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210-2441YDZB7625)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星河楼电热水器采购
校内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1210-2441YDZB7625)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温馨提示
一、请投标人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公司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本公司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投标人适当提前到达开标地点。
二、领购招标文件和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账户:
账号:00000000000000000,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收款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三、招标文件有“★”的地方为实质性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含有包组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其投标文件的编制须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都必须密封。
五、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
六、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七、招标文件如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
八、我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作出判断,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投标人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本提示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9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华南师范大学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华南师范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编制校内招标文件,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现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星河楼电热水器采购进行校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10-2441YDZB7625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星河楼电热水器采购预算金额:30.997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9978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1 | 电热水器 | 306 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否 |
说明: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 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
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xxxxxxx 000 xxxxxxx X x 00 x前台
3、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领购
4、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xxxxxxx 000 xxxxxxx X x 00 x会议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领购招标文件者,投标人登录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 xxx.xxxxx.xxx)下载《投标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xxx,020-88260060)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
2、线上领购招标文件者,投标人登录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 xxx.xxxxx.xxx)下载《投标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xxxxxxx_xxxxx@000.xxx),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方式:xxx,020-88260060)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3、领购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2)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账号:0000000000000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华南师范大学
地 址:xx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曾老师,020-85215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 000 xxxxxxx X x 00 x联系方式:温小姐,020-83629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小姐
电 话:020-8362915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本章《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本章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均已在本表中注明。
条款项号 | 内 容 |
(一)总则 | |
1.1 |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
1.2 | 采购人:华南师范大学 地址:xxxxxxxxxxx 00 x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 000 xxxxxxx X x 00 x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二)招标文件 | |
7.1 | 答疑会或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或踏勘现场。 |
(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
11.1 | 投标文件正本 1 套,副本 5 套,唱标信封 1 份,电子文件 1 份(电子文件为光盘或者U 盘介质,采用 Word 和 PDF 格式,Word 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PDF 内容必须是纸质投标 文件正本扫描件(含盖章、签署),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 |
12.8 |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
12.9 |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
13.1 | 投标有效期:90 天 |
17.1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8. | 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本条不适用。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
21.1 | 投标样品:不适用 |
条款项号 | 内 容 |
(五)开标与评标 | |
25.1.1 |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名单数组成。 |
25.1.3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七)授予合同 | |
33.1 | 履约保证金:详见用户需求书 |
(八)补充条款 |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 (1) 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2)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见下表: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注:不足 5000 元按 5000 元计算。 (3)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形式:采用现金或转账付款方式。 (4) 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至: 收款人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账 号:00000000000000000 2. 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凭授权委托书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银行转账的,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
信息发布媒体 | 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xxxx://xxxx.xxxx.xxx.xx/)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 |
唱标信封 |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 |
服务类型 费率 金额 | 货物 |
100 万元以下 | 1.5%×80% |
条款项号 | 内 容 |
在封套上标明“唱标信封”字样。“唱标信封”份数及签章等要求与 投标文件正本相同。 |
1. 采购项目与采购当事人
1.1 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1.2 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款内容。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3.2 投标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如安装或配置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3.3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均应是采购本国的货物。
3.4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3.5 合格的服务是指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
4. 信用担保
4.1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标人未按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4.2 融资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履约进行融资。
4.3 投标人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共六章: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询问的内容作出
答复。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若投标人未在 24 小时内书面回复确认将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6.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5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7. 答疑会或踏勘现场
7.1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或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第三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日”均指日历日,投标文件中需以日历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评审时,对投标文件中出现的“工作日”按五个工作日折合七个日历日计算,且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日期作出对该投标人不利的折算和量化,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此风险。
9. 投标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自查表、资格及符合性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排顺序可参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所列表格、文件及证明资料。
9.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10.1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明细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
10.2 如招标文件没有分包组,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中所要求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如招标文件中有多个包组,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不得只对一个包组中的内容拆分投标。
10.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须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4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同级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5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1.1 投标人应制作投标文件正本一本、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为光盘或者 U盘介质,采用 Word 和 PDF 格式,Word 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PDF 内容必须是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含盖章、签署),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介质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另有约定外,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 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用 A4 纸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文件要求盖章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1.3 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一般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上述改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处旁边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2 投标总价是在投标人可以独立完成本项目,并满足预期实施效果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准确核算后所报出的全部货物的总包干费用,包括设备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包括损耗、额外材料等)、技术培训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
12.3 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应包含:
12.3.1 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2.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并安装调试完毕的运输费、保险费以及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12.3.3 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
12.3.4 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12.4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中标人不得在中标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
12.5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2.6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 12.2 条的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2.7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8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9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算,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投标将被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
14. 联合体投标
14.1 除非投标邀请函中另有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若投标邀请函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4.2.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14.2.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14.2.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4.2.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5.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16.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和交纳期限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17.3 交纳办法如下:
(1) 采用非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按以下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对保证金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不负责任。
1)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该账户缴纳足额的保证金。
2) 支票方式提交的:在投标截止前 5 个工作日向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提交支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支票付款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日。
3) 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在投标截止前 5 个工作日向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提交汇票、本票,提交时请一并提供所投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汇票、本票有记载付款日期的,付款日期应当在投标截止前 2 个工作日。
(2) 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
1) 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②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
2)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
①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②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
18.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件
18.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4 下列任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4.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的;
18.4.2 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的;
18.4.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18.4.4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18.4.5 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且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0.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20.1 投标文件及密封外套须清楚标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
20.2 清楚注明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 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0.3 如果投标人未按本须知 19 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4 无论何种原因,未及时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21. 投标样品
21.1 如有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能反映货物材质或关键部分的极少部分的尺寸、价值不大的样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单独提交《投标样品递交清单》。
21.2 为方便评标,投标人在提供样品时,应使用透明的外包装或尽量少用外包装,但必须在所提供的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标注投标人名称、包组号、样品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编号。
21.3 投标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除非另有说明,中标单位的样品不再退还;未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投标样品,逾期不领取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样品的保管责任,由此引发的样品丢失、毁损,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2. 投标截止
22.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邀请函中指明的地址。
2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修改招标文件,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2.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撤回,但应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3.3 从投标截止期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3.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4. 开标
24.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4.2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
24.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4.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24.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6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不予以拆封、宣读,将作流标处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24.7 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5. 评标
25.1 评标委员会
25.1.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
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
25.1.2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规定内容进行评审。
26. 定标原则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6.2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27. 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 询问
28.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
电子邮件。
29. 质疑
29.1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9.2 招标文件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 5 个工作日,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29.3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29.4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29.5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伪、恶意成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给质疑事项相关当
事人,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同级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9.6 质疑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邮件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29.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29.8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 000 xxxxxxx X x 00 楼前台法务部联系人:范小姐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邮编:510630
30. 投诉
30.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31. 合同的订立
31.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1.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 合同的履行
32.1 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督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采取的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督部门备案。
32.2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签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33. 履约保证金
33.1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用户需求书中以“★”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条负偏离将导致无效投标。
3、用户需求书中以“▲”标明的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将会导致评审的严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一、项目概况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完成交付。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星河楼。 |
付款方式 | 1. 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货款。 2. 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3. 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4. 付款时间如遇采购人寒暑假,采购人有权将付款时间顺延 至假期结束之后。 |
验收要求 | 1.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5 天内向采购人提出产品安装、调试应准备的条件。中标人必须在货物测试与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 2. 货物交付采购人后,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商定日期,双方 |
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拟购置电热水器 306 台。二、主要商务要求
一起开箱验货,不得单方面开箱,由中标人免费现场安装调试。 3. 采购人在开箱验货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经各方确认后,中标人应于 5 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中标人逾期交货。 4. 中标人应于货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 5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运行 7 天后,中标人应备齐采购人要求提供的验收文件,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将按流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给中标人。货物验收合格之日为采购人签署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的日期。 5. 货物验收标准: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项下所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如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标准和要求有冲突的,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6. 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该货物,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采购人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7. 采购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中标人的驻地已通过了采购人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 限制或放弃。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总价 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收据向采购人申请退还,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申请单据之日起 15 个工 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
其他 | (一)总体要求: 1. 总报价应包括所配送货物及零配件的生产制造、购置、包 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拆除及搬运旧机器、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 |
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金额单位为元。 2. 货物安装前,供应商须负责把旧机器拆除,并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石牌校园星河楼架空层),且费用包括在总费用中。该楼宇为有电梯 9 层学生宿舍楼,306 个房间。 3. 配送的材料(设备/配件)必须是指定厂家原厂真品,全新,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符合国家质量、节能、安全、环保标准。 4. 采购人要求的,必须提供正式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5. 保修和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规定的保修及售后服务要求。 6. 若所投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7. 若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及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8. 若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及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质量保证: 1.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设备是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未曾使用过的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 |
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 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列明其品牌、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技术参数、功能介绍和使用说明。 3. 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采购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4.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包装运输: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商全新的原厂原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包装外观完好、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及隐患,每台设备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序列号(详见设备清单)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且进货渠道合法,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并应使用产品标准出厂包装,适合于空运、海运、陆运等长途运输方式及气候变化,防潮、防震、防雨、防锈、防冻等(若需特殊包装方式如冷冻等,请列明)。如因包装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损坏、损失、锈蚀、费用增长等),概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四)安装调试服务: 1. 开箱检验完成后,由中标人负责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中所需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由中标人自备。 2. 双方约定时间完成本货物的安装以及关键指标的测试,测试结果与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产品相应的技术说明进行对比,共同及时进行记录,达到指标要求双方 签字确认。 |
3. 经采购人试运行确认产品参数符合要求后,采购人使用单位组织设备验收。 4. 验收通过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质保期自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开始起算。 (五)培训: 1. 中标人免费提供原厂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操作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资料,培训时间不少于 1 天。 2. 本项目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应达到承诺的技术指标,提供采购人的操作技术培训和相关的全套技术资料,使采购人能掌握有关系统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工作的目的,以保障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地运行。 3. 提供操作技术和培训服务,直至使用人熟练掌握仪器的使用。 (四)售后服务: 1. 供应商对标的提供 3 年免费质保期,软件提供终身免费升级,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货物非因采购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上门保修、包换或包退,并由供应商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应商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系统故障或问题告知后,供应商响应时间(7 天×24 小时热线电话:000-00000000)不得超过 24 小时,到达现场不得超过 24 个小时,并应在 72 小时(前述响应及到达现场时间已包含计算在内)内排除故障,否则视为供应商不能修复货物。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供应商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配件更换服务,且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更高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采购人管理人员同意。货 物的质保期随着检修期的出现而延长,以检修期相应计 |
算延长质保期。质保期内,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 2 次出现同一故障,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 |
三、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 电热水器 | 台 | 306.00 | 1,013.00 | 309,978.00 | 工业 | 详见附 表一 |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 款式:横式; | |
2 | 2. 容积:≥60L; | |
▲ | 3 | 3. 能效等级:≤2 级; |
▲ | 4 | 4. 功率:≥2000W |
5 | 5. 加热方式:储热式; | |
6 | 6. 净重:≤22kg; | |
7 | 7. 控制方式:机械式; | |
8 | 8. 防水等级:≥IPX4; | |
9 | 9. 外形尺寸(宽*高*深):≤820*420*500mm; | |
▲ | 10 | 10. 内胆:搪瓷内胆,整胆一体成型,防电墙技术和电子镁 棒技术; |
11. 保护:具有防漏电、接地保护、防干烧、防超温、防超 压装置、防溅水保护。 |
第四章 评分体系与标准
评分体系与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 1)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1.2 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只要不满足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
1.3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采购代理机构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1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 2)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2 在符合性审查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3 在符合性审查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6 只有全部满足《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7 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是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4.2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是对技术、商务和价格方面的评分。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详细评审内容见附表 3。
4.3 价格修正
投标报价错误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对投标漏项处理:以所有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核算其缺漏项金额,缺漏项金额大于或等于其投标总价的 1%时,视为重大投标漏项,该投标作废标处理;缺漏项金额小于其投标总价的 1%时,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投标总价已包括缺漏项内容,若其中标,有关该内容的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评标时将对该投标作不利的评标价调整或评审分数量化。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 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如适用)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10%);
(2)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投标人报价给予 4%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4%);
(3)本条款所称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并且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xxx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属于本款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范围;
(5)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6)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9)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4.5 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若技术或商务评审中已享受评审优惠,价格评审不再享受价格扣除)
(1)投标人若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报价给予 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 (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 ov.cn;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注 2 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 2019 年 6 月 1 日)
(2)投标人若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报价给予 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
4.6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5.1 综合评分汇总
(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程序及评分标准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投标人的商务因素、技术因素进行独立打分,汇总时取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技术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总得分,综合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
(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2 推荐意见
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法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
附表 1:资格性审查表附表 2: 符合性审查表附表 3:详细评审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2 |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 | 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 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4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 目投标。 | 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5 | 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 以收据或银行转账复印件。 |
6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备注: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函(原件)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原件)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3 | 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单价及投标总价未超出最高限价。 |
4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6 | 带★条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7 | 其他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备注:
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 25.0 分 技术部分 45.0 分 报价得分 30.0 分 | |
技术部分 | 重要技术条款响应情况(15.0分) | 对用户需求书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 3 项):完全满 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15 分,每负偏离一项扣 5 分,扣完为止。 |
一般技术条款响应情况(15.0分) | 对用户需求书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未标注“▲”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 8 项):完全 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15 分,每负偏离一项 扣 1.875 分,扣完为止。 | |
包装运输方案 (5.0 分) | 针对用户需求书“包装运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包装运输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情况进行评价: 1. 方案详细具体、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得 5 分; 2. 方案较具体、针对性较强、操作性较强,得 3分; 3. 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 1分; 4. 未提供得 0 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5.0 分) | 针对用户需求书“质量保证要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情况进行评价: 1. 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合理可行,得 5 分; 2. 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有一定针对性、可行 性一般,得 3 分; |
3. 质量保证措施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可行性差,得 1 分; 4. 不提供不得分。 | ||
安装调试方案 (5.0 分) | 针对用户需求书“安装调试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人员安排、安装调试计划、流程、安装调试执行方案等)进行评价: 1. 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详细,流程清晰合理,优于用户需求,得 5 分; 2. 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简单,流程基本合理,基本符合用户需求,得 3 分; 3. 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粗略,流程不清晰不合理,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得 1 分; 4. 其他或不提供安装调试方案者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商务响应程度 (3.0 分) |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二、主要商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 6 项,最 高得 3 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每负 偏离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注:主要商务要求包括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付款方 式、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其他项中总体要求】 |
同类项目业绩 (6.0 分) |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 每提供一个合格业绩得 1 分,满分 6 分。 【注:①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 商公章,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②同一法人单位业绩只计算一次。】 | |
客户评价(6.0分) | 投标人提供上述的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有效同类项目经验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评价,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似好评”的方可计分: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 6 分,无提供不得分。【注: ①同一法人单位评价只计算一次; ②用户满意度评 价须经用户单位盖章,评价情况至少须为满意或类 |
似好评的方可计分。】 |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5.0分) | 评价拟派团队成员的能力和经验: 1、实施团队配备 5 人或以上且人员分工明确, 有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对接和监督落实,服务队伍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团队成员有从事过类似经验,得 5 分; 2、实施团队配备 3-4 人且人员分工明确, 有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对接和监督落实,服务队伍管理制度较完善,项目团队成员有从事过类似经验,得 3 分; 3、实施团队配备 1-2 人且人员分工明确, 有指派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对接和监督落实,服务队伍管理制度不太完善,项目团队成员没有从事过类似经验的得 1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上述团队人员学历证明、电工作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及有关政府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日之前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及列举每个人从事过类似经验的项目名称,承诺其真实性并加盖 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培训及售后方案 (5.0 分) | 针对用户需求书“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及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响应机制、维护承诺)进行评价: 1. 培训计划全面详实,有具体措施,培训目标明确清晰,培训方式合理可行,且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具体、合理,最有利于设备、系统运维,得 5 分; 2. 培训计划较为全面详实,有较为具体的措施, 培训目标较为明确清晰,培训方式较为合理可 |
行,且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承诺较具体、较合理,较有利于设备、系统运维,得 3 分; 3. 培训计划片面简略,具体措施较少,培训目标部分不明确清晰,培训方式不合理可行,且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承诺不具体、合理性差,对设备、系统运维保障力度一般,得 1 分; 4. 不提供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 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备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第五章 合同格式
华南师范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
甲 方:华南师范大学
乙 方:(必填项)
签订地点:广州市 天河区
合同名称: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名称+采购+货物名称
合同编号:(示例:HT+学校采招系统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委托 (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项目(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成交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如下内容:
一、合同标的 1.标的物明细
本合同标的为 (货物名称),包括设计、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内容,详细内容见下表:
请选择填写方式: (1.在下方表格中填写;2.在合同附件 1 里填写)
项数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详细配置清单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
合同总价(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 |
2.上述合同总价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括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等的全部含税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
二、货物要求
1. 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地方标准;(4)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
(如有请补充,否则请填无)等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2.技术要求:乙方承诺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否则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3.包装及运输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商全新的原厂原装产品
(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包装外观完好、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及隐患,每台设备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序列号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且进货渠道合法,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并应使用产品标准出厂包装,适合于空运、海运、陆
运等长途运输方式及气候变化,防潮、防震、防雨、防锈、防冻等(若需特殊包装方式如冷冻等,请列明)。如因包装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损坏、损失、锈蚀、费用增长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免费提供中文的产品正式说明书,场地准备书,使用手册及维护手册等,以及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如果项目必需但合同又未作规定的,需要乙方才能提供的技术文件,乙方也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资料。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安装、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调试、验收和运作的需要的所有内容。
三、货物交付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付地点。(联系人: 电话:
);
2.交货时间: 。四、货物安装及验收
1.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 5 天内向甲方提出产品安装、调试应准备的条件。
乙方必须在货物测试与验收前,向甲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
2. 货物交付甲方后,甲乙双方商定日期,双方一起开箱验货,不得单方面开箱,由乙方免费现场安装调试。
3.甲方在开箱验货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经各方确认后,乙方应于 5 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4.乙方应于货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 5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货物安装
调试完毕且正常运行 7 天后,乙方应备齐甲方要求提供的验收文件,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将按流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给乙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为甲方签署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的日期。
5.货物验收标准: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项下所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如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标准和要求有冲突的,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6. 乙方在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前,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总价 5%,即人民币
元整( CNY¥ )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
凭收据向甲方申请退还,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单据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7. 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甲方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 甲方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乙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已通过了甲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五、付款
1.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A. 一次性结算
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货款。
B.分期结算
本合同价款为¥ ,分 2 次结算。
第一期: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即合同总金额的 %)
(注:第一期付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0%)。
第二期: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即合同总金额的 %)。
C.其他 。
(甲方纳税人识别号: 124400004558589190)
2.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3.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4.付款时间如遇甲方寒暑假,甲方有权将付款时间顺延至假期结束之后。六、质保期保障服务
1.质保期:乙方对本合同标的提供 年免费质保期,软件提供终身免费升
级,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现场保修、包换或包退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质保期内,在接到系统故障或问题告知后,乙方响应时间(7 天×24 小时热线电话: )不得超过 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 个小时,并应在 小时(前述响应及到达现场时间已包含计算在内)内排除故障。如果故障在前述时间内仍无法排除,乙方应无条件在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4.质保期内,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 2 次出现同一故障,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严重影响教学工作的,乙方无条件提供不低于该档次的设备给甲方使用。
5.免费质保期届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6.其他条款以乙方投标文件为准。七、培训
乙方负责提供合同标的现场操作、运行、维护、修理的培训方案及必需的培
训资料,并对甲方受训人员进行仪器设备的维护、使用及开发等方面的培训,直至能熟练操作为止。
八、知识产权、风险转移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如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起诉,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的产权,损坏、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4.因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者双方解除合同的,合同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保密责任
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本保密条款及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消失。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应于 5 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未能按期调换的,按逾期交付货物处理,逾期时点自最初约定的交付日期起计。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 0.8‰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向甲方交付直至符合要求。误期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保期保障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维保费用、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
4.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具体情形如下:
(1)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
(2)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超过 15 日的;
(5)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
5.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经乙方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不支付的,自催告后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 0.8‰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 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
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也即法定不可抗力事由),且该情况是在合同生效后发生的,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 10 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寄交对方。逾期未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十二、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都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通知与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在变更之日起 5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
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以项目招投标文件为准;文件未作规定的,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 组成本合同的材料包括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以及本项目经双方确认的相关材料,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一式 6 份,甲方持 4 份,乙方持 2 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合法之授权代表于广州市天河区签
订。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名称 | 华南师范大学 | 乙方 名称 | (必填项) | ||||
单位 地址 | 广州市中山大道西 55 号 | 单位 地址 | (必填项) | ||||
联系人 | (必填项) | 电话 | (必填项) | 联系人 | (必填项) | 电话 | (必填项) |
传真 | (必填项) | 邮编 | (必填项) | 传真 | (必填项) | 邮编 | (必填项) |
开户 银行 | 工商银行广州市高新区支行 | 开户 银行 | (必填项) | ||||
银行 帐号 | 3602008109000386071 | 银行 帐号 | (必填项) |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 | (必填项) | 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 | (必填项) | ||||
签订日期、甲方盖章 | 签订日期、乙方 盖章 |
附件 1: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标的
项数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详细配置清单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
2 | ||||||||
合同总价 | (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CNY) |
注:此表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确认。如果多页的,则每页均需手写签名确认。
甲方: 乙方: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华南师范大学采购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审查内容 | 自查结论 | 证明材料 对应页码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2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 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投标。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4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5 | 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6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 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注:1、上表内容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表所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审查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人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材料 对应页码 |
1 | 投标函(原件)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原 件)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3 | 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单价及投标总价未超出最高 限价。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4 | 采购代理服务费 支付承诺书 |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代理 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6 | 带★条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7 | 其他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1、上表内容将作为投标人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表所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符合性审查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人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证明材料对应页码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详细评审表中技术部分》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证明材料对应页码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详细评审表中商务部分》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致: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自查表
2、资格及符合性文件
3、商务文件
4、技术文件
5、报价文件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备注: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帐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我方作为参加本次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供应商,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我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方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方的单位负责人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我方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我方非联合体投标。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3、营业执照
说明: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说明:按《招标公告》规定的行业资质或其他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致: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粘贴处(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说明:
1、非法人参加投标的,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委托书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被授权人(投标人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说明: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交本授权书。
2、非法人参加投标的,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
致: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全称) 在参加贵公司举行的(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 )招标中如获中标,保证在收到贵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贵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如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1)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人代表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 置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注:
1、上表内容可以采用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或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经营项目等)。
2、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2)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注:投标人必须按《详细评审表中商务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3)拟任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手机 |
总负责人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注:投标人须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4)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表格栏。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5)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说明:《详细评审表中商务部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1)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 响应 | 偏离 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 ||
2 |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完成交付。 | ||
3 | 标的提供的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星河楼。 | ||
4 | 付款方式 1. 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货款。 2. 采购人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中标人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后果。 3. 本项目如执行国库支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 1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集中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照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4. 付款时间如遇采购人寒暑假,采购人有权将付款时间 顺延至假期结束之后。 | ||
5 | 验收要求 1.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5 天内向采购人提出产品安装、调试应准备的条件。中标人必须在货物测试与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 的要求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 |
2. 货物交付采购人后,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商定日期,双方一起开箱验货,不得单方面开箱,由中标人免费现场安装调试。 3. 采购人在开箱验货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经各方确认后,中标人应于 5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中标人逾期交货。 4. 中标人应于货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之日起 5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常运行 7 天后,中标人应备齐采购人要求提供的验收文件,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将按流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给中标人。货物验收合格之日为采购人签署采购物资验收报告的日期。 5. 货物验收标准: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项下所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如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标准和要求有冲突的,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6. 经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该货物,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定的要求;采购人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7. 采购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中标人的驻地已通过了采购人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 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 |||
6 |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前,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总价 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收据向采购人申请退还,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申请单据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
7 | 其他 (一)总体要求: 1. 总报价应包括所配送货物及零配件的生产制造、购置、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拆除及搬运旧机器、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金额单位为元。 2. 货物安装前,供应商须负责把旧机器拆除,并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石牌校园星河楼架空层),且费用包括在总费用中。该楼宇为有电梯 9 层学生宿舍楼, 306 个房间。 3. 配送的材料(设备/配件)必须是指定厂家原厂真品,全新,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符合国家质量、节能、安全、环保标准。 4. 采购人要求的,必须提供正式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5. 保修和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规定的保修及售后服务要求。 6. 若所投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7. 若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及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8. 若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 |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及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质量保证: 1.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设备是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未曾使用过的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 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列明其品牌、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技术参数、功能介绍和使用说明。 3. 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采购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4.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包装运输: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制造厂商全新的原厂原装产品 (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技术文件等),包装外观完好、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及隐患,每台设备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序列号(详见设备清单)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且进货渠道合法,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并应使用产品标准出厂包装,适合于空运、海运、陆运等长途运输方式及气候变化,防潮、防震、防雨、防锈、防冻等(若需特殊包装方式如冷冻等,请列明)。如因包装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商品 损坏、损失、锈蚀、费用增长等),概由供应商负责赔 |
偿。 (四)安装调试服务: 1. 开箱检验完成后,由中标人负责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中所需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由中标人自备。 2. 双方约定时间完成本货物的安装以及关键指标的测试,测试结果与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产品相应的技术说明进行对比,共同及时进行记录,达到指标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3. 经采购人试运行确认产品参数符合要求后,采购人使用单位组织设备验收。 4. 验收通过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质保期自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开始起算。 (五)培训: 1. 中标人免费提供原厂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操作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资料,培训时间不少于 1 天。 2. 本项目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应达到承诺的技术指标,提供采购人的操作技术培训和相关的全套技术资料,使采购人能掌握有关系统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工作的目的,以保障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地运行。 3. 提供操作技术和培训服务,直至使用人熟练掌握仪器的使用。 (四)售后服务: 1. 供应商对标的提供 3 年免费质保期,软件提供终身免费升级,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货物非因采购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上门保修、包换或包退,并由供应商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应商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 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2. 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接到系统故障或问题告知后,供应 商 响 应 时 间 (7 天 × 24 小 时 热 线 电话:020-66830933)不得超过 24 小时,到达现场不得超过 24 个小时,并应在 72 小时(前述响应及到达现场时间已包含计算在内)内排除故障,否则视为供应商不能修复货物。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供应商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配件更换服务,且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更高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采购人管理人员同意。货物的质保期随着检修期的出现而延长,以检修期相应计算延长质保期。质保期内,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 2 次出现同一故障,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 型号的新部件。 | |||
8 | ......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主要商务要求”非“★”项内容进行逐条响应,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免费保修期;
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3、维修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厂商认证工程师等人员);
4、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5、制造商的技术支持;
6、其它服务承诺;
7、培训计划。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1)重要性技术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响应描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文件要求) | 偏离情况说明(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技术标准与要求带“▲” 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投标响应参数应与厂家的产品资料一致,不一致的以厂家资料为准。
4、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2)一般性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响应描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 偏离情况说明 (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技术标准与要求带“▲”项以外的各条目号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投标响应参数应与厂家的产品资料一致,不一致的以厂家资料为准。
4、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其要点和主要内容为:
1、包装运输方案;
2、质量保证措施;
3、安装调试方案。
4、…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内容 | 投标总价(元) | 交货期 | 备注 |
小写:¥ | |||
大写:人民币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注:
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单独制作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优惠声明(如有)一起封装在唱标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制造商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元) | 备注 |
投标总价合计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
注:以上内容必须与《用户需求书》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电热水器 ,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 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采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如适用)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投标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的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类别 |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认证证书编号 | 金额 | 金额占总报价比重(累计 %) |
节能产品 | |||||
环境标志产品 | |||||
注:
1、投标人若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注 2 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 2019 年 6 月 1 日)
2、投标人若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2.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截图;3.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以下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询问函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或 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投诉书格式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