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经营范围:销售I类、II类、第三类医疗器械;进出口业务;机械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矿产品(不含煤炭及石油制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百货、 化妆品的销售;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援助中的医疗卫生项目(包括提供所需设备、材料);与主营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医疗、医药咨询;机械电子产品( 不含小汽车)的销售;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 白同化制剂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2-02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就双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商定事项仅作为未来业务合作的意向,具体业务需由双方另行签订单项协议或者具体业务协议。
2、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合作双方利用各自在海外市场的广泛布局和差异化营销渠道,通过“联合出海”的方式发挥各自核心优势,共同开拓海外医疗医药业务,实现合作共赢。
3、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国际”)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达成的原则性约定。本协议所商定事项仅作为未来业务合作的意向,具体业务需由双方另行签订单项协议或者具体业务协议。
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战略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370,000万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
5、经营范围:销售I类、II类、第三类医疗器械;进出口业务;机械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矿产品(不含煤炭及石油制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百货、化妆品的销售;承担我国对外经济援助中的医疗卫生项目(包括提供所需设备、材料);与主营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医疗、医药咨询;机械电子产品(不含小汽车)的销售;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
和肽类激素;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
6、关联关系:国药国际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为国药国际提供国外医院设计咨询业务金额为155.66万元。
8、履约能力分析:国药国际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
x协议旨在搭建战略合作框架,双方在合作框架内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共同发展。中工国际依托快捷高效的海外网络布局,充分 发挥医疗康养建筑设计领域的专业优势、专业化的项目管理能力以及 多元化的融资能力;国药国际充分发挥在海外医疗医药项目、医疗服 务产业、生命健康产业以及免税业务方面的产业优势,实现合作共赢。
(二)合作领域和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拟在医疗医药工程、海外医疗医药业务等领域开展长期合作。
1、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在国际市场的合作,探索建立医疗医药工程领域合作机制,共同打造海外精品医疗工程项目。
2、双方依托各自在海外市场的广泛布局和差异化营销渠道,共享海外网点,通过“联合出海”的方式发挥各自核心优势,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以国药生产的产品为基础共同开拓海外医疗医药业务。
3、双方将共同努力在国药国际医疗养老类项目、产业基地和免税店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三)沟通机制
双方共同组建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并逐步完善长效联系机制,定期开展中高层交流,开展经常性的团队交流、项目交流等形式多样 的交流活动。双方指定相关部门作为战略合作的归口联系部门,负责 推动落实具体项目的运作和实施。
(四)其他事宜
1、本协议所商定事项仅作为未来业务合作的意向,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另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约定各方权利义务。
2、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四、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x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合作双方利用各自在海外市场
的广泛布局和差异化营销渠道,通过“联合出海”的方式发挥各自核心优势,共同开拓海外医疗医药业务,实现合作共赢。
本协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x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后续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正常履行和推进中,与预期不存在差异。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七、备查文件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医药卫生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