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标环节: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 Windows 8、Windows 10 (推荐),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10、Internet Explorer11 (推荐), WPS 或 Office 办公软件。 ① 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靖远路街道、盐场路街道家庭适老化改造及居家上门照护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编号:1259-22002
采 购 人: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
代理机构: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一月
目录
特别提示:
请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严格按规定的交易程序完成各阶段的磋商工作,及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该项目的相关信息,认真配合完成本次工作。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靖远路街道、盐场路街道家庭适老化改造及居家上门照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的委托,对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靖
远路街道、盐场路街道家庭适老化改造及居家上门照护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编号:1259-22002
二.磋商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三章)
包号 | 采购服务内容 | 分包预算 | |
1 | 靖远路街道 163 人 盐场路街道 23 人 (合计 186 人) | 适老化改造 | 93 万元 |
2 | 居家上门照护服务 | 73.5 万元 | |
注:本项目供应商报价均为预算价,无需二次报价,不对报价进行评分。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一包、第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预留方式:全部预留,预留比例:100%。本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
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五.项目预算:166.5 万元(第一包:93 万元;第二包:73.5 万元)
六.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即自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止)七.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工作日)00:00:00-23:59:59。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在线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 “我要投标”按钮(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九.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 年 1 月 26 日 09:30 分(北京时间)之前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关分中心开标一室(xxx 0000 x 0 x)投递标书,逾期不予受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22 年 1 月 26 日 09:30 分(北京时间),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关分中心开标一室(xxx 0000 x 0 x)。
十一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市城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000-0000000)。
(3)参标环节: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 Windows 8、Windows 10 (推荐),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10、Internet Explorer11 (推荐), WPS 或 Office 办公软件。 ① 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点击电子交易系统按钮;选择不见面开启系统;根据项目类型“供应商(政府采购)”,选择对应模块进入不见面开
启系统;供应商使用 CA 锁或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建议使用 CA 锁登录);根据项目类型“政府采购”,选择项目所在模块进入;进入模块后先选择网上开启按钮,然后再查找本次所投标段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操作;找到所投标段项目名称以后,点击我要参标按钮,对此项目进行参标,然后再点击网上开启按钮,上传磋商响应性文件。 ② 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环节:进入本次项目投标界面后,点击上传按钮,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上传时间上传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文件过程中,请供应商耐心等待,直至出现文件上传成功提示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如果提前点击确定按钮,很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不成功;磋商响应性文件上传完成以后,点击窗口中“此处”,验证磋商响应性文件解密环境,为下一步磋商响应性文件解密做准备; 若出现 BJCA 相关 ActiveX 控件未注册信息,请登录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下载中心下载工具进行安装即可; 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本次磋商响应性文件;之后点击上传文件回执单查看按钮,查看文件回执单,供应商可打印或拍照留存; ③ 投标签到:成功上传磋商响应性文件后,点击②签到,进入本次投标签到环节,各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进行实名认证; 使用支付宝扫一扫,扫描验证二维码,点击开始录制按钮,拍摄 2-5 秒视频,点击确认提交,直至提示实名认证成功,完成签到。 (注:身份认证,须在开启前完成。)如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完成视频身份认证,可点击紧急签到按钮进行签到,紧急签到的时间为开启前10 分钟。上传委托人照片(格式仅支持.PNG 和.JPG)。
④ 本项目招磋商响应性文件制作及开评标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及 “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具体操作详见 兰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和 甘 肃 交 易 通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xxxx://xxx.xxxxxxx.xxx/)“下载中心”的《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十二.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十三.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 采购人: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 280 号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403 号酒钢大厦 2 号楼 1 单元 405 室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931-4634577
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2 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说明和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靖远路街道、盐场路街道家庭适老化 改造及居家上门照护服务项目 |
2 | 磋商编号 | 1259-22002 |
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4 | 采购预算 | 166.5 万元(第一包:93 万元;第二包:73.5 万元) |
5 | 最高限价 | √ 无 □有,金额 万元 |
6 | 联合体投形式 | √不接受 □接受 |
7 | 采购人 | (1)采 购 人: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 (2)详细地址:xxxxxxxxxx 000 x (0)联 系 人:xxx (4)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8 | 招标代理机构 | (1)单位名称: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403 号酒钢大厦 2 号楼 1 单元 405 室 (3)联系人: 韩欣晋 (4)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9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0 |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 信用记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 (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
注:本前附表中的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 动 期 间 ;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甘 肃 ”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 ||
11 | 磋商保证金 | x项目不要求磋商保证金 |
12 | 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磋商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 执行,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解释)。 |
1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服务费金额:由每包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向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支付, 且承担磋商期间其他费用。 支付方式:电汇或网银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甘肃银行营业部 账号:000000000000000000 财务电话:0000-0000000 |
14 | 磋商有效期 | 自磋商响应性文件正式递交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
15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 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16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 文件 |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 |
17 | 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操作事项 | 电子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的三种电子投标文件(.tbjy 格式文件为备用投标文件,mtbjy 格式为投标文件,czr 格式文件为存证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tbjy和.mtbjy 格式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或开启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 并采用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数字(即法定代表人,下同)证书签名,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要求加盖法人数字 证书电子签章的, 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要求加盖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章不规范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场地服务 x由投标人(中标人)承担。 |
18 | 纸质版存档 | x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 请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 将 |
投标文件要求 | 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 同时邮寄( 送)至代理机构存档。 具体内容: (1)纸质文件份数: 正本 1 套、副本 1 套。 (2)电子版文件要求:电子版 U 盘 1 份;U 盘为 Word文件和 PDF 文件( PDF 文件内容与纸质版文件正本完全一致)。 (3)与上传一致的开标一览表 1 份( 签字并加盖公章)注:顺丰邮寄给代理机构(开标后三日内寄达,不接受邮费到付),内容必须与上传至开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内容 一致,且签章齐全,若有不符以网上上传的为准。 | |
18 | 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日期及地点 | (1)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2 年 1 月 26日 09: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 台显示的时间为准,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
19 | 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 (1)磋商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 09:3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关分中心开标一室(xxx 0000 x 0 x)。 |
20 | 资格审查 | 磋商小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行磋商。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响应无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执行。 |
21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
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
22 | 提供服务、货物的时间及地点、质保期 | 第一包: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日历日)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一年 |
第二包: 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23 | 付款方式 | 第一包:合同签订,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5%,使用无故障一年 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 5%余款(无息)。 |
第二包:服务合格后甲方按季度向乙方付款。 | ||
24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5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供应商在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后领取。 |
26 | 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的告知方式 | (1)告知方式:未成交的供应商可到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领取评审结果告知书。 (2)领取时间: 自开标之日起 9 个工作日内。 (3)领取评审结果告知书的人必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 若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 的, 则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后果。 |
27 | 备注 | 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 严格按规定完成各阶段磋商的工作, 及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该项目 的相关信息,认真配合完成本次磋商工作。 |
x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叙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项目。
1.2.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1.2.2“采购人”、“甲方”是指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
1.2.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电话、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供应商”是指向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5“成交供应商”、“乙方”是指成交的供应商,合同一方的当事人。
1.2.6“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1.2.7“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1.2.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1.2.9“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1.2.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1.2.11“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1.2.12“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2.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
1.2.14“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1.2.15“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
1.2.16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特别提醒的内容与要求同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工程及服务的供应商。
1.3.2 符合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1.3.3 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1.3.4 关于分公司磋商(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磋商响应)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3.5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6 其它
①若本项目或本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
②若本项目或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联合体或分包形式的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合同金额应达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写明的比例,不能达到的其磋商将被认定为无效磋商。
③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磋商。
1.3.7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每个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 6%-10%的价格扣除政策。如果小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相关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工程项目为 3%—5%)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提供协议复印件)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
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应承担其准备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x次采购属政府采购,采购单位、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也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
些内容:
2.1.3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2.1.7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1.8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2.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单位应当顺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时在相关网站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2.2.4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相关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2.2.5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便及时了解相关磋商信息和补充
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6供应商应在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2.2.7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
2.3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要求现场踏勘) 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以使其磋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3.1.2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3供应商应对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2.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磋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3.2.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性文件。
3.2.3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磋商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3.1本次采购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3.5.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3.5.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5.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3.5.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3.6.1报价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磋商前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本次采购报价要求:
(1)磋商前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2)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3)除《项目服务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响应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
(4)供应商不得零报价;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报价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
关证明,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资格。
3.6.2技术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
(2)服务团队
(3)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6.3商务部分: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按照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磋商响应。
(2)商务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磋商响应函
2)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3)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4)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磋商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供应商的磋商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4其他部分
(1)同意磋商文件条款声明
(2)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
(3)供应商可在满足“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对项目的整体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3.7.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
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3.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8.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3.8.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3.9.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U盘)、磋商前一览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磋商前一览表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U盘)”“磋商前一览表”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为准。若正本文件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按无效磋商响应处理。正本文件和电子文档中有任意一项提供虚假材料均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3.9.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9.3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磋商响应。
3.9.4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且使用无线胶装。
3.9.5磋商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
3.9.6磋商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3.9.7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如在磋商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磋商响应。
3.10.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磋商响应信息在磋商前不被泄露。磋商前一览表除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外,还需单独密封递交一份。并在该信封上标明“磋商前一览表”字样。未单独递交磋商前一览表的视为无效磋商响应。以上资料须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
3.10.2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层封套和单独提交的磋商前一览表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磋商编号: 包号:
代理机构: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
详细地址:
磋商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3.1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11.2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3.1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3.12.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3.12.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供应商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12.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磋商小组的组建见第五章《磋商办法》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磋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磋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并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人代表授权书。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评审原则及方法详见第五章《磋商办法》
5.1.1磋商小组将磋商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5.1.2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至采购人。
5.1.3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1.4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磋商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磋商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5.1.5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5.1.6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磋商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5.2.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5.2.3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磋商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1.1成交人在收到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
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6.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1.3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1.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由招标代理机构向财政监管部门备案。
6.2.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分包合同。
6.2.2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对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部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6.2.3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6.4.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6.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1.1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1.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站或兰州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磋商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2.1采购方式的变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磋商小组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x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由磋商小组依法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除需要提供原件的证明文件须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其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或将导致其磋商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10.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10.1.2 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0.1.3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项目名称、磋商编号;具体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
10.1.4 质疑书递交地点: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2.1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日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0.3.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质疑,并登记备案。质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质疑书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书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
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书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
代理人递交质疑书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磋商编号:)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0.3.2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 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书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书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收到质疑答复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10.4.1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0.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质疑人自行承担:
(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2)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3)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 (4)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10.5.2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
第三章 项目服务需求
第一包服务需求
靖远路街道 163 人、盐场路街道 23 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按 5000 元/户标
准建设,总人数 186 人,本包供应商报价均为预算价,无需二次报价,不对报价进行评分。 1.项目概述
进一步健全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全面优化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将机构养老服务转换为居家养老服务,巩固家庭养老地位,降低家庭养老成本,让辖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专业养老机构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方式,破解低收入失能老年人“住不起”“养不起”的问题,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建设范围
靖远路街道 163 人、盐场路街道 23 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二)工作内容
卧室、如厕洗浴设施等改造工程,以及智能信息化、老年用品等购置安装。
(三)适老化改造
3.1 供应商。由区民政局统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承建。
3.2 改造标准。适老化设施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质量。改造设计施工应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等要求。
3.3 建设内容。改造单位可参考《居家适老化项目改造推荐清单》(附件一),根据入户调查老年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一户一方案”对住所的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设备、物理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配置老年辅助用品以及生命体征监测、一键呼叫、智能感应等设备,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创造基本设施保障。
附件一:
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推荐清单
(下列清单中项目类型为“基础”是每户必须安装品目,项目类型为“可选”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1 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指导清单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项目 类型 |
1 | (一)卧室改造 | 配置护理床 |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手摇护理床,六档立柱护栏,小桌板,置物架,床垫尺寸: 1950*900*80,床外型尺寸:2080*960, 起背、翻身、就餐等多种护理功能。 | 可选 |
2 |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材质:扶手架为高碳钢,底座为扁铝。扶手泡棉材质为 NBR; 表面处理:扶手架为喷粉,底座为阳极氧化,配安全带及储物袋。 | 基础 | |
3 | 配置防压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坐垫、靠垫或床垫等。 材质:医用级布料,吸湿透气良好,手感柔软舒适,气 条材料厚度≥0.3MM,最大承受重量:≥135KG ;床垫通过欧盟 CE 认证。 | 可选 | |
4 | (二)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 包括一字形扶手、U 形扶手、L 形扶手、 135°扶手、T 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等。 | 基础 |
5 | 蹲便器改坐便器 |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 连体坐便器:300/400 坑距,超漩大冲力,360°管道施釉,两段式冲水;符合 GB 6952-2005 标准要求 马桶盖:PP(聚丙烯),缓降静音,快拆易清洗。 | 可选 | |
6 | 水龙头改造 | 全铜芯,抽拉式面盆水龙头,冷/热旋转卫生间台盆龙头(带 ≥50cm 抽拉管),表面烤漆处理,单把双控冷热出水,陶瓷片阀芯,方便老年人开关水阀。 | 可选 | |
7 | (三) | 电源插座及 | 视情进行高/低位改造,电源插座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 | 可选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项目 类型 |
物理环境改造 | 开关改造 | 居室电源插座高度距地 0.6~0.8m,电炊操作台电源插座 及居室开关距地 0.9~1.1m,避免老年人下蹲或弯腰,方便老年人插拔电源和使用开关。 | ||
8 | 安装防撞护 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 防撞垫:采用环保 XXX/ NBR 材质,适用于家具及墙壁阳角处粘贴 防撞条:安装在墙角或家具尖角处,防止磕碰,长度可裁切,参考尺寸:35*35*7mm,材质:pvc 双面胶/免钉胶,防火阻燃,经久耐用,不含甲醛 防撞角:安装家具尖角处, 防止老人磕碰, 参考尺寸: 60*35*12mm ,材质:NBR,防水耐油加厚,无残留,不伤家具 提示标语:材质:定制 PVC 塑板,参考尺寸 15*20cm | 可选 | |
9 | 适老家具 配置 | 比如换鞋凳、适老椅、电动升降晾衣架等。 | 可选 | |
10 | (四) 老年用品配置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承重≥100kg。 手杖(四角拐):参考尺寸:220*165*650-880mm ,采用铝合金管,下肢采用钢质管,高度可调节; 脚架:采用钢质管与底板焊接成型,四支脚着地结构,配橡胶防滑脚垫,安全可靠;把手:采用高密度泡沫塑料,防滑、舒适。 凳拐:铝合金架,高度可调节,可折叠,三脚支撑。 | 基础 |
11 | 轮椅/助行 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 老年人活动空间。 | 可选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项目 类型 |
12 | 放大装置 | 运用光学/电子原理进行影像放大,方便老年人近用。 | 可选 | |
13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 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等。 | 可选 | |
14 | 自助进食器 具 | 辅助老年人进食,包括防洒碗(盘)、助食筷、弯柄勺 (叉)、饮水杯(壶)等。 | 可选 |
1-2 家庭养老床位智能化改造指导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 类型 |
1 | 网络连接设备 | 老年人家庭有宽带的升级 AC 无线路由器为 AX WiFi6 千兆路由, 无线速率 3000M; 未开通宽带的配置插 4G 卡无线路 由器(带 1 年流量)连接互联网,保证数据传输网络稳定。 | 基础 |
2 | 安装自动感应灯具 |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灯亮时间应适应老年人安全行走的要 求,灯亮时间≥30 秒,适用于卧室、厕所、通道等。 | 基础 |
3 | 防走失装置 | 通过智能手环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智能手环应具备 GPS/北斗/WIFI 室内外定位,定位精度≤50 米,支持一键报警;可实现体温、心率、血压、计步等健康数据实时采集,并通过物联网卡传输到监控平台(含 1 年流量);磁吸式充电,续航时间:≥7 天; IP67 防水;具有电信设备入网许可。 | 基础 |
4 | 安全监控装置 | 安装在居家环境中,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包括 网关:支持通过 ZigBee 协议监测和控制安全监控装置,通过 WIFI 或有线链接互联网,可断网本地查看和控制设备;支持远程网关固件升级。 烟雾报警器:探测烟雾浓度,判断火灾,火灾烟雾警示。 | 基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项目 类型 |
可燃气报警器:探测家庭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气体泄 漏,煤气泄漏报警。 | |||
5 | 生命体征 监测设备 | 支持有线/无线网络连接,动态监测和记录呼吸、心率参数, 离床感应,连接系统平台,有数据异常自动发送信息。 | 基础 |
6 | 门磁感应器 | 安装在入户门、卧室门、卫生间门等位置,实时记录和上传情况,超长待机,无线网络连接,支持通过 ZigBee 连接网 关或无线网络传输报警信息。 | 基础 |
7 | 语音或视频通话装置 | 7 英寸多点触控屏幕,1024*600 高清画面,支持 WiFi 无线网络连接,支持视频远程看护、双向实时视频通话;支持智 能语音,视听娱乐等功能。 | 基础 |
8 | 紧急呼叫设备 | 贴墙安装在卧室、卫生间等位置,自带电池供电(待机时间: 1 年),可接挂绳,支持通过 ZigBee 连接网关或无线网络传输报警信息。 | 基础 |
特别要求:
(1)智能化改造基础项目为 8 项,除第 2 项外,其它均应与城关区智慧养老平台进行系统对
接,将相关智能化设备数据信息传输到云平台;提供 1 年数据通讯流量费用,保障 1 年内设备数据信息不中断。
(2)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税金,上述系统数据对接、数据通信所需费用均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3)居家适老化改造按 5000 元/户标准建设,供应商需对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推荐清单各项单价做出明确响应,超过部分可由老人根据自身意愿自费购置但其价格不能超过供应商所报单价。
(一)验收方式
3.1 货到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代表或监理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磋商文件、合同规定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更换相关货物、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2 竣工验收
(1)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后,采购人组织有关专家或技术人员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如下资料:《设备到货验收清单》、《设备、材料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培训记录》等。
(2)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a、设备技术参数、功能描述符合投标文件、采购合同要求; b、完成合同约定内容,质量合格;
c、资料完善。
(二)报价要求
x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设备材料费、税费、运输、保险、安装调测费、人工费、机具台班费等所有费用。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依据“三包”规定执行。
服务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本项目采购范围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期限按法律规定的执行,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返工修理均由中标人承担费用。保修期满后,无论何种原因,工程需要维修,中标人均应无条件答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培训
成交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第二包服务需求
靖远路街道 163 人、盐场路街道 23 人、共计 186 户居家上门照护服务,服务期 1 年。重
症服务对象享受 360 元/人/月,轻度中度服务对象享受 180 元/人/月的服务补贴。本包供应商报价均为预算价,无需二次报价,不对报价进行评分。
x次项目为城关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试点工作— — 居家上门照护服 务采购项目。
服务机构根据签约内容组成服务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服务、助餐、助洁、助行、 助浴、助医、康复、护理、巡访关爱等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并按规定将设施设备数据、服务数据、服务记录等及时上传至城关区智慧养老平台,纳入平台监管。
2.1 服务对象
x项目中居家上门照护服务的服务对象是指采购人指定纳入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试点的 A、B 类老年人。
2.2 服务要求
(1)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满足但不限于《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指导清单》服务相关要求。
(2)服务商依托城关区智慧养老平台和智能化设备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 24 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实时掌握服务对象情况,组建专门服务团队,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援助、精神慰藉、定期巡访等服务。
(3)每次服务应做好纸质记录及电子记录。
(4)采购人将定期对上门服务团队和服务质量持续进行评估,开展老年人及其家属满意度调查。老年人(或其家属)服务满意度不低于 90%。
(5)服务数据、服务记录、服务满意度回访资料等应及时上传至城关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6)对享受政府购买居家上门照护服务的老年人,服务商应在以上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全天候 24 小时信息化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援助、精神慰藉、服务对象:本项目中居家上门照护服务的服务对象是指采购人指定纳入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试点的经济困难、部分失能老年人。
服务要求:对享受政府购买居家上门照护服务的老年人,服务商应在以上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援助、精神慰藉、定期巡访等居家上门照
护服务,每人每月服务总时长不少于 18 小时,每周服务总时长不少于 4 小时。
(7)签约服务。经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确认后,服务商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频次、收费价格、服务终止条件、投诉处理等内容;根据签约内容组成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并按规定将设施设备数据、服务数据、服务记录等及时上传至城关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纳入平台监管。
(8)登记信息。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家庭养老床位登记手续,建立服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加强档案管理,及时上传至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9)服务跟踪。定期监测老年人身体机能并更新建康档案,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10)倡导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企业、养老机构以“中心带站”的方式延伸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试点,组建本地上门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包括服务管理者、护理员、康复师、社工师等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团队。服务商对上门服务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3 服务内容
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指导清单 | |
一、生活照料服务 | |
1 | 助餐:包括上门做饭、送餐上门等 |
2 | 助洁:包括居家清洁、洗涤衣物、物品整理等 |
3 | 助行:包括协助行走、陪伴出行等 |
4 | 助急:紧急呼叫,紧急转介服务 |
二、生活助理服务 | |
1 | 清洁护理,包括洗漱、剪发剃须、助浴等 |
2 | 进食护理,包括喂饭(水)等 |
3 | 排泄护理,包括大小便等 |
4 | 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
三、电子信息化服务 | |
安装紧急呼叫服务、智能穿戴、智能感应、远程监控等设备,紧急呼叫及时上门,常态掌握老 人生理及活动情况。 | |
四、健康管理服务 |
1 | 建立健康档案 |
2 | 预防保健,包括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营养指导等 |
3 |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包括体温、体重、血压、呼吸、心率、血糖等 |
五、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 | |
1 | 口腔护理、留置胃管护理、留置尿管护理、辅助排痰、压疮护理等 |
2 | 肢体康复训练、认知感官训练等 |
3 | 康复咨询和指引 |
4 | 康复理疗 |
六、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服务 | |
1 | 亲情关怀服务 |
2 | 社工介入服务 |
3 | 生日关怀、节日关怀、法律咨询等 |
注:每人每月服务总时长不少于 18 小时,每周服务总时长不少于 4 小时。
2.3 服务内容
1、重症服务对象可按照上述服务内容享受 360 元/人/月,轻度中度服务对象可按照上述服务
内容享受 180 元/人/月的服务补贴;超过部分可由服务单位根据被服务对象自身意愿向其收取额外服务费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提供服务清单明细及收费标准)。
2、具体服务内容、价格、时长、频次等由服务机构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协商,应提前告知老年人或其监护人,并在协议中明确,以协议约定为准。
3、本清单之外的服务可由服务机构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和老年人需求提供。鼓励服务机构因需定制服务包,明码标价,供老年人自愿选择。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三者提供其一即可,要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里面);(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五、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
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
1.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磋商响应。
2.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3.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响应的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后补正。供应商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的,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五、六、七项内容。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5.本章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是指以磋商截止日为起始时间倒推每一项相应要求的时间。
6.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磋商文件要求为原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彩色扫描件,原件放置存档纸质版磋商响应性文件正本中。
1.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
2.1 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有以下任何一项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 | 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2 | 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 报价是否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 最高限价的; |
3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
4 | 提供货物、服务的时间 | 提供货物、服务的时间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
5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
6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x项目第一包、第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方式:全部预留,预留比例:100%。本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7 | 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磋商响应性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 件; |
8 |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 的其他无效情形 | 未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 无效情形。 |
2.2.1 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2.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2.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注: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3 最后报价(本项目供应商报价均为项目预算价,无需二次报价。)
2.4.1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4.2 本项目供应商报价均为项目预算,固定不变。本项目不对报价进行评分。
2.4.3 评分细则
1.本项目总分为 100 分,其中,客观分为磋商小组共同认定,独立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分别做出书面说明。主观分由评委独立打分。
2、磋商小组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 “技术指标”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商务部分 (10 分) | 1. 同类业绩(满分 10 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项得 2 分。 | 10 分 |
1. 技术参数响应(满分 30 分) | ||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得 30 分,每负偏离 | 30 分 | |
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2. 项目实施方案(满分 10 分) | ||
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对本项目的前期准备、交货与供货总体 | ||
进度安排、验收交付等工作有清晰的描述和措施。实施方案完整、 | ||
合理,实施计划清晰、可行性强得 10 分;实施方案基本完整、基本 | 10 分 | |
合理,实施计划基本清晰、可行性一般得 6 分;实施方案不完整、 | ||
合理性差,实施计划不清晰、可行性差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3、本次评分按以下项目和分值打分:第一包评分办法:
技术部分 (90 分) | 3. 安全xx施工、安装方案(满分 10 分) 供应商提供的施工安全、环境措施、xx施工、安装管理方案合理可行得 10 分;提供的施工安全、环境措施、xx施工、安装管理方 案合理基本可行得 6 分;与项目出入较大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分 |
4.质量保证方案(满分 10 分) 方案内容全面完整、合理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得力、针对性强,能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10 分;方案内容较全面,质量保证措施合理 可行,有较好的针对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6 分;方案内容有所 遗漏,措施合理性、可行性及针对性较弱,与项目需求有出入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分 | |
5.售后服务方案(满分 10 分) 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客观合理、可行,响应及时,应急保障措施科学可行得 10 分;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客观合理性、可行性一般, 响应较快,应急保障措施一般得 6 分;售后服务方案有欠缺、客观 合理性、可行性不足,响应一般,应急保障措施有欠缺得 2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10 分 | |
6.技术服务团队(满分 10 分) 供应商具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且人员分工明确,专业岗位配套齐全。服务团队组织管理科学、人员配备合理的得 10 分;服务团队组织管理较科学、人员配备较合理的 得 6 分;服务团队组织管理及团队配备内容一般,缺乏合理性或表 述不清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分 | |
7.应急预案(满分 10 分) 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整体需求,针对应急保障能力和其他特殊情况考虑周全,处置方法针对性强得 10 分;基本满足项目 整体需求,处置方法针对性较强得 6 分;与项目需求有偏差,处置 方法针对性较差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分 |
第二包评分办法: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商务部分 (20 分) | 1.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每提供一例得 2 分。(满分 10 分) | 10 分 |
2.供应商具有养老服务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 1 项的得 2 分,共 6 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 分 | |
3.本地化服务(满分 4 分) 供应商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若无固定办公场所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为保证项目售后服务,提供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本地化服务。(复印件加盖公 章) | 4 分 | |
服务能力 (80 分) | 1. 服务方案(满分 30 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服务方案,须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照护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标准等,方案完整详细,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综合比较为优得 20 分;方案一般,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稍差得 10 分,方案 与项目需求出入较大得 5 分,未提供不得分。 (2)居家上门照护服务档案管理方案完整详细,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得 5 分,方案有缺陷,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较 差得 3 分,方案与项目需求出入较大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3)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方案有针对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特色服务得 5 分,方案一般,操作 性较差得 3 分,方案与项目需求出入较大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30 分 |
2.运营团队构成(满分 10 分) 运营团队组织架构合理和人员配置充裕,人员分工明确,医护人员、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岗位配套齐全,专业技术水平符合项目特点得 10 分;人员配置基本符合项目特点,但存在部分岗位缺 失或不明确得 6 分;人员配备存在关键性确实,与项目特点出入较 | 10 分 |
大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管理制度(满分 10 分)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针对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及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各制度完整详细,具备科学性合理性,条理清晰明确得 10 分;各制度基本完整详细,科学性合理性一般, 条理基本清晰明确得 6 分;各制度有缺陷,不具备科学合理性,条 理不清晰明确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分 | |
4. 养老服务的先进的服务理念及执行措施(满分 10 分)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备清晰、全面的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的服务理念,熟悉本项目的养老服务情况、具有在本项目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措施等的,得 10 分;对本次社区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有一定了 解、实施方案较为可行性,得 6 分;供应商整体服务理念不清晰、 对本次养老服务了解不清晰、实施方案有缺陷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分 | |
5.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 10 分) 供应商提供完整且有针对性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出具承诺函。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完整详细,针对性强,能够完全保障项目服务质量得 10 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基本完整详细,针对性一 般,基本保障项目服务质量得 6 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有缺 陷,不具备针对性,无法保障项目服务质量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分 | |
6.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满分 10 分) 针对本项目制定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须包括疫情防控等情况)应急预案完整详实,切实可行,完全保证项目实施得 10 分;应急预案 内容基本完整,可行性一般、基本保证项目实施得 6 分;应急预案 内容有缺陷,可行性较差,与项目实施有出入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分 |
2.5 推荐成交候选人
磋商后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合计总分;经现场磋商后提交最后报价,并依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结果排序。
磋商小组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 “技术
指标”得分高优先,磋商报价低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出具评审报告。
3.解释权
3.1 本评审办法解释权归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4.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4.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磋商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3.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5发现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 4.6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采购人质疑,配合行政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4.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5.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行政监管部门、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5.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5.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磋商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第六章 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
磋商文件的部分格式内容,其他未提供格式的附件,请自行拟写。本项目为电子投标,具体格式要求以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格式为准。
致: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磋商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包号)的磋商邀请,我方授权 (全名、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磋商前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服务期完成项目的所有相关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本响应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U 盘) 份、 “磋商前一览表” 份。
5.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7.我方为本项目的成交人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8.与本此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x授权函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法人,现任命(被授权人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磋商编号为 的“(项目名称、包号)”磋商活动,以供应商的名义签署磋商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背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正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背面) |
(供应商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将重要内容填写在此表中,方便专家查找)
磋商响应文件的重要内容 | 是否有 | 磋商响应文件页码 |
磋商响应函 | ||
磋商前一览表 | ||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登记证(三证合一有效) |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技术偏离表 | ||
商务偏离表 | ||
.... | ||
.... | ||
.... | ||
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请按以下内容填写磋商信封抬头,并将黑框剪下,贴在磋商信封外面,除非特殊情况, 否则不要更改信封格式:
磋商前一览表
致:
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磋商编号:包号:
采购人: 代理机构:
供应商:(盖章)详细地址:
日期:
注:此开标信封内封装磋商前一览表,单独提交。
正(副)本
磋商响应性文件
项目名称:磋商编号:包号:
采购人: 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公章):详细地址:
日期:
项目名称:磋商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 服务/货物内容 | 总合计价格 | 服务/交货期限 | 备注 |
小写: 大写: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
注:报价应是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和涵盖的全部费用。
项目名称:磋商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服务/货物内容 | 服务/交货期限 | 厂家、型号、 规格(如有) | 单价(元) | 备注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
说明:供应商须根据每包采购货物/服务报出分项单价(元),否则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x部分内容,不享受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对递交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依法追究其责任。
①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供应商提供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供应商提供产品为环保产品的,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依项目类型选择填写,不享受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可不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注:
应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的规定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未数据为准。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注:
应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的规定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未数据为准。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享受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可不填写)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
招标文件编号 | 包号 | ||||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
( )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 | |||||
内容: |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企业类型 | 金额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 |||||
监狱企业 | 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
残 疾 人福利性单位 | 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填报要求: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分项报价表》一致。“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企业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磋商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文件 编号 | ||||
技术参数中标注号的实质性条款应答 | ||||
条款号 | 磋商要求 | 响应性应答 | 偏离 说明 | 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 |
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
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偏离说明指项目要求与项目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3.供应商在《技术参数要求应答表》的磋商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技术支撑材料是指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制造商公开发行的彩页、进口产品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盖章的技术证明材料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等。未提供页码或提供页码不准确的视为无技术支撑材料。
文件编号 | |||
磋商要求应答 | 响应性文件商务应答 | 偏离说明 | 响应文件页码 |
(一)报价要求应答 | |||
(二)服务要求应答 | |||
(三)服务期应答 | |||
(四)付款方式应答 | |||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应答 |
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
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性应答指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具体内容。
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类似项目) | 合同金额 (万元) | 已结算金额 (万元) | 完成日期 | 业主名称、联系人 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
说明:1.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成交(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有关书面证明材
料。
2.新成立的公司如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4.无违法记录声明
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磋商编号: (包号),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签字或印章)
日期:
致: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参加本次 项目(包号),磋商编号: )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现xx声明如下:
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形式。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仔细阅读了贵方关于 项目(包号)(磋商编号: )的磋商公告,在完全理解本项目磋商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磋商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我方成交,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致: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的磋商活动,磋商编号为: ,我方在参与磋商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或更改(正)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承诺参与磋商后不再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提出质疑或异议。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致: 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性文件(包括一切技术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磋商过程中(包括磋商、成交结果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成交资格。
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内容 |
1 |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
2 |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
3 | 提供服务、货物的时间及地点、质保期第一包: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日历日)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一年第二包: 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付款方式: 第一包:合同签订,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5%,使用无故障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 5%余款(无息)。 第二包:服务合格后甲方按季度向乙方付款。 |
本表关于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靖远路街道、盐场路街道家庭适老化改造及居家上门照护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服务合同
磋商编号:1259-22002
合同编号:1259-22002/HT(包号)
甲 方:
乙 方:
招标代理: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靖远路街道、盐场路街道家庭适老化改造及居家上门照护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包号)
(成交后甲乙可双方自行协商其他合同条款)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2)采购文件编号:
(3)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4.付款方式: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
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x合同自甲乙双方及代理机构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二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一份。
本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地址: 电话: | 乙方(公章):地址: 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 月 | 日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项目责任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 月 | 日 | 联系人: 签字日期: | 年 | 月 | 日 |
开户行: 账号: | 开户行: 账号: | |||||
代理机构: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酒钢大厦 2 号楼 1 单元 405 室邮编:730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