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交易中心进场编号:GBZC2019
安阳xx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
安阳xx环卫一体化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安开财公开采购-2019-2
采购人:安阳xx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二月
安阳xx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安阳xx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委托,就安阳xx环卫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阳xx环卫一体化项目
2、招标编号; 安开财公开采购-2019-2
3、交易中心进场编号:GBZC2019
4、预算价:约 4482.56 万元/每年二、采购需求:
序号 | 主要内容 | 基本技术要求 | 项目周期 | 质量要求 | 服务地点 |
1 | 安阳xx环卫一体化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30年 | 符合采购单位需求 | 安阳xx技术产业开发区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5-2017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三年合并无亏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
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保洁、收集、运输(转运)
服务许可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的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2019 年 月 日至 2019 年 月日期间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完成用户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 月 日 09: 00 分。
开标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厅(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 599 号安阳市民之家 4 楼)。
投标文件递交流程:供应商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 “政府采购”进行登录,选择所投项目,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如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已经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拒绝再次提交。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2、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以下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永明支行
3、保证金绑定:用户完成转账后务必在上传投标文件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插入单位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
4、如果不进行保证金绑定,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八、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九、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000-0000000)。获取招标文件,需在招标公告期内,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政府采购”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2、本次招标采购采用网上方式进行,供应商需提前到安阳市市民之家三楼西厅 26 号 CA 认证窗口办理数字证书,以免影响投标(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000- 0000000)。
3、为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升级实行保证金一对一的绑定模式,即用户交纳保证金时,一次交纳的保证金金额相一致方可绑定,凡与项目标段保证金金额不一致的将无法绑定。
4、供应商需在开标前打开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投标方)”并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等待开标。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安阳xx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安阳xx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中段采购人联系人:高文亮
采购人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阳市东工路南段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马慧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第二部分 项目具体技术、服务要求
一、 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安阳xx环卫一体化项目
2、 项目区域:道路清扫保洁含门前三包区域、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机动车道,xx区的主次干道面积约 348.84 万平米(含门前三包面积约 33.11 万平方米 ),其中一级道路 16
条(含监测点 1 公里范围内所有道路),面积约 106.45 万平米;二级道路 10 条,面积约 101.77 万
平米;三级道路 29 条,面积约 131.51 万平米。绿化带管养 30.84 万平方米(主要指光明路两侧
林带、机非隔离带绿带和部分围墙边上小绿带)。交通护栏清洗长度约 11000 米。xx区范围
x现有公厕 32 座。本项目旨在将xx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清扫保洁、部分道路绿化带养护、公厕运营和xx区产权范围内建筑物、市政设施等表面上小广告的清除管理投入市场化。(具体数据以实测为准)
3、 本项目合作年限设置为 30 年,每 3 年进行一次中期考评,在双方充分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若中标方服务质量不符合政府考核标准,采购单位可责令限期整改或终止合同。
4、 项目预算:约 4482.56 万元/每年二、环卫提升方案
按照以克论净的标准,本项目从以下三个方面对xx区环卫系统进行提升。 1、增加了服务范围
x项目在原有基础上,将xx区部分道路绿化带养护纳入服务范围。 2、拓宽了服务类型
在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增加交通护栏清洗,以改善城市面貌。 3、提高了服务标准
项目实施后,城区主次干道全部提升保洁标准保洁;城区清扫保洁机械化率达到 100%。全区环卫清扫保洁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保洁质量标准如下:
①一级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 24 小时,每天机械清扫不少于八遍、洒水(冲洗)八遍(可根据专家指令、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适时调整)、人行道每天冲洗两遍。路面应见本色,全路段清扫无死角,垃圾无漏收,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 50 米。严格执行双五
标准(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 5 分钟,每平方米积尘不超过 5 克)。
②二级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 18 小时,每天机械清扫不少于六遍、洒水(冲洗)遍
六(可根据专家指令、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适时调整)、人行道每天冲洗两遍。路面基本见本色,清扫无死角,路面基本无杂物,垃圾无漏收, 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 50 米。严格执行双五标准(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 5 分钟,每平方米积尘不超过 5 克)。
③三级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 16 小时,每天机械清扫不少于四遍、洒水(冲洗)四遍(可根据专家指令、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适时调整)、人行道每天冲洗一遍。路面基本见本色,清扫无死角,路面基本无杂物,垃圾无漏收, 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 50 米。严格执行双十标准(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每平方米积尘不超过 10 克)。
大风扬尘或重污染预警应急管控期间,严格按照专家指令和上级要求进行清扫保洁、洒水和雾炮作业。
项目实施前后对比如下:
表1-1 环卫现状、解决措施、达到的效果对比表
序号 | 现状 | 措 施 | 效 果 |
1 | 清扫保洁面积存在盲点 | 在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的基础上,增加了xx区权属门前“三包”面积的清扫保洁市政设施及指示 牌的清洗。 | 解决路名牌、路灯杆、箱变、交通设施等构件的保洁问题;消除门前 “三包” 长期存在的卫生死 角问题。 |
2 | 作业方式相对落后 | 增加设备购置,改变作业方式,提 高作业效率,增加作业时间。 | 按照实际情况重新设置 保洁等级。 |
3 | 垃 圾收 集 清运 设施、设备陈旧,密闭性差。 | 更新现有陈旧设施、设备,提高机械化率,保证密闭性,定时定点加强沿街门店垃圾上门收集。 | 垃圾收集、清运环节全密 闭化作业,彻底杜绝运输过程中 的二次污染,解决沿街民房垃圾乱倒乱放现象。 |
4 | 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容器没有加盖密闭,造成垃圾飘洒和液体渗漏而污染地 面。 | 制定作业与考核标准,按考核结果付费;加强对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容器的管理,对破损、陈旧的及时更新;定时清掏、保洁;定期清 洗消毒。 | 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整洁完好,无蝇蛆孳生,无活鼠。 |
项目实施所需资金额较大,后期维护运营专业化程度高。由于项目无法通过生产产品作为项目收益,只能由政府支付服务费的方式获得收益,该项目拟用政府付费的方式进行运作。
xx区市政管理处对中标企业的履约进行考核,由区财政按照考核结果向中标企业支付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xx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的购买服务费应纳入中长期财政预算。
在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合同期内服务费支付标准(即综合单价,下同)调整需要通过双方协商确定,调整机制如下:
A. 合同期内每三个运营年为一个周期,期间环卫保洁服务费支付标准不做调整(期间如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特殊因素除外),自下一个周期根据情况变化可以开始调整服务费支付标准;
(1)每次调价工作自价格调整年前一年的 11 月 1 日开始,中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xx区管委会提交调价申请,并提供成本变动依据。xx区管委会组织相关单位联合项目成本进行审核,确定调整后的服务费价格。
(2)服务期第 n(n≥4)年服务费价格调整公式为: Pn(XXX)=CPIn-2×CPIn-3×CPIn-4×Pn-1
计算的价格。式中:
Pn(XXX):合同期第 n 年第一个经营日起适用价格上限(单位:万元/年);
Pn-1:合同期第 n-1 年第一个经营日起适用价格(单位:万元/年); CPIn-2:安阳市统计局公布的第 n-2 年的对应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CPIn-3:安阳市统计局公布的第 n-3 年的对应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CPIn-4:安阳市统计局公布的第 n-4 年的对应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如果上述任何基本指数不能自安阳市统计局公布的资料中获得,则采用上一级统计局公布的该指数替代。
调价周期内,若安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调整,政府应合理补偿人工成本,补偿周期应从最低工资新标准实施日开始计算,至服务费价格调整年 1 月 1 日。
B. 调整后新的政府购买环卫保洁服务费支付标准报xx区管委会批准后,自调整年的 1 月 1 日起执行。调价周期内,若安阳市最低工资发生调整,政府应合理补偿人工成本,补偿周期应从最低工资新标准实施日开始计算,至综合单价调整年 1 月 1 日。
C. 在承包期内,如遇城市发展增加了环卫作业量(如作业面积、垃圾清运量增加)及政策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或对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等垃圾资源化处置等发生作业内容变化,环卫作业标准提升等,xx区管委会应相应的增加环境卫生综合服务费用,具体事宜届时通过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D. 因为人工成本已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故以上服务费综合单价调整不计人工成本。 3 绩效考核打分
政府购买服务费在项目正式运营之后,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进行绩效考核及付费。xx区市政管理处可就中标企业对本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进行考核打分。中标企业取得的
分数将直接决定中标企业获得的服务费金额。
四、监督管理
1.监管架构图如下图所示:
管委会
项目合作合
同监管
公司管理
中标社会资本方
授
权
市政管理处
周查
环卫服务
资金监管
贷款银行
市环卫处
月查
企业
市政管理
处
履
约监管
保险机构
日检查
公众监管
社会公众
设备供应商
原料耗材
供应商
2 监管方式
按照“日查、xx、月查及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同时引入社会监督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情况,对xx区环境卫生作业进行综合检查考评。
日检查由xx区市政管理处对全区的环卫作业进行监督,并将每日的作业情况记录成台账作为支付依据;市政管理处主要负责每周对道路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与清运,转运站作业,公厕运维,绿化养护、小广告清除等作业质量的监管检查考评,并适时将检查考核结果统计上报给有关部门;每月市相关职能部门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同时根据当月内社会监督及重大活动保障等情况,及时通报给xx区市政管理处;年终对全年工作进行总评。
1
日检查
根据需要,将xx区环卫作业日常监管可并入上级有关管理监督平台系统,通过 GPS 定位以及车载无线监控系统对日常环卫作业情况进行适时监督。
2
周检查
xx区市政管理处可每周组织检查队伍,根据上级有关管理监督平台系统适时检查发现的
3
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按照考核评分表格进行打分,并同步将检查处理结果上报。月检查
市相关职能部门每月不定时针对日常发现的问题,对问题多发区域进行针对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给xx区市政管理处。
4
公众监督
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引导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监管,逐步建立公众参与监督。
3 监管内容
xx区管委会每 3 年对环卫一体化项目进行全面评估,重点分析项目运行状况和项目合作合同的合规性、适应性和合理性;及时评估已发现问题的风险,制订应对措施。
xx区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卫一体化项目履行行政监管职责,重点关注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价格和收费机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者权益等。中标企业对市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管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环卫一体化项目《合作合同》中明确约定中标企业依法公开披露相关信息的义务。关于信息披露和公开的范围,一般的原则是,除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如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国家秘密),其他的信息均应依据法律法规定和项目合作合同约定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公开披露。社会公众及项目利益相关方发现环卫一体化项目存在违法、违约情形或公共产品和服务不达标准的,可向市、区职能部门提请监督检查。
五、项目负责人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企业出具的红头文件或任命书 。
2、中标后投标单位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采购单位有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14 天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改进报告。采购单位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投标
单位在接到二次更换通知的 28 天内进行更换。
4、项目负责人实行打卡签到制度,负责人在项目时间不得少于每月工作日的 60%。
在环卫一体化项目中,现有人员安置是项目运作的关键问题,中标企业必须妥善做好市场化过程中涉及的人员接收安置工作,确保安全、平稳过度,保障环境卫生作业有条不紊的持续进行。
1、人员安置原则
(1)合理安排员工去向
根据员工现有不同职能、职位、年龄等因素,根据各员工意向,合理安排员工去向。
(2)保障福利待遇
接收后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安阳市用工人员最低现有工资标准,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按照普通工人、小队长、管理员、片区经理等不同薪资层级,给环卫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可晋升的平台,加班费按政策执行,各工种工资不低于现行各工种相关工资待遇标准。中标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要求,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和法定权益。
(3)完善劳动合同
选择进入企业的人员,企业须与员工签订岗位聘用书、劳动合同或协议,实行企业化管理。 2、人员安置方案
在环卫一体化项目中,现有人员安置是项目运作的关键问题,成交环卫中标企业必须妥善做好市场化过程中涉及的人员接收安置工作,确保安全、平稳过度,保障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有条不紊的持续进行。
(1)xx区市政管理处现有在职在编人员,不纳入人员安置范围,按照编制机构批复内容,主要行使监管职能(包括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垃圾费收取等工作),如在职在编人员自愿进入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必须无条件接收,且工资水平不低于现有标准。
(2)xx区市政管理处现有临时一线环卫工人中标环卫企业必须全员接收自愿进入企业的原有一线工人。根据xx区市政管理处提供的人员花名册,企业组织工作组开展宣传、动员、签订合同等接收工作,全员接收,同时中标企业、市政管理处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可能出现的诉讼、劳动仲裁的应对工作。
(3)中标企业按照国家和安阳市有关法规政策要求,为职工应缴尽缴社会保险金。
(4)不同情况处理方案
合同工,若同意本方案,则按照安置方案进入新岗位;若不接受新岗位,则中标单位应与之协商解决,同时xx区市政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
环卫临时用工人员,如同意本方案,则按照安置方案与中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若不同意进入企业工作,则中标单位应与之协商解决,同时xx区市政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
4、现有环卫专用设备处置
市场化后现有环卫作业专用车辆建议一次性评估转让或租赁给中标企业。
聘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对现有环卫专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进行盘点评估,对于可申请报废的设备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报废,应进行大修的设备进行大修处理,保证所有移交的车辆在移交时能正常运转。
固定资产需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后再移交。中标企业在项目正式运营管理后将设备评估价费用或租赁费用一次性转入区财政账户,有利于政府缓解资金压力。
5、社会效益保障性条款
(1)通过该项目,认真贯彻安阳市发展规划的指示精神,可以创造良好的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土地的价值,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增强了xx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通过该项目实行“国家xx城市和卫生城市”作业质量标准,改善xx区的城市卫生环境。良好的城市风貌将提升城市品位和投资环境,进一步带动xx区的餐饮服务业、工业等发展,增加地方财政、税收,使xx区的整体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发展。
(3)项目建成后,通过健全的智慧环卫管理系统,完善的环卫作业机械设备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环卫作业水平,减少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队伍稳定持续发展。
(4)项目建成后,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解决一定的劳动就业问题。
(5)项目建成后,通过广泛宣传,可使居民认识到环境卫生是与全民、全社会密切相关的,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共同维护爱护安阳市干净、整洁、美好的环境。
6、退出机制
合作期内,如果发生不可抗力、项目公司违约事件或政府违约事件,守约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协议终止意向并就此进行协商。若双方在一定时间内协商一致,则双方应继续履行合作协议规定的各自义务,否则守约方可以向对方提出协议终止通知,提前终止协议。
合作提前终止,xx区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应按照合作协议的规定接受项目设施,并区分不同情况按合作协议约定的具体补偿原则和补偿标准明确违约责任。
当发生提前终止情况时,中标企业应当在xx区管委会接管前继续履行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主管部门要制定退出方案,报经xx区管委会批准后做好临时接管工作,保证项目持续运行和公众利益不受侵害。临时接管期间,中标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xx区管委会或其他指定机构接收或接管本项目的所有指令。
社会投资人违约包括以下三点情形,xx区管委会有权要求中标企业退出本项目。
(1)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及以上的。
(2)发生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的。
(3)严重违反合作协议中的重要条款。
(4)xx区市政管理处将每月对项目公司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低于 75 分为不及格,连续三个月不合格或一年内五个月不合格终止合同。
中标企业在项目期限内拥有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并负责运营、管理和维护环卫一体化项目。其中xx区市政管理处的主要权利包括:
制定环卫一体化项目的运营、维护标准,并在《项目合作合同》中予以明确;
在遵守、符合适用法律要求的前提下,xx区管委会及市政管理处对中标企业履行《项目合作合同》项下的义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有权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项目合作合同》的约定对环卫服务进行行业监管;要求中标企业报告环卫一体化项目投资、运营维护相关信息;
在发生《项目合作合同》约定的中标企业严重违约或发生紧急事件时,有权利介入,暂代中标企业投资、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
如果发生中标企业违约的情况,要求中标企业纠正违约,代xx区管委会向中标企业收取违约金、提前终止或采取《项目合作合同》规定的其他措施。
其中xx区市政管理处的主要义务包括:
根据《项目合作合同》,对运营、维护和更新本项目设施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
在项目期限内,按照《项目合作合同》约定核实服务面积、垃圾量及服务质量,对服务效果进行打分评定,作为服务费支付的依据提供财政部门;
因市、区人民政府及环卫主管部门要求或原因导致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成本增加时,可配合中标企业向xx区管委会申请相应补偿;
因市、区人民政府及环卫主管部门的原因导致项目提前终止时,根据《项目合作合同》可
配合中标企业申请补偿。
其中中标企业的主要权利包括:
按照《项目合作合同》的约定,享有在项目期限内投资、运营维护及更新环卫一体化项目的权利;
根据《项目合作合同》的规定,对环卫一体化项目自主经营的权利;
因市、区人民政府及环卫主管部门要求或政府可控性法律变更导致中标企业运营成本增加时,根据《项目作合同》约定获得一定补偿。在市、区人民政府及环卫主管部门违反《项目合作合同》相关条款情况合下,根据《项目合作合同》约定申请获得一定补偿或赔偿;
在环卫一体化项目提前终止下,根据《项目合作合同》约定申请获得一定补偿;其中中标企业的主要义务包括:
根据《项目合作合同》的约定,中标企业按照环卫一体化项目制定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标准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
应于项目合作合同生效日后七(7)个工作日内,提供年中标金额的 10%作为运营费用的履约保证金,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建设义务和其它违约赔偿义务的担保:
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到xx区市政处指定账号;
在运营期内,中标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等各级政府的有关法规政策,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遵守相关规定;
在运营期内中标单位人员及车辆配备应符合国家、省 等文件规定足额配置;
接受市、区人民政府及环卫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监督和行政处罚,提供有关资料;
执行市、区人民政府及环卫主管部门要求或法律变更导致的建设和运营标准的变更;
接受市、区人民政府及环卫主管部门依照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的临时接管和其他管)制措施;如果违约,中标企业向xx区管委会缴纳约定的违约金并按规定改正。
1、项目期限为 30 年,自《项目合作合同》成立之日起计。
2、本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费在项目正式商业运营之后,应按照下列标准进行绩效付费。
3、在项目期限内,服务费价格可以进行调整,随着服务费价格的调整,结合项目绩效考核情况,政府的政府服务费也应随之进行调整。
4、公厕运维过程中,单件维修费用在 500 元(含 500 元)以下的由中标单位承担,超过 500
元的部分由xx区管委会承担。
5、创文创卫、所服务项目到年限需要大修或整体提升(主要指公厕运维)、突发自然灾害等应急保障的成本费用需要另行支付。
1、保险方案中标企业应承担购买和维持保险的相关义务,包括:
在整个项目期限内,购买并维持《项目合作合同》约定的保险,确保其有效且达到合同约定的最低保险金额;
督促保险人或保险人的代理人在投保或续保后尽快向xx区市政管理处提供保险凭证,以证明中标企业已按合同规定取得保单并支付保费;
如果中标企业没有购买或维持合同约定的某项保险,则xx区市政管理处可以投保该项保险,并从履约保证金项下扣抵其所支付的保费或要求中标企业偿还该项保费;
向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提供完整、真实的项目可披露信息;
在任何时候不得作出或允许任何其他人作出任何可能导致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可撤销、中止或受损害的行为;
当发生任何可能影响保险或其项下的任何权利主张的情况或事件时,中标企业应立即书面通知xx区市政管理处;
尽一切合理努力协助xx区管委会或其他被保险人及时就保险提出索赔或理赔。中标企业投保的保单满足以下要求:
中标企业应当以xx区市政管理处指定的机构作为被保险人进行投保;
保险人同意放弃对xx区市政管理处行使代位权、抵扣权以及多家保险公司共同分摊保险赔偿的权利;
在取消保单、不续展保单或对保单做重大修改等事项发生时提前向xx区市政管理处发出书面通知。
由于保险条款的变更可能对项目风险产生影响,因此未经xx区市政管理处同意,不得对保险合同的重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范围、责任限制以及免赔范围等等)做出实质性变更。
中标企业应按照项目合作合同的约定以及适用法律的要求购买和维持合理的改扩建和运营期间的保险。
运营期间可供选择的险种包括:财产一切险、(财产一切险)之业务中断险、机器故障损坏险、(机器故障损坏险)之业务中断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2、履约保证金
为了担保中标企业根据《项目合作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实施项目、履行义务,xx区管委会要求中标企业保证金。具体如下:
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以担保中标企业在运营期内按照《项目合作合同》的约定履行运营维护义务,并一直到项目期限终止。在项目期限内,中标企业有义务保证该保证金项下的金额一直保持在一个规定的金额,一旦低于该金额,中标企业应当及时将该保证金恢复至该规定金额。
根据环卫一体化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企业提供履约保证金(年中标金额的 10%)。
中标企业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服务的正常提供。
中标企业在项目期限内有《项目合作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的,xx区市政管理处根据适用法律,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经报xx区管委会批准,可以实施临时接管,终止《项目合作合同》。中标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并同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项目合作合同》中,可能导致环卫一体化项目提前终止的事由通常包括:
政府方违约事件——发生环卫主管部门违约事件,环卫主管部门在一定期限内未能补救的,中标企业可终止《项目合作合同》;
中标企业违约事件——发生中标企业违约事件,中标企业和中标社会投资人均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该违约进行补救的,环卫主管部门可终止《项目合作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或累计达到一定期限,任何一方可主张终止《项目合作合同》。
对于因政府方违约事件以及政府方选择终止所导致的项目合同终止,补偿原则是确保中标企业不会因项目提前终止而受损或获得额外利益(即中标企业获得的补偿等于假设项目按原计划继续实施的情形下中标企业能够获得的经济收益)。补偿的范围包括:
中标企业尚未偿还的贷款(包括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逾期偿还的利息及罚息、提前还贷的违约金等);
中标企业在项目终止之前投资项目的资金总和(进行审计);
因项目提前终止所产生的第三方费用或其他费用(如支付承包商的违约金、雇员的补偿金等);
中标企业的一定利润损失。
对于因中标企业违约事件导致的项目合作合同终止,xx区市政管理处不负有回购的义务而是享有回购的选择权,即xx区市政管理处可以选择是否回购该项目。如果xx区市政管理处选择进行回购时,按照项目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算给予中标企业的补偿金额,并扣减因该项目终止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
由于自然不可抗力属于双方均无过错的事件,因此对于自然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由双方商讨评估共同分摊风险。
项目期限内,确需变更《项目合作合同》的,协议当事人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项目期限期满后确有必要延长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报xx区管委会批准。
1.2 投标报价(价格构成)
1.2.1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采购需求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相关税款、售后及技术服务费、运杂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的费用)。
1.2.2 本项目的预算价见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如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含开标一览表报价)高于该预算价时,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3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标准条款)
1.3.1 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应为投标截止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投标文件应注明投标产品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并将投标产品所列示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面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以备核查。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而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为无效投标。
1.3.2 同等条件下,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1.3.3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1.3.4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1.3.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的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三)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的界定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扶持政策):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产品制造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注:产品制造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自开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应在 1 年内,超出期限
的将不被认可。投标截止日产品制造企业规模发生变化的,应如实xx,否则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扶持政策。联合体各方均应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单位对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事项在报价表如实认真填列。
(三)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时,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四)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事项进行评审。鉴于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与合同执行价格无关,为避免投标单位申报价格扣除事项的随意性,故特别规定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事项的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经评审、申报的价格扣除事项如有计算上多计错误(明细金额或总金额有元以上计算上多计错误)、多报产品、错报产品、明细报价不合理对价格扣除产生重要影响、缺失声明函等任一不符合政策要求及不准确的事项,评标委员会均将评审为不合格,该投标单位申报的价格扣除事项不予接受、为 0;评标委员会应当告知相关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评审合格的,接受其申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总金额,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作为价格评审的依据,并不影响合同执行价格,合同执行价格为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1.4 投标服务质量要求
投标单位所投服务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强制
性规范及安全标准,投标服务不应与第三方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问题;投标单位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产品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招标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投标服务的质量。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安阳xx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安阳xx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道中段采购人联系人:高文亮 采购人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安阳市东工路南段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慧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3 | 项目名称 | 安阳xx环卫一体化项目 |
4 | 交验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采购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
8 | 交验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10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
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2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 |
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4 | 投标单位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 2019 年 月 日 时 00 分前 |
15 | 采购单位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19 年 月 日 时 00 分前网上作出答疑。投标人应随时关 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县区交易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
16 | 分包 | 不允许 |
17 | 偏离 | 不允许 |
18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答疑文件 |
19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 |
20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2、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的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以下银行账户:收款单位: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永明支行 3、保证金绑定:用户完成转账后务必在上传投标文件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插入单位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 4、如果不进行保证金绑定,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 证金。 |
2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2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19 年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厅 |
24 | 采购预算价 |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 4482.56 万元/每年 |
25 | 招标代理费 |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规定[2003]857 号文件、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 |
26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委会构成:业主代表及经济、技术类、法律类等相关专业,共 7 人 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单位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从相关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7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3 名 |
28 | 成交结果公告 | x次招标采购的成交候选人情况将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中规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同时送达采购单位),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xx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提出书面投诉函。(具体程序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 商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29 | 投标单位联系方式 |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 果。 |
30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有效的投标人机构 CA数字证书、法定代表人个人 CA 数字证书。 |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及服务。 2.合格的供应商
2.1 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国内生产商或经销商。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格的货物是指由供应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产品、工具、备件、图纸或其它材料。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设计、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3.2 合格的服务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设计、产品设计、联络、培训、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与产品有关的运输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3.3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4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进口的货物须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知识产权
5.1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响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6.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用信息
7.1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的要求,将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7.2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和内容为:
(1)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3 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7.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拒绝其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5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8.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人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招标公告
(2) 采购人需求
(3) 供应商须知
(4) 合同(格式)
(5)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8.2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供应商须知、合同(格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满足,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9.招标文件的询问或疑问
9.1 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将质疑信息上传至询问记录板块,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两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系统。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逾期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答复。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交易中心网》等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
10.2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有义务上网查看,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书面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 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11.2 除在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内容。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中所要求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3.2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仅为对投标文件部分内容的格式化规范,并非投标文件所应具备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中未列明格式的,由供应商按一般通用格式自行设计。
13.3 供应商应完整编制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
13.4 供应商不得将招标文件规定的同一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13.5 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编制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进行,编制系统可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进行下载。
14.投标报价
14.1 供应商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填写分项报价及开标一览表,填写的分项报价及开标一览表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采购需求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相关税款、售后及技术服务费、运杂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的费用)。
15.供应商的资格性证明文件
15.1 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按步骤进行制作。
16.供应商的符合性响应文件
16.1 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按步骤进行制作。
16.2 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 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7.投标保证金
17.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并进行绑定。(投标保证金额及绑定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17.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以无息转帐退还至未成交供应商账户。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以无息转帐退还至成
交供应商账户。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工作日。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投标文件应使用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并加密,没有使用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属于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
1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使用有效的企业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与加盖企业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使用有效的个人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与法人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供应商使用供应商企业数字证书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并
加密,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要求对投标文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供应商应在上传
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通过网上投标系统进行上传,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接受其投标。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可以上传新的投标文件进行覆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 供应商如撤回投标文件,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五、开标和评标
24.开标
24.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4.2 响应文件解密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拒绝其解密。信用信息查询完成后,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单位的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为无效处理。
24.3 解密完成后,供应商的报价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界面上显示。
24.4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4.5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资格审查
25.1 通过资格审查并满足 3 家的供应商将进入评标环节。 26.评标委员会
26.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评委会,评委会由采购人代
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评审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时刻关注电子开标室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供应商无法及时澄清而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7.2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提出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27.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将澄清内容作为附件上传至“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
27.4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27.5 供应商的澄清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8.评标
28.1 评标委员会将对供应商的符合性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8.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县区交易中心”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本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7.投标文件的澄清”要求进行确认,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3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8.4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8.5 评标委员会已确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
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28.6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28.7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8.8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9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标方法如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具体评标方法如下:
序号 | 项目 | 评分因 素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部 分(15分) | 投标价格 | 15 | 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下列公示计算:价格评分=(投标价 /基准价)×15 |
投标人按照本项目的性质特点提出本项目现场作业的重点 | ||||
难点等进行描述和分析,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计划及 | ||||
管理服务整体方案 | 5 | 组织实施服务方案,评委根据重难点描述和分析及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优 5 分,良 3 分,一般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交接方案及应急方案,评委根 | ||||
5 | 据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及实用性情况,总体评价:优 5 | |||
分,良 3 分,一般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作业人员配备方案,明确投入 | ||||
2 | 技术部分(25分) | 人员配备整体方案 | 3 | 计划、各岗位工作内容、职责,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总体评价:优 3 分,良 2 分,一般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及档案管理方案、管理制度,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总体评价:优 3 分,良 2 分,一般 1 分,不提供不 得分。 | |||
车辆配备整体方案 | 3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投入物资、设备、车辆配置方案、环卫机械作业车辆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流程、维护保养方案,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总体评价: 优 3 分,良 2 分,一般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创新能力 | 3 | 综合比较各投标人在管理水平、作业模式、人才培养以及研发方面的创新能力,总体评价:优 3 分,良 2 分,一般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防范保障措施、xx | ||||
作业计划安排措施方案,且拟派本项目投标人员工具有《中 | ||||
安全生 | 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 | |||
产及文 | 3 | 书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 3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 | ||
明作业 | 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委根据方案的 | |||
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情况,总体评价:优 3 分,良 2 | ||||
分,一般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投标人单位获得国家部委颁发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证 | ||||
3 | 商务部 分(60分) | 荣誉表彰 | 6 | 书的得 6 分,省政府职能部门颁发“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证书的得 4 分,市级及以下政府职能部门颁发“服务型制造 示范企业”证书的得 2 分,(三者取最高,不累加得分)。 |
须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单位获得国家部委颁发的“劳动关系示范企业”或“劳 | ||||
动关系和谐企业”证书的得 6 分,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x | ||||
6 | 动关系示范企业”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证书的得 4 分, 市级政府部门颁发“劳动关系示范企业”或“劳动关系和谐 | |||
企业”证书的得 2 分,(三者取最高,不累加得分)。须提 | ||||
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人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府质量奖” | ||||
4 | 得 4 分,获得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府质量奖”得 2 分(二 者取最高,不累加得分)。须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投 | |||
标人公章。 | ||||
投标人 2017 年资产负债率为 45%以下的得 5 分,45%(含) | ||||
财务 指标 | 5 | -55%(不含)的得 3 分,55%及以上的得 1 分。(以投标人 提供的 2017 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备 | ||
查。) | ||||
拟投入本项目的投标人单位员工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中级 | ||||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情况,总体评价:15 人及以上得 5 | ||||
5 | 分,15 人(不含)至 12 人(含)得 3 分,12 人(不含)以 下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以及社 | |||
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 3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 ||||
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 | ||||
证得 1 分,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满分 3 | ||||
3 | 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须包含环卫 | |||
技术力量保障 | 保洁相关内容)以及相关可查询的网页截图及网址,加盖投 标人公章。 | |||
2 | 投标人具备中国清洗清洁行业国家一级资质的得 2 分,提供 | |||
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得 | ||||
3 | 1.5 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 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得 1.5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 |||
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人参与编制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环保或环卫类标准的, | ||||
3 | 得 3 分,没有的不得分。 提供参编标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能体现投标人为 | |||
参编单位,否则不予计分。 | ||||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6/2017)纳税信用均为 A 级的得 3 | ||||
企业纳税信用 | 3 | 分;两年信用为 A 的得 2 分,一年信用为 A 的得 1 分。(以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网 站 查 询 信 息 为 准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须提供网 | ||
站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人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环卫一体化项目业绩,每提 | ||||
业绩 评价 | 8 | 供一份年化合同金额在 4000 万(含)以上的业绩证明得 2 分,满分 8 分。 | ||
须提供合同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含控股公司)所服务项目的城市在其所服务期间被 | ||||
评为国家卫生城市的,每一个创卫城市项目合同经验得 3 | ||||
分;投标人(含控股公司)所服务项目的城市在其所服务期 | ||||
间被评为全国xx城市的,每一个创文城市项目合同经验得 | ||||
6 | 3 分;此项最高得 6 分。 | |||
(提供所服务项目的合同、创xxx表彰材料及创xxx相 | ||||
关网站公示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创xxx | ||||
项目服务合同在管期间需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xx城 | ||||
市时间相一致)。 | ||||
拟投入本项目投标人的员工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 | ||||
的得 3 分,获市级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满分 3 分。 | ||||
3 | 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荣誉证书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 3 | |||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 ||||
员工 | 公章。 | |||
评价 | 拟投入本项目投标人的员工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人才荣誉 | |||
的得 3 分,获市级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满分 3 分。 | ||||
3 | 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荣誉证书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前 3 | |||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 ||||
公章。 |
注:以上要求原件的业绩和证书单独放入一个档案袋内(可不密封),档案袋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28.10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选取 1-3 名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公司实力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8.11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8.12 本项目如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8.1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9.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9.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29.2 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9.3 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9.4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评标委员会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29.5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29.6 评标结束后,概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中标及授予合同
30.评标结果的发布
30.1 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 供应商若对评标结果有疑问,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但须对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1.签订合同
31.1 中标供应商自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定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起草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于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32. 合同变更
32.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即增加原合同标的数量),在不改变合同条款(包括原合同单价)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不得调增原合同单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
32.2 同时追加价款金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且超过中标价 3%的,采购人应当自确定变更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及事由报送同级监察机关备案。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应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2.3 按照有关规定,合同变更应报经安阳市xx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批准,同时自批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抄送同级监察机关备案,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2.4 如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拒签合同或采购人、中标供应商之间擅自私下谈判、变更中标标的、价格及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环卫一体化劳务承包合同第一章 总则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次中标确定的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5、 项目区域:道路清扫保洁含门前三包区域、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机动车道,xx区的主次干道面积约 348.84 万平米(含门前三包面积约 33.11 万平方米 ),其中一级道路 16
条(含监测点 1 公里范围内所有道路),面积约 106.45 万平米;二级道路 10 条,面积约 101.77 万
平米;三级道路 29 条,面积约 131.51 万平米。绿化带管养 30.84 万平方米(主要指光明路两侧
林带、机非隔离带绿带和部分围墙边上小绿带)。交通护栏清洗长度约 11000 米。xx区范围
x现有公厕 32 座。本项目旨在将xx区范围内主次干道清扫保洁、部分道路绿化带养护、公厕运营和xx区产权范围内建筑物、市政设施等表面上小广告的清除管理投入市场化。(具体数据以实测为准)
(二)发包服务内容
x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含果皮箱)、公厕管理、小广告清理、生活垃圾清运、绿化带保洁(包括冬季除雪)。
(三)本合同项目的道路类别划分,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可根据市、区关于道路类别的调整及时向乙方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同意不以道路类别的调整再增减费用。若甲方不予书面通知, 则仍以现有的划分为准。
(四)服务标准
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附件《安阳市xx区路清扫保洁考核办法》执行。
第二章 承包服务期限
x合同承包管理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时止。
第三章 承包服务事项
乙方应当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本合同范围内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果皮箱管理、路面污染清理、绿化带保洁、公 厕管理及小广告的清理等;
2. 对本合同范围内向市民和商户提供的便民服务。第五条 承包方式
乙方在确定的范围内以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实施劳务作业承包。
第四章 服务质量第六条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质量要求
第七条 《xx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办法》适用于本合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该考核办法,书面通知乙方后生效。
第五章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项目交接事项。在接收本项目时,甲方视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资料:(1)项 目道路明细表;(2)从事本合同约定服务时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二)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道路清扫保洁和安阳市xx区市政道路实际状况,与乙方共同制定《xx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 承包期内,甲方负责乙方作业质量的考评。甲方有权依据《xx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办法》,对乙方作业任务进行每日巡查和不定期检查,按每次检查得分情况计算当月乙方考评结果。
(四)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元,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甲方视履约情况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五)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把承包服务项目整体或单项转包,如发现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甲方每月 20 日将上月相关服务费用划拨至乙方帐户。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特殊情况时, 时
间向后顺延。
(七)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在业务工作中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协调和帮助。
(八)甲方有权审定、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九)甲方应支持乙方做好道路清扫保洁等环卫城市服务工作和宣传活动。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按照双方制定的《xx区管理局道路清扫保洁考核办法》的要求,制定劳务承包实施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乙方应服从甲方业务考核、监督和指导。
(二)乙方按照核定的作业面积和服务区域,足额配备人员,应加强人员管理,要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人员素质,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有关规定清运、收集、运输垃圾并建立台帐。
(四)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不得随意克扣工人工资。
(五)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不得违规作业。用工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使用。
(六)乙方须合法经营,承包期内,如发生责任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必须使用统一配备的作业工具和服装,并按照要求使用。
(八)乙方对服务范围内的果皮箱破损等现象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九)乙方不得任意接收、清运服务范围内以外的任何垃圾。
(十)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人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乙方须与用工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有关权利义务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表述。
(十二)鼓励乙方实行机械化作业,乙方实行机械化作业的,经甲方同意后可根据机械化的功效调减清扫人员数额,但保洁人员数额不得调减。(按照《河南省道路机械化作业管理办法》要求, 机械化作业率必须达到 100%)
(十三)乙方承担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车辆和工具的配备及维修费用。
(十四)在重大活动期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按甲方指定的路段和区域进行必要的保洁作业,并确保作业质量。
(十五)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服务的道路,因拓宽改造或市政施工需要增加或减少服务面积的,按每平方米每年的中标价计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给予乙方拨付或扣除,同时乙方负责新增路段的清扫保洁及病媒生物防制,标准及要求按本合同规定执行,期满后同时终止。
(十六)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项目的履行,并委派有岗位资格的人员从事相应职务的工作。
(十八)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严禁侵害市民、商户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严禁利用提供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十九)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本合同约定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事件。
(二十)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和属于甲方所有的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十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承包项目整体或单项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除外。
(二十二)乙方应接受甲方、市民、商户和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和个人的监督,不断完善服务,每月例行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第六章 考评和奖惩
第十条 双方约定甲方是本合同项目的考评单位是xx区市政处。第十一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执行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乙方员工好人好事或见义勇为行为被群众、新闻媒体表扬的在当月考核总分中加 1分。
(二)乙方服务被区级以上领导、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书面或口头(有录音、录像)表扬或嘉奖的在当月考核总分中加 1 分。
(三)乙方服务质量或服务行为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报道一次在当月考核总分中加 1分。
(四)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较高质量完成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检查有关城市管理临时任务的在当月考核总分中加 1 分。
(五)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较好完成其他临时任务的在当月考核总分中加 1 分。
(六)乙方员工拾金不昧的行为被群众、新闻媒体表扬的在当月考核总分中加1分。第十三条 扣分事
按照合同附件《xx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办法》有关条款执行。第七章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x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人员工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税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管理经费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元),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当月考评结果,计算考评经费。第十五条 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第十六条 调价机制
1. 若发生作业要求、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及服务定额标准等非经营原因引起的边界条件变化, 报相关审批部门进行批准后,调整相应合同服务费综合单价及总价。审批通过后即执行调整后合同金额。
2. 考虑经济环境因素,合同期内政府购买服务费综合单价调整原则及程序如下:
(1) 特许期内前两个运营年的综合单价价格不做调整,自第三个运营年(含第四个运营年)开 始调整综合服务费单价;
(2) 服务费综合单价每两年调整一次,每次调价工作自价格调整年前一年的 8 月1 日开 始,由项目公司向xx区城管局以书面形式提交调价申请文件,并提供调价成本依据。xx区城管局接到项目公司调价申请文件后,组织发改、财政、审计、法制和xx区政府等相关单位联合对本项目的成本进行监审,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确定调整后的服务费综合单价。
(3) 调整后的服务费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按照Pn(XXX)=CPIn-2×CPIn-3×Pn-1
(4) 计算的价格第八章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且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但因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除外。
(二)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未尽职责、未全面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每月被区级以上领导、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书面或口头(有录音、录像)提出批评二 次(含二次)以上的。年提出批评五次(含五次)以上的。
2、承包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被市、区等部门扣分,导致xx区或甲方在环卫工作中排名倒数第一的。
3、被媒体曝光、舆情批评每月累计二次(含二次),年累计四次(含四次)的。
4、其他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款和内容。第九章 附 则
(一)本合同履行期满,合同终止。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合同项目进行重新招标。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二)合同期满或合同期内解除合同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均应当继续服务,直到与甲方指定的新的服务单位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撤出。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当按照合同价的 10%支付违约金。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两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x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x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主管领导: 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以采购人最终签订合同版本为准)
附件 1:作业要求
1.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方案
1.1 总体作业模式
采取以机械化作业为主(提供多种先进的机械化套合作业),人工作业为辅的方式进行道路清扫保洁,保证作业质量,保护环境。
1、机械化清扫作业模式
道路机械洗扫保洁作业应按照“一吸二冲三洗四收五扫”作业程序,细化道路清洗保洁作业每道工序。实施道路“一路一策”作业,根据不同路段、不同时段及天气情况,配置相应的机械化作业设备,设定相应的作业程序。主次干道清扫保洁使用吸扫车、洗扫车、高压冲洗车、洒水车等进行清扫保洁作业;对路况不适宜用清扫车保洁的路段,采用高压水车对道路进行冲洗,再人工清扫进行保持。
1.1.1 扫地车作业
a) 作业时间频次:
⯎ 根据《河南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程》要求,机械化保洁作业时间(小时/日):一级道路 24
小时/日,二级道路 18 小时/日,三级道路 16 小时/日。
⯎ 环卫机械化作业频次明细:一级道路清扫≥3 次/日,保洁≥6 次/日;二级道路清扫≥3 次/日,保洁
≥6 次/日;三级道路清扫≥3 次/日,保洁≥3 次/日。同时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严格按照专家组指令和市领导要求作业。
⯎ 吸扫、洗扫作业时选用一挡,行驶速度 6-8 公里/小时,12.5 吨以下副机转速不低于 1800 转/分,
12.5 吨以上副机转速不低于 1500 转/分;保洁作业时选用二挡,行驶速度不超过 15 公里/小时,12.5 吨以下副机转速不低于 1750 转/分,12.5 吨以上副机转速不低于 1450 转/分。在洗扫清扫保洁作业时副机转速不高于额定转速。
b) 作业方式:
⯎ 环卫作业人员人工普扫前完成第一遍机械普扫;
⯎ 清扫车作业时应开警示灯,不宜开警报器,紧贴右侧贴沟底清扫;
⯎ 杜绝只跑空车不清扫,作业车速不超过 10 公里/小时,清扫宽度小于 6 米,清扫效率大于 80%。
⯎ 清扫车存储箱保持密闭,作业过程中无垃圾及尘土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 垃圾、污水倒入指定地点,并做好地面清洁工作。
c) 质量要求
⯎ 必须作业到两边建筑物墙体基石(机扫、洒水到道路侧石),道路岔道、喇叭口清扫向外延伸 50 米。
⯎ 路面无沙石、积灰、积水,无烟头、废纸、树叶、塑料袋、瓜果皮核等零星垃圾,无呕吐物、食物污渍、痰迹等废弃物,沟眼畅通无堵塞;
⯎ 作业不扬尘,垃圾不飞扬、污水不滴漏;
⯎ 无跳扫漏扫,车速控制在 10km/h 内;
⯎ 垃圾应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作业车不得停放在消防栓、公交车站旁,停放离人行道侧石不超过 20 厘米,不影响行人和交通,收工后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进行集中管理。
1.1.2 洒水冲洗作业
a) 作业时间及频次:
⯎ 环卫机械化作业频次明细:一级道路冲洗≥3 次/日,洒水≥6 次/日;车行道冲洗 3 次/天(具体次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路沿石及人行道高压冲洗不少于 2 次/天。
⯎ 二级道路冲洗 3 次/日,洒水≥6 次/日(具体次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路沿石及人行道高压冲洗不少于 2 次/天。
⯎ 三级道路冲洗≥2 次/日,洒水≥4 次/日(具体次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路沿石及人行道高压冲洗不少于 2 次/天。
b) 作业方式:
⯎ 雨天“借雨洗路”,一些路面上的沟槽铺满灰尘、污垢,晴天洗路难以将路面清洗干净,经雨水浸泡后会发松,此时冲洗能够把这些长期积累的“顽渍”更好更快冲刷干净,不仅提高了道路保洁作业质量,而且大大减少了用水量和对车辆、行人的影响。
⯎ 普扫前应做好道路洒水,保持车行道路面湿润,有效控制清扫时可能产生的扬尘;
⯎ 冲洗洒水车贴道路中央分隔线,开启左侧低压大水量喷嘴向右侧冲洗,将路面垃圾灰尘冲洗至沟底;
⯎ 依据实际道路污染情况,如果发生较为严重沙土、尘土情况存在,增加一班冲洗,采取洒水车沿路中间向两侧低压喷水;
⯎ 作业时应开警示灯,不宜开警报器;注意避让行人,避免将水喷溅行人和其它车辆;
⯎ 作业后,路面无干燥路段和片区;
⯎ 作业车速不超过 15 公里/小时,水压力大于等于 300 千帕,洒水量 0.2-2.0 升/平米,喷水口喷水有力,避免出现断续喷水的现象;
⯎ 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
c) 质量要求:
⯎ 准时出车、准时作业;
⯎ 必须作业到两边建筑物墙体基石(机扫、洒水到道路侧石),道路岔道、喇叭口清扫向外延伸 50 米;
⯎ 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面见本色,无污迹,绿化隔离栏、路灯杆、交通信号灯杆(2.2 米以下部分)无污垢。
⯎ 安全生产、xx作业,车速控制在 15km/h 内;
⯎ 作业过后手触地无明显污渍,路面、沿路石见本色,地面交通标志线清晰。
⯎ 作业车不得停放在消防栓、公交车站旁,停放离人行道侧石不超过 20 厘米,不影响行人和交通,收工后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进行集中管理。
1.1.3 人行道冲洗保洁
a) 作业方式:
⯎ 驾驶员驾驶小型路面养护车或电动高压冲洗车每天定期对人行道以及车行道沟底进行全覆盖冲洗,作业时利用设备冲洗装置对制定区域进行作业,遇到难以洗净区域由跟车工利用高压枪头进行集中清洗;
⯎ 跟车工下车作业时放置警示标志,安全作业;
⯎ 人行道所有道路每天冲洗一次。
b) 质量要求:
⯎ 夜间作业车辆禁止鸣号;
⯎ 保证冲洗作业安全高效;
人行道路面见本色,无污迹,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沟眼畅通干净。
1.1.4 快速保洁
a) 作业方式:
⯎ 保洁人员着装上岗,在电动三轮保洁车的高效代步下,用小扫把、簸箕、拾捡夹等保洁工具对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的零星点块状垃圾,如:纸屑、报纸、塑料袋、饮料盒、快餐盒等进行清除,缩短垃圾停留时间。
⯎ 清理后将垃圾集中至电动三轮保洁车的垃圾斗内,斗满前将垃圾倒入垃圾压缩车内或直接送至就近垃圾中转站。
⯎ 对沿街废物箱进行清掏。
b) 质量要求:
⯎ 一级二级道路垃圾落地时间小于 5 分钟,每平米浮尘不得高于 5 克;
⯎ 及时清除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沿、树穴等地方的点块状垃圾,如:纸屑、报纸、塑料袋、饮料盒、快餐盒、小包垃圾等。
⯎ 如发现废物箱满溢,及时清理。
⯎ 班组责任路段内一二级道路巡检时间不能超过 10 分钟,其他道路巡检时间不能超过 20 分钟。
⯎ 作业时遵守交通规则,工具车不随意停放,停放不超过距离自身 10 米。
1.1.5 快速巡回保洁
a) 作业时间频次:
⯎ 一级道路:实行 24 小时(00:00-24:00)作业标准。
⯎ 二级道路:实行 18 小时(4:00-22:00)作业标准。
⯎ 三级道路:实行 16 小时(4:00-20:00)作业标准。
b) 作业方式:
⯎ 保洁人员着装上岗,用小扫把保洁,如有大量落叶或大面积垃圾可用大扫把清扫,绿化带和车底采用垃圾拾捡夹。
⯎ 十字路口、道路叉路口需加强保洁。
⯎ 保洁过程中负责垃圾桶、废物箱等设施的看管,确保垃圾桶及时盖好盖并按指定位置摆放,xx无积存垃圾。
⯎ 保洁人员使用人力保洁车、电动保洁车辅助作业,用于存放清扫垃圾、保洁工具等。
⯎ 管理人员跟班巡查,巡检保洁人员着装上岗情况、巡回保洁情况、路面卫生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c) 质量要求:
⯎ 一级二级道路垃圾落地时间小于 5 分钟,三级道路垃圾落地时间小于 10 分钟。
⯎ 基本实现“八净”:“八净”即:路面(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沿街单位商店门口)净、路沿石净、下水道口净、树穴净、墙根净、垃圾收容装置周围净、道路两侧废物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净;
⯎ 废物箱做到一日三清掏,晨间普扫及上下午至少各清掏一次,保持其无溢满,并按规定及时消杀。
1.1.6 机械化作业操作规程
1.对道路机械化清扫、清洗、保洁、洒水降尘作业的车辆进行定车、定员、定时、定路段管理,在遵守交规和保证安全作业、xx行车前提下,完成当日清洗保洁任务。
2.出车前,司机要做好车辆检查,特别是对油泵、扫刷、喷水嘴要调整适当,确保工作良好。司机应着装整洁、操作规范,xx行车、xx作业,按规定线路和时间进行机械作业。
3.机械化作业的车辆运行时,应打开警示灯、应急灯(大车)、鸣放提示音乐,作业车辆作业时的运行速度不应超过规定速度。早晨 7:30 前(晚上 20:00 后)应只开启警示灯,暂停播放提示音乐或调低提示音乐音量(特殊情况除外),避免噪音扰民。
4.作业时,设备的主刷前倾一定角度,落地高度一般降至刷头稍压地面为宜,并开启喷水降尘设备xx作业,作业过程不扬尘、不漏土、不扰民。
5.清洗和洒水作业时要及时调整喷头位置与水压,保证路面清洗和洒水效果,保证不溅污、不扰民。涉水车辆要到指定取水地点加注水,并注意节约用水。
6.每次完成作业任务后,要按规定的线路及时清收清扫保洁垃圾,并将垃圾运送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往绿地花坛倾倒垃圾,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下水道进水篦,不堵塞下水道井眼。
7.每次作业完成后,作业车辆应停放至指定场所,并进行清理和清洗,保持车容车貌。同时,对车辆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及时消除故障隐患,保证车辆出勤率,保障作业效率与质量。
8.恶劣天气情况下,应暂停机械冲洗保洁作业。
9.遇有重大保障活动和突发污染事件,各类作业车辆应迅速到位,在相关部门的指挥下协同配合在清污点来车方向 100 米处设置路面警示标志,并有效配合其他人员和车辆快速处理,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附件 2:xx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
为加强安阳市环境卫生作业的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整体质量水平,使安阳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达到新版国家卫生城市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要求,结合本本项目服务内容,制定本标准。
1.1 道路清扫和保洁
1.1.1 道路保洁范围及等级
(1)道路保洁范围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地下通道、公交站、高架路、人行天桥、立交桥、交通护栏及其他设施等。
(2)道路清扫保洁划分为三个保洁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每一级的道路清扫保洁由环卫主管部门认定。
1.1.2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作业方式:“机械清扫+机械冲洗+快速保洁”相结合并以机械化为主人工为辅的方式进行道路清扫保洁,其中冲洗作业根据旱季和雨季灵活调配冲洗频次。
(2)清扫时间及频次
1)机械化清扫:3:00-6:00、13:30-16:30 、19:30-22:30(目前安阳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等工作是严格按照专家指令和上级要求执行的,24 小时不间作业,特殊情况除外)
2)人工清扫:4:00-7:00、14:00-17:00、19:30-22:30
(3)保洁时间
①一级保洁:00:00-24:00,清扫保洁时间按 24 小时,在此时间段内合理调整安排工作。
②二级保洁:4:00-22:00,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 18 小时,在此时间段内合理调整安排工作。
③三级保洁:4:00-20:00,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 16 小时,在此时间段内合理调整安排工作。
(4)冲洗时间及频次
冲洗时间:3:00-6:00、8:30-11:30、15:30-17:30;
①一级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 24 小时,每天机械清扫八遍、洒水(冲洗)八遍(可根据实际需求酌情调整)、人行道每天冲洗两遍。路面应见本色,全路段清扫无死角,垃圾无漏收,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 50 米。严格执行双五标准(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 5 分钟,每平方米微尘不超过 5 克)。
②二级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 18 小时,每天机械清扫六遍、洒水(冲洗)六遍(可根据实际需求酌情调整)、人行道每天冲洗两遍。路面基本见本色,清扫无死角,路面基本无杂物,垃圾无漏收,街巷交界处无遗漏。严格执行双五标准(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 5 分钟,每平方米微尘不超过 5 克)。
③三级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 16 小时,每天冲洗四遍,洒水四遍(可根据实际需求酌情调整)、人
行道每天冲洗一遍。路面基本见本色,路面基本无杂物。严格执行双十标准(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每平方米微尘不超过 10 克)。
中标企业应根据专家指令和上级要求,无条件执行xx区市政管理处的作业调度,随时调整作业状态,
大风扬尘或重污染预警应急管控期间,严格按照市政处要求进行机扫、洒水、雾炮等作业。
(5)保洁作业人员和车辆要求
1)保洁作业人员
①保洁作业人员应安全作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②保洁作业人员应统一工作服装,服装要色调明快、醒目,穿戴应整齐、干净。
③清扫作业时严格按规定使用清扫保洁工具和设备,清扫工具、设备存放在隐蔽位置,不得影响市容。
2)保洁作业车辆
①保洁作业车辆应配挂安全标志牌;
②保洁作业车辆作业完毕,车箱内达到无残留垃圾杂物,干净整洁,及时消杀;
③保洁作业车辆应定期油饰和维修,保持完好无损。
1.1.3 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总体要求
①主次干道(含人行天桥)、交通护栏、人行道、路面、边沟、树池、绿化带等整洁,路面见本色;道路两侧应无积存垃圾、人畜粪便、砖头、石头、树叶、树枝和废弃物等;道路两侧构件、建筑物 2.2 米以下范围内应无乱张贴和乱涂写等;路段上的砖头瓦块、垃圾堆、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滴洒漏污物等应及时组织清理。路沿石边及人行道、树池杂草应及时清理;垃圾要倒入指定收集地点,不准随意倾倒,禁止焚烧垃圾。辖区清扫保洁范围内与居委会、小区物业、单位等有交叉争议的地方、垃圾收集点、无主生活垃圾,中标企业必须清扫保洁、收运,自行解决、处理。
②各级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 1 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
50%。
表 1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 | 果皮(片 /1000m2) | 纸屑、塑膜 (片 /1000m2) | 烟蒂(个 /1000m2) | 痰迹(处 /1000m2) | 污水 (m2/1000m2) | 其它(处 /1000m2) |
一级 | ≤3 | ≤3 | ≤3 | ≤3 | 无 | 无 |
二级 | ≤4 | ≤4 | ≤5 | ≤5 | ≤0.5 | ≤2 |
三级 | ≤5 | ≤5 | ≤6 | ≤6 | ≤1.5 | ≤4 |
(2)一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24 小时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全路段清扫无死角,垃圾无漏收,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 50米。达到“八无”、“六净”。“八无”即:无小广告、无堆积物、无砖头瓦块、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
无烟头积水、无积泥积尘、无人畜粪便呕吐物;“六净”即:下水篦净、树池净、绿带及xx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车行道净。
(3)二、三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二级道路 18 小时(三级道路 16 小时)巡回保洁,路面应见本色,全路段清扫无死角,垃圾无漏收,街
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 50 米。达到“八无”、“六净”。“八无”即:无小广告、无堆积物、无砖头瓦块、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无烟头积水、无积泥积尘、无人畜粪便呕吐物;“六净”即:下水篦净、树池净、绿带及xx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车行道净。
1.1.4 公共绿地和其它设施保洁质量要求
(1)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池内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
(2)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上无明显污迹,无乱张贴、乱涂写和过时破损标语;一级保洁道路建筑物和构件 2.2 米以下部分要每天清理乱张贴和乱涂、乱画。
(3)交通护栏无积尘、无明显污迹、乱张贴和乱涂、乱画;交通护栏每周不少于两次清洗,特殊情况除
外。
(4)道路两侧路名牌、指路牌以及路灯杆、交通指示牌杆等 2.2 米以下无污迹、积尘、乱张贴和乱涂、
乱画,每天清理一次,每星期不少于一次擦洗。
(5)公交候车站应整洁,无污迹、积尘、乱张贴和乱涂、乱画;其保洁质量应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相应设施应每天清理乱张贴、乱涂、乱画,每星期不少于一次清洗。
(6)道路两侧(不含两侧绿带内、广场、街头游园、社区公园、公园、滨河公园等)休闲椅、康体娱乐设施、雕塑等无积尘、无明显污迹、乱张贴和乱涂、乱画,相应设施每周不少于擦洗一次。
(7)立交桥、高架桥等桥面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应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
(8)车行隧道的路面应干净,无积存污水和垃圾;隧道两壁无明显污迹、乱张贴和乱涂、乱画;隧道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路段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9)人行天桥桥面应无明显垃圾,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人行天桥桥面要定期冲洗,注意清理香口糖渣等污垢,做到桥面见本色。阶梯、扶手、栏杆定期擦拭,及时对乱张贴、乱涂写进行清理;天桥阶梯、扶手、栏杆应干净。人行天桥雨篷应定期进行清理,确保无暴露垃圾。
(10)道路隔音设施、桥梁墩柱等部位要不定期进行清洗,保证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水积存、乱张贴和乱涂、乱画。
附件 3:xx区绿化带养护作业质量标准
1、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基本正常。
(2)xxxxxx:
①叶色基本正常;
②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 10%以下;
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 20%以下。
(3)枝、xxxxx:
①无明显枯枝、死杈: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 10%以下;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 100 平方厘米 3 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 15 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 6%以下;
④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4)措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 3%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 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 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 1 次以上,冷地型草 6 次以上。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
物。
附件 4:考核办法(具体以实际考核办法为准,仅作参考)
1、市区主管部门负责对招标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考核工作采取日常生产检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社会监督以调查问卷、数字化城管、 网格化管理、12345 市长热线、市大气污染攻坚办通报、居民投诉以及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
3、主管部门采取日常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例行检查相结合、细致检查与全范围检查 相结合、随机抽查路段与热点难点督促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绿化带保洁、 小广告清除、垃圾中转、果皮箱清掏擦洗进行全方位检查考核,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检查 考核标准扣分;对当月内重复出现的问题加倍扣分,并采取反复检查和跟踪检查方式,紧盯不放, 直至解决;对涉及职工劳动纪律、工作状态、人员组织安排、迎检工作等特殊性的问题将严格按照 检查考核标准进行扣分。
一、考核扣分标准 (一)、道路保洁
1、未达标“双 5”“双 10” 标准, “以克论净”每超标 5 克扣 0.5 分。不按规定时间开始、 完成工作或提前离岗,中途脱岗,每次扣 0.5 分。
2、清扫保洁人员、垃圾收集人员、清扫车司机、果皮箱擦洗人员不穿标志服或穿戴不整齐,聚堆闲聊,每次/项扣 0.5 分。
3、清扫保洁人员在路上焚烧树叶、杂物每次扣 1 分。
4、清扫保洁人员往绿化带内倒垃圾、往下水道内扫垃圾或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扣 0.3 分。
5、清雪工作中,向道路路面抛洒积雪,发现一次扣 0.3 分。
6、小雨未上路保洁、中雨未组织推水、暴雨后未及时上路推水保洁的,每条路每处每次扣 0.5 分。
7、整条道路不清扫保洁的,发现一次扣 1 分。
8、道路漏扫(超过 5 米含本数)或人行道及人行道外不普扫,每项/次扣 0.5 分。
9、道路在规定时间内未清扫完的,发现一次扣 0.5 分。(特殊天气除外) 10、道路达不到“六净六无”(指清扫质量)标准的每项次扣 0.1 分。
11、达不到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指保洁质量)每项/次扣 0.1 分。
12、道路雨、雪过后,积水废弃物清理不及时,每项/处扣 0.1 分。
13、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不能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每项扣 0.5 分;
14、在市环卫处以克论净检查月排名倒数的每次扣除 2 分;
(二)公厕管理
1、公厕内外墙面、顶部损坏或厕内堆放杂物,公厕未及时消杀、未建立消杀记录扣每处 0.1 分。
2、内外墙壁、隔板、门窗、地面、吊扇等不干净整洁,不见本色,有灰尘、乱涂乱画、张贴广 告扣每处 0.1 分。
3、公厕内有纸片、烟蒂、粪迹,蚊蝇超标,有臭味、污垢、积粪、有蛛网、死角等其它杂物或 保洁工具摆放杂乱每处扣 0.1 分。
4、大、小便器不洁净、畅通,有污垢、滴漏、蝇蛆、异味、粪便、臭味等每处扣 0.1 分。
5、大、小便器、烘手器、手纸盒、挂衣钩、洗手盆、手纸篓、面镜、地漏、隔板等设施损坏每 处扣 0.1 分。
6、管理间不整洁,有杂物,物品摆放杂乱每处扣 0.1 分。
7、纸篓破损、不净或满溢,未罩垃圾袋每处扣 0.1 分。
8、未及时清理公厕内积水每处扣 0.1 分。
9、公厕周围 5 米内有悬挂物、垃圾、污物、积水、结冰、积雪等杂物、废弃物每处扣 0.1 分。
10、公厕指引牌、通用信息符号不整洁,有破损、倾斜或漆皮脱落、锈蚀每处扣 0.1 分。
11、随意倾倒厕内垃圾每处扣 0.5 分。
12、公厕各项制度未上墙每处扣 0.1 分。
13、公厕墙面明显位置无温馨提示标志或温馨提示破损每处扣 0.1 分。
14、公厕内外瓷砖、地砖损坏,墙面脱落、翘层,破损面积不超过 1 平方米每处扣 0.5 分。
15、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未着标志服上岗或服装不整洁每处扣 0.5 分。
16、无日清洗记录每处扣 0.1 分
17、夏季防蝇措施不全、破损每处扣 0.1 分。
18、秋季过后,防蚊蝇帘未及时去除每处扣 0.1 分。
19、公厕内放置尿桶每处扣 0.1 分。
12、道路雨、雪过后,积水废弃物清理不及时,每项/处扣 0.1 分。
13、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不能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每项扣 0.5 分;
14、在市环卫处以克论净检查月排名倒数的每次扣除 2 分;
(二)公厕管理
1、公厕内外墙面、顶部损坏或厕内堆放杂物,公厕未及时消杀、未建立消杀记录扣每处 0.1 分。
2、内外墙壁、隔板、门窗、地面、吊扇等不干净整洁,不见本色,有灰尘、乱涂乱画、张贴广 告扣每处 0.1 分。
3、公厕内有纸片、烟蒂、粪迹,蚊蝇超标,有臭味、污垢、积粪、有蛛网、死角等其它杂物或 保洁工具摆放杂乱每处扣 0.1 分。
4、大、小便器不洁净、畅通,有污垢、滴漏、蝇蛆、异味、粪便、臭味等每处扣 0.1 分。
5、大、小便器、烘手器、手纸盒、挂衣钩、洗手盆、手纸篓、面镜、地漏、隔板等设施损坏每 处扣 0.1 分。
6、管理间不整洁,有杂物,物品摆放杂乱每处扣 0.1 分。
7、纸篓破损、不净或满溢,未罩垃圾袋每处扣 0.1 分。
8、未及时清理公厕内积水每处扣 0.1 分。
9、公厕周围 5 米内有悬挂物、垃圾、污物、积水、结冰、积雪等杂物、废弃物每处扣 0.1 分。
10、公厕指引牌、通用信息符号不整洁,有破损、倾斜或漆皮脱落、锈蚀每处扣 0.1 分。
11、随意倾倒厕内垃圾每处扣 0.5 分。
12、公厕各项制度未上墙每处扣 0.1 分。
13、公厕墙面明显位置无温馨提示标志或温馨提示破损每处扣 0.1 分。
14、公厕内外瓷砖、地砖损坏,墙面脱落、翘层,破损面积不超过 1 平方米每处扣 0.5 分。
15、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未着标志服上岗或服装不整洁每处扣 0.5 分。
16、无日清洗记录每处扣 0.1 分
17、夏季防蝇措施不全、破损每处扣 0.1 分。
18、秋季过后,防蚊蝇帘未及时去除每处扣 0.1 分。
19、公厕内放置尿桶每处扣 0.1 分。
(四)果皮箱管理
1、果皮箱未每日清洗或清洗不彻底,有小广告、乱涂乱画每处扣除 0.1 分。
2、果皮箱敞门、果皮箱油漆脱落每处扣除 0.1 分。
3、果皮箱未及时消杀、消杀记录不全每次扣除 0.1 分。
4、果皮箱损坏或歪斜后不及时维修或直接拔除的每处扣除 0.2 分。
5、。果皮箱未及时清掏,做到日产日清的,果皮箱缺失内胆未补齐,每处扣除 0.2 分。
6、果皮箱丢失每个扣除 0.5 分。
(五)垃圾中转
1、垃圾运输车辆车体脏污,车容不整洁的每次扣除 0.1 分。
2、垃圾运输车辆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未密闭造成垃圾抛撒、漏撒的每次扣除 0.2 分。
3、未按指定场所倾倒垃圾每次扣除 0.5 分。
4、垃圾清运车辆未按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行驶,进入垃圾处理场区时,超过限定车速公里
5 公里/小时每次扣除 0.5 分。
5、不服从全市统一部署,或未完成抗击自然灾害、疫情防疫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每次扣除 0.5 分。
6、垃圾压缩车装载垃圾后,xx有积存垃圾,地面脏的每次扣除 0.2 分。
7、无日清洗记录、未按要求清洗每次扣除 0.2 分。
(六)门前三包
1、责任区域内无店外店、无门前堆放杂物、无流动摊点;无乱贴乱画;无野广告;无落地广告 牌;门头牌匾规范无损坏;无乱搭帐篷、棚厦;门前车辆摆放整齐。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1 分。
2.、责任区域内无垃圾;无砖头瓦块和砂石土堆;无乱泼污水;墙面、地面经常刷新、清洁、 无油污、干净卫生。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1 分。
3.、责任区域内花坛和行道树保护完好,树木上无栓、钉、刻、划,花坛内无垃圾;各类环卫、 市政设施完好。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1 分。
4、单位院内要保持干净卫生,无卫生死角,院内有条件的种植花草、树木,办公室做到窗明几 净,有卫生检查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每发现一处问题扣 1 分。
5、垃圾收集人员服务态度不佳,与商户发生吵架纠纷,经落实属于垃圾收集人员责任的,每次 扣 0.3分。
6、垃圾收集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收集沿街门店垃圾、不准时或不出车,出现垃圾出门扣或袋装垃 圾 2
处(含 2 处)以上,每增加一处扣 0.1 分。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1) 投标函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报价明细表
(4) 技术偏差表
(5) 其他偏差表
(6) 售后服务承诺
(7)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 投标人近期履行的相关业绩表
(10)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 履约承诺书
(12) 投标保证金
(13) 其他
(14) 技术方案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安阳xx环卫一体化项目(采购编号: 号),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们xxxx对我单位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完全责任、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报价明细表。
(4) 技术偏差表。
(5) 其他偏差表。
(6) 售后服务承诺。
(7)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 投标人近期履行的相关业绩表。
(10)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 履约承诺书。
(12)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3) 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项目投标单价为人民币 x元/ 年, 即 (文字表述)。
2. 如果我单位的投标书被接受,我单位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3. 我单位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单位的全部责任。
4.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
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 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 个工作日。
6.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将由贵方 没收。
7. 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 | 合作期限 | 服务地点 |
投标报价:仟 佰 拾 x 仟 佰拾 元整/年 ( 小写 ¥ ) |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 内容 | 项目名称 | 面积(x m2)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清扫保洁 | 道路清扫保洁 | 348.84 | ||
一级道路 | 106.45 | ||||
二级道路 | 101.77 | ||||
三级道路 | 140.62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项目名称 | 面积(x m2) | 单价(元) | |
2 | 绿化保洁 | 三级道路绿化 | 30.84 | ||
行道树 | 791(棵)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项目名称 | 公厕(座) | 单价(元/座) | |
3 | 公厕 | 公厕运营 | 32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项目名称 | 面积(x m2) | 单价(元) | |
4 | 小广告 | 小广告去除(含门前三包) | 348.84 |
注:1、公厕数量具体以实际为准
2、投标单位需在“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按要求填列分项报价,填列的分项报价 为投标单位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
序号 | 服务项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 参数、服务要求 | 偏差描述 | 所对应的产品证明材料的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注:⑴、“偏差”栏中详细注明所投产品参数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要求有何不同,并说明其符合性。投标人应分项目填制本表,页数不够时请自行复印或按格式添加。⑵、如所投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服务要求与“项目设备清单”中要求一致的部分,仍需在本表填列“与《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一致”样,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偏差描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注:⑴、除技术条款外,“其他偏差表”应详细注明与《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除技术条款外的所有条款)有何不同,并说明其符合性(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分项目填制本表,页数不够时请自行复印或按格式添加。⑵、如投标条款与《招标文件》中要求一致, 仍需在本表填列“除技术条款外,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要求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时间、解决质量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单位名称、地点。
2、质量保证措施。
3、培训计划
...................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编号为 号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地 址: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处
企业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
金额单位:元
投标人 | 组织形式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
注册资金 | 注册号 | ||||
经营范围 | |||||
财 务 状 况 | |||||
资产 | 负债 | ||||
所有者权益 | 其中:实收资本 | 未分配利润 | |||
上年度销售收入 | 实现利润 | 是否欠交税收 | |||
生 产 及 服 务 能 力 | |||||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九、投标人近期履行的相关业绩表(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注明:单位、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及通信地址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我公司承诺:
在 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 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其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一、我单位承诺:
(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并严格按招标人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
(二)我单位开标前已详细勘察现场,并按招标人现场条件及采购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所有款项及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
(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我单位在推荐中标结果公示后,将积极、主动的与招标人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
二、我单位承诺:
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中标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交货期等要求或不能实现投标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投标保证金上缴国库证金没收;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给招标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1) 投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2)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内容确认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无条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自愿放弃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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