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478709T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60H244010001
证券代码:688248 证券简称:南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网科技”)拟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5月 28 日与南网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与南网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该协议有关约定进行。2021 年,公司在南网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为 1,746.6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南网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 15,243.58 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满足资金管理与生产经营需要。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日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在南网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 50%,乙方承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一年。
鉴于前述协议即将到期,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南网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原《金融服务协议》自新《金融
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与南网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南网财务公司为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存款、综合授信等金融服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南网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 条(十四)项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南网财务公司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企业名称: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2 年 11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478709T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60H244010001
主要办公地点xxxxxxxxxxxx 0 xxx 00、00、00 x及 1210、1211 房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证券投资基金等;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控股股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南方电网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 59.55%。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南网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为 753.86 亿元,净资产为 122.44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92 亿元,净利润
19.59 亿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南网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风险发生;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履约能力良好。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1、本、外币存款服务;
2、本、外币贷款服务;
3、本、外币结算与管理服务;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办理委托贷款;
6、承销企业债券;
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8、提供担保;
9、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本金融服务协议的范围不包括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募集资金,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
(三)交易限额
协议生效期间,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每日在南网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南网财务公司向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融资租赁、保理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四)协议期限
x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 2022 年 6 月 28 日开始生效。
(五)南网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上述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结算业务服务:南网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南网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
2、存款业务服务: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的利率,也不低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所属单位存放在乙方同期同类存款的利率;
3、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服务: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同业水平执行;
4、贷款业务服务:按不高于符合 LPR 利率政策下同期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不高于乙方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所属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
5、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南网财务公司为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除上述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主要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不高于乙方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所属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六)交易选择权
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存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四、风险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对南网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南网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 753.86 亿元,所有者权益 122.44 亿
元,营业收入 26.92 亿元,净利润 19.59 亿元。南网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2021 年南网财务公司没有发生资金安全事故,不良贷款率、不良资产率为零。且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南网财务公司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的规定。2021 年,公司在南网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为 1,746.6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南网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 15,243.58 万元。
经过对南网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与评估,公司认为南网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南网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南网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在投资业务方面,南网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制度,谨慎开展投资业务,能够较好的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已制定了《关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上披露的《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风险控制措施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南网财务公司应及时通知公司,并采取或配合公司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南网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31 条、第 32 条、或
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二)南网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三)南网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南网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南网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乙方注册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乙方的出资额;
(六)公司在南网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南网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 30%;
(七)南网财务公司的股东对南网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八)南网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九)南网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十)南网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南网财务公司被中国银保监会责令进行整顿;
(十二)其他可能对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制定《关于公司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且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2022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在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与南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
(二)南网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的利率,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符合LPR 利率政策下同期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提供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主要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且提供的资金结算业务不收取资金汇划费用。这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三)南网财务公司作为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与其他关联企业之间获得便捷高效的结算服务,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资金xx。
(四)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南网财务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南网财务公司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与南网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与南网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该协议有关约定进行。2021 年,公司在南网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为 1,746.6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南网
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 15,243.58 万元。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x次董事会会议,关联董事xxx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其一致行动人南方电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以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1.公司本次与南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配置能力。《金融服务协议》相关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本次涉及关联交易公允合理,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南网财务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
等方面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南网财务公司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及有关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审议相关议案的决策权限、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南网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要求,预案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南网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南网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风险。根据对南网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南网财务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南网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较好,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与南网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系基于公司正常资金管理需要,协议内容合法合规,约定条款公平公正,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系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1、《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