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8-065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京东签署《战略业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业务合作协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乐融致新电子科技
(天津) 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乐融致新”或“新乐视智家”)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签署的意向性协议,是双方签署具体合作协议的原则性指引,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进一步签署其他相关协议,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2、本次签订的《战略业务合作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暂时无法预计《战略业务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合作各方后续实施情况而定。
4、乐融致新股东乐视控股持有的18.38%股权处于冻结状态,且部分或全部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公司存在因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司法拍卖而导致失去对控股子公司的控股权的风险。
5、截止目前,公司已将所持乐融致新股权质押,如若公司因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导致质押资产被依法处置,公司将面临可能失去乐融致新实际控制权的风险,进而导致乐融致新无法并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一、 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乐视智家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视网”)控股子公司乐融致新与京东签署《战略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乐融致新和京东双方业务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其中各项业务具体合作的细节将由双方另行商议和签订细则进行约定。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京东是国内知名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公司,主要从事自营和平台电子商务业务。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39,798.56 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6605015136
企业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 x X x 0 x 000 x
成立日期:2007 年 04 月 20 日
主营业务:批发、零售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批发兽药;道路货物运输;机器人生产与组装;计算机软件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基础软件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软件开发、软件设计;机器人的研发;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设备安装、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体育用品、百货、邮票、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金银珠宝首饰、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新鲜水果、蔬菜、食盐、饲料、花卉、种子、装饰材料、通讯设备、建筑材料、工艺礼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机器人、仪器仪表、卫生洁具、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摩托车、智能卡、化肥、农药、牲畜(不含北京地区)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零售、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业务;摄影服务;仓储服务;会议服务;提供劳务服务(劳务派遣、劳务合作除外);经济信息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及中
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培训;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火车票代理;委托生产电子产品;委托生产照相器材;委托生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委托生产家用电器;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从事机动车公共停车经营管理服务;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拍卖(不含文物)。(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批发兽药、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京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x融致新和京东双方约定,为了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在电商领域、会员账户领域、广告系统领域、物流领域、语音技术领域、乐融致新产品采购领域、无界零售领域等开展深入业务合作,共同开拓市场、服务用户、共享客户资源和服务能力。
2、生效
x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于本协议文首所载日期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三、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融致新作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合作符合公司“平台+终端+内容+应用”的生态理念,有利于发挥乐视电视强大的互联网分众运营能力,基于目前大数据平台和云计算平台,进一步充分挖掘自身潜在价值。
四、风险提示
1、本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本协议执行的具体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2、就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通过临时公告或者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请各位投资者予以关注。
六、备查文件
《战略业务合作协议》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