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SQ-202206-JZ002
沙市区区级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SQ-202206-JZ002
项目名称:沙市区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采 购 人:荆州市沙市区教育信息化与装备保障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0 年 06 月
目 录
一、 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 18
二、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 17
三、技术、服务要求 17
四、商务要求 17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6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37
商务文件组成 32
附件 1、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 40
附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40
附件 1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48
附件1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 53
附件14、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
附件19、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 60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
沙市区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电话:0000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SQ-202206-JZ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沙采计备【2022】XM00086 号
3.项目名称:沙市区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0 万元
6.最高限价:200 万元
7.采购需求:具体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7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荆州市财政局、荆州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 55 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投 标 人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至 2022 年 7 月 4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
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
3. 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61.136.221.29:10003)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 CA 锁。方式为:打开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 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右侧“CA 办理指南”中查看。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 CA 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注:未办理CA 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前往荆州市沙市区立新街道明珠大道 21 号市民之家 502 办理 CA,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 CA 证书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 年 7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61.136.221.29:10003)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61.136.221.29:10003)客服,联系电话:0000000000,QQ 群:712948061. 3.公告同时发布网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沙市区人民政府网:xxxx://xxx.xxxxxx.xxx.xx/;
0.xx(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 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5.供应商在登记信息时填写的单位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住所一致。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荆州市沙市区教育信息化与装备保障中心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汉路 120 号
联系方式:金举成 0716-4085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沙市区长港路 98 号
联系方式:0716-88838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716-8883874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项目编号 | SSQ-202206-JZ002 |
2 | 项目名称 | 沙市区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
3 | 项目属性 | 货物 |
4 | 采购人 | 荆州市沙市区教育信息化与装备保障中心 |
5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6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中标后需提供 1 份纸质版投标文件,纸 质投标文件应当与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
7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
8 | 资格预审 | 不进行 |
9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
10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要求 |
11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2 | 实物样品 | 不提供 |
13 | 演示 | 不进行 |
14 | 进口产品 | 不采购 |
15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6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7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提交中标后不分包声明函) |
1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
19 | 中小企业政策 |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3)是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的采购项目,给xxx企业货物、服务价格扣除比例:10%;工程: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5)大中型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0%以上的,给于货物、 服务价格扣除比例:3%;工程项目 2%。 |
20 | 质疑及提交 | 详见本章“质疑及提交”要求 |
21 | 电子投标特别提示 |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获得湖北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数字证书(CA 锁)及电子签章,且数字证书(CA 锁)在有效期内。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网址: (http://61.136.221.29:10003)及招标文件;另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电子采购平台咨询服务,QQ 群:000000000,联系电话: 0000000000。 3、交易平台环境要求: ①操作系统:Windows 10 及以上版本; ②浏览器:360 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 ③办公软件推荐:Microsoft Office 2007-2016 完整版、WPS Office 2019 个人版、WPS Office 企业版; ④ PDF 软 件 推 荐 : 平 台 自 带 PDF 软 件 ( 软 件 路 径 : C:\Windows\winaip)。 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投标,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将影响其电子投标。 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因无法辨认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可远程参加开标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参加开标的,应携带CA 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 10及以上版本),以便线上进行开标操作。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 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其它 | 评标地点:沙市区长港路 98 号荆州市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2 楼评标(2)室 |
1.适用范围
1.1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 2.当事人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2.2 “监管部门”是指:沙市区财政局。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 投标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工程”是指: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无关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含本章 3.2 条所述工程及《招标投标法》所定义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3.4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3.5 保密要求
3.5.1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不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其 他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招标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在 6.2 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疑问函。
6.2 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邀请书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6.3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的疑问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通过 电子采购平台(或网上公告)通知在电子采购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每个潜在投标人(答复中 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过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或网上公告)通知在电子交易系统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每个潜在投标人。
7.2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或网上公告)通知在电子交易系统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每个潜在投标人。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在电子交易系统平台向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招标代理采购机构确认收悉。
8.现场考察
8.1 采购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潜在投标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8.2 采购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3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三、投标文件
9.投标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组成)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11.投标文件编制
11.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履约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需求、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1.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1)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自动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11.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投标文件的加密
12.1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 11.3 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提示。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13.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客户端”,选择所投包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之后,客户端自行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 在本章第 13.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14.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14.3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 14.2 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11 条、第 12 条、第 13 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5.2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报
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
终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5.3《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5.3.1 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款项、费用;
15.3.2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费用;
15.3.3 应详细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投标货物、服务清单》等内容,及其它资料(除签字部分外)均须打印,不得采用手写或涂改后模糊不清,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5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
15.6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投标总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投标总价中。
15.7 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6.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提供一个投标方案(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7.中标后分包
17.1 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可以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接受分包主体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明确分包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接受分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7.2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8.联合体投标
18.1 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18.2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并约定联合体各方合同份额占合同总
18.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8.5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8.6 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评审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议。
18.7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单位负主要责任。
18.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18.9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
18.10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19.资格证明文件
19.1 投标人应按本节及“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足以证明其符合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9.3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之内容。
19.4 如采购人组织项目资格预审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未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的投标。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详见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0.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
四、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1.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 13.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沙市区政府
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21.1.2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相应标段进行签到,做好开标的准备工作。
21.1.3 投标人可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21.2 开标程序
21.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主持人、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4)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5)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包)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7)开标结束。
21.2.2 在本章第 21.2.1(5)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
21.3 开标异议
21.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采购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 “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21.3.2 投标人异议成立的,采购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
21.4 特殊情况的处置
21.4.1 因“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采购中心及时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
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1.4.2 因“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采购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
21.4.3 “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22.资格审查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22.2 资格审查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23.评标方法
23.1 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2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4.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及以上单数。
24.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湖北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5.评标程序
25.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5.1.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5.1.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5.1.3 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5.1.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1.6 评标程序详见“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五、投标人信用信息及查询
26.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6.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的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6.4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最终以评标时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26.5 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中标与合同
27.确定中标人
27.1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7.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27.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7.2.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中标人的数量有其他规定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7.4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
27.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7.6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合同授予
除本章“确定中标人”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29.合同签订
29.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9.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9.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6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采购信息公告
30.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30.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沙市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61.136.221.29:10003,沙市区人民政府网 xxxx://xxx.xxxxxx.xxx.xx/)发布。
30.2 采购代理机构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30.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
30.4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未中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八、质疑及提交
31.质疑提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它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3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3.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3.2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3.3 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3.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3.5 提出质疑的日期;
33.6 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xx并加盖公章);
33.7 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4.不予受理的情形
投标人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九、相关条文解读
35.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37.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8.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十、其他注意事项
39.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
十一、适用法律
4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
十二、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2.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一、采购清单
2 | 课椅 |
| ||||
3 | 桌面 |
| ||||
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未对以下技术、服务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下表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五章 “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
评分内容。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功能及技术参数 | 评审点△ |
课桌结构: | |||
★A—桌面采用工程塑料ABS,尺寸为长 600mm,宽 400mm, | |||
总厚度为 22mm(允许±2mm); | |||
★B—课桌屉斗采用共聚级耐冲击聚丙烯PP,有很强的韧性 | |||
及回弹力,长期使用不泛白,不变形,不发脆。内径尺寸为 | |||
1 | 490mm×320mm×高 145mm(允许±2mm)。塑斗上方左右后 | △ | |
侧有一圈连接筋,宽 20mm 厚 3mm。背面底部有三根宽 8mm, | |||
深 3.5mm,间距 23mm(允许±2mm)的塑料筋。后部塑料筋 | |||
设有 3 个 27.5mm×3mm 的长腰孔,间距 206mm(允许±2mm); | |||
C—课桌主架采用全钢结构;D—脚套采用耐磨聚丙烯PP。 | |||
(见采购清单课桌示意图) | |||
课椅结构架构: | |||
★A—采用共聚级耐冲击聚丙烯PP,有很强的韧性及回弹力, | |||
长期使用不泛白,不变形,不发脆,保证学生长时间使用不 | |||
觉疲劳。尺寸为长 400mm×宽 350mm×高 380-420mm(允许 | |||
学生课桌椅 | ±2mm)。为保证整体强度,椅面一次注塑成型,椅面背部 整体设置一圈塑料筋,厚 5.5mm-8.5mm(底部最厚)。底部 | ||
距离前段 50mm 处横向内嵌一根 20mm×10mm 的钢管,塑料完 | |||
全包裹钢管,钢管不变形且无法取出,横向设有四根宽 3mm | |||
2 | 深 2mm 的塑料筋,增加底部支撑强度。纵向设有两条从底部 | △ | |
钢管处延伸到背部的塑料筋,厚 2.5mm,这两条塑料筋与外 | |||
圈塑料筋之间左右各设九根塑料筋,厚 2.5mm,纵横相连, | |||
增加整体支撑力及回弹力。椅面侧面间距 155mm 设有左右共 | |||
4 个螺丝孔,由M8×40 的元机螺丝及M8 的法兰螺母固定至 | |||
椅架,放松效果好,使用寿命长; | |||
B—课椅主架采用全钢结构; | |||
C—脚套采用耐磨聚丙烯 PP。 | |||
(见采购清单课椅示意图) | |||
★桌面:(600×400mm×厚 22mm)—ABS 工程塑料,距离后 | |||
3 | 端边缘 40mm 处设置一根 400mm×19mm 深 9mm(允许±2mm) 的笔槽,便于学生放置学习用品。桌面左右及后端共设 9 个 | △ | |
螺丝柱,用螺丝与塑斗及桌架相连,保证使用不易脱落。(见 |
采购清单桌面板正面示意图) | |||
4 | 桌面:1.桌面背面为增加整体强度特设横向五根及纵向五根塑料筋,厚度 2mm,背面前端圆弧型边缘在塑料筋之间制作 6 根斜角塑料筋,厚度 2mm,背部后端边缘在塑料筋之间制作 10 根斜角塑料筋,厚度 2mm。 ★2.背部横向内嵌两根 20mm×10mm×长 560mm 的钢管,塑料完全包裹钢管,钢管不变形且无法取出,由此能承受学生使用时产生的瞬间冲击力,不会发生断裂的现象。(见采购清 单桌面板背面示意图) | △ | |
5 | ★塑斗:(内径尺寸为 490mm×320mm×高 145mm(允许±2mm) —侧面上设有挂钩。(见采购清单桌斗示意图) | △ | |
6 | ★桌架:侧管及上横管采用 40mm×20mm,厚 1.2mm 的矩形钢管,下横管采用直径 32mm 厚 1.2mm 的圆形钢管。上横管距离桌面 150mm(允许±2mm),下横管离地 180mm(允许± 2mm)。桌架与桌面之间设置直角形金属连接件,长 300mm ×宽 25mm(允许±2mm),高 20mm。侧管由一根钢管经过两次弯曲而成,无接缝,能有效受力,保证使用寿命。侧面上设有挂钩,由直径 6mm 圆形钢丝弯曲而成,整体圆润无棱角。 (见采购清单桌架示意图) | △ | |
★椅架:侧管及底管采用 40mm×20mm,厚 1.2mm 的矩形钢管,横管采用直径 32mm 厚 1.2mm 的圆形钢管。横管离地 100mm,底管长 400mm(允许±2mm)。(见采购清单椅架示 意图) | △ | ||
7 | 脚套:1.材质:采用耐磨聚丙烯 PP(一级新料)。 2.工艺:用模具一次注塑成型。(见采购清单脚套示意图) | ||
8 | 规格尺寸(匹配高度根据国家标准配套) 规格配套:1-2 年级课桌高 670mm 配课椅高 380mm;3-4 年级课桌高 700mm 配课椅高 400mm;5-6 年级课桌高 730mm 配课椅高 420mm;7-9 年级课桌高 760mm 配课椅高 420mm。 | ||
9 | 定制桌 | ★规格:1425×720×780mm,钢木结构; ★1.台面:采用新型、环保、基材≥25mm 厚的高强度金属树脂理化板。为保证产品质量及从环保角度保障实验室人员健康,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技术参数及要求: (1)台面长霉要求:符合《合成高分子材料耐真菌性的测定》检测依据,*巴西曲霉;*绳状青霉;*球毛壳;*绿色木霉;*出芽短梗霉,长霉等级≤3 级。 (2)台面抗菌性能要求:符合《抗菌制品抗菌性能的检测与评价》检测依据,*大肠杆菌,抗菌活性值>5.9,抗菌率>99%以上;*金黄色葡萄球菌,抗菌活性值>5.5,抗菌率>99%以上;*肺炎克雷伯氏菌,抗菌活性值>6.9,抗菌率>99%以上; *铜绿假单胞菌,抗菌活性值>5.9,抗菌率>99%以上。 (3)台面环保性能:符合国家级检测机构性能测试,检测结果甲醛释放量小于 0.1mg/l。 (4)台面物理性能 1:满足国家级检测机构性能测试,按照 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 法”测试,结果为:a、表面耐水蒸气 5 级无变化;b、抗冲 | △ |
击性能大于等于 4.0mm;c、表面耐划痕 2.5N 表面无大于 90%的连续划痕。 (5)台面物理性能 2:通过国家化学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吸水厚度膨胀率,检测结果≤0.2%;表面耐磨磨耗值≥55mg,表面情况,磨 350 转以后无露底现象。 (6)台面物理性能 3:通过国家化学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表面耐香烟灼烧,结果为 5 级,无明显变化。 ★2.台身采用≥18mm 厚的 E1 级三聚氰胺环保板,所有板材外露端面采用高质量PVC 封边条,利用机械封边机配以热溶胶高温封边,高密封性不吸水、不膨胀;外型美观、经久耐用,承重性能好。一侧设抽屉,带储物柜。一侧是口字型钢腿支架,20×60mm 镀锌钢管,壁厚不小于 1.2mm,加强加大 金属连接件,结构更加稳固。 | |||
10 | 办公椅 | ★规格:≥宽 620×深 590×高 1020mm(其中椅背高 550mm,地面到扶手距离为 660mm,地面到椅面距离为 450mm,以上尺寸均允许±2mm); ★1.背:通过 12 万次后拉疲劳测试和 79KG 静压测试。背框为尼龙加纤(PA+GF)高强度塑料材质;柔韧度高,受撞击能力强度强。 ★2.座:人造板材,曲木板材采用厚度为 15MM,能承受 102KG冲击测试。采用定型海绵,曲线造型紧贴大腿。 3.泡棉:高密度定型棉;具有透气性强,回弹性好,不易变型,不老化,依人体坐姿特别设计.符合人体工学,无气味耐水洗及对人体无害等优势。 4.螺丝:经过冷热加硬、电脑烤漆处理。螺齿喷防退漆,长久使用螺丝不会松退,不会发出响声。 5.皮革:采用厚度为 1.0mm 布,通过拉力、弹力、耐挠、脱色、耐摩擦测试。 6.气压杆:旋转测试 360 度 1 个周期,测试 12 万次;来回升降 10 万次;通过BIFMA5.1 认证,SGS 认证。 ★0.XX 尼龙五爪脚:xxxx,可承受 1136KG 压力测试。 | △ |
四、商务要求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中未对以下商务要求逐条说明响应或偏离情况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下表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五章 “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
序号 | 商务条款 | 内 容 | 评审点 △ |
1 | 业绩 | 供应商提供 2019 年 1 月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 | △ |
2 | 综合实力 | 1.供应商提供生产设备。2.供应商提供产品保险 | △ |
3 | 制造商实力及 信誉 | 1、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企业社会管理体系完善程度证证 书 | △ |
2、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 ISO14025 环境标志国际标准III型环境标志认证证书 4、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中国绿色环保产品 | |||
4 | 交货期具体要求 | 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到货、安装及所有工作。 | |
5 | 交付安装地点 | 荆州市沙市区教育信息化与装备保障中心指定学校 | |
6 | 报价要求 |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设备采购、运输(含保险)、安装、报检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的一切人工、物耗、工具、 设备、用水、用电、保险和测试、验收、评审、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本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补充,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补充。否则,将不予 以付款。 | |
7 | 1.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2.如有在本招标文件中未说明的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其他辅助设备及软件系统,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说明及相关报价。 | ||
8 | 售后服务 | 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中有实施计划、质保期承诺、流程规范、备品备件情况、配备工具和配备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响 应时间。 | △ |
9 | 质保期 36 个月,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 ||
10 |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人保修外,该保修部分质保期也应相应顺延。 | ||
11 | 中标人应提供定期回访,就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以及隐患。 | ||
12 | 如中标人公司发生兼并、重组,采购人保修由新组建的公司 按投标文件承担相应义务。 | ||
13 |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不满足要求的 货物(工程或服务)承担违约责任。 | ||
14 | 其他采购人需求 | ||
15 | 付款方式 | 1.本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双方协商同时按沙市区财政局相关规定直接从国库支付,中标人认可采购人按约定的付款时间向沙市区财政局提出了资金支付申请,则视同采购人已履行了合同付款义务。 2.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所投报价包含设备款、运输、安装等费用。 | |
16 | 产品质量要求 | x次招标项目的产品和安装必须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质量标准及现行规范要求,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实际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对项目质量予以承诺,中标后在合同中加以确认。 |
17 | 所有设备和配件均要求是经过实际验证的全新产品,且设备上具有原制造厂商的铭牌、标志。 | ||
18 | 如有在本招标文件中未说明的产品所必须的其他辅助设备,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说明及相关报价。 | ||
19 | 投标人在招标及中标后,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 响采购人的利益。 | ||
20 | 产品进场安 装、调试及验收 | 中标人须提供全新的产品,所有产品均须由中标人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
21 | 供应商应派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人员对所有产品进行安装及售后,整个过程要服从采购单位统一调度。 | ||
22 | 中标人所提供设备到达目的地后,采购人按中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及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他的技术资料负责开箱检验、检查设备及随机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是否与采购人的要求相符,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中标人应 在 5 日内更换新产品,相应的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担。 | ||
23 | 采购人将确认下列条款后进行验收签字: 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经核验证实是真实的; 2.在安装期内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采购人满意的解决; | ||
28 | 合同条款 | 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产品均需按照招标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招标文件指标要求的产品,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 权对中标人不满足要求的产品须承担违约责任。 | |
29 | 若非采购人原因,中标人逾期交付安装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付安装违约金,逾期交付安装违约金为每天 2000 元人民币。 |
附件:《承诺函》参考格式
承诺函
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单位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并对该项目的 (包号) 进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资料及投标样品。我公司保证不会出现虚假材料,一切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另外,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两个包/一个包”的规则,我公司xxxx:
如我公司在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在了多个包评分排名第一的情况,则自愿只保留中标金额相比较大的两个包/一个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自动放弃其他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日 期: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资格审查标准
(一)资格证明文件审查
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或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1.1.1 法人
(1) 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 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 其他组织
(1)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 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1.3 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3.1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1.3.2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4.1 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4.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4.3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5.1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应提供的资料;
6.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7.不符合联合体投标或中标后分包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9.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清晰影印件或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
1. 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报告。
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3.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结果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4. 采购人已进行资格预审的,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集中采购机构拒绝其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x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一) 符合性审查
说明:符合性审查内容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应放入投标文件的“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中,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无效。
序号 | 内 容 |
1 |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
2 | 《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含明细)》未提供或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 |
3 | 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4 |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 |
5 |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
6 | 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
7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8 | 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
9 | 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 |
10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8 条规定中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的; |
11 | 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 |
12 | 未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 |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 |
13 | 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4 | 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 议对照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的; |
15 |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 MAC 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 钥,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16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二) 澄清有关问题
1.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 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 3 条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6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 4 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
(三) 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 商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分标准”中的商务
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 技术、服务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分标准”中的技术、服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3. 价格评议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3.1 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3.2.1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小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10、 11);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声明函》(附件 12、13),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2.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由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即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和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2.3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由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4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由小微企业承建工程的(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2.5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
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按附件 7、8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2.6 投标人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线自测,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小程序链接。
4. 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4.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
5. 计分办法
5.1 采购代理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2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四)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的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
3.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4.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中提供“1.商务评议”、“2.技术、服务评议”所有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会导致对应的评审因素不得分。
1.商务评议(17 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1 | 业绩 | 5 | 提供 2019 年 1 月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1 分, 最高得 5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1.2 | 综合实力 | 7 | 1、生产设备: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生产设备主要包括有): 1)全自动喷淋前处理喷塑流水线、2)智能自动焊机、3)数控折弯机、4)激光切割机、5)激光切管机、6)液压弯管机、7)除尘除烟环保设备、8)全自动数控板材开料锯、9)注塑机、10)压力机、11)桌斗成型机以上设备须提供制造商购置发票复印件及现场生产照片,每提供一个得 0.5 分,最高得 5 分。 2、产品保险: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具有产品质量保证险、产品 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险的全部满足得 2 分。凭产品保险凭证(发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评议,否则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单及发票扫描件,未提供或范围不 满足不得分。) |
1.3 | 制造商实力及信誉 | 5 | 1、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企业社会管理体系完善程度证证书的计 1 分。 2、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 1 分。 3、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ISO14025 环境标志国际标准 III 型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计 1.5 分。 4、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得中国绿色环保产品得 1.5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并加盖公章。 |
2.技术、服务评议(43 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1 | 技术参数 | 15 |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规格、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重点比对的带★的参数,如不满足,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评审时所投产品相关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以技术响应文件 为准。 |
2.2 | 检测报告 | 22 | 一、学生课桌椅满足以下检测要求(14 分): 1、所投产品“课桌”参照:GB/T 3976-2014《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QB/T4071-2010《课桌椅》、GB/T32487-2016 《塑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检测内容包括: 1)外形尺寸:①宽度,②深度±5mm。 2)安全性。 3)理化性能:①耐盐浴,②抗冲击,③耐着力。 4)力学性能:①桌面垂直静载荷,②)桌面垂直冲击,③桌腿跌落。 5)有害物质限量:①可溶性铅≤90mg/kg,②可溶性镉≤ 75mg/kg,③可溶性铬≤60mg/kg,④可溶性汞≤60mg/kg。 6)塑料件理化性能:①耐冷热循环,②硬度。全部满足的计 2 |
分,缺项不得分。 2、所投产品“坐椅”(课椅)参照:GB/T 3976-2014《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QB/T4071-2010《课桌椅》、 GB/T32487-2016《塑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检测内容包括: 1)外形尺寸:①宽度,②深度±5mm。 2)安全性。 3)理化性能:①耐盐浴,②抗冲击,③耐着力。 4)力学性能:①桌面垂直静载荷,②)桌面垂直冲击,③桌腿跌落。 5)有害物质限量:①可溶性铅≤90mg/kg,②可溶性镉≤ 75mg/kg,③可溶性铬≤60mg/kg,④可溶性汞≤60mg/kg。 6)塑料件理化性能:①耐冷热循环,②硬度。全部满足的计 2分,缺项不得分。 3、所投学生课桌椅原材料产品“①冷轧钢板、②钢管、③螺杆螺帽、④螺丝钉”的检验报告,检验参照依据为 GB/T3325-2017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 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 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检验内容至少包含:外观性能需有喷涂层,检验结果为合格或符合;硬度≥2H;中性盐雾试验≥1200h,检验结果为 10 级。上述检验报告均需为委托抽样检验报告(抽样基数≥150 件)。每提供一个得 1.5 分,最高得 6 分。 4、所投学生课桌椅原材料产品“①20*40 方管、②20 方管”的检验报告,检验参照依据为 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检验内容至少包含:外观性能需有喷涂层,检验结果为合格或符合;硬度≥2H;中性盐雾试验≥1200h,检验结果为 10 级。上述检验报告均需为委托抽样检验报告(抽样基数≥150 件)。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注:以上须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质量监督机构“带有 CMA 或 CNAS 标识”抽样检测报告和检测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网上查询截图佐证评议,否则不得分。 二、定制桌台面满足以下检测要求(6 分): 1、所投定制桌台面长霉要求:符合《合成高分子材料耐真菌性的测定》检测依据,*巴西曲霉;*绳状青霉;*球毛壳;*绿色木霉;*出芽短梗霉,长霉等级≤3 级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2、所投定制桌台面抗菌性能要求:符合《抗菌制品抗菌性能的检测与评价》检测依据,*大肠杆菌,抗菌活性值>5.9,抗菌 率>99%以上;*金黄色葡萄球菌,抗菌活性值>5.5,抗菌率>99%以上;*肺炎克雷伯氏菌,抗菌活性值>6.9,抗菌率>99%以上; *铜绿假单胞菌,抗菌活性值>5.9,抗菌率>99%以上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3、所投定制桌台面环保性能:符合国家级检测机构性能测试,检测结果甲醛释放量小于 0.1mg/l 的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 4、所投定制桌台面物理性能 1:满足国家级检测机构性能测试,按照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测试,结果为:a、表面耐水蒸气 5 级无变化;b、抗冲击性能大 |
于等于 4.0mm;c、表面耐划痕 2.5N 表面无大于 90%的连续划痕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5、所投定制桌台面物理性能 2:通过国家化学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吸水厚度膨胀率,检测结果≤0.2%;表面耐磨磨耗值≥55mg,表面情况,磨 350 转以后无露底现象的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 6、所投定制桌台面物理性能 3:通过国家化学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表面耐香烟灼烧,结果为 5 级,无明显变化的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须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 或 CNAS 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三、办公椅满足以下检测要求(2 分): 1、所投办公椅符合 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检测依据,其中包含:甲醛释放量为 0.01mg/m',苯为未检出,甲苯为 0.010mg/m',二甲苯为未检出,TVOC 为 0.050mg/m';纺织品中五氯苯酚为未检出;纺织品中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为未检出;苯并[a]芘为未检出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CMA 或 CNAS 标识” 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3 | 售后服务 | 6 | 1.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中实施计划科学、有质保期承诺、详细的流程规范的得 3 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中实施计划合理、 有质保期承诺、流程规范比较合理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2.提供备品备件情况、配备工具和配备售后服务人员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3.根据投标人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必须承诺 7*24小时响应服务,4 小时到达现场,4 小时解决问题的得 1 分,承 诺优于基本要求的给予 0.5-1 分加分,本项最多 2 分。 |
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的,发放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需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和课桌椅、定制桌样品各一套采购人查验。
3.价格评议(40 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3.1 | 报价得分 | 40 |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 |
注:评分细则制定的责任主体和解释权均为采购人。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采购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同书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金额,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周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招标文件(编号: );
4.2供方成交的投标文件(副本);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x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服务)及数量
x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方式
x合同的付款条件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9.实施时间和地点
x合同中货物(服务)的实施时间、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x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x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xx): 单位名称(xx):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帐 号: |
税 号: | 税 号: |
沙市区区级政府采购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xx):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参考)说明: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与第二部分、第三部分文件页码连续。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
2.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2.1.1 法人
(1) 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 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 其他组织
(1)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 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1.3 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应按附件一格式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附件 1)。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附件2):
2.3.1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2.3.2 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4.1 应按附件 3 格式提交“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4.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3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2.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5.1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应按附件4格式提交“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函”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应按附件5格式提交“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函”
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6)。
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应按附件10至附件14格式提交相应声明函或者相应的情况说明。
7.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8. 不符合联合体投标或中标后分包相关规定和要求的(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分包的项目)。(本项目不适用)
应按附件7、附件8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书”
9.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1、以上材料提供不实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2、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清晰影印件或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凡是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
格式(参考)说明:
商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商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商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
2. 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投标)(附件7);
3. 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分包)(附件8);
4. 投标书(附件9);
5. 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附件10);
6.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附件11);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货物类项目)(附件12);
8.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标准(附件13)
9.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4)
10. 开标一览表(附件15);
11. 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16);
12.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清单(附件17);
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8);
14. 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附件19);
1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附件20);
16.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21);
17.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附件22);
18.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23);
19.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20.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附件24);
21.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25);
22. 商务评议对照表(附件26)。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
格式(参考)说明:
技术、服务文件组成
由各投标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服务方案在评标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技术、服务文件目录(目录应涵盖下述所有资料);
2.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3.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27);
4.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附件28);
5. 技术、服务评议对照表(附件29);
6.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对应评分标准,充分体现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附件 1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参考格式)
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遵守诚信原则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并xxxx: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情况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参考格式)
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单位承诺如下: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投标人 (公章): 日 期: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参考格式)
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xxxxxx:
1.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2.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3.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 4
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参考格式)
(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及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之间)
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xxxxxx:
1.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 5
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参考格式)
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xxxxxx:
1. 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件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
(投标人自行打印)
(甲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公司名称)_ _以下简称乙方
(甲公司名称)
、 (乙公司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投标,
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方为联合体主体,乙方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分工原则:
甲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乙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 4、若中标,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
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 5、其他:……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中标,自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中标,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公司名称)_ (以下简称甲方) (乙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就 (项目名称) 与乙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分包意向协议: 1、在本次投标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代理投标事宜。
2、乙方承担的分包合同金额为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
3、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负责提供分包负责工作量的相关资料;(包括资质、报价、技术文件等资料);
(2)若中标,乙方应承担全部分包内容的工作量,并对所承担工作的质量、工期负责
(乙方所报价格);
(3)甲方负责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外的所有资料,并组织、汇编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擅自提高或降低乙方所提供的报价;
(4)若中标,甲方不得将乙方负责的工作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乙方以外的投标人。 4、若中标,甲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则本协议应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其他:……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中标,自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中标,自合项目同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 )提交下述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服务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 (包号) 货物(工程或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大写和小写表述投标总价);
2.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对此无异议;
4.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 个日历日;
5.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性负责;若贵方发现投标提供虚假资料,同意贵方取消投标及成交资格;
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3.……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1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 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2. (标的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则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附件 14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 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分项合计(元) |
投标总报价 | 小写: 万元整 大写: 万 仟 佰元整 | ||||
项目工期 (服务期限) | (单位:日历天) | ||||
质保期 | (单位:年) | ||||
备注 |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合计(大写): 万 仟 佰元整(或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 %)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
2.价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 15 条的要求进行报价。
3.本表应按要求由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 “备注”栏适用于投标存在价格扣除情形的;同时满足两种情形的,投标人选择其中一种情形进行填报。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规格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分项合计 |
1 | 货物 1(工程或服务) | |||||
2 | 货物 2(工程或服务) | |||||
3 | 货物 3(工程或服务) | |||||
4 | ||||||
5 | ||||||
6 | ||||||
… | ||||||
合计 |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
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3、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技术参数 | 数量 | 制造厂家/产地及国家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1.此表为货物清单,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详细的供货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
2.各项货物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授权代表单位名称: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正面清晰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反面清晰影印件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正面清晰影印件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反面清晰影印件
附件 19
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
荆州市沙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 采购活动中, 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单位性质:
(5)法定(负责人)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 | 生产的项目 | 年生产能力 | 员工人数 |
(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 主要服务范围 | 服务人员数 | 内部等级 |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同意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姓 | 名 | 性 | 别 | 年 | 龄 | |||
职 | 务 | 职 | 称 | 学 | 历 | |||
参加工作 时间 |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 个人专业资 质及证书 | ||||||
个人简介 | ||||||||
类似项目经验 |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 姓 名 | 专 业 | 年 龄 |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承 担的工作 | 个人专业资质 及证书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投标文件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 名及联系方式 | |
项目金额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时间 | |
项目内容 |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序号 | 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的 序号及内容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符合性审查”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商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 |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商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 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 “★”号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 应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服务 评分标准 | 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的 页码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
2.6 | ||||
… |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技术、服务评议”的评分标准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