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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2020年-2021年度保险兼业代理合作协议》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 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 2018 年第 2 号)及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现将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如下:
一、 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概述
我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保险兼业代理合作协议,协议生效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产品合作自合作协议生效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若我公司与招商银行各分行有业务合作需要,将会在总对总合作协议框架的基础上与招商银行另行签订总对分合作协议。
2. 关联交易类型及标的情况
(1)关联交易类型:保险业务类统一交易协议
(2)交易标的:保险代理业务。即在不违反法律及监管规定的前 提下,公司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产品中,
选择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由招商银行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二、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4.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5. 注册资本:2521984.560100万元人民币
6.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招商银行作为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50%的股权,因此招商银行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1.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我公司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销售新型(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保险产品及普通型保险产品。协议内容
对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业务统计、资金结算、客户资源保护、反洗钱权利义务、反腐败、反贿赂等进行约定。
2.生效条件、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自双方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根据自身保险产品定价模型、招商银行代理成本、保费份额等因素,同步参考市场的代理手续费率水平,确定代理手续费。此关联交易代理手续费率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监管规定并遵循了普遍和公平的原则,为双方认可的市场公允价格。
1、我公司支付招商银行代理销售产品的基准手续费费率按下
列原则执行:
(1) 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 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执行政府指导价。
(3) 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由各分行按照当地实际情况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2、本协议所称“政府定价”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针对该类服务的价格。
3、本协议所称“政府指导价”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确定的针对该类服务的在一定幅度内可由交易双方自行确定的价格。
4、本协议所称“市场价”是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
(1) 该类服务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2) 其地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在本次统一交易协议提交董事会审批前,经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法律合规部审查,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委员会成员就本次统一交易协议的合规性、公允性、必要性、是否损害公司和保险消费者利益出具了审核意见。经审议,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以现场形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对我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战略合作业务进行了审议,非关联方董事们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2020年-2021年度保险兼业代理合作协议》。
六、交易必要性、交易目的及对公司财务或经营成果的影响
等
我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2020年-2021年度保险兼业代理合作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发挥战略协同的优势,促进公司保
险销售业务的开展,实现业务规模正常增长。我公司与招商银行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监管相关规定及公司政策,同时该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造成特殊影响。
七、2019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止 2019 年第三季度末,我公司与招商银行本年累计关联
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171,557.80 万元。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特此公示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