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项目编号:ZYZB21-1162
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项目编号:ZYZB21-1162
第一章投标邀请
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批准文件编号:黑财购核字[2021]11083号采购项目编号:ZYZB21-116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16,103.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其他资质要求:
合同包1( 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
1.采用“现场网上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2.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签到,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请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不按规范标记导致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将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为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处理不及时导致投标失败,建议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否则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开标模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开标方式
四.招标文件售价
x次招标文件的售价为 无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备注: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询问提起与受理:
项目经办人: 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451-51998638
七.质疑提起与受理:
1.对采购文件的质疑:
项目经办人: 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451-51998638 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质疑:
质疑联系人: 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00000000000
八.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联系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7楼
联系人: 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账户名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交账户名称开户行:详见投标人须知
账号:详见投标人须知
2.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地址: 松北区中源大道规划142路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联系人: 孔先生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分包情况 | 共1包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开标方式 | 现场网上开标 |
4 | 评标方式 | 现场网上评标 |
5 |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 合同包1( 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否 |
6 | 评标办法 | 合同包1( 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综合评分法 |
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 详见招标公告 |
8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9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 |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
1 0 | 投标文件数量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 (2)为避免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无法使用的情况,若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方式时,投标人需自行携带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备用电子标投标文件(.备用文件)U盘(或光盘) 1份。 ;若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时, 在代理机构开启备用文件上传功能后,投标人需自行上传备用电子标投标文件(.备用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1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4 份。 |
1 1 | 中标人确定 |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 |
1 2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 3 | 联合体投标 | 包1: 不接受 |
1 4 | 采购机构代理 费用 | 收取 |
1 5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 6 | 投标保证金 | x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整。开户单位: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23050186885100001195 特别提示: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2、投标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 组:***)的投标保证金”。 |
1 7 | 电子招投标 | 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0000000000按5转1号键。 网上开标(投标人需到开标现场) : 1.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改为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评标时,改为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评标。 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供投标人刻录使用。U盘(或光盘)由投标人自行刻录、存储,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存储设备能够正常读取。U盘(或光盘)表面、 外包装上应简要载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 CA 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5.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 投标人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或开标现场未携带CA锁的; (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3) 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4) 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5) 开标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完成所投全部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
1 8 | 电子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要求 | 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使用单位电子签章(CA)进行签字、加盖公章。 说明:xxx到授权代表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1 9 | 投标客户端 | 投标客户端需要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 |
2 0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包1:3 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或直接废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 |
2 1 | 报价形式 | 合同包1( 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总价 |
2 2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2 3 | 其他 | |
2 4 | 项目兼投兼中 规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三、投标须知
1.投标方式
1.1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流程如下:
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投标文件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1.2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本采购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每一个投标人在所投的每一项目下合同包会对应每一家银行自动生成一个账号,称为“虚拟子账号”。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包的缴纳金额以及虚拟子账号信息,并在开标时间前,通过转账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且与投标信息一致。
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
败。
1.3查看投标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可查看已投标项目信息。
2.特别提示
2.1缴纳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及早缴纳。
三、说明
1.总则
x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4.当事人:
4.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本项目采购单位。
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
4.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4.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5.合格的投标人
5.1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分部分。
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6.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7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以主体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
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7.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8.现场踏勘
8.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8.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8.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9.其他条款
9.1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足15日的,顺延投标截止之日,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或者变更公告进行通知。澄清或者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五、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报价
2.1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招标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2.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注: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有效期
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开户银行、行号、开户单位、账号和招标文件本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合同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
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7.样品(演示)
7.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2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7.3评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未中标投标人将样品自行带回。
六、开标、评审、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放
1.网上开标程序
1.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会议相关人员姓名;
(3)投标人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解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
(4)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对开标情况确认;
(5)开标结束,投标文件移交评标委员会。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1.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4备注说明:
(1)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使用 CA证书参与远程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投
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 CA证书。
(2)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签到以及解密,未成功签到或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无效投标。
(3)投标人对不见面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不见面开标室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开标系统中进行查看及回复。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2.评审(详见第六章)
3.结果公告
3.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3.2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4.中标通知书发放
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中标供应商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
1.2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亲自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
2.质疑
2.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项目基本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目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采购中心应当在正式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3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采购中心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
2.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供应商首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截图。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
(2)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
(3)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
(4)超范围提出质疑的;
(5)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
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
(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
(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2.8质疑的撤销。质疑正式受理后,质疑供应商申请撤销质疑的,采购中心应当终止质疑受理程序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2.9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报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推送省级信用平台,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3.0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质疑采用实名制,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
联系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通讯地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3.投诉
3.1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序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第三章 合同与验收
一、合同要求
1.一般要求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4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5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6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7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8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9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合同格式及内容
2.1具体格式见本招标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2.2《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民法典》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
二、验收
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填写验收
单。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
甲方:***(填写采购单位)地址(详细地址):
乙方:***(填写中标投标人)地址(详细地址):
合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 (填写项目
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备案编号: ),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1.合同文件
x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变更合同
2.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数量及规格等详见中标结果公告及后附清单。
3.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x元,大写:
4.付款方式及时间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交货安装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6.质量
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7.包装
标的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8.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10.验收
(1)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标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标的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投标文件售后承诺等)
12.违约条款
(1)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3.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14.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5.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投标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 (章) 乙 方: (章)
采购方法人代表: | (签字) | 投标人法人代表: (签字)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附表:标的物清单(主要技术指标需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工程类的附工程量清单等)
名 称 | 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 容 | 产 地 | 数 量 | 单 位 | 单价(元 ) |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名 称 | 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 容 | 产 地 | 数 量 | 单 位 | 单价(元 ) | 金额(元 ) |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 |
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服务项目: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实行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
内容主要分为:基础服务、医疗辅助服务、医疗配套服务三部分组成。
基础面积:本次招标服务区域包含以下楼宇,门诊医技楼43299.93㎡、儿童病房楼13019.99㎡、妇产病房楼12841.14㎡、动力楼3230.55㎡、医疗附属楼2120.09㎡、污水处理站160.18㎡㎡、医疗气体站128.52㎡,共计建筑面积74793.37㎡。按照物业管理各岗位的需求及工作内容使用功能提供物业服务。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为三年,中标后,医院采取1+1+1模式与中标人逐年签订合同。预算金额: 12,016,103.00元/年
( 1)基础物业服务: 12,016,103.00元/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 2)医疗辅助服务、洗涤、劳务派遣服务等费用,以实际发生额另行结算;本次报价及评审,以基础物业服务费( 12,016,103.00元/年)为采购预算。
招标费用说明
1、招标费用包含人员工资、保险、服装费、设备投入、工具投入、低质消耗材料费、员工通勤费,以及室内环境前期开荒费等以及管理费、税金等。本项目低值消耗材料指环境保洁所涉及的用具、秩序用品(服装、警用器械等)、楼宇维修用品,消杀工具设备等(医疗废物袋由医院负责)。
2、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在为医院服务期间,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体检、社保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在岗人员的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哈尔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资标准。
4、服务项目及服务面积变更:如发生服务项目变更或新增(减少)楼宇服务面积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调整,双方可根据中标单价签订补充协议。
5、投标人须提供上岗物业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文件复印件,中标单位确保上岗物业人员身体健康,无重大及传染类疾病,须出示上岗物业人员的体检证明,上岗后,上岗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若遇休假等情况的人员变更时,投标人若拒不提供更换后的物业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文件、体检证明,医院有权在当月终止付款并解除合同。
6、投标人服务质量接受医院的监督,定期进行质量检查,连续两个月对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能按时改进或物业人员不服从医院管理的,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在当月终止付款。
7、投标人使用的保洁用品、劳保用品及安保用品须严格检查,验收,保管,须接受医院的监督,若使用劣质、不合规、不达标用品,对存在的问题拒不按时改进,医院有权在当月终止付款并解除合同;对导致医院设施损坏,安全健康受到损害造成的损失有投标人承担并赔偿,若需经第三方机构鉴定的,鉴定费用有投标人承担。
8、因楼宇维修维护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维修材料费由医院承担。
9、投标人要为配置的服务人员提供相关福利保障,包括员工通勤车等福利,保证人员按医院要求的上班时间及时到岗。
10、投标人应具备劳务派遣输出能力,如医院人事部门需要提供其它需要派驻的员工负责办理入职(劳动合同签订)、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员工离职、处理劳务纠纷、临时用工政策咨询及临时工管理行为的规范等项服务。
服务基本要求
(一)信息化管理要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 67号)有关要求,推进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加快转变,提高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已成为我院经营、管理、发展的主要方向,因此为提高医院整体发展,投标人需要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1、投标人需提供适应智慧医院、智慧后勤完整的物业管理理念和解决方案;投标人提供整套基础服务、医疗辅助服务、医疗配套
服务的信息化系统平台,能实现全部业务信息化管控,需为医院开放管理应用( PC端及移动端)。
2、有不断完善、优化、更新、升级信息化系统满足患者和院方的服务与管理需求的能力;
3、有独立24小时客服平台,支撑平台运营管理的能力;
4、为医院搭建后勤管控数据中心,实现后勤一站式数据达到集合汇总的功能(包括软件、硬件设施的投入);
5、为提高医院服务环境水平以及工作效率,投标人需采用信息化手段对环境保洁巡检工作进行线上跟踪及检查,环境保洁工作需要信息化工作流程管理,投标人需要引入信息化手段对环境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跟踪以及管理控制;
6、楼宇维修服务的整体水平及工作效率,投标人需采用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对工程维修服务做到线下及时维修,线上有效反馈,能为医院提供线上报修、报事、投诉等信息化管理服务,每个步骤的服务内容及处理过程有线上记录,对日常巡检工作进行线上跟踪及检查,要有有效的服务质量反馈机制,投标企业要配有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或400客户服务热线,让医院各科室及病患对服务质量及报修均有快速有效的反馈通道;
7、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废物垃圾信息化管理,为医院开放医废垃圾处理数据化平台。医院可随时线上查询医疗废物收集xx情
况。可对医疗废物垃圾收集数据进行线上追踪、查询;投标人需保证每个收集xx流程有痕迹。保证每一个医疗垃圾分类别(感染、损失)、有重量显示等,保证每天的医废垃圾的xx有汇总。
8、投标人需为医院投入切实可行的信息化管理,为医院开放保洁服务、秩序服务、工程维修、医疗废物处理等信息化管理平台。每月为医院提供各服务模块的线上过程数据以及检查结果反馈,为医院提供保洁服务管理相关数据,便于医院掌握保洁服务整体情
况;
(二)服务质量管理要求:
1、投标人应按医院的实际情况,配置足够的保洁设备,每名服务人员要配有多功能清洁车和标准化工具为本项目专用,包括室内尘推车。配备专用吸尘吸水机2台、打磨机2台、吸水洗尘机、榨水器、不锈钢桶、地坪/地毯 对讲机、垃圾车、电脑、 打印机等。机械设备要配有专业尘推车6台,满足日常保洁; 配有专业洗地机8台,满足日常大厅清洁; 配有专业高空作业车1台,满足高空清洁;配有专业紫外线消毒车1台,满足日常保洁公共区域消毒; 配有工业洗衣机6台,满足保洁工具用品分色洗涤;
2、保洁服务要严格按照保洁区域、保洁标准化及流程化开展工作,严格按照疫情常态化进行管理和要求,要求对尘推头、拖布头和抹布每日进行集中消毒、清洗,以防止交叉感染。
3、在服务保障过程中,投标要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注重员工安全管理培训工作,做好安全教育,对高空作业及工程维修作业时要有安全保障措施,投标企业的管理人员要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专业培训。
4、为了加强医院生活垃圾的管理要求,保障医院的环境卫生,投标企业要严格对医院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及时保障医院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严格参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所执行。
5、自觉维护医院形象,对待医院职工及患者xx、热情、礼貌。积极配合医院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积极协助医院搞好禁烟工作,达到无烟医院要求。
6、服务期内负责医院的消杀、消毒服务,并负责环境保洁物表消毒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害生植物防治标准》操作执行,投标企业要有符合医院日常消杀服务方案。
7、爱护医院财物,若造成损失按价赔偿。爱护资源,节约水电,防止浪费。
8、及时向医院提供合理化服务建议,以提高服务质量。
合同包1( 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限为三年,中标后,医院采取1+1+1模式与中标人逐年签订合同。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基础物业服务以实际开放面积及实际配置人数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医疗辅助服务以实际配置人数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洗涤服务以实际发生量按单价进行结算; 派遣服务:以院方人事科的实际派遣人数 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 |
验收要求 | 1期:一次性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 号 | 核心产品( “△”) | 品目名 称 | 标的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面向对象 情况 | 所属 行业 | 招标技术 要求 |
1 | 医院服务 | 医院服务 | 项 | 1. 00 | 1.00 | 1.00 | 否 | - | 详见附表 一 | |
2 | 医院服务 | 医院服务 | 项 | 1. 00 | 1.00 | 1.00 | 否 | - | 详见附表 二 | |
3 | 医院服务 | 医院服务 | 项 | 1. 00 | 1.00 | 1.00 | 否 | - | 详见附表 三 | |
4 | 物业管理 服务 | 物业管理 服务 | 项 | 1. 00 | 12,016,100.0 0 | 12,016,100.0 0 | 否 | - | 详见附表 四 |
附表一:医院服务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劳务派遣服务 服务范围 1、提供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签订)、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员工离职、处理劳务纠纷、临时用工政策咨询及临时工管理行为的规范等项服务等 2、劳务派遣服务平均:不高于50元/人/月 服务要求 (一)员工入职 1、院方负责招聘员工,将员工基本情况通知中标人,并将派遣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统一支付给中标人,由中标人了解派遣员工社会保险缴费、欠费情况及健康状况,规避用人风险,与院方协商确定派遣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情况。 2、中标人通知院方及时填写《增、减人员情况表》,2个工作日后(遇节假日提前)通知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拟定劳动合同并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编制派遣员工《个人行为规范手册》并对派遣员工进行上岗前教育。 4、通知派遣员工在规定时间到院方指定地点报到。 (二)发放工资及税费缴纳 按照院方提供的对派遣员工的考核情况,由院方提供工资表并中标方发放到派遣员工工资银行卡,并负责税费的缴纳工作。 (三)社会保险缴纳 1、及时按照最低标准为派遣员工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办理调整手续。 2、按时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3、负责办理派遣员工社会保险的接续、暂停和转移手续。 (四)职工离职 1、员工离职,委托方填写《增、减人员情况表》,中标方按院方要求确定合理合规的派遣职工离职方式,办理派遣职工离职手公。 2、指导院方收集和保有职工离职的相关证据。 3、中标方收到离职邮件后及时办理员工的离职手续及社保的停缴手续。 (五)劳动纠纷的处理 1、负责派遣员工出现工伤及意外伤害的处理工作并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 2、负责派遣员工发起的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处理工作并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因政策性变 化或实际用工需求导致派遣人员数量发生增减以实际发生为准。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二:医院服务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洗涤服务 服务范围 1、负责医院被服的日常洗涤。 2、负责医院被服日常洗涤后的管理、收集以及日常发放服务。 3、洗涤单价:不高于5.2元/公斤 服务要求 1.被服管理方面 1.1被服洗涤的质量要求 (1)被服通幅无水痕、无污渍;被服含水量不得超过 5%。 (2)被服折叠整齐,无藏角、皱褶。 (3)洗涤后的色泽鲜明,并保持洗涤前不少于 99%的色泽度。 1.2.被服回收质量要求 (1)科室已更换的被服洗涤收回率应为 100%(指定时间节点前的)。 (2)洗涤返还率为 100%。 (3)返还数目差错率不得超过 1‰。 3.被服洗涤服务其他管理要求 (1)每次使用洗涤被服收回用具、设施(含车辆、可重复使用 的打包袋等)后应全部消毒。 (2)杜绝清洁物和污染物混装现象。 (3)严禁在科室走道、病房、病床边及其他人流较多区域进行分拣。 (4)污染被褥收回打包率应为 100%,风险污染被服隔离密封 率应保持 100%。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三:医院服务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医疗辅助服务 服务内容 1、医院内部医疗、护理服务、院内导医导诊、院内陪检、院内运送、科室辅助 、消毒、探视、陪护床的安置与管理等非专业技术的辅助性服务。 2、医疗辅助服务平均:不高于4000元/人/月 服务范围 具体内容如下: 1、病人运送:患儿手术运送、跨区检查病人、跨区治疗病人、会诊病人的院内护送;手术(前后)病人的院内协助护送。 2、医疗文书传递:检验单、检查单、会诊单、预约单、用血单、用药申请单、床边检查单、中药单等各类医疗文书的院内传递。 3、标本传递:各类标本、病理(不含血制成品)的院内传递。 4、医院送检、陪检、导诊、部分生活护理 5、 ICU护理服务。 6、大输液 、耗材和办公用品的配送。 7、负责医院陪护床的安置、管理和服务。 服务要求 1、合理配置管理团队 ,并明确各岗位职责,依托于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对医院辅助服务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具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3、按行业相关标准建立各类医疗、护理辅助服务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 4、医疗护理辅助服务人员统一服装、着装,规范语言、行为和操作流程。 服务人员管理 1、应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确定各岗位服务人员所需的能力。 2、应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使服务人员获得所需的能力。 3、为员工提供专业服务培训,或采取其他获得所需能力的措施,保证员工有能力完成医院医辅服务工作。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四:物业管理服务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基础物业服务 (一)环境卫生服务 服务范围 1、负责医疗区和非医疗区的卫生清洁工作; 2、负责地下车库日常保洁工作; 3、负责疫情常态化消杀防疫工作; 4、负责室外院区日常保洁维护工作; 5、负责生活垃圾及医废垃圾转运处理工作; 6、负责室外绿化日常维护工作; 7、负责冬季清冰雪工作; 服务要求 室内保洁服务: 1、医院门诊基础保洁服务内容 1.1服务质量要求: 门诊保洁服务应不低于《建筑内墙面保洁通用质量标准》《建筑内地面保洁通用质量标准》《部分专项物品卫生保洁服务规范》《卫生间保洁质量标准》等规范文件所明确的要求。 1.2医院门诊基础保洁服务主要包括:地面;导医台 ;墙面、柱面;门窗;信息查询、自助挂号、缴费设备等;各类指示牌、标牌;各类灯具、开关、排风设施(各类装饰小品、摆设);电梯等其他物品及设施的日常卫生清洁服务。 2、病房科室、病房基础保 |
洁服务内容 2.1科室病房、病房卫生综合保洁质量要求:地面无明显水渍、污渍、垃圾。病床应保持床架整洁,无明显污垢、积灰。窗框、窗槽符合《医院内部分专项物品卫生保洁服务规范》中相关规定。病房中卫生间应符合《卫生间卫生保洁服务规范》要求。床头柜每天做好清洁,并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确保干净、整洁。病房内座椅、设备带、电器设备定期循环擦拭,确保无灰尘、污渍。 2.2病房科室、病房基础保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区和非医疗区的卫生清洁,其中包含临床普通科室、急诊病区、临床检查区域如:检验、放射、B超,感染科、病房、手术室等区域,内具体内容如下: (1)病区科室公共区域保洁服务: 病区科室公共区域主要包括:病区公共走道、安全走道、墙面、天花板、门窗、其他摆放物品、候诊椅等其他物品及设施的日常卫生清洁服务。 (2)医院病房保洁服务: 主要包括地面、墙面 、天花板、阳台、病床、床头柜、设备带、电视机、灯具、座椅、门窗、卫生间等其他物品及设施的日常卫生清洁服务。 (3)病区医护人员办公、休息室保洁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护士站、医生办公室休息值班室等其他物品及设施的日常卫生清洁服务。 3、医院公共区域基础保洁服务 3.1公共区域基础保洁质量要求:表面无明显污渍、水渍和作业残留痕迹。 表面无异常黏附物及未彻底去除的残留物。材质本身鲜明,无违规涂写笔迹、广告等。用手擦拭表面,观察手指无明显灰尘、污渍。凡适合开启的门和抽屉内部空间无明显污渍、垃圾,用手抚摸无明显灰尘。非可观察面表面整洁。可开启的门、抽屉内部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3.2公共区域卫生服务主要包括:门诊大厅、病区走廊、公共区域卫生间便器、马桶、节能式冲水箱、墙壁式小便池、玻璃窗户、内墙走道玻璃隔墙、病区病房门、主通道玻璃门、通道防火门 、科室内会议桌、办公桌、金属候诊椅、软面座椅(含沙发)、标识、提示标牌、垃圾桶等日常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室外保洁服务: 室外保洁服务主要包括:路道、绿化带、景观水系、各类广场等地面无明显白色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各类广告、宣传栏、标识牌等表面无污渍、异物粘贴、蛛网等,室外公共小型设施(如垃圾桶、各类护栏、休息椅等)表面整洁,无污渍锈迹无异物缠绕、各类水池、喷泉等景观设施水域无垃圾漂浮、各类明沟中无垃圾堆积、建筑周围无废弃物堆积。 医疗垃圾院内收集、xx服务: (一)医疗垃圾处理要求 1、专人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对外相关部门联络等工作 。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每月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一次。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 。 3、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锐器盒满 3/4 时必须及时更换 。 4、医疗废物废物袋要扎口和贴标签。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暂存、密闭运输。 医疗废物出入每天有登记,送出去有接收记录,专人负责。 5、为满足医院现代化医疗服务水平,要求中标投标人为医院免费提供医疗废物处理信息化系统,有医废垃圾运转流程,可对每袋医疗垃圾院内流转线上跟踪,且每个步骤的服务内容及处理过程有线上记录,便于医疗垃圾追踪。 6、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防护措施 ,每年体检一次,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制定的暂存场所,统一处理。 7、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防潮、防湿、防渗漏。 8、医疗废物禁止任何科室、个人转让和买卖。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意外事故时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 生活垃圾院内处理服务 1、收集要求 (1)各建筑单元及主要部位(含科室)按需要适当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器具,主要有各类废纸篓、垃圾桶、垃圾箱。 (2)食堂应专门配置防漏的食品回收器具。 (3)外环境可设置金属类大型生活废弃物暂存箱或垃圾房,以收集某较大特定区域的生活垃圾。 (4)医院生活垃圾房为当日垃圾暂存的集中地,在偏僻区域远离水源的地方设置。 2、运输要求 1)运输工具要求 (1)人员密集区域应使用24 0L专门生活垃圾桶密闭装载并转运到指定垃圾房。 (2)并无较大人流的区域可使用各种形式的垃圾转运车集中对生活垃圾进行转运。 (3)转运工具应具有防散落的功能。 (4)转运工具应保持表面整洁,清运后应进行必要清洗和消毒,严禁放在人口密集区域。 2)转运过程要求 (1)使用货梯转运楼层的生活垃圾不得和医疗垃圾及其他物品进行混装。 (2)生活垃圾不得二次进入诊疗、餐饮等区域,运输过程当中严禁二次分拣。 (3)运输过程一旦发生漏、滴、散等现象,应做隔离防护并在20min内及时处理。 3、暂存要求 1) 生活垃圾房存放要求 (1)严禁任何人进行分拣。 (2)垃圾房周围地面应保持干净、干燥,并配置有灭蚊灭 |
1 | 蝇用具和防鼠用品;垃圾房标识及管理制度明确并公示。 (3)垃圾房应有专门的冲洗水源和排污水沟。 2)生活垃圾工作要求 (1)生活垃圾应按医院要求交付给有处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末端处理,物业服务人员应做好当面交接。 (2)生活垃圾清运后应及时对暂存垃圾房进行清洗和必要消毒。 (3)生活垃圾不得在暂存房停留超过24h,应及时处理。 冬季清雪服务 院区内地面要求无残雪、无残冰、露出地面。区域内所有楼宇楼顶积雪及时清扫,避免春季开化结冰砸伤路人。冬季下雪时应及时将院区内积雪清除干净;当遇到大雪时,先将通往各楼宇清出行人便路后再进行其它区域清雪。 绿化养护服务 院区内树木、地被、草坪以及水生带等植物的养护管理。包括树木浇水、松土、施肥、整形、修剪枯枝、草坪除杂、修剪和滚压草坪、病虫害防治、苗木补种、树木涂白、树木防寒、草花种植养护等管理养护工作(绿化养护过程中所发生的绿植费用由院方负责)。 (二)秩序维护、更夫服务 服务范围 1、负责医院区域内秩序维护、秩序巡查、车场车辆停放出入管理。 2、负责医院消防监控值班及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维护。 3、负责对所辖楼宇的安全巡查工作,如:水电安全隐患检查、门窗、倒买倒卖、吸烟等。 4、负责全院的司梯运行操作服务。 服务要求 门岗秩序服务 1、维持医院院内的公共秩序,建立来人来访登记制度与巡逻登记制度。 除了工作人员之外,对外来可疑出入人员都必须进行登记,对于无关人员及可疑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如需出入附属楼,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24小时在办公区域内进行巡逻(每小时一次),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一个良好、安全的区域工作环境。 2、所有出入大院的车辆必须进行登记与外观检查并在停车卡上注明,车辆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及位置停放(同停车坪岗配合)。 3、根据医院物品放行规定,对进出医院的各类物品实行凭条放行制。 门诊楼、住院部秩序服务 1、对内可疑人员实行监控,防止盗、扒、抢等治安事件。 2、维护现场秩序,阻止及制止危害正常工作秩序情况发生。 停车场秩序服务 1、对所有进出车辆实施管理,对进来车辆进行发卡登记制度,指导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指引车辆有序驶出,保持车辆进出有序,不造成车道堵塞,保持车道通畅。 2、随时注意车辆停放情况,避免刮花、碰撞情况发生。 巡逻岗秩序服务 1、实行巡逻签到制,在值班死角、服务范围内楼栋各楼层 、服务范围最边缘地带设置巡逻签到点,使巡逻贯穿整个医院,使所有岗位保持互动联接。 2、对整个服务区域进行定时及在规定时间内不定时巡逻,对可疑人员及可疑事情进行监控,避免意外事情发生。 3、协助对所属院方公共材、物(如:水/电滴、冒、漏等情况;消防隐患等情况)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队长及院方相关部门。 4、发生医疗纠纷或是其他秩序维护需要协助的,巡逻岗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维护。 司梯员秩序服务(客梯、手术梯、电梯厅) 1、在秩序主管的领导下,具体开展电梯司梯服务。 2、按电梯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规范操作,提供安全服务。 3、在电梯的运送区间,按服务标准和流程进行xx服务。 4、按既定的应急预案,在领导的指挥下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楼宇维修、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 一、楼宇设备维护服务 1、供热系统的运行 1.1包括医院天然气锅炉的司炉运行; 1.2包括供汽管网的管护维修。(锅炉、辅机、压力表校验与检测热风幕、换热器、换热站、水处理、循环泵 、补水泵、鼓引风机、电机和全部供暖和蒸汽生产系统干线管道等)。 1.3包括各楼宇供暖设施的维修 ; 1.4不包括设备维修的材料费、设备的更新费; 2、空调系统运行及管护 2.1包括医院中央空调和排风系统设备运行及管护。 2.2包括医院净化区域内空气净化设备的维护维修。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达到感染监控各净化区域的净化标准 2.3包括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涵盖:空调主机、冷却塔、电控系统、排风机组及空调排风主干路管道等,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全部设备维修、保养。 2.4不包括空调机组原机匹配的电气控制部件的维修更换,及原厂设备专用零部件维修更换、维修耗材费用和设备零部件费用。 3、消防系统: 3.1负责服务区域内防火分区隔断、消防栓、消防喷淋、烟感探头的维修3.2视频监控探头、消防水箱维修、消防应急灯、指示牌及线路的维修;; 3.3不包括各类系统的调试检测、消防设备、设施的更新; 4、变电所高低压设备运行及维护保养。 4.1负责定期进行配电设备除尘、防腐保养处理,对电缆、母排、开关、仪器仪表定期检查紧固处理。 4.2负责对高低压配电室环境管理,确保配电室内温湿度、通风、清洁达到规范标准。 4.3负责高低压配电室日常安全用电监测管控,控制配电设 |
备超负荷、超电压、用电,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4.4负责高低压配电设备停送电捯闸操作,对突发停电要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停电时能够有效及时处理。 4.5负责日常用电能耗记录及统计工作,监测电能消耗情况,定期上报电能统计报表,对用电节能提供改进方案。 5、负责污水处理站的运行 5.1包括污水处理定期化验投药消毒。 5.2包括楼内各类管道疏通,各类污水井设施巡视检查。 5.3包括污水系统管路、污水泵、阀门、投药箱、电气等确保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及全部设备日常维修、保养(主机除外 ) 5.4不包括污泥外运,对污水处理设备由厂家匹配的自控部分及专用设备部件。 6、负责医院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 6.1包括生活水箱定期清洗消毒。 6.2包括楼内各类管道疏通,各类管井(化粪池、沉淀井清掏费用另计) 6.3包括给排水系统主干线路、排污泵、阀门、水箱、强排箱、变频器、给排水干路系统正常运行的维修、保养。 6.4不包括户外下水井、化粪池清掏,及户外排水管定期扫线疏通。 二 、楼宇设施维护服务 1、负责医院日常水暖维修、房产设施维修、小五金维修、楼内需要破拆设施的抢修工作; 2、负责墙体、地面、天棚、冬季封窗等及障碍物拆除及恢复工作的人工日常小修服务。(包括防寒、防虫门帘安装拆卸,漏寒门窗、排风口的处理工作) 3、协助医院大型活动及节目氛围营造的安装布置工作。 4、运送床、车、椅、桌、柜等维修工作。其它与物业维修项目相关的事项。 5、不包括原有设施变更或更新改造,及因工程质量或原设施安装不合理原因造成的设施损坏,及日常维修产生的材料费 服务要求 一、楼宇设备服务标准 供热、生产天然气锅炉系统服务 1.1按各用汽地点的需求,精准供应。 1.2建立维修维护档案(日期、大中小维修、日常保养、巡检项目说明及各项年检归档备案) 。 1.3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2、中央空调和排风系统服务 2.1依据医院要求负责中央空调和排风系统整体运行管理工作。夏季供冷服务温度在22℃-25℃,供冷起停时间要服从医院安排。 2.2对中央空调系统、水泵机组建立维修维护档案(日期、大中小维修、日常保养、巡检项目说明及各项年检归档备案)。 2.3要完全达到感染监控各净化区域的净化标准; 2.4制定预防区域内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妥善处理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3、给排水系统: 3.1、定期对生活水箱清洗消毒,要保证楼内各类管道疏通; 3.2各类管井(化粪池、沉淀井清掏费用另计)的畅通,以及给排水系统主干线路、排污泵、阀门、水箱、强排箱、变频器、电气等,确保给排水干路系统正常运行的全部设备维修、保养。 4、消防系统 4.1消防系统、报警系统定期检查维护,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2制定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各类故障处理应急预 5、变电所高低压设备 5.1、定期对医院变电所设备的日常保养、变压器、高压开关柜、电动机及起动控制柜、动力配电箱、母排、照明配电箱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5.2变电运行系统要求投标人具有供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相关资质,相关技术人员,上岗人员具有合格的岗位操作证书,具有两年以上上述系统的管理经历经验。 二、楼宇设施维修服务 1、报修中心实行两人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调度各类维修工作,确保各类设备设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报修单应线上处理记录待查,报修录音电话通话内容不得随意删除。临修、急修接到维修通知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临时维修应及时完成,做到急修不过夜。 3、进行公共区域的日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物业报修中心安排及时维修,做到随报随修。 4、要求报修中心服务 xx规范,对接到的报修、投诉第一时间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维修相关档案材料要统一存档待查。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标准格式的《资格承诺函》。
3.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
理。
5.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六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标方法
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一致);
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6.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6.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6.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6.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6.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 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7.投标无效的情形
7.1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8.废标的情形
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参与竞争的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9.定标
9.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10.其他说明事项
x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况发生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1( 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 例 | 计算公式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 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3.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投标人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点击“小微企业名录”(xxxx://xxxx.xxxx.xxx.xx/)对投标人和核心设备制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3.4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1.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审查
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4.核心产品同品牌审查
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最终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或技术指标或售后服务条款或业绩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4.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详细评审
综合评分法:分为投标报价评审、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评审表)
最低评标价法:无
6.汇总、排序
6.1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或售后服务条款或业绩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以上均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
6.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进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价格扣除后,对投标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确定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价格相同的,按最终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或技术指标或售后服务条款或业绩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上述相同的,按照提供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材料的数量进行排序;以上均相同的属于保护环境、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优先。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合同包1( 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原件。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 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潜在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证件原件)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无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合同包1( 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
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文件 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投标承诺书。 |
主要商务条款 | 审查投标人出具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且进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盖章、单位盖章”。 |
联合体投标 | 符合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
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 1.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或工程量;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 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
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
表三详细评审表:
医院后勤一站式智能化管理服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技术部分49.0分商务部分41.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项目特点、难点、重点分析与对策措施 (4.0分) | 有针对本项目的管理特点、管理难点、管理重点分析,并有符合本项目实际的管理对应措施方案。每项得1分,最多得4分,每缺少一项或与本项目 不符的扣1分,没有不得分。 | |
技术部分
智能化管理与服务 (4.0分) | (1)投标人拥有自享网络终端服务平台,有末端系统信息化管理方案,能为采购人提供线上质量管理、质量检查信息化流程,且每个步骤的服务内容及处理过程有线上记录。有方案得2分,无方案得0分;有医疗废物收集xx信息化流程,可对每袋医疗垃圾院内流转线上跟踪,且每个步骤的服务内容及处理过程有线上记录、为医院管理者提供院方管理界面。垃圾处理信息化软件的流程功能及成果得2分;未体现医疗垃圾处理信息软件的流程功能及成果得0分;(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与软件商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合同及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所购买的软件服务费发票;无合同、无发票、该项不得分) |
智能化管理与服务 (3.0分) | (2)投标人拥有24小时400客户服务热线得2分,并承诺对采购人提出的事项能在第一时间得以解决得1分。(400客户服务热线证明材料为企业网址或企业半年内连续发布六次的企业公众号等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 明材料的,该项不得分。 |
智能化管理与服务 (2.0分) | (3)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信息化平台功能现场演示,演示内容包含环境质量巡检、秩序维护、更夫巡检、楼宇维修、维护巡检、医疗废物收集流程等。信息化平台演示内容需包括本评分标准《信息化管理与服务》中第 1、2项的主要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演示且功能完全满足医疗机构使用 得2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演示内容不完整不得分。 |
项目管理规划 (10.0分) | 有针对本项目所有服务需求的: 1、具有室内保洁、室外保洁服务方案,得2分,每缺少一项或与本项目不符的扣1分,没有不得分。 2、具有垃圾转运及医疗废物管理方案,得2分,每缺少一项或与本项目不符的扣1分,没有不得分。 3、具有楼宇维修维护服务方案,得2分,每缺少一项或与本项目不符的扣2分,没有不得分。 4、具有医疗辅助管理方案,得2分,每缺少一项或与本项目不符的扣2分,没有不得分。 5、具有秩序维护管理方 案,得2分,每缺少一项或与本项目不符的扣2分,没有不得分。 |
工作流程及标准 (4.0分) | 有符合本项目的岗位工作流程及标准:管理人员岗、室内保洁岗、司梯人员岗、运送人员岗。每项得1分,最多得4分,每缺少一项或与本项目不符 的扣1分,没有不得分。 |
培训与考核 (5.0分) | 有符合项目特点的培训体系。培训体系包括培训原则、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安排,每项得1分,最多得4分,不符合本项目或缺项不得分 。有符合本项目的工作考核措施,考核措施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最 多得1分。不符合本项目不得分。 |
管理制度 (3.0分) | 投标人具有人事、物资、设备、环境卫生、司梯、财务管理制度。每项得 0.5分,最多得3分。不符合本项目不得分。 |
服务质量承诺 (5.0分) | 有与本项目相符合的具体服务质量目标、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标准、服务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服务质量检查验收责任制、服务质量目标实现承诺,以 上内容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不符合本项目或缺项不得分。 |
应急预案 (6.0分) | 有与本项目相符合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有火灾、供电、供水、电梯故障 、治安事件、极端天气、重大活动、设备运行、人员疏散、突发公共卫生事故、饮用水事故、群体事件应急预案。以上内容每具备一项得0.5分,最多得6分,不符合本项目或缺项不得分。 | |
疫情防控措施 (3.0分) | 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所采取的的防护 措施及实施方案得3分,未提供或与本项目不符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服务业绩 (3.0分) ) | 提供2018年至开标前近三年内非住宅,类似本项目服务业绩:1、单个合同单年合同金额300 万(含)以下的,且服务内容包含:基础保洁、秩序服务、日常楼宇维护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0.1分,最高得0.5分;2、单个合同单年合同金额小于等于700 万(含)元的,且服务内容包含:基础保洁、秩序服务、日常楼宇维护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0.25分,最高得1分; 3、单个合同单年合同金额达700 万元以上的,且服务内容包含:基础保洁、秩序服务、日常楼宇维护的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1.5分;(若某区间合同得分已达上限,多出合同按上一区间合同计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2018-2021年度任意一次的结款发票底联原件1 份,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企业承接能力 (3.0分) | 投标企业具有锅炉运行操作能力,并有一套安全切实可行的操作规范,同时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具有有效期内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颁发的《 供热许可证》得2分。(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 |
企业承接能力 (3.0分) | 投标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要符合医院的实际需求,应具备日常消杀及疫情防控常态的管理能力,同时要具备有效期内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企业资 质证书国家A级证书》得2分。(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 |
企业承接能力 (3.0分) | 投标企业具有生活垃圾运送转运服务能力,能够切实可行的满足学院生活垃圾的管理要求,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服务许可证》得3分。(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 |
企业管理能力 (15.0分) | 有明确的管理人员配置架构: 1、拟任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大专 (含)以上学历且获得物业管理岗位相关培训证书的得1分,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得2分,满分3分;(提供毕业证、物业管理岗位相关培训证书 、开标前一年内任意月份的社保流水,开标时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否则不得分。) 2、拟任保洁主管:拟任保洁主管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得1分,获得相关上岗证书的得2分,满分 3分(提供毕业证、物业管理岗位相关培训证、开标前一年内任意月份的社保流水,开标时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 ,否则不得分。) 3、拟xxx主管:拟xxx主管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得1分,获得建构筑消防员五级(含)以上证书得2分,满分3分(提供毕业证、建构筑消防员证书、开标前一年内任意月份的社保流水,开标时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否则不得分。 ) 4、工程维修部拟任维修工程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工程类或电器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责资格证书的得2分,满分3分。工程维修部需配备安全管理员,拟派的安全管理员需持有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5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3分(工程师需提供毕业证、高级职称证、开标前1年内任意月份的社保流水 ,安全员需提供培训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开标前1年内任意月份的社保流水 ,以上内容开标时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 ,否则不得分。) | |
设备保障能力 (12.0分) | 机械设备:具有专业尘推车6台,满足日常保洁; 具有专业洗地机8台,满足日常大厅清洁; 具有专业高空作业车1台,同时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满足高空清洁; 具有专业紫外线消毒车1台,满足日常保洁公共区域消毒 ; 具有工业洗衣机6台,满足保洁工具用品分色洗涤; 具有室内标准化清洁服务手推车30台以上; 每满足一项得2分,以上设备同时具备得12分,最高得12分(开标时提供与供应商名头相符的发票原件,高空作业车除提 供与供 应商名称相符的发票另需装机动车登记证书) | |
设备保障能力 (2.0分) | 提供员工通勤车(50座以上)2辆(含)以上。提供自有通勤车(50座以上)2辆(含)以上得2分;提供租赁员工通勤车(50座以上)2辆(含)以上,得1分,没有得0分;(开标时提供为投标人所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原 件的电子扫描件,租赁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没有或不清晰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 标的唯一依据。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编号:ZYZB21-1162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承诺书 二、资格承诺函。三、授权委托书
四、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五、技术偏离表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七、监狱企业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分项报价明细表
十、联合体协议书
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十二、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十三、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四、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一:
采购单位、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承诺书
1.按照已收到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要求,经我方 (投标人名
称) 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执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
2. 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有效期的所有规定。
3.我xxxxx: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的内容、进行承诺的事项存在虚假,我方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4.我方将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5.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并严格执行和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 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
(4)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投 标 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二:
《投标资格承诺函》
黑龙江中易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xxxx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作为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我公司在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4.我公司未违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
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 期:
格式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人: (签字)
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人像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年 月 日
格式四:
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可以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如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投标有效期、采购资金支付、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等)。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后果和责任自负。
如有优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的请在此承诺书中说明。具体优于内容 (如标的提供的时间、地点,质保期等) 。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五:(工程类项目可不填写或不提供)
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技术要求 | 投标人提供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备注 | |
1 | ★ | 1.1 | ||||
1.2 | ||||||
…… | ||||||
2 | ★ | 2.1 | ||||
2.2 | ||||||
…… | ||||||
…… |
说明:
1.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人提供响应内容”处内容,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偏离程度”处可填写满足、响应或正偏离、负偏离。
3.佐证文件名称及所在页码:系指能为投标产品提供技术参数佐证或进一步提供证据的文件、资料名称及相关佐证参数所在页码。如直接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但与佐证材料不符的,为无效投标。
4.上表中“招标技术要求”应详细填写招标要求。
格式六:(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格式七:(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八:(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 期:
格式九:
分项报价明细表(网上开评标可不填写)
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
格式十:(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十一:
(未要求可不填写)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十二:
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未要求可不填写)
序号 姓名 x项目拟任职务 学历 职称或执业资格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
2
3
……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
注:
1.本项目拟任职务处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项目服务人员或技术人员等。
2.如投标人中标,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
格式十三: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未要求可不填写)
序号 使用单位 业绩名称 合同总价 签订时间
1
2
3
4
…
投标人根据上述业绩情况后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四:
各类证明材料(未要求可不填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