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HT240621295545920
合同编号:XX000000000000000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克ft县水务局
供 应 商(乙方)哈尔滨市南岗区云电电子产品经销部
采购计划号:克ft财购核字[2024]00465号签订时间:2024-06-21 11:21: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供货一览表
产品名称 | 商标品牌 | 规格型号 | 供应商名称 | 数量 及单位 | 单 价(元) | 金 额(元) |
作训T恤夏 季速干 迷彩 服短袖 | 谋 福(MOUFU)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云电电子产品经销部 | 50 | 40 | 2000.00 | |
谋 福CNMF作战鞋丛 林数 码迷彩训练 鞋解放 鞋 | 谋 福(MOUFU)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云电电子产品经销部 | 50 | 45 | 2250.00 | |
谋 福(CNM F)户外 | 谋 福(MOUFU)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云电电子产 品经销部 | 50 | 115 | 5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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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
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快递配送】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第5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2024-06-26 11:21:55 、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楼水务局218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
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
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
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
《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2024-06-21 11:21:55】-【2025-06-16 11:21:55】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
附件)
第8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企业汇款】。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
同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
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
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5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
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
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
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
交通知书。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
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
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合同附件
一般货物类 | |
1、售后服务具体事项:退货:确认收货后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可申请退货,换货:确认收货后15日内出现质量问题可申请更换,质保:质保期限12个月 | |
2、其他具体事项: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
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