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350001]FJTH[DY]2024002
合同编号:[350001]FJTH[DY]2024002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 福建省商务厅
住所地: xxxxxxxxxxxx000x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传真:
乙方: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住所地: xxx000xxxxxxx0xx0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FJTH[DY]2024002 的 第135-136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展务承办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二、合同标的
总金额(元):¥ 5,496,000.00
品目编码 | C22029900 | 品目名称 | 其他展览服务 |
采购标的 | 第135-136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福展务承办项目 | 服务时间(单位) | 自承办工作开始至下一年度新供应商确定前 |
服务范围 | 按照福建省交易团要求,做好第135、136届广交会省团展务事务工作,包含组织企业参展、展位分配、服务参展企业等,具体按采购文件要求无偏差实施。 | ||
服务要求 | 严格按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及商务条件,无偏差实施。 | ||
服务标准 | 按照福建省交易团要求,做好第135、136届广交会省团展务事务工作,按采购文件要求无偏差实施。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xx肆拾玖万陆仟元整 ( ¥5,496,000.00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5496000元)。
☐ 其他方式。
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
用于保障省团广交会相关工作各项开支,涵盖展前、展中、展后一系列工作,确保省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项目名称: 第135-136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展务承办项目
4.2服务范围:福建省商务厅第135-136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展务事务工作
4.3服务地点:福州、广州
4.4服务完成时间:自第135届广交会筹备工作开始至第136届广交会结束(下一年度新供应商确定前),乙方完成本协议甲方所委托的全部事项为止。
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无
5.2服务内容:
(一)应安排工作负责、熟悉业务、服务企业态度好、遵守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完成广交会承办工作。工作人员应熟悉广交会工作规定、工作流程,熟悉应尽职责;对外必须以省团的名义联系企业、地市商务部门等,未经省团许可,任何承办人员不得对外泄露省团信息、企业商业隐私等。
(二)协助福建省交易团每届广交会组织不少于1400家企业参展,安排相对固定的专人进行日常企业服务,及时回复企业咨询信息;协助指导企业在大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展位申报,汇
总和整理企业参展信息。协助做好省团展位通知书、参展筹备等文件的印制和管理,确保相关信息的送达和通知到相关企业。
(三)协助省团做好展位使用管理和企业管理,协助省团对接地市分团做好展位分配管理
,及时帮助地市分团协调解决相关困难问题,根据地市分团需要协助地市分团对接大会、相关商协会等。协助做好政策和展位管理规定宣导等工作;展会举办期间,对省团展位开展巡查,指导地市分团开展展位使用自查;协助开展省团检查发现的涉嫌违规使用展位核查处置工作。
(四)对需要联系的企业名单,进行逐家联系沟通,收集、归档企业提供的各项材料,逐条记录沟通联系内容和通话对象。与企业联系、相关资料核查的结果反馈必须如实、准确,责任到人,不得藏匿、加工、伪造、篡改相关资料,具体负责人需对相关记录、台账签字确认。
(五)落实参展企业在布展、撤换展期间省团的服务工作。负责省团参展企业的装修设计报送、审图、装修施工、布展、展具加租、展位特装、改装服务、展位标配核查、楣板核查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完成1400余家线上线下参展企业共4000余个展位的参展秩序维护、安全生产
、知识产权问题处理、展品上架辅导和线上展品审核;做好有关信息整理与汇总工作、企业调研和成交统计、平台系统维护、各类证件办理和管理等省团展务事务。
(七)负责协调处理展会现场各类纠纷,做好各项对外宣传资料审核工作,确保不出现舆情事件和负面影响。
(八)安排落实不少于4场与广交会相关的筹备会、座谈会、调研和对接活动等。做好线上
、线下广交会企业辅导培训组织等工作。
(九)组织开展省团新闻宣传等工作,包含拍摄收集现场照片、草拟新闻宣传稿(单届不少于3篇)、草拟每期及全期参展情况总结、配合大会宣传及采访等。
(十)做好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的组织、推荐和企业辅导工作。
(十一)做好大会要求的及省团安排的企业调研、问卷调查等相关工作,大会问卷调查填
报率不低于大会要求。组织好参展企业展会期间省团问卷调查,回收率达到80%以上;加强调研,跟踪线上、线下广交会企业参展效果,展期现场完成300家次以上的企业调研收集,并做好问卷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省团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包含:根据大会组委会的收费标准,下达省团参展企业展位费收款通知书;代收代付参展企业展位费、证件费等。
(十三)与地市分团签订《参展管理协议》,与每家参展企业签订《参展协议》并收齐归
档。
(十四)协助省团加强与大会的日常联系,协助省团做好与大会沟通协调,协助处理好相关日常事务。协助省团接待团部来访人员和来电应答,处理相关事宜工作。应急处理其它与大会对接的临时工作。
(十五)负责省团及展馆团部后勤综合保障工作。协助省团对接协调地市商务局、企业和国家相关商协会,助力政府职能实施到位。
(十六)每届广交会结束后,做好后续企业服务和下届展会衔接工作,确保服务工作不断
档。
(十七)做好广交会当届组织筹展及参展等情况总结,及时汇总整理参展期省团工作材料
,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十八)根据工作需要,省交易团安排的其他承办工作。
(十九)该项目主体部分不得对外转包、分包。
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无
(2)服务人员组成:无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无
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
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负责赔偿。
5.4.3其他要求:无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金额的40%,即人民币贰佰
柒拾壹万捌仟肆佰圆整(¥219.84万元)。
2.135届广交会结束后一个月内,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贰佰柒拾壹万捌仟肆佰圆整(¥219.84万元)。
3.项目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承办费用
。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委派xxx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0591-87270250,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甲方应于2024年04月15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6其他无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委派xxx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0591-87304101,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等要求开展第135-136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展务服务;
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6服务工作结束后,xx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8.8其他无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1 | 2,198,400.00 | 2024-04-13 |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 |
2 | 2,198,400.00 | 2024-05-31 |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 35届广交会结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 |
3 | 1,099,200.00 | 2024-12-31 |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 %。 |
十、履约保证金无
十一、合同期限
自第135届广交会筹备工作开始至第136届广交会结束(下一年度新供应商确定前),乙方完成本协议甲方所委托的全部事项为止。
十二、保密条款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无
十三、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无
13.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5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再委托他人或与他人合作承办本次展会的;
2.乙方不能按照约定的展会方案和计划进度实施,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乙方仍不能满足展会方案或甲方要求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任何一项约定的,且经要求整改,拒不配合的;
4.在展会筹备、举办过程中,乙方提出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
5.乙方的其它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的。
(4)其他违约情形无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
无
十七、其他约定
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副本零份,无
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17.6其他无
十八、合同附件无
甲方(采购人): 福建省商务厅(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xxx
纳税人识别号:11350000003591387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四支行账号:117060100100017803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 xx
纳税人识别号: 12350000315383448K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账号:116020100100057543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4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