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公共資源服務協議的適用百分比率大於0.1% 但低於5%,因此公共 資源服務協議項下服務的提供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有關申 報及公告的規定,而獲豁免遵守獲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持續關連交易 公共資源服務協議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國一 拖(代表中國一拖集 團,作為供應 方及╱或供應代理)與 x公 司(代 表本集團,作為採購方及╱或採購代理)訂立了公共資源服務協議,據此,中國一拖集團同意向本集團提供公 共資源服務。
於本公告日 期,中國一拖實益擁有本公司 約44.57% 股 權,並為本公司 的直接控股股東。因此,中國一拖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而根據上市規 則,公共資源服務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公共資源服務協議的適用百分比率大於0.1% 但低於5%,因此公共 資源服務協議項下服務的提供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有關申 報及公告的規定,而獲豁免遵守獲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國一 拖(代表中國一拖 集 團,作為供應方 及╱或供應代 理)與本公 司(代表本集 團,作為採購方 及╱或採購xx)xxxxxxxxxx x,xx,xx一拖集團同意向 x集團提供公共資源服務。
公共資源服務協議的主要條款及其建議年度上限金額的詳情如下:
日期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訂約方
(a) 中國一 拖(代表中國一拖集 團),作為供應方 及╱或供應代理;及
(b) 本公 司(代表本集 團),作為採購方 及╱或採購代理。
擬提供的服務
根據公共資源服務協 議,中國一拖集團同意向本集團提供公共資源服 務,包括綠化服務、道路服務、清潔服務及後勤保障服務。
期限
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支付條款
當月實際發生費用,次月結清。
交易的定價標準
根據公共資源服務協議,服務的價格將按以下順序確定:
(1) 中國一拖集團與獨立第三方之間的交易價;及
(2) 倘上述不適 用, 則按成本加成法確定價 格, 即成 本×(1+ 成本利潤 率),其中成本利潤率不超過10%。
(而10% 的xxxxx乃根據(i) 中國一拖集團與獨立第三方之間的相 同或類似服務交易的利潤率;及(ii) 與公共資源服務協議訂約方進行 的過往交易的利潤率釐定。)
中國一拖集團承諾,向本集團提供服務所收取的適用價格不會高於向中 國一拖集團的獨立第三方客戶提供相同服務所收取的價格。
公共資源服務協議項下的交易的歷史數據及建議年度上限金額
下表載列本公司公共資源服務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歷史服務費用,以及公共資源服務協議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金額:
歷史服務費用 建議年度上限金額
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約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9,200 10,000
公共資源服務協議的建議年度上限金額的基準
公共資源服務協議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建議年度 上限金額乃參考以下因素而釐定:
(1)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上述歷史服務費用;及
(2) 預計人員薪酬等管理成本增加而預計導致服務費用增加。
內部控制措施
為確保本集團不時遵守公共資源服務協議的定價政策,本集團在日常經 營中採納了一系列內部控制政策。該等內部控制政策由本公司財務部、董事會辦公室、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計部實施及監管:
(1) 董事會已根據關連交易決策政策批准公共資源服務協議,而獨立非 執行董事已對本公司發生的關連交易是否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及公 平合理發表意見;
(2) 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及財務部已對公共資源服務協議條款,尤其是 定價條款的合理性及公平性進行審核,並負責統計及監督管理交易 上限金額執行情況;
(3) 本公司有關關連交易的管理制度明確規定訂立關連交易價格的原 則。當各業務單位根據公共資源服務協議訂立合同時,價格必須根 據公共資源服務協議訂下的定價標準釐定;
(4) 本公司內部審計部門定期對本公司發生的關連交易流程是否符合本 公司內部控制要求進行監督評價;及
(5) 本公司財務部將要求中國一拖集團提供成本明細及分析、以及其與 獨立第三方之間的交易發票等相關文件,評估中國一拖集團將收取 價格的合理性後,方可簽署協議。
董事認為上述內部控制措施可確保公共資源服務協議項下的交易將按 正常商業條款進行並不會損害本公司及股東的利益。
公共資源服務協議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的原因及裨益
中國一拖集團擁有提供公共資源服務的相關能力及地域優勢,中國一拖 集團向本集團提供的公共資源服務是本集團所必需的,且本集團與之合 作將有利於本公司以合理成本獲得服務及保障本集團日常運營。
公共資源服務協議的條款乃經訂約方公平磋商後釐定。董 事(包括獨立 非執行董事)認 為,公共資源服務協議的條款乃在本集團的日常業務中 按一般商務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有關本集團、中國一拖及中國一拖集團的資料
x集團主要從事農業機械及動力機械的生產及銷售,主要產品包括大、中、小系列拖拉機及其配件、柴油機及其他機械產品。
於本公告日期,中國一拖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443,910,000股A 股。中國一拖集團主要從事運輸機械、車輛產品、工業裝備及零部件 的生產及銷售。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中國一拖實益擁有本公司約44.57% 股權,並為本公司的直 接控股股東。因此,中國一拖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而根據上市規則,公共資源服務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公共資源服務協議的適用百分比率大於0.1% 但低於5%,因此公共資源服務協議項下服務的提供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有關申報及 公告的規定,而獲豁免遵守獲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本公司董事xxx、xxx、xxx、xxx、xx及xxx同時擔任中 國一拖董事,被視為不能獨立地向董事會提出任何建議,故彼等已於董 事會會議上就批准公共資源服務協議放棄投票。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年度上限」 | 指 | 公共資源服務協議項下的交易的最高年 度總值; |
「董事會」 | 指 | 董事會; |
「公共資源服務」 | 指 | 綠化服務、道路服務、清潔服務及後勤保 障服務等服務; |
「公共資源服務協議」 | 指 | 中國一拖(代表中國一拖集團,作為供應方及╱或供應代理)與本公 司(代表本集 團,作為採購方及╱或採購代理)於二零一六 年四月二十八日訂立的協議,據此,中國 一拖集團同意向本集團提供公共資源服 務; |
「本公司」 | 指 |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 司,一間在中國 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 股及A 股分別於聯交所主 板(股份編 號:0038)及 上海證券交易 所(股份編 號:601038)上 市;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彙的相同涵義; |
「控股股東」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彙的相同涵義; |
「中國證監會」 | 指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 |
「本集團」 | 指 | x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港幣」 | 指 | 港幣,香港法定貨幣; |
「香港」 | 指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上市規則」 | 指 |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
「百分比率」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彙的相同涵 義(適 |
用於一項交易); |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 國(就本公告而 言,不包括 |
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 ||
「人民幣」 | 指 |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
「股東」 | 指 | x公司的股東; |
「股份」 | 指 | x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幣1.00 元的股份;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中國一拖」 指 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 司,一間於中國註
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 司,為本公司控股 股東,持有本公司約44.57% 股權;
「中國一拖集團」 指 中國一拖及其附屬公司(不包括本集團);及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 于麗娜
公司秘書
中國 • 洛陽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xxx先 生(董事 長)、xxx 先 生(副董事 長)及xxx x;非執行董事xxxxx、xxxxx、xx 先生及xxx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xxx女士、xx先生、xxx xx及xxx先生。
就本公告而言,採用以下匯率:人民幣1.00 元= 港幣1.21 元。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