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包銷協議受多項條件所限,其中包括但不限於:(i)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我們於本招股章程所述的已發行及將予發行的股份上市及買賣; 及(ii)訂立定價協議。此外,香港包銷協議須待國際配售協議訂立、成為無條件且並未被終止後方可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