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wubu@zhaogang.com,021-35906666】。
找钢网平台服务协议
x协议是您与找钢网所有者上海找钢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就找钢网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 约,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找钢网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网站、移动客
户端、应用程序等形式向您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 请您仔细阅读本
服务协议,特别是免除和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如对协议有疑问,可联系找钢网
【xxxxxx@xxxxxxxx.xxx,021-35906666】。
您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后,即表示您已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与找钢网达成一致,成为找 钢网平台的用户,并自愿遵守本协议。
若我们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将通过 xxx.xxxxxxxx.xxx 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您若不同意应停止使用找钢网的服务,若继续使用,则视为您愿意遵守更新后的协议。
第 1 条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1.1 找钢网的各项在线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找钢网所有。您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找钢网的正式用户。
1.2 注册成功后,即视为您确认自己具有享受在线购买钢材及享受服务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3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找钢网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找钢网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找钢网法律声明、隐私政策、交易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找钢网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第 2 条 服务内容
找钢网通过互联网依法为您提供钢材产品交易、物流、金融等服务,您在完全同意本协议及找钢网规定的情况下,方有权使用找钢网的相关服务。
第 3 条 账户注册、使用、管理、注销
3.1 您应本着诚信向找钢网提供注册资料,保证其提供的注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注册资料如有变动的,应及时更新其注册资料。找钢网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否则,您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并且找钢网保留终止您使用找钢网各项服务的权利。
3.1.1 企业账号
(1)为享有包括采购等更多的服务和平台操作功能,您可以申请企业账号。您应按照找钢网企业账号认证要求提供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所需资料且经找钢网审核通过后,您即为找钢网认证后的企业账号。
(2)您完成企业账号认证后,授权书授权的手机号即自动成为企业账号管理员账号,管理员账号可开通相应数量的子账号,该子账号的权限以找钢网平台开通的权限功能以及授权书为准。企业账户管理员可以查看该登记企业下所有子账户创建的订单信息,子账号仅可查看该账号项下的订单信息。
(3)您在成功完成企业账号认证后,您可以通过找钢网平台在线交易、发布资源信息、发布求购信息、下载资源单等企业服务。
(4)您申请或认证企业账号时,您设置的企业信息不得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1.2 子账号设立
(1)您完成企业账号认证后,在企业账号管理员的授权下,您可以在企业账号下开通相应数量的子账号,该子账号的数量、权限最终以找钢网平台开通的权限功能以及授权书为准。
(2)子账号开通后,有独立的手机号和密码,子账号可以代表认证后的企业账号通过找钢网平台在线交易、发布资源信息、发布求购信息、下载资源单等企业会员服务。
(3)为保护您的信息安全,子账号无权查看企业账号及其他子账号的订单信息。
(4)子账号所创建的所有订单信息及操作行为,最终均统一归口为企业账号登记用户,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其享有和承担。
3.1.3 企业账号和员工管理
(1)您完成企业账号认证后,可进行升级超级管理员,一个公司仅有一个超级管理员。升级超级管理员成功,代表您的企业开通了超级管理员功能,且此功能和企业账号绑定不可关闭。
(2)超级管理员可在管理中心管理企业账号,包括但并不限于开启企业特定业务审核流程、开启企业特定信息通知等。
(3)超级管理员可在管理中心管理员工子账号,包括但并不限于开通员工子账号、授权或转授权员工子账号业务角色等。管理中心可授权的角色范围,不限于买家相关业务角色。
3.2 用户对通过其账户所进行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询/报价、采购产品、订购服务及披露信息等)依法享有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且账号仅限于用户自身进行使用,不得给予任何第三方使用且不能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且找钢网保留暂停或终止服务的权利。
3.3 在完成注册或企业账号认证流程时,您应当按找钢网相应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并及时更新您的
信息,以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在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找钢网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用户(如卖家等)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找钢网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
3.4 如找钢网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找钢网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
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找钢网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 找钢网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找钢网服务,除法律明确规定外找钢网对此不承担责任。
3.5 您应谨慎合理的保存、使用密码,且勿将密码告知他人。账户因您主动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
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找钢网并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您遗忘或丢失在找钢网注册的密码时,可通过注册手机验证码找回密码,也可与找钢网客服人员取得联系,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经找钢网审核确认后,可找回密码。
3.6 您同意,找钢网有权使用您的注册信息、密码等信息,登陆进入您的注册账户,进行证据保全,包括
但不限于公证、见证等。
3.7 平台为您提供账户注销功能,您可以通过该注销功能注销您的账户。
我们在此善意的提醒您,您注销账户的行为会给您的售后维权带来诸多不便,且注销账户后,您的用户信息我们只会在本平台前台系统中去除,使其保持不可被检索、访问的状态,或对其进行匿名化处理。您知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交易记录可能须在平台后台保存 3 年甚至更长时间。
您若注销账户的,请提前向找钢网平台申请,经找钢网平台确认您的账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您的账户将被注销:
(1)账户无任何纠纷,包括投诉举报和被投诉举报;
(2)账户为正常使用中的账户且无任何账户被限制的记录;
(3)账户内无未完成的订单、服务;
(4)账户已经解除与其他网站、其他 APP 的授权登录或绑定关系。
一旦您的帐户注销,您将无法登录、使用本平台账户,您也将无法找回您账户中及与账户相关的任何内容或信息,在您的注册期间的权利也将不复存在。
第 4 条 用户使用规范
用户在使用找钢网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如下义务:
4.1 在使用找钢网服务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如果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4.2 在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找钢网服务的正常秩序,不得利用找钢网进行非法牟利活动。
4.3 在找钢网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2)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3)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4)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5)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找钢网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找钢网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7)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相关找钢网平台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找钢网平台上发布的。
4.4 除找钢网同意外,不得对找钢网上的任何数据进行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以复制、传播、爬虫抓取等任何方式使用找钢网网站上展示的信息。
4.5 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找钢网的正常运作或正在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第 5 条 用户信息的保护及授权
5.1 用户信息的保护
保护用户信息(即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是找钢网的一项原则,找钢网非常重视用户信息的保护,在您使用找钢网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找钢网按照在找钢网公布的隐私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用户信息。找钢网希望通过隐私政策向您清楚地介绍找钢网对您用户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找钢网建议您完整地阅读隐私政策,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您的隐私权。
5.2 非用户信息的保证与授权
5.2.1 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所发布的信息拥有相应、合法的权利。否则,找钢网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5.2.2 为方便您使用找钢网其他相关服务,您授权找钢网将您在账户注册和使用找钢网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找钢网等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或从找钢网等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获取您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
第 6 条 商品信息
找钢网上的货物价格、数量、是否有货等商品信息将根据市场行情及销售情况随时发生变动,找钢网不作特别通知。由于网站货物信息数量庞大,虽然找钢网会尽最大努力保证您所浏览商品信息的准确性,但由于网络及电脑终端兼容性等客观原因存在,网站网页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请您知悉并理解;找钢网欢迎纠错,并会视情况给予纠错者一定的奖励。
第 7 条 违约处理
7.1 如认证企业账号后,您连续 6 个月未登录找钢网或实际使用找钢网服务的,找钢网保留对您中止或终止提供服务并注销账户的权利。
7.2 如果发现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找钢网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节不经通知随时采取警告、拒绝发布、立即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账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相关账号的使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相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调查。
7.3 您理解并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您应当独立
承担责任;找钢网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第 8 条 责任限制及不承诺担保
8.1 找钢网平台上展示的全部信息、资料、货物和服务,均由商家家自行提供的。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找钢网不对平台上的信息、资料、货物和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找钢网会合理地尽力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如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前提下,买卖双方可提出要求“找钢网”协助调解。
“找钢网”会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来给出建议。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找钢网对此协议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 9 条 协议更新与终止
9.1 协议的更新
9.1.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网站运营需要,找钢网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将至少在正式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更新后的协议自发布之日即时生效。
9.1.2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9.1.3 用户与找钢网基于交易合作签署的其他书面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双方书面签署的协议为准。
9.2 存在如下情形,找钢网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用户申请注销账户,找钢网确认的。
(2)用户违反本协议累计达到 3 次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及找钢网认为需要终止的情形。
协议终止后,找钢网有权继续保存您的注册信息及在找钢网平台上的所有交易信息,并有权视情况删除尚未交易的物品,及未实际履行交易信息。
第 10 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管辖
x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
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找钢网住所地(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11 条 其他
11.1 找钢网尊重用户合法权利,本协议及找钢网上发布的各类规则、声明等其他内容均属不可分割的整体,均是为了更好的、更加便利的为用户提供服务。找钢网欢迎用户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此找钢网将虚心接受并适时修改本协议及各类规则。
11.2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可 发邮件到 xxxxxx@xxxxxxxx.xxx 提交投诉资料,请务必提交真实有效、完整清晰的材料,否则投诉将无法受理。 投诉材料包括:a.权属证明;b.举报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或护照、营业执照等;如果举报人非权利人,请举报人提供代表权利人进行举报的书面授权证明。c.为确保投诉材料的真实性,在侵权举报中,您还需要签署以下法律声明:我为所举报内容的合法权利人;我举报的内容侵犯了本人/公司相应的合法权益;如果本侵权举报内容不完全属实,我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和赔偿找钢网因根据投诉人的通知书对相关帐号的处理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找钢网有权依据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的侵权初步证据,对平台内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
11.3 本协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征求意见期间,如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任何意见,可联系找钢网(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xx,
021-35906666)。
发布时间:2019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