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名 称 : 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遴选入围项目(2019-2020 年度) 项目资金来源: 各使用部门年度经费 项目方案核准编号: 项目招标编号: HYZF2019-002 采购单位(甲方):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供货单位(乙方): 开封市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 2019 年 月 日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书
(合同年度编号:2019-001)
项 目 名 称 : | 公务用车车辆租赁服务遴选入围项目 (2019-2020 年度) |
项目资金来源: | 各使用部门年度经费 |
项目方案核准编号: | |
项目招标编号: | HYZF2019-002 |
采购单位(甲方): |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
供货单位(乙方): | 开封市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 | 2019 年 月 日 |
项目合同书
采购单位( 甲方):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供货单位( 乙方):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批复,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经竞标评审,乙方获得该项目的中标资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1 乙方利用其自有或拥有管理权的车辆,配备具有丰富经验的驾驶人员,按照甲方 或其下属各用车单位 (以下统称"甲方各用车单位")指定的线路和时间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用于甲方各用车单位公务使用,甲方各用车单位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1.2 车辆类型:小轿车凯美瑞、雅阁级别以上及同等档次车型;商务车别克 GL8、本田奥德赛以上或同等档次车型。
二、服务期限和方式
2.1 本协议服务期限暂定 2 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执行。
2.2 服务期内,乙方提供服务以甲方各用车单位"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出差公务派车审批单"为准。
三、车辆信息、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3.1 车辆信息及费用标准
序号 | 车型 | 品 牌 | 座位 | 租 金(元) | 日租超公里 | ||
时 租 (1 小时以内) | 时 租 (1-4 小时) | 日 租 (160km 以内) | 元/每公里 | ||||
1 | 小型车 | 凯美瑞、雅阁级别以上 | 5 | 100 元以内 | 200 元以内 | 450 元以内 | 2.50 |
2 | 商务车 | 别克GL8、本田奥德赛以上 | 7 | 150 元以内 | 300 元以内 | 600 元以内 | 3.0 |
xxxxx | 19 | 200 元以内 | 400 元以内 | 800 元以内 | 4.0 |
备 注:
(1)租赁车辆购置日期必须为 2015 年 1 月 1 日之后,且状况良好。
(2)时租方式主要是用于在开封市(含五县)范围内、用车时间较短的公务活动。
(3)以上服务价格均为服务价格上限,租车费用包括车辆租金(含折旧、维修、保养、违章罚款等)、司机工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过夜费、通讯费、司机加班及休息日、节假日加班等综合价格。驾驶员出车过夜住宿费、餐费由学校用车部门承担。
(4)超出项目招标之外的其他用车服务价格由甲方各用车单位与乙方另行协商,最终服务价格应不高于服务价格上限。
3.2 结算方式
3.2.1 甲方各用车单位和乙方原则上每季度(或每月)通过转账结算一次租车服务费用。结算费用需经双方确认,由乙方提供正规发票和用车清单,由甲方各用车单位办理报销转账手续。付款信息如下:
乙方银行开户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乙方银行开户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4.1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1 甲方各用车单位不承担上述支付乙方服务费以外的包括但不限于油料费、车辆修理费、车辆保险费、税金、违章罚款等、以及国家规定应缴纳、支付的各项费用。
4.1.2 如乙方出现车辆或驾驶人员不能满足甲方各单位工作需要,或不配合甲方各用车单位工作,甲方各用车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驾驶人员,乙方不得拒绝,且相关更换工作应不影响甲方各用车单位工作。
4.1.3 甲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
4.1.4 甲方各用车单位应及时确认乙方已提供的服务,并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1.5 甲方各用车单位可根据需要调整线路、服务时间及车辆类型,但需合理时间范围内提前告知乙方,使乙方有充足时间调配车辆。
4.1.6 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驾驶人员的服务进行监督评价,并提出改进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确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用车单位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不满意,甲方有权减付或不付该次服务费用。
4.2 乙方权利义务
4.2.1 乙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和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件要真实、有效,包括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车辆年检合格证及车辆环保标志等各种行车手续 (相关手续作为协议附件)以及行车证、驾驶证;如因乙方相关证照手续不全导致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2.2 乙方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车况良好、适宜运营及安全性。每次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不得将有机械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车辆提供给甲方各用车单位使用。
4.2.3 乙方车辆因不可抗力或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乙方视情况尽快联系维修单位,若维修时间较长可能影响甲方各用车单位行程的,甲方各用车单位有权选择其他合理的方式,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4.2.4 乙方须配备为甲方专门设立的租赁服务团队,受理租赁服务期间相关派车、咨询、业务分办及服务投诉等事宜。
4.2.5 乙方为甲方各单位服务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乘客乘车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非由甲方各用车单位引起而出现的违法、违章违规现象或安全事故引起的处罚或其它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给甲方各用车单位或乘客人身、财产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承担(乘客自身原因除外)。
4.2.6 乙方为甲方各用车单位服务期间,乙方应配置有丰富的驾驶经验的驾驶人员,应做到xx礼貌,安全驾驶。乙方驾驶人员不得出现饮酒、服用导致嗜睡性药物或其他精神类药物等影响驾驶安全的现象,一旦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在服务期间发生上述事项的,甲方各用车单位有权以其他合理方式取代乙方的服务,产生的租车服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2.7 乙方为甲方各用车单位服务期间,由乙方驾驶员详细填写该车出发前的里程数、结束里程和出发点、终点,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乙方不得随意改动,否则一经查实, 甲方各用车单位不予支付所有费用。
4.2.8 乙方如遇甲方各用车单位不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的,乙方有权拒绝服务。
4.2.9 乙方应按时到达甲方各用车单位指定的发车地点。如遇中途堵车或其他特殊性事件不能及时到达的,乙方或其驾驶人员应提前通知甲方各用车单位。如无特殊原因,
乙方延迟到达甲方各用车单位指定的发车地点而严重影响甲方行程的,甲方各用车单位有权选择其他的合理方式出行,或核减乙方本次服务费用。
4.2.10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签订本协议前办理车辆保险:包括交通强制保险、司乘险、车上人员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附加险不计免赔等保险。其他险种由xx自愿投保。
4.2.11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下的服务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将解除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5.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协议约定或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赔偿乙方因甲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1)甲方各用车单位提供虚假信息,实际未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的;
(2)甲方用车单位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及时结算,拖欠乙方服务费用的;
(3)甲方用车单位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甲方用车单位乘车人指使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的;
(5)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
(6)甲方临时取消乙方已到达约定发车地点的车辆服务的,给乙方公司造成损失的。
5.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或出现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可不支付租赁费用,给予警告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内暂停其车辆租赁服务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车辆租赁服务资格。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间、地点提供租赁服务,导致甲方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2)不按协议约定价格收取费用的;
(3)未提供服务而为甲方用车单位或人员提供发票,虚列用车支出、充抵账自筹情况。
(4)多次被用车单位投诉并经甲方查证属实的。
(5)不履行投标文件中服务承诺的。
(6)不积极配合甲方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及管理的。
(7)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经甲方考核不合格的。
六、协议解除
6.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6.2 乙方车辆如在服务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且乙方无法提供服务时,本协议相应解除,甲方各用车单位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支付服务费,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x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未尽事宜
x合同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在合同执行中如有其他额外的要求,乙方将提供有偿服务。
九、其他
9.1 本次招投标相关文件是本合同签订的依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9.2 本合同有关内容未能详述约定的,以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及描述为准。
9.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
甲方: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技术负责人: 电话:0000-0000 0000 日期:2019 年 月 日 | 乙方: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电话: 日期: 2019 年 月 日 |
附 租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入围 2019-2020 年公务用车服务单位:
1.开封市金之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租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 000 0000 0000;x
xx 159 0378 6649。
2. 开封祥龙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租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 000 0000 0000 ;
xxx 137 8378 5574。
3. 开封市拓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租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 000 0000 0000;
4. 河南省跃霖之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租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 000 0000 0000;
5. 开封市云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租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x 000 0000 0000;
6. 开封市道邻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租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x 000 0000 0000;
7. 开封市弘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租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xxx 000 0000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