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便携式计算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2-01731875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便携式计算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2-01731875
甲方:xxxxxxxxxxxxxxx:广东泽潮商贸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元):11998.00
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玖佰玖拾捌元整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便携式计算机 | 华硕/ASUS, 华硕(ASUS)P1550CEP E 15.6寸 I5-1135G7 8G 256固态 2 G独显 中标麒麟V7.0, P1550CEPE11 35G7B8DF2, 数量:2; 华硕(ASUS)P1550CEPE 15.6寸 I5 -1135G7 8G 256固态 2G独显 中标麒麟V7.0显卡类型:独立显卡 显存容量:2G 显存频率:2666MHz显存位宽:64位 内置音箱:有 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5万小时标配鼠标:有线 标配键盘:有 内置摄像头:有标配电脑包:无 包装清单:主机 保修卡质保期限:2年 售后服务:2年产地:上海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查看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17 01292572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6 -04-09 环保认证证书号:CEC2018ELP007008 30 蓝牙:有 DP接口数量:0 DVI接口数量:0有线网卡:有 无线网卡:有 mini HDMI接口数量:0 mini DP接口数量:0 Type-c接口数量:0 音频接口数量:1 多功能Type-c接口数量:0 MiniPCI-E 插槽数量:0 ExpressCard插槽:0 主板芯片:Intel Chip HDMI接口数量:1 触摸屏:无 最大分辨率(垂直):1080低蓝光模式:不支持 屏幕最大开合角度:180色深:6bit 显示器尺寸(英寸):15.6最大分辨率(水平):1920刷新率:60Hz 光驱:无光驱 颜色分类:灰色 操作系统:中标麒麟V7.0电池容量:42Wh 3C认证:2021010902377915 CPU缓存:L1 CPU线程数:4 CPU型号:酷睿 I5-1135G7 CPU主频:2.4GHZ CPU系列:Intel I5 CPU核数:4核 内存条数:1 内存容量:8GB 内存类型:DDR4 内存频率:2666MHz 机械硬盘转速:5400机械硬盘缓存:16MB固态硬盘类型:M.2 固态硬盘协议:SATA机械硬盘规格:3.5 硬盘类型:固态硬盘固态硬盘容量:256GB机械硬盘容量:无 | 2 | ¥5999.00 | ¥11998.00 |
¥11998.00 大写(人民币): 壹万壹仟玖佰玖拾捌元整
合计
合同总额包括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xxxxxxxxxxxxxxxx0x。
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
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四、验收标准
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
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
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七、保密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解决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 4 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
甲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0x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07月12日
乙方(盖章):广东泽潮商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潮州农商银行
银 行 账 号:80020000014193780
乙方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00xxxxxxxxx:0000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