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向口腔医师分会办公室联系提交协议草案的,原草案内容无效,后续将由分会办公室发出新协议模板及企业合作邀请函,再行协议签署;尚未联系提交协议的企业,请参照本 通知附带的年会企业合作邀请函确定支持项目,并尽快联系分会办公室。所有年会支持企业请于 2020 年 5 月 10 日前将协议发至口腔医师分会办公室邮箱 18810270818@163.com。分会办公室联系人:常娟,手机: 18810270818(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