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箱: sxzjzgsh@163.com
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山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服务项目 甲 方: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乙 方: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
服务合同
甲 方: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住 所 地: xxxxxxxxxx 00 x 法定代表人: x x 项目联系处室: 行政审批管理处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xxxxxxxxxx 00 x 电 话: 0351-7731121
传 真: 0351-3070626
电子信箱: xxxxxxxx@000.xxx
乙 方: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地:xxxxxxxxxxx 0 xxxxxx 0 xx 0 x法定代表人:xxx
项目联系人:xxx、xxx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xxxxxxxxxxx 0 xxxxxx 0 xx 0 x电 话:0755-86169666-8118,18983285346、18688828258 传 真:0755-86169555
电子信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参加了由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组织的山西 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服务项目,并成为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合同双方约定乙方就山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服务项目,提供无纸化考试全流程服务,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服务内容
服务目标:按照磋商文件内容要求,结合响应文件响应情况,乙方提供自主开发的“海云天无纸化考试系统、海云天智能考试平台、海云天大数据挖掘分析平台”等软件,应用于山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持和考务服务,确保山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顺利完成。
服务内容和方式:乙方自主开发全流程考务服务支持软件,按照甲方要求优化后,应用于考试。服务内容包含考试报名、命题审题组卷阅卷等方面综合服务和实现无纸化考试的全流程服务。具体如下:
(一)考试报名、命题审题组卷阅卷方面综合服务
1.机制建设及人员保障
(1)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对接方案。
(2)安排 1 名人员驻点甲方(6 月 17 日到岗),现场对接软件优化、数据迁移与接口建设、考务制度制定、考务工作部署等考试全流程工作。
2.建设山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综合服务平台
提供成熟、可靠的山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综合服务平台,按照甲方要求完善后,申请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等保三级)。该平台应当具备完整流畅的网上报名、考务信息查询、电子化与人工分部门分
级相结合的资格审核、准考证打印、机考模拟、考务工作部署、统计分析和收费缴费开票数据、考后制证发证数据管理等功能。
3、数据迁移和接口建设
按照甲方要求,对接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制证发证数据对接;对接山西省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实现收费缴费数据对接;对接学历核查系统,实现考生“学历”、“专业”报考条件电子化核验。完成甲方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其它数据迁移和接口建设。
4.命题、审题、组卷、阅卷
承担命题审题组卷阅卷全部考务工作,落实职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要求,为甲方抽取的相应专家提供设备设施、软件、场所、人员保障等条件,确保考前成卷。
(1)有关事务性工作由乙方组织完成。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命题、审题、组卷、阅卷服务方案,起草管理制度。专家的来源、选定确定、命题的套数按照甲方最终要求执行。
(2)根据入围场所名单选择具备高保密资质的单位,场所名单在 7 月 1日前上报甲方,由甲方最终确定。
(3)指派专人全程对接入围单位,接送专家,安排食宿,做好过程性管理和后勤保障。
(4)负责场所、设备、专家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保密管理及日常工作管理。
(二)无纸化考试全流程服务
无纸化考试全流程服务:包括无纸化考试有关平台的提供、部署、维护与技术支持,试题电子化转换,考务制度制定,考区考点的设立,考场的编排与管理,考务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的培训,考生身份验证,考试考务组织与实施,监控与安全,信息查询、数据的加密发放回收移交与销毁,突发事
件的风险应急处理,试卷评阅系统的提供安装使用维护,系统与人员的安全保密,考试成绩公布复核的系统呈现及技术支持,考试结果和考务工作落实情况的统计分析,考务工作总结汇报和保证考试组织实施的其他服务需求。
1.考试考务制度制定、考务组织与实施
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并编写《标准化考务工作手册》,明确考务工作职责、标准、流程及应急预案等。负责组织考点考务管理人员、监考人员及考点系统管理人员的考务培训、考核;协助甲方处理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至甲方;负责发放、填写、收集各考点考场座次表、考场记录单等考务单据,统计考试各科目缺考、实考情况,将考务情况及时报告至甲方;及其他有关事项。
2.考点设立
根据职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标准和要求,负责全省无纸化考场征集、遴选、签约工作。在 7 月上旬上报甲方考点清单及情况,并获得甲方认可。
3.考场编排与管理
根据报名情况,编排考场,提供考点和考场管理(含评价、培训、维护等)方案,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标准考务文档、考务监督、张贴指引、考务培训、后勤保障以及其他服务。
每个考点配备 1 名考点负责人,每个考场至少配备 2 名监考人员,对所有考点监考人员、系统管理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使其能够胜任考场工作。
在每个考场配备 2 个以上监控摄像头,考场监控接入专属监控平台,保证视频信息存储或实时反馈至甲方。
4.风险应急处理
需全面系统地识别出本项目中各种风险事件存在和可能发生的概率以及
损失的严重程度,根据针对性、可行性、易实施、低成本等应急原则对一般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对应应急预案,并对无纸化考试常见的软硬件故障做好硬件储备,及时处理。建立突发事件沟通渠道,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甲方上报,并根据风险应急处理预案和甲方要求有效处置。
5.系统部署
提供无纸化考试系统部署环境,系统部署环境能满足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性能和安全保密的要求。系统部署在一致的云平台上,乙方负责购买云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网络带宽、负载均衡、防火墙、数据备份、系统漏洞检测和补丁修复等服务,依据条件在全省分区部署系统,集群统一为各考区的考点考场提供系统服务。
6.无纸化考试系统
无纸化考试系统由考试所需的系统软件和专业应用软件、安全保密和存储备份系统与设备、考试服务器、考试机、网络、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软硬件设施构成。乙方提供的无纸化系统考试界面需人性化易操作,保证各层次考生均可参加考试。
7、试题电子化转换
提供的命题审题组卷/题库系统具备电子试题转化功能,转化后的简答题、计算题和综合题界面友好,保证考生在答题时间、质量上与纸质方式没有明 显差异。
命题审题组卷完成后,组织无纸化考试技术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试题电子化转换和导入无纸化考试系统,结果要满足考试需求,保证准时开考。
8.防作弊功能
乙方提供的无纸化考试系统需具备六大基础防作弊功能+主观题防偷窥功能(xx纹):即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进场;考生作答轨迹分析;支持拍题追
溯;考生作答系统具有防止切换屏功能;考生作答系统具备防止外部网络接入、防止外接存储接入功能;可记录绑定考试机监考机硬件信息,具备防平行开考能力;主观题防偷窥功能(xx纹)。并粘贴防窥膜。
9.试卷发放与回收
考前 1 日内将试卷数据包从系统中心发送各考点和考场,并采取必要的加密技术确保试卷数据包不被提前打开或破解。提供的考点需网络稳定,具有足够的网络带宽,保证能按时下载试卷数据包。考试结束后 1 小时内,将考试数据校验回收传送到云平台服务器上部署的无纸化考试系统中。确保数据完整回收无误后,销毁考点考试数据。
10.考务信息动态汇聚平台服务
为无纸化考试服务提供专属的考务信息动态汇聚平台服务,能够直观展示全流程的考试状态,方便甲方全程掌握考试动态以便决策。
11.网上评卷系统
提供评阅试卷所需的软硬件、存储备份系统,能够评阅主观题和客观题,并完成两部分成绩合成;提供数据质检、核查功能,确保考试成绩无误;提供考后数据分析服务;采取安全保密措施,保证数据安全。
12.服务响应
安排充足人员,明确服务事项、分工、要求。相应人员保持电话 24 小时
畅通,全流程提供 7×24 小时服务,确保最快响应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开展服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
(一)按照磋商文件内容要求和响应文件响应情况,结合考试服务项目实际推进需求,负责无纸化考试服务事项内容和需求的完善、组织协商确定考务工作进度安排、对服务质量提出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等;
(二)成立有乙方参与的无纸化考试工作机构,统筹无纸化考试工作;
(三)提供山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依据、组织流程、平台优化需求、考试方式和考务工作要求;
(四)过程中必须由甲方履行行政职责或者对接其他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才能推进的事项;
(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第三条 服务成果验收
甲方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确定验收标准。
考试汇报总结后,10 日内组织验收。全部事项符合合格标准,确认合格;
1项未达标,即为不合格。逾期未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第四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分别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或者生成的技术信息、考务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行政管理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应当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不得发生以下情形:
(一)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第三人披露上述信息或者转交载体;
(二)上述信息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生成的技术信息、考务信息、行政管理信息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移交或者处理;
(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行政管理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者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
(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第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
(一)甲方对无纸化考试技术服务过程中生成的所有数据,享有完全的
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考试管理政策、考生信息、考试试题、考务信息、成绩数据、分析报告等。
乙方完成服务后,3 日内向甲方移交有关数据、资料,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另行使用。
(二)乙方提供的资料、项目成果和服务应当符合法定要求,确保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
因乙方违反前述规定,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乙方对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条 付款
(一)计价方式
内容 | 单价(人民币) | |
1 | 固定单价 | 78 元/人/科次 |
2 | 命题审题组卷阅卷费 | 据实计算 |
备注:1.固定单价不包含命题审题组卷阅卷专家的劳务费用、住宿费、差旅费。以上费用根据有关标准据实计算,由乙方代为支付。 2.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费用(除上述 1 内容外,包括但不限于命题审题组卷阅卷的其它费用、接口对接费、软件开发及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费、技术服务费、考场费、设备使用费、人员费、培训费、系统升级维护费、云平台服务费、网络通信费(含短信、微信等)等)均由乙方承担,在服 务过程中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
本项目服务费分年度按照实际报考人数和单科考试固定单价计算,按年度支付;过程中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0%。
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转账至采购人账号)”,结合此项考试关于“考生报考并资格审核通过的,缴纳考试费”的考务安排,考生报名缴费后,才能按照固定单价计价法计算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因此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由磋商文件中的“合同签订前”变更为“考试报名缴费完成后 15 日内。”
履约保证金在当年度项目验收结束 15 日内,验收结论为“合格”,且乙方无违约责任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2.服务费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结合工作进度,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分次支付。报名缴费完成后 15 日内,支付 10%;完成开考准备,具备考试条件,考试结束后 15 日内,支付 30%;阅卷结束,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 15日内,支付 60%。
3.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太原建设路支行 账 号:0502123009026400114
联系方式:0351-3580044
4.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账 号:7744 5793 8078联系方式:0755-86169666
付款前双方应当核对确认信息;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或者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于 10 日内取得有关部门证明向对方提供。
不可抗力成立的,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各自承担。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
不可抗力终止后,经双方协商确认,合同有继续履行必要的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 违约与赔偿责任
双方未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全面履行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管;甲方违约的,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 3 年,原则上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度项目验收结束为一个考试年度。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上年度服务验收“合格”,新一年度服务内容与固定单价不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同意的,合同自服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自动续延。续延周期为一个考试年度,本项目最多进行两次续延。当年度合同到期日前,乙方需提供与各考区考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过期未提供的,不能续延。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不再续延。有关财政支付管理部门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上年度服务验收“合格”,新一年度服务内容不变,
固定单价变化幅度不超过 15%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订不超过验收合格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的,合同自动续延。续延周期为一个考试年度,本项目最多进行两次续延。当年度合同到期日前,乙方需提供与各考区考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合同;过期未提供的,不能续延。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不再续延。有关财政支付管理部门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一)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完全履约的;
(二)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导致合同目的全部或部分无法实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三)双方书面确定,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共同认可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解除合同;
(四)其他法定情形。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太原)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列举事项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落实,响应文件和磋商文件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名)
日 期:2024 年 月 日
乙 方: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名)
日 期: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