在非乙方确认的运行环境及硬件环境下和/或其他甲方原因导致产品及服务出现问题的;
⑷ 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及服务采用了甲方要求的规格、设备等,乙方已尽到提示义务,但甲方仍坚持要求使用而导致产品及服务出现问题的;
⑸ 乙方根据业务和市场需要,进行产品及服务的升级、迭代或修改业务规则,甲方坚决不同意接受产品及服务的升级、迭代或新的业务规则导致产品及服务出现问题的,包括但不限于软件防护能力减弱遭受网络攻击导致产品及服务出现故障或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
4.2.6 一年期限的免费技术支持服务期满后,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无偿技术支持服务。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由双方根据本合同条款或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约定,乙方有权就所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向甲方收取费用。
4.2.7 乙方确认并严格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义务。
五、知识产权
5.1 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尊重对方所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商标、企业名称等知识产权。
5.2 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均保留为本方各自所有,本合同并不赋予任何一方拥有对方的任何知识产权上的权利,任一方不得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外宣称对方的知识产权归自己所有。
5.3 双方均确认,除甲方为实现本合同目的向乙方提供的甲方自有软件、代码、模块、文件或其他材料外,本合同项下产品和服务中所包含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归乙方所有,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能被视为将乙方任何现有的或将来的任何与本合同项下产品和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转让给了甲方。
5.4 就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和服务中包含的或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乙方授予甲方非独占的、永久的、不可转让的使用许可。
5.5 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的许可、授权等仅限于甲方,不包括甲方的股东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转让、许可、授权甲方关联公司或任何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下产品及服务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并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且/或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6 甲方应告知其可接触或使用本合同项下产品的雇员、律师、会计师等关联个人,该产品及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为乙方的保密和专有信息,不得进行破解源代码、泄露、擅自复制、使用、转
售、许可等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承诺,乙方有权将上述关联个人的行为视为甲方行为。
5.7 任一方不得擅自添加、修改、去除或遮掩双方确认同意的权利标志,任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属于另一方的知识产权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明示或暗示为本方的财产。
5.8 双方保证,如为实现本合同项下之目的而提供的归属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相关材料,提供方已获得知识产权方的授权许可,不会因使用该材料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对另一方的纠纷、仲裁、诉
讼、相关部门的处罚等。
六、保密条款
6.1 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一方的非公开的内容都属于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披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财务信息及业务规则、分析逻辑、所合作项目中产生的数据、项目中的创新方案等保密内容。
6.2 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向第三方透露或者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否则,应赔偿由此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
6.3 如因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该接受方应及时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披露方,并尽最大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6.4 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不适用在一方披露时,已经是公众所知的信息,或在披露后,并非由于接受方或其雇员、律师、会计师、顾问或者接受方相关工作人员的过失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6.5 如有必要,当本合同终止时,接受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同时,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的书面要求,将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披露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
6.6 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到期、无效、撤销或终止而失效。
七、违约责任
7.1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且在守约方发出要求其改正的书面通知后十日内未改正的,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
7.2 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外,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经甲方催告后十日内仍未改正的,自第十一日起,每迟延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如乙方不履行义务超过三十天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未使用部分的价款及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 除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经乙方催告后十日内仍未改正的,自第十一日起,每迟延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如甲方不履行义务超过三十天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及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4 甲乙双方均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双方的全部赔偿或违约责任承担,均以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为限。
八、禁止贿赂
8.1 甲乙双方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及其它不正当的商业行为。
8.2 本合同中的商业贿赂是指一方为谋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及其他合作的利益,向另一方员工及员工利害相关人提供的物质及精神上的直接或间接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借款、礼
品、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8.3 任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9.1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指双方缔结本协议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i)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海啸、台风、旱灾;(ii)政府或政党行为如政府当局或执政党颁布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采取新的行为措施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iii)社会异常现象如骚乱、战争、罢工但不包括双方内部劳资纠纷,所造成的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履行;(iv)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情形;(v)疫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
(“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但该受阻方应尽最大之努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9.2 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或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9.3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受阻方可延长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的延误时间。
9.4 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十、争议处理
10.1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制订和解释,且不考虑其冲突法规则。
10.2 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 诉讼期间,本合同其他未涉诉约定条款应继续执行。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及其附件为双方达成的完整合同,取代双方此前做出的任何口头的意见交换。
11.2 未经一方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转让或终止本合同。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书面协议。
11.4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11.5 一方自愿或非自愿进入破产程序或出现经营或资信的重大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破产、公司重整、清算或同等活动,则另一方经向该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相关账款。
11.6 任何一方延误或未能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以及任何一方部分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行为放弃追究,不意味着放弃对任何此前的、同时的或此后的任何违反同一条款或任何其他条款行为的进行追究的权利。
11.7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两年,任一方及其关联方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雇佣另一方在职或已离职人员到该方及该方的关联方公司工作,否则视为该方违约。
11.8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授权、许可均自动终止。
(以下无正文)
附录-A
《内容清单》
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内容:
产品报价单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焱融分布式云存储软件 V1.0 | 包含焱融高性能文件存储集群,支持集群界面化安装、扩容,数据双副本高可靠性保证,支持海量小文件并发访问,支持物理机拓扑图,物理 机、集群状态监控及报表,支持事件和告 警 | ||||
2 | 签单时具体 补充 | |||||
3 | 签单时具体 补充 | |||||
金额(不含税) | ¥: | 元(大写:人民币 | 元) |
税额(13%) | ¥: | 元(大写:人民币 | 元) |
合计 | ¥: | 元(大写:人民币 | 元) |
附录-B
《功能清单》
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可实现以下功能:
1. 分布式文件存储
通过文件访问接口对数据进行访问
数据节点、元数据节点可水平横向扩展
数据通过副本方式保证高可用性
支持配额限制
支持海量文件
2. 平台管理
对平台物理服务器进行全面监控显示
对数据节点、元数据节点的使用量显示
对集群各个服务进行监控显示
支持邮件告警通知
支持通知组设置
3. 界面化安装、扩容
通过界面安装集群
通过界面对服务器的网络、磁盘进行规划
通过界面对集群进行扩容
附录-C
《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合同名称(编号): | ||
验收单位: | |||
实施单位: | 北京焱融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部署地址: |
--------------------------------------项目验收情况说明-------------------------------
验收方式: | 完工验收 | ||
验收日期: | 年 月 日 | 验收地点: | |
验收说明: | 建成后系统运行稳定正常,符合验收条件。现确认通过验收。 | ||
供应商服务罚责情况(问题及扣 款金额): | |||
系统功能:详见附表1《系统功能验收明细》 |
文档交付:详见附表2《文档交付列表》
验收内容及交付
件
----------------------------------------验收结论-------------------------------------
验收是否通过 | 是 □ 否 □ |
验收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验收人岗位职务: ,联系电话: ,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
附表1:系统功能验收明细
功能点 | 测试项 | 完成情况 |
分布式文件存储 | 通过文件访问接口对数据进行访问 | Y□ N□ |
数据节点、元数据节点可水平横向扩展 | Y□ N□ | |
数据通过副本方式保证高可用性 | Y□ N□ | |
支持配额限制 | Y□ N□ | |
支持海量文件 | Y□ N□ | |
平台管理 | 对平台物理服务器进行全面监控显示 | Y□ N□ |
对数据节点、元数据节点的使用量显示 | Y□ N□ | |
对集群各个服务进行监控显示 | Y□ N□ | |
支持邮件告警通知 | Y□ N□ | |
支持通知组设置 | Y□ N□ | |
界面化安装、扩容 | 通过界面安装集群 | Y□ N□ |
通过界面对服务器的网络、磁盘进行规划 | Y□ N□ | |
通过界面对集群进行扩容 | Y□ N□ |
附表2:文档交付件列表
文档名称 | 完成情况 |
YRCF技术白皮书 v4.2 | Y□ N□ |
焱融超融合存储用户手册 v4.2 | Y□ N□ |
附录-D
《焱融技术支持服务流程》
1、 介绍:焱融技术支持服务是北京焱融科技有限公司为所有购买焱融公司相关产品的客户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帮助全球的客户能够享有产品最新的技术和技术支持服务。
2、 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3、 定义:
一般问题:产品功能可用、有效,但存在影响使用的功能,性能等问题。严重问题:产品主要功能不可用或失效。
改善请求:是指甲方要求在产品中增加新的功能或特征,或改进现有的功能或特征。
4、 乙方技术支持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乙方联系人信息变更的,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
请求类别 | 响应时间 | 目标修复和报告时间 |
一般问题 | 一个工作日内 | 尽商业上合理努力提供修复方案并尽快修 复,每天向甲方提供进度状态报告 |
5、 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所有问题均应提交至乙方指定电子邮箱。乙方收到甲方电子邮件后确认该请求是一般问题、严重问题还是改善请求,并在以下时间内响应:
严重问题 | 上午收到,当日内 | 尽商业上合理努力提供修复方案并尽快修 复,每天向甲方提供进度状态报告 |
严重问题 | 下午收到,当日或下个工作日 内 | 尽商业上合理努力提供修复方案并尽快修 复,每天向甲方提供进度状态报告 |
改善请求 | 一个工作日内 | 根据甲方要求而定 |
6、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更新、升级和新版本的支持,乙方提供产品的更新或升级时,应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甲方应配合提供场地、技术人员等。
7、 乙方为甲方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甲方配合提供必需的场地、设备、具备一定技术知识的人员等。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的,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合理的差旅费。
8、 对于乙方技术支持人员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将组成专门的技术团队进行分析解决,直至问题解决。但因甲方硬件设备、故意损毁产品等导致的问题,乙方不承诺保证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