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乙方建设的******(项目名称)需从甲方管辖的****渠(沟)(桩号K**+***处)跨(穿)越(或需在***渠**段(桩号K**+***至K**+*** 段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发〔2021〕**号)文件及《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工程****跨(穿)越***的复函》(宁水审发〔20**〕**号)审批要求,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渠道运行安全,落实建后运...
附件2
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
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
(参考范本)
水利骨干工程管理单位:******(单位全称)
项目建设单位:******(单位全称)
二〇**年**月**日
**********(项目名称)
甲方:******(水利骨干工程管理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项目建设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由乙方建设的******(项目名称)需从甲方管辖的****渠(沟)(桩号K**+***处)跨(穿)越(或需在***渠**段(桩号K**+***至K**+***段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发〔2021〕**号)文件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工程****跨(穿)越***的复函》(宁水审发〔20**〕**号)审批要求,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渠道运行安全,落实建后运行管护责任,明确双方权责,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参建单位
1.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2.设计单位:******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质量监督单位:******
6.水利骨干工程管理单位:******
二、工程建设内容
1.工程建设规模及方案:(工程布置、结构型式、运行条件、空间距离等,包括主要技术参数)具体见设计图纸。
2.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部分工程方案:工程防护(加固)技术参数和主要内容。(具体见设计图纸)
3.堤顶路面:****(具体见设计图纸)。
4.安全防护设施及要求:乙方根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相关规范标准,设置必要的标识标牌和安全警示标牌等。具体内容:****(具体见设计图纸)。
三、工程建设工期
1.20**年**月**日开工,20**年**月**日完工;
水下主体及跨(临)水利骨干工程必须在20**年**月**日前完工,保证渠道**月**日前具备灌溉行水条件;通水前验收时间为**月**日;
跨(临)水利骨干工程质量责任期: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一个行水周期);
4.跨(临)水利骨干工程运行和维护期: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共**年(水利工程寿命周期内)。
四、工程建设管理
1.此项工程建设管理按照《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宁水*发〔2020〕**号)规定进行,未明确内容参照现行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
2.为有效履行本协议,在工程开工前,由乙方向甲方出具履约担保(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或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万元。履约担保在工程质量责任期满并完成验收移交后退还;
3.工程建设由乙方承担项目法人职责。乙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方位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该跨(临)水利骨干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在****天内向甲方提交一套完整竣工资料(备存);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甲方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甲方及甲方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提出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或完善处理;乙方在工程施工建设中要按照建设管理程序及时邀请现场监督人员参加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监管和验收。
6.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及时与甲方现场监督单位(****基层单位)办理现场监督手续,在征得甲方现场监督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7.乙方对甲方现场监督单位(****基层单位负责人***,手机号码****;)提出的现场建设质量及安全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8.******工程建设范围内渠道两侧渠堤原有树木等设施如影响乙方施工,属于甲方管理权限内的,须经甲方同意后进行移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移栽。不属于甲方管理权限内的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
五、安全管理
1.乙方对工程建设、安全运行期管理工作负全责;乙方现场应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工程投入运行和维护期间的维修养护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工程建设、运行和维护期间的各类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均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4.甲方及甲方主管部门有权对乙方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工程运行管理
1.此项工程运行管理按照《宁夏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宁水*发〔2020〕**号)相关规定进行,未明确内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直属水管单位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技术标准执行。
2.在工程运行和维护期间,该*******(项目名称)跨(临)水利骨干工程若因质量问题造成渠道运行问题、决口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和财物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为及时消除隐患,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发生,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加以处理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因项目建设造成渠道工程新增的管护、维修、清淤、绿化、硬化等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维修养护标准和要求参照渠道维修养护标准和要求执行。乙方可委托甲方对跨(临)水利骨干工程进行运行维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因渠道规划建设、应急抢险等需求,确需对管道管桥等交叉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迁建、改造、加固等项目的,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5、当水利骨干工程进行改造、扩整、新建时,乙方须配合甲方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同步进行保护、改造、迁建或拆除,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协商解决。
八、本工程相关的批复、复函、申请、设计、咨询等资料作为协议的附件部分。
九、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备同等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注: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的,须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