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辦理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F- 通訊或該公司,股票代號:6404)普通股股票初次上櫃承銷案(以下簡稱本次承銷案)公開銷售之總股數為2,547仟股,其中 2,215仟股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 理公開銷售,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彈性調整公開申購配售比率為60%,共計1,332仟股,其餘...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包銷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
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之普通股股票銷售辦法公告 股票代號:6404
(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 (本案係屬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櫃公司,除專業機構外,圈購獲配售及申購中籤之投 資人需至 證券經紀商完成簽署「第一上市(櫃)有價證券風險預告書」後始得賣出)
(外國企業來台第一上櫃之上櫃標準、資訊揭露及股東權益保障等內容與國內上櫃企業或存有差異,投資人應詳讀公開說明書,注意買賣外國股票之風險)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辦理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F-通訊或該公司,股票代號:6404)普通股股票初次上櫃承銷案(以下簡稱本次承銷案)公開銷售之總股數為2,547仟股,其中 2,215仟股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銷售,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彈性調整公開申購配售比率為60%,共計1,332仟股,其餘40%共計883仟股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銷售。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由F-通訊協調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332仟股,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繳款情形認定。
茲將銷售辦法公告於後:
一、承銷商名稱、地址、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過額配售數量及總承銷數量:
證券承銷商名稱 | 地址 | 詢價圈購 包銷股數 | 公開申購 包銷股數 | 過額配 售股數 | 總承銷 數量 |
(一)主辦承銷商 | |||||
台新綜合證券(股) 公司 | xxxxxxxxx xx000x00x | 603仟股 | 1,332仟股 | 332仟股 | 2,267仟股 |
(二)協辦承銷商 | |||||
元大寶來證券(股) 公司 | xxxxxxxxx xxx00x00x | 120仟股 | 0 仟股 | 0 仟股 | 120仟股 |
富蘭德林證券(股) 公司 | xxxxxxxxx xx0x00x | 100仟股 | 0 仟股 | 0 仟股 | 100仟股 |
國泰綜合證券(股) 公司 | xxxxxxxxx xxx000x00x | 30仟股 | 0 仟股 | 0 仟股 | 30仟股 |
凱基證券(股)公司 | xxxxxxxxx 000x0x | 30仟股 | 0 仟股 | 0 仟股 | 30仟股 |
合計 | 883仟股 | 1,332仟股 | 332仟股 | 2,547仟股 |
二、承銷價格及詢圈處理費:
(一)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25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二)圈購處理費:獲配售圈購人應繳交獲配股數每股至少15元之圈購處理費(即圈購處理費=獲配股數 ×至少15元)
三、本案適用掛牌後首5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投資人應注意交易之風險。
四、初次上櫃承銷案件,主辦承銷商執行過額配售及價格穩定措施之相關資訊及發行公司股東自願送存集保股數占上櫃掛牌資本額之比例及自願送存集保期間:
(一)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商已與F-通訊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由F-通訊股東提出對外公開銷售股數之14.99%,計332仟股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主辦承銷商負責規劃及執行穩定價格操作,以穩定承銷價格。
(二)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商已與F-通訊簽訂「過額配售協議書」,惟F-通訊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第5條有關規定 計有11,032,471股強制集保,已符合前述規定應強制集保總數4,922,500股,故未再協調特定股東自願送存集保,以該公司申請上櫃股份總額19,690,000股計算,該公司強制集保總數佔申請上櫃時股份總額56.03%;而以該公司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22,152,000股計算,該公司強制集保總數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49.80%。。
五、申購(認購)數量限制:
(一)公開申購數量:每一銷售單位為1仟股,每人限購1單位(若超過1仟股,即全數取消申購資格。) (二)詢價圈購:
1.證券承銷商依實際承銷價格並參酌其詢價圈購彙總情形決定受配投資人名單及數量。受配投資人就該實際承銷價格及認購數量為承諾者,即成立交易,並應於規定期限內繳款。
2.圈購數量以仟股為單位,惟視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每一圈購人認購數量上限。如公開申購額度在百分之三十(含)以下,專業投資機構(係指國內外之銀行、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投資信託及信託業)、大陸地區機構投資人實際認購數量,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最高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各承銷商實際認購合計數254仟股,其他圈購人(係指除專業投資機構外之其他法人及自然人)實際認購數量,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最高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各承銷商實際認購合計數127仟股。另如公開申購額度為超過百分之三十以上,專業投資機構、大陸地區機構投資人實際認購數量,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最高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各承銷商實際認購合計數127仟股。其他圈購人實際認購數量,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最高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各承銷商實際認購合計數50仟股。
3.承銷商於配售股票時,應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承銷商詢價圈購配售辦法」辦理。
六、公開說明書之分送、揭露及取閱地點:
(一)有關F-通訊之財務及營運情形已詳載於公開說明書,請至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xxxxxxxxx00xxxxx)、各承銷商之營業處所索取,或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及主、協辦承銷商網站免費查詢,網址:台新綜合證券(股)公司(xxxx://xxx.xxxxx.xxx.xx)、元大寶來證券(股)公司(xxxx://xxx.xxxxxx.xxx.xx)、富蘭 德 林 證 券 ( 股 ) 公 司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國 泰 綜 合 證 券 ( 股 ) 公 司 (xxxx://xxx.xxxxxxxxx.xxx.xx)及凱基證券(股)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歡迎來函附回郵四十一元之中型信封洽該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xxxxxxxxx00xxxxx)索取。
本案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如下:
台灣證券交易所 xxxxxxxx0x0x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xxxxxxxxx000x00x
xxxx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xxxxxxxxx000x0xxxxxxxxxxxx發展基金會 xxxxxx0x0x
(二)配售及申購結束後,承銷商應將「公開說明書」、「中籤通知書」或「配售通知」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人及受配人。
七、通知及(扣)繳交價款日期與方式:
(一)詢價圈購部分:
1.本案繳款截止日為103年7月18日,惟受配人仍應依承銷商通知之日期向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全省各地分行辦理繳交股款及獲配股數每股至少15元之圈購處理費手續,實際應繳款金額應依個別承銷商之認購通知指示繳款。
2.受配人未能於繳款期間內辦妥繳款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公開申購部份:
申購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認購價款扣繳日為103年7月16日。
(三)實際承銷價格訂定之日期為103年7月16日,請於當日下午1:30後自行上網至台灣證券交易所網站(xxxx://xxx.xxxx.xxx.xx)免費查詢。
八、有價證券發放日期、方式與特別注意事項:
(一)F-通訊於股款募集完成後,通知集保結算所於103年7月23日將股票直接劃撥至認購人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當日上櫃(實際上櫃日期以發行公司及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二)認購人帳號有誤或其他原因致無法以劃撥方式交付時,認購人須立即與所承購之承銷商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九、公開申購期間:申購期間為103年7月11日起至103年7月15日。
十、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將於公開抽籤次一營業日(103年7月18日)上午十時前,依證交所電腦資料,將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及認購價款退還未中籤申購人(均不加計利息),惟申購處理費不予退回。
十一、中籤之申購人如有退款必要者:本案採同時辦理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配售作業,如實際承銷價格低於詢價圈購價格上限者,將於公開抽籤日次一營業日(103年7月18日)上午十點前,依證交所電腦資料,將中籤之申購人依詢價圈購價格上限繳交申購有價證券價款者與實際承銷價格計算之申購有價證券價款之差額,不加計利息予以退回。
十二、申購及中籤名冊之查詢管道:
(一)可參加公開抽籤之合格清冊,將併同不合格清冊,於公開抽籤日,備置於收件經紀商 (限所受申購部分),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辦承銷商營業處所,以供申購人查閱。
(二)申購人可以向原投件證券經紀商查閱中籤資料,亦可以透過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語音系統查詢是否中籤,但使用此系統前,申購人應先向證券經紀商申請查詢密碼,相關查詢事宜如后:
1.當地電話號碼七碼或八碼地區(含金門),請撥412-1111或412-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111
2.當地電話號碼六碼地區請撥41-1111或41-6666,撥通後再輸入服務代碼#111
3.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每件50元整。
十三、有價證券預定上櫃日期:103年7月23日(實際上櫃日期以發行公司及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十四、投資人應詳閱本銷售辦法、公開說明書及相關財務資料,並對本普通股股票之投資風險
自行審慎評估,F-通訊及各證券承銷商均未對本普通股股票上櫃後價格為任何聲明、保證或干涉,其相關風險及報酬均由投資人自行負擔。如欲知其他財務資料可參閱發行公司網址:xxxx://xxx.xxxx.xxxx
十五、財務報告如有不實,應由發行公司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十六、特別注意事項:
(一)認購人於認購後、有價證券發放前死亡者,其繼承人領取時,應憑原認購人死亡證明書、繼承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得以戶口名簿正本及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代之)、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全戶及分戶)、繼承人印鑑證明 (未成年人應加法定代理人印鑑證明)、遺產稅證明書,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者應另附經法院備查之有價證券繼承拋棄同意書及其他有關文件辦理。
(二)若於中籤後發現有中籤人未開立或事後註銷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或集中保管帳戶情事,致後續作業無法執行者,應取消其中籤資格。
(三)證券交易市場因天然災害或其他原因致集中交易市場休市時,有關申購期間、公開抽籤日、處理費、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或價款之繳存、扣繳、解交、匯款等作業及其後續作業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辦理;另如係部份縣(市)停止上班,考量天災係不可抗力之事由,無法歸責證券商,投資人仍應注意相關之風險。
十七、該股票奉准上櫃以後之價格,應由證券市場買賣雙方供需情況決定,承銷商及發行公司不予干涉。
十八、會計師最近三年度財務資料之查核簽證意見:
年度 | 會計師事務所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簽證意見 |
2011 年度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
2012 年度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意見 |
2013 年度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xx | 無保留意見 |
2014 年度 第一季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xxx、x成全 | 標準式無保留核閱報告 |
十九、承銷價格決定方式(如附件一):
承銷價格之議定主要係由主辦承銷商考量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獲利
證券名稱 中國 掌趣
台灣上櫃股台灣上櫃股台灣上市股
台灣上市股
能力、產業未來發展前景、同業之平均本益比、平均股價淨值比以及興櫃市場之平均股
價等因素,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 法」第三十條規定,參考詢圈狀況、一個月內之興櫃市場價格及主、協辦承銷商之研究
月份
平均股價淨值比
手游
(註) 6.44
科技
11.90
歐買尬
1.75
傳奇
8.49
票-資訊服
務業類股
4.39
票
-大盤
2.24
票-資訊服
務業類股
1.73
票-大盤
1.74
報告等與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議定之。二十、律師法律意見書(如附件二)。
二十一、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如附件三)。
二十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規定應行揭露事項:無。二十三、其他為保護公益及投資人應補充揭露事項:詳見公開說明書。
【附件一】股票承銷價格計算書一、承銷股數總說明
(一)China Communications Media Group Co., Ltd. (中文名稱: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F-通訊或該公司),其股票初次申請第一上櫃時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96,900仟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已發行股數為19,690仟股。該公司業經2013年10月2日董事會決議擬於股票初次申請第一上櫃案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462仟股以辦理股票公開承銷作業,預計該公司股票上櫃掛牌時實收資本額為221,520仟元。
(二)承銷股數及來源
該公司本次申請第一上櫃,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第六條規定,採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另依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公開發行公司申請股票櫃檯買賣應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承銷規定」第二條規定,至少應提出擬上櫃股份總額 10%之股份,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第七條第三項之規定,外國發行人開始為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未滿二年者,其提出承銷之股數,得扣除其前已依法提出供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認購之股數,惟扣除之股數不得逾提出承銷之股數之 30%;依前述規定,該公司擬上櫃股份為 22,152 仟股,經扣除其於 102 年 9 月份開始為興櫃股票買賣所依法提供推薦證券商認購之 664 仟股後,
擬辦理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 2,462 仟股,除依公司法第 267 條之規定,保留發行股份
之 10%,計 247 仟股供員工認購外,餘 2,215 仟股將委託推薦證券商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
(三)過額配售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二點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主辦推薦證券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當次依法令規定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 15%之額度(上限),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惟主辦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該公司已於 2013 年 10 月 2 日董事會通過「過額配售協議書」,協議提出委託主辦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 15%之額度範圍內,計 332 仟股,供主辦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
(四)綜上所述,該公司依規定提出擬上櫃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以上辦理公開承銷之股數,其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2,462仟股,並經2013年6月17日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業已放棄本次發行新股之優先認購權,故將前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全數委託推薦證券商辦理上櫃前公開銷售。另本推薦證券商已與該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由該公司協調其股東提出對外公開承銷股數百分之15%之額度範圍內,供主辦推薦證券商辦理過額配售及價格穩定作業,惟主辦推薦證券商得依市場需求決定過額配售數量。
(五)股權分散
該公司截至 2014 年 4 月 28 日止,股東人數為 471 人,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 50%之法人以外記名股東為 465 人,且其持股總為 11,522,144 股,合計持股占發行股份總額 58.52%,業已符合股票上櫃之股權分散標準。
二、具體說明申請公司與推薦證券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之依據及方式
(一)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
x推薦證券商依一般市場承銷價格訂定方式,參考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等方式,以推算合理之承銷價格,作為該公司辦理股票承銷之參考價格訂定依據。惟因成本法係以帳面之歷史成本資料為公司價值之評價基礎,無法反映公司未來之發展潛力,且會計方法之選擇亦會影響帳面價值。而現金流量折現法對於公司未來數年之盈餘及現金流量均屬估算價格時必備之基礎,然因預測期間長,不僅困難度相對較高,且資料未必十分準確,較無法合理評估公司應有之價值。故以市價法(本益比法及股價淨值比法)作為訂定本次發行價格所採用之評價模式;復因市價法中涵蓋本益比法及股價淨值比法,故本推薦證券商擬各給予 50%之權數,做為計算承銷價格之依據。由於該公司國內市場之採樣同業歐買尬本益比均為負值而不具參考性,而中國手游及掌趣科技為大陸市場之股票掛牌公司,於該公司未來擬掛牌之台灣市場不同,投資人組成、習性、交易稅制、股票流通量等均有一定程度之差異,故本推薦證券商擬將比較同業範圍予以擴大,增加同屬資訊服務業之傳奇、上市(櫃)股票-資訊服務業類及上市(櫃)大盤之資訊予以比較;茲將相關說明列示於下:
1.本益比
證券名稱 月份 | 中國手游 (註) | 掌趣科技 | 歐買尬 | 傳奇 | 台灣上櫃股票-資訊服 務業類股 | 台灣上櫃股票 -大盤 | 台灣上市股票-資訊服 務業類股 | 台灣上市股票-大盤 |
2014 年 4 月 | 271.57 | 133.02 | - | 40.27 | 33.71 | 29.81 | 19.37 | 17.43 |
2014 年 5 月 | 272.64 | 140.68 | - | 35.48 | 39.23 | 30.66 | 19.14 | 17.75 |
2014 年 6 月 | 245.87 | 143.57 | - | 38.73 | 37.74 | 31.49 | 20.22 | 18.38 |
平均本益比 | 263.36 | 139.09 | - | 38.16 | 36.89 | 30.65 | 19.58 | 17.85 |
資料來源: 台灣櫃檯買賣中心— 上櫃公司月報; 深圳交易所— 統計月報;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 —統計月報。
註:本益比=收盤價/每股稅後純益,其中每股稅後純益為各公司最近四季稅後純益/發行股數,當每股稅後純益為 0 或負數時,則不計算本益比。
參考該公司採樣同業公司歐買尬及傳奇,以及上市(櫃)股票-資訊服務業類及上市(櫃)大盤最近三個月(2014 年 4 月~2014 年 6 月)之平均本益比為 23.86 倍,並以該公
司 2013 年度之稅後淨利 208,360 仟元,配合預計上櫃掛牌時股本 22,152 仟股,計算該公司之每股盈餘為 EPS 為 9.41 元後,故參考價為 9.41 元×23.86 倍=224.52 元。
2.股價淨值比
資料來源: 台灣櫃檯買賣中心— 上櫃公司月報; 深圳交易所— 統計月報;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 —統計月報。
註:面額為 0.001 美元。
參參考該公司採樣同業公司歐買尬及傳奇,以及上市(櫃)股票-資訊服務業類及上市(櫃)大盤最近三個月(2014 年 4 月~2014 年 6 月)之平均股價淨值比約 3.39 倍間,並
以該公司 2013 年底之權益總額 727,177 仟元,配合預計股票上櫃時股本 22,152 仟股,計算該公司之每股淨值為 32.83 元,故參考價為 32.83 元×3.39 倍=111.29 元。
3.承銷價格訂定
同時參考本益比法及股價淨值比法所得之參考價,據以計算該公司之承銷價格區間為 167.91 元(224.52×50%+111.29×50%=167.91 元)。
另再參酌發行市場環境、股票市場流動性及投資人權益等條件等因素後,由本推薦證券商與該公司共同議定之承銷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 250 元。
(二)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 1.市價法
公司主係從事手機應用軟體及遊戲推廣及提供其他增值服務。綜觀目前國內上市櫃公司中,經營項目包含手機遊戲軟體服務之公司者眾,惟各家專精領域與主力產品並不相同,故經斟酌該公司之資本額、營業規模、產品種類、主營業務性質等予以綜合考量後,為避免選取少數公司造成統計數字失真或有偏頗,擬選擇台灣地區上市櫃公司歐買尬、傳奇及中國深圳交易所掛牌公司掌趣科技及美國 NASDAQ 掛牌公司中國手游等公司為採樣同業,以進行本益比及股價淨值比分析。
(1)本益比法
證券名稱 月份 | 中國手游 (註) | 掌趣科技 | 歐買尬 | 傳奇 | 台灣上櫃股 票-資訊服務業類股 | 台灣上櫃股票 -大盤 | 台灣上市股 票-資訊服務業類股 | 台灣上市股票-大盤 |
2014 年 4 月 | 271.57 | 133.02 | - | 40.27 | 33.71 | 29.81 | 19.37 | 17.43 |
2014 年 5 月 | 272.64 | 140.68 | - | 35.48 | 39.23 | 30.66 | 19.14 | 17.75 |
2014 年 6 月 | 245.87 | 143.57 | - | 38.73 | 37.74 | 31.49 | 20.22 | 18.38 |
平均本益比 | 263.36 | 139.09 | - | 38.16 | 36.89 | 30.65 | 19.58 | 17.85 |
資料來源: 台灣櫃檯買賣中心— 上櫃公司月報; 深圳交易所— 統計月報;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 —統計月報。
註:本益比=收盤價/每股稅後純益,其中每股稅後純益為各公司最近四季稅後純益/發行股數,當每股稅後純益為 0 或負數時,則不計算本益比。
參考該公司採樣同業歐買尬及傳奇,以及上市(櫃)股票-資訊服務業類及上市(櫃)大盤最近三個月(2014 年 4 月~2014 年 6 月)之平均本益比予以觀之,約介於 17.85 倍至
38.16 倍,若以該公司 2013 年度之稅後淨利 208,360 仟元,配合預計上櫃掛牌時股本 22,152 仟股,計算該公司之每股盈餘為 EPS 為 9.41 元後,若以前段所述之本益比區間計算,故該公司之參考價格區間為 167.97 元至 359.09 元,本推薦證券商與該公司議定之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 250 元介於上述區間內,故其訂定之承銷價格 250 元應尚屬合理。
(2)股價淨值比法
證券名稱 月份 | 中國手游 (註) | 掌趣科技 | 歐買尬 | 傳奇 | 台灣上櫃股 票-資訊服務業類股 | 台灣上櫃股票 -大盤 | 台灣上市股 票-資訊服務業類股 | 台灣上市股票-大盤 |
2014 年 4 月 | 6.64 | 14.88 | 1.75 | 8.24 | 4.47 | 2.16 | 1.69 | 1.74 |
2014 年 5 月 | 6.67 | 11.93 | 1.69 | 7.90 | 4.49 | 2.27 | 1.70 | 1.71 |
2014 年 6 月 | 6.01 | 8.88 | 1.82 | 9.33 | 4.21 | 2.29 | 1.80 | 1.77 |
平均股價淨值比 | 6.44 | 11.90 | 1.75 | 8.49 | 4.39 | 2.24 | 1.73 | 1.74 |
資料來源: 台灣櫃檯買賣中心— 上櫃公司月報; 深圳交易所— 統計月報;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 —統計月報。
註:面額為 0.001 美元。
參考該公司採樣同業公司歐買尬及傳奇,以及上市(櫃)股票-資訊服務業類及上市(櫃)大盤最近三個月(2014 年 4 月~2014 年 6 月)之平均股價淨值比予以觀之,約介於
1.73 至 8.49 倍,若以該公司 2013 年底之權益總額 727,177 仟元,配合預計上櫃掛牌時股本 22,152 仟股,計算該公司之每股淨值為 32.83 元後,若以前段所述之股價淨值比區間計算,故該公司之參考價格區間為 56.80 元至 278.73 元,本推薦證券商與該公司議定之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 250 元介於上述區間內,該公司從事手機遊戲推廣業務持續穩定成長,除原有功能機業務穩定發展,2012 年度該公司更抓住手機遊戲產業脈動,積極跨入智能機遊戲推廣業務,致該公司業績及獲利呈現大幅成長之姿,2013 年度智能手機業務推廣有成,整體較高毛利之智能機業務佔該公司整體營收佔比擴大,當年度營業毛利及本期淨利較去年度增長分別達 25.37%及 31.54%,2014 年第一季該公司營收持續呈現增長趨勢,其營收及營業利益皆較去年同期分別增加 42.09%及 62.77%,顯見該公司整體營運狀況持續穩定增長,考量該公司未來發展空間,本承銷商同時參考本益比法,並同時參酌發行市場環境、股票市場流動性及投資人權益等條件等因素後議定之承銷價格應尚屬合理。
2.成本法
(1)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GAAP)將目標公司之資產價值扣除公司之負債,以獲得目標公司之價值,實務慣用衡量資產價值之方法為帳面價值法,依此法公司之價值即資產負債表之帳面淨值。其評價模式為:
目標公司參考價格
An = 目標公司總資產帳面價值(單位:仟元)
Dn = 目標公司總負債帳面價值(單位:仟元)
S = 目標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總數(單位:仟股)
(2)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承銷參考價格如下:
P = A n − D n
S
證券名稱 月份 | 中國手游 (註) | 掌趣科技 | 歐買尬 | 傳奇 | 台灣上櫃股票-資訊服務業類股 | 台灣上櫃股票 -大盤 | 台灣上市股票-資訊服務業類股 | 台灣上市股票-大盤 |
2014 年 4 月 | 6.64 | 14.88 | 1.75 | 8.24 | 4.47 | 2.16 | 1.69 | 1.74 |
2014 年 5 月 | 6.67 | 11.93 | 1.69 | 7.90 | 4.49 | 2.27 | 1.70 | 1.71 |
2014 年 6 月 | 6.01 | 8.88 | 1.82 | 9.33 | 4.21 | 2.29 | 1.80 | 1.77 |
=(914,342-187,165) ÷19,690
=36.93 元
成本法係為帳面價值法(Book Value Method),帳面價值乃是投資人對公司請求權價值之總和,包含債權人、普通股投資人及特別股投資人等,其中股票投資者對公司之請求權價值係公司資產總額扣除負債總額之淨資產價值。此種評價方式係以歷史成
本為計算之依據,將忽略通貨膨脹因素且無法表達資產實際經濟價值,並深受財務報表採行之會計原則與方法影響,將可能低估成長型公司之企業價值,因此實際上以成本法評價初次上市(櫃)公司之企業價值者不多見。依該公司 2013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之淨值為 727,177 仟元,以 2013 年底流通在外股數 19,690 仟股計算,每股淨值為 36.93 元,與該公司最近年度之獲利狀況相較,顯然不甚合理,故本推薦證券商不擬採用此種方式作為承銷價格訂定之參考依據。
3.現金流量折現法
此法主要假設目標企業之價值為未來各期創造之現金流量折現值,考量現金流量折現法因需推估公司未來數年之盈餘及現金流量作為基礎,公司之未來現金流量較難精確掌握,部分評價因子亦較難取得適切之數據,故在相關參數之參考價值相對較低下,且預測期間長,推估營收資料之困難度提高,且不確定性風險相對較高,亦不能評估公司應有之價值,國內實務較少採用,故不予以採用。
(三)申請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
該公司所營主要項目係該公司將應用於功能機及智能機之遊戲、應用程式及軟件等透過預置於手機中,再利用廣告、訊息或聯結等推送至手機用戶端,供終端消費者點擊、下載、註冊、消費或瀏覽,而手機用戶購買相關提供之程式、方案或遊戲點數/道具等以及激活(即啟用、開通、瀏覽或點擊之意)相關程式或網頁後,再依消費者實際消費金額或推廣成效予以收費。綜觀目前中國及國內上市(櫃)、興櫃與公開發行公司,經營項目包含手機遊戲軟體服務之公司者眾,惟各家專精領域與主力產品並不相同,並無該公司所營事業完全相同者,經分析比較各家公司之資本額、營業規模、產品種類、主營業務性質等後,遂選取於美國 NASDAQ 掛牌公司:中國手游娛樂集團有限公司(交易代碼:CMGE,以下簡稱中國手游)及於中國深圳交易所掛牌之北京掌趣科技(股)公司(股票代號:000000.XX,以下簡稱掌趣科技);另因國內上市(櫃)公司中,營業項目與該公司相似之公司不多,遂選取上市(櫃)公司中,主要從事遊戲運營及代理且目前積極發展手機遊戲領域之茂為歐買尬數位科技(股)公司(股票代號:3687,以下簡稱歐買尬),以及專注於線上遊戲製作與開發業務之傳奇網路遊戲(股)公司(股票代號:4994,以下簡稱傳奇網路)為國內之採樣同業。另為使採樣同業比較基準具一致性,皆係採用合併財務報告之金額予以分析比較;而同業平均之財務資料則取自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版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中「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之財務比率做為比較分析之參考依據。茲將該公司與採樣同業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及申請年度之財務狀況及獲利情形做比較分析如下:
1.財務狀況
分析項目 | 年度 公司 | 2011 年度 (GAAP) | 2012 年度 (IFRSs) | 2013 年度 (IFRSs) | 2014 年度第一季 (IFRSs) | |
財務結構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F-通訊 | 70.95 | 31.10 | 20.47 | 19.87 |
中國手游 | 16.23 | 6.46 | 11.84 | 11.38 | ||
掌趣科技 | 6.23 | 3.49 | 20.91 | 20.87 | ||
歐買尬 | 19.60 | 13.19 | 12.93 | 16.91 | ||
傳奇網路 | 26.25 | 20.98 | 17.97 | 14.87 | ||
同業 | 26.25 | - | - | - | ||
長期資金占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F-通訊 | 21,245.54 | 171,276.17 | 137,984.25 | 232,939.38 | |
中國手游 | 21,245.54 | 15,836.06 | 8,442.90 | 9,414.12 | ||
掌趣科技 | 14,649.09 | 1,116.59 | 1779.31 | 1,692.84 | ||
歐買尬 | 280.12 | 3,322.45 | 4,037.13 | 4,249.28 | ||
傳奇網路 | 3,908.04 | 2,765.06 | 3,711.72 | 4,228.05 | ||
同業 | 1,579.68 | - | - | - |
資料來源:各公司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同業資料來源為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版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
(1)負債占資產比率
該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及申請年度之負債比率分別為 70.95%、31.10%、 20.47%及 19.87%;2012 年度隨全球智慧型手機出貨大幅上揚之帶動下,該公司因新增智能機廣告推廣業務,使營收表現持續較去年度成長 137.30%,雖應付帳款、應付費用及應付所得稅亦因營收規模擴大及獲利提升而持續增長,致負債總額較去年底上升 184.62%,惟 2012 年下半年度該公司之下游電信廠商(如:中國移動通信及中國聯通)因議價實力較強,延長對服務提供商(SP)之付款天期,間接影響服務提供商(SP)對該公司之付款天數,且因該公司第四季營收即佔當年度營業收入之三成,致應收帳款淨額較 2011 年底大幅成長 481.46%,加上該公司於 2012 年 12 月以每股 USD 8.33 元 (折合新台幣 250 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600 仟股,用以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致資產總額較去年度成長 549.39%,並在資產總額增加幅度大於負債總額增加幅度之情況下,致負債比率下降至 31.10%,其原因尚屬合理;而 2013 年度該公司因切入智能機遊戲業務,在全球智能手機持續發展推升之下,中國大陸智能手機用戶持續增加,並帶動該公司營收較 2012 年度成長 6.18%,加上於 5 月辦理現金增資發
行普通股 1,400 仟股,每股以新台幣 130 元溢價發行,共募集新台幣 182,000 仟元,用以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致資產總額較 2012 年再度成長 90.58%,而在該公司佈建效益顯現使規模逐年擴大之影響下,致其議價能力提升,並使應付帳款下降,惟在獲利持續增加之影響下,使當期所得稅負債增加,致負債總額仍較去年度上升 25.45%,故在資產增加幅度超過負債增加幅度之情況下,致 2013 年度之負債比率持續下降至 20.47%,其原因尚屬合理;2014 年度第一季則主係因該公司毛利較之高智能機業務持續開展,使營收較 2013 年度同期增加 42.10%,並使資產總額較 2013年底上升 1.63%,致負債比率微幅下降至 19.87%。與採樣公司及同業相較,該公司 2011 及 2012 年度之負債比率均高於採樣公司與同業水準,主係因該公司正值成長擴張階段且持續深耕下游渠道,因議價能力尚不如採樣同業公司,加上該公司係由電信運營商向最終用戶端收取各項費用後,再透過服務提供商(SP)支付予該公司,或經其他支付商向最終用戶端收取各項費用後再支付予該公司,而該公司再依合約分成支付內容提供商(CP)及手機渠道商,因付款期間較長,致其負債比率相於較採樣公司及同業水準偏高,其原因尚屬合理。而該公司已於 2013 年 5 月辦理現金增資並用以充實
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總計發行價格為新台幣 182,000 仟元,並在佈建效益顯現
使規模逐年擴大之影響下,使其議價能力逐漸提升,致 2013 年度之負債比率已降至 20.47%,優於掌趣科技並與傳奇網路相近,而 2014 年度第一季則降至 19.87%,仍較掌趣科技為優,未來隨該公司獲利能力提升,財務結構將更臻健全,故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該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及申請年度之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分別為
21,245.54%、171,276.17%、137,984.25%及 232,939.38%,均顯著高於 100%,顯示其
並無以短期資金支應固定資產之情事。該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及申請年度並無舉借長期借款,並在獲利持續提升、計劃申請回台第一上櫃事宜進行股權規劃重組及現金增資使股本逐年成長之情況下,致股東權益逐年上升,加上該公司並無從事生產活
動,辦公處所均為租賃而非自有,故無不動產、廠房及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而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及申請年度雖然有新增辦公設備,惟金額尚不重大,致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逐年大幅成長,且顯著高於 100%,其原因尚屬合理。與採樣公司及同業相較,其皆高於採樣公司與同業水準,且此產業以手機遊戲平台運營為主,較少從事生產活動,致採樣公司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均顯著大於 100%,顯示該公司與採樣公司相較,並無重大差異。
整體而言,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在營業規模逐漸擴大及獲利挹注之下,其整體財務結構尚稱健全穩定。
2.獲利情形
分析項目 | 年度 公司 | 2011 年度 (GAAP) | 2012 年度 (IFRSs) | 2013 年度 (IFRSs) | 2014 年度第一季 (IFRSs) | |
獲利能力 % |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F-通訊 | 131.06 | 102.50 | 99.04 | 134.59 |
中國手游 | 4,478.58 | (2,701.70) | (1,141.17) | 5,436.21 | ||
掌趣科技 | 51.05 | 55.81 | 22.61 | 26.99 | ||
歐買尬 | 148.22 | 75.61 | (58.98) | (90.23) | ||
傳奇網路 | 157.56 | 82.75 | 50.82 | 86.88 | ||
同業 | - | - | - | -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F-通訊 | 131.21 | 103.35 | 137.33 | 134.69 | |
中國手游 | 6,578.01 | (1,193.92) | 1,132.22 | 5,875.68 | ||
掌趣科技 | 52.27 | 58.26 | 24.47 | 28.09 | ||
歐買尬 | 144.35 | 64.45 | (54.16) | (89.85) | ||
傳奇網路 | 157.54 | 84.06 | 52.08 | 88.96 | ||
同業 | - | - | - | - | ||
純益率 | F-通訊 | 5.15 | 21.94 | 27.35 | 7.55 | |
中國手游 | 62.2 | (9.25) | 6.54 | 16.12 | ||
掌趣科技 | 30.32 | 36.52 | 40.37 | 31.97 | ||
歐買尬 | 30.21 | 19.12 | (40.49) | (78.51) | ||
傳奇網路 | 34.30 | 31.83 | 24.97 | 33.14 | ||
同業 | 1.2 | - | - | - | ||
每股稅後盈餘(元) | F-通訊 | 1.27 | 10.45 | 0.80 | 0.85 | |
中國手游 | 2.98 | 0.28 | 0.34 | 0.44 | ||
掌趣科技 | 2.16 | 2.59 | 1.12 | 0.29 | ||
歐買尬 | 11.85 | 6.33 | ( 4.22 ) | (1.72) | ||
傳奇網路 | 7.21 | 4.55 | 4.25 | 1.75 | ||
同業 | - | - | - | - |
資料來源:各公司各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合併財務報告;同業資料來源為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版之「中華民國台灣地區主要行業財務比率」
(1)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純益率及每股稅後盈餘
該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及申請年度之營業利益分別為 18,892 仟元、169,120 仟元、195,004 仟元及 66,253 仟元;稅前純益及稅後淨利分別為 18,914 仟元、170,520仟元、270,402 仟元、66,299 仟元及 15,572 仟元、157,399 仟元、208,360 仟元、 16,769 仟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均呈現逐年大幅成長之趨勢。2012 年度隨全球智慧型手機出貨大幅上揚之帶動下,使該公司營業規模持續較去年度成長 137.30%,並使營業利益較 2011 年度再度成長 795.19%,惟該公司於本年度因計劃申請回台第一上櫃事宜陸續進行股權規劃重組,除於 2012 年 12 月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600 仟股外,尚於同期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 82,000 仟元,使實收資本大幅上升 1,044.64%,致營業利益佔實收資本額比率下降至 102.50%,雖稅前純益及稅後純益亦分別較 2011
年度大幅上升至 170,520 仟元及 157,399 仟元,惟在實收資本成長幅度較大之情況下,致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額比率下降至 103.35%,其原因尚屬合理,而純益率則因該公司佈建效益顯現,使擁有之手機用戶數及已激活之用戶數均大幅成長,且因智慧型廣告收入及軟體授權收入等較高毛利率之產品貢獻,加上 2011 年度已採購研發用
之軟體使 2012 年度採購需求減少,亦使研發費用大幅減少,致每股稅後盈餘大幅上升至 10.45 元之水準;2013 年度隨該公司業績持續成長,且因持續發展毛利較高之智能機廣告推廣業務外,尚開展智能機遊戲業務,復又成本與費用控制得宜,致該公司 2013 年度營業利益、稅前純益及稅後純益分別較 2012 年度成長 15.31%、58.57%及
32.38%,然因該公司於 5 月辦理現金增資及 6 月股東會決議通過發放股票股利,使實收股本較 2012 年底增加,致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比率小幅降至 99.04%,惟稅前純益占實收資額比率則在該公司因處分深圳飛娛部份股權產生處分利益人民幣 11,000 仟元(折合新台幣約 53,012 仟元)之情況下,再度上升至 137.33%,每股稅後盈
餘則較 2012 年度微幅上升至 10.89 元,而純益率仍保持 20%以上之水準,其原因尚
屬合理;而 2014 年度第一季主係因該公司毛利較高之智能機業務持續開展,致該公
司營業毛利持續提昇,連帶使營業利益及稅前淨利分別較 2013 年度同期成長 75.28%及 62.77%,致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額比率分別達 134.59%及 134.69%之水準,惟純益率則在該公司進行組織調整集團,進行處分部分子公司之情況下,使所得稅費用較 2013 年度同期大幅增加 455.02%,致純益率下降至 7.55%,其原因尚屬合理。與採樣公司及同業相較,該公司之獲利能力尚屬良好,其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於 2011 年度雖僅優於掌趣科技,惟仍與歐買尬相近,而 2012、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第一季僅次於中國手游,顯示該公司自有資金運用效率逐年提升,尚無重大異常。而就純益率而言,2011 年僅較同業及 2012 年度較中國手游、歐買尬為優外,其餘低於採樣公司及同業,主係因該公司正值成長擴張階段且持續深耕下游渠道,致推銷費用及管理費用均逐年增加,加上議價能力尚不如採樣公司所致,其原因尚屬合理,而其中中國手游因實收資本額與營業規模相較偏低,且因其進入產業時間較長,目前為中國大陸規模第一大之手機遊戲服務廠商,市占率較高,並從事手機遊戲設計及開發業務,除 2012 年度正值功能機轉向智能機業務轉型之過程,因投入智能機遊戲發展之廣度及深度未如預期,使業績表現下降,加上轉投資之手機設計公司認列減損導致虧損外,其 2010 及 2011 年度比率皆顯著高於其他採樣公司;2013 年度隨該公司持續發展毛利較高之智能機廣告推廣業務外,尚開展智能機遊戲業務使營運規模擴大,加上其議價能力提升,且因智能機遊戲業務在遊戲市場係高單價之商品,並可共用該公司原部署之下游渠道資源,故在營業收入提升以及共用下游渠道資源使單位營業成本降低之雙重經濟效益影響下,致純益率上升至僅次於掌趣科技;而 2014 年度第一季則因進行集團組織調整,使所得稅費用大幅增加,致純益率下降至採樣公司中最低,其原因尚屬合理;另就每股稅後盈餘觀之,2012 年度因該公司獲利大幅提昇使每股稅後盈餘為採樣公司中最高,且
2013 年度表現亦較採樣公司為優,2014 年度第一季仍僅次於傳奇網路,顯示該公司獲利能力逐年提升且表現穩定良好。
整體而言,該公司在經營績效顯現下,其營運規模及獲利表現均逐年成長,在股本逐年膨脹下,其獲利能力尚稱良好。
3.本益比
證券名稱 月份 | 中國手游 (註) | 掌趣科技 | 歐買尬 | 傳奇 | 台灣上櫃股票-資訊服 務業類股 | 台灣上櫃股票 -大盤 | 台灣上市股票-資訊服 務業類股 | 台灣上市股票-大盤 | 承銷部門主管:xxx中華民國一○三年五月八日 | ||
2014 年 4 月 | 271.57 | 133.02 | - | 40.27 | 33.71 | 29.81 | 19.37 | 17.43 | |||
2014 年 5 月 | 272.64 | 140.68 | - | 35.48 | 39.23 | 30.66 | 19.14 | 17.75 | |||
2014 年 6 月 | 245.87 | 143.57 | - | 38.73 | 37.74 | 31.49 | 20.22 | 18.38 | |||
平均本益比 | 263.36 | 139.09 | - | 38.16 | 36.89 | 30.65 | 19.58 | 17.85 | |||
資料來源: 台灣櫃檯買賣中心— 上櫃公司月報; 深圳交易所— 統計月報;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 —統計月報。 註:本益比=收盤價/每股稅後純益,其中每股稅後純益為各公司最近四季稅後純益/發行股數,當每股稅後純益為 0 或負數時,則不計算本益比。 參考該公司採樣同業公司歐買尬及傳奇,以及上市(櫃)股票-資訊服務業類及上市(櫃)大盤最近三個月(2014 年 4 月~2014 年 6 月)之平均本益比相較,平均本益比區間約為 17.85 倍至 38.16 倍,若以該公司 2013 年度之稅後淨利 208,360 仟元,配合預計上櫃掛牌時股本 22,152 仟股,計算該公司之每股盈餘為 EPS 為 9.41 元,以承銷價格每股新台幣 250 元計算之本益比為 26.57 倍,介於上述區間內;亦可見承銷價之議定,應尚屬合理穩健。 (四)所議定之承銷價若參考財務專家意見或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 x推薦證券商與該公司共同議定股票公開承銷價格並未委請財務專家出具意見或委託鑑價機構出具鑑價報告。 (五)申請公司於興櫃市場掛牌之最近一個月平均股價及成交量資料 茲將F-通訊最近一個月之平均股價及成交量資料彙總列示如下: 單位:元/股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網站 由上表得知其最近一個月(2014年6月16 ~ 7月15日)之成交量為2,939,104股,平均股價則為343.32元。 (六)推薦證券商就其與申請公司所共同議定承銷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x推薦證券商依一般市場承銷價格訂定方式,參考同業之本益比及股價淨值比之方式,以推算合理之承銷價格,做為該公司辦理股票承銷之參考價格訂定依據。再參酌該公司所處產業、經營績效、發行市場環境及同業之市場狀況等因素後,由本推薦證券商與該公司共同議定之。 以該公司2013年度之稅後淨利208,360仟元,除以配合預計上櫃掛牌時股本22,152仟股,調整後之每股盈餘為EPS為9.41元,並同時參考上市(櫃)公司大盤、上市(櫃)資訊服務業類股及採樣同業最近三個月平均本益比及股價淨值比,予以計算出該公司承銷價格為167.91元,另參酌發行市場環境、股票市場流動性及投資人權益等條件等因素後議定之承銷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250元,故本次公開承銷之價格應尚屬合理。實際承銷價格將屆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時,採用詢價圈購發現市場可接受之合理價格後,由本推薦證券商再依該價格進行承銷。 發行公司:China Communications Media Group Co., Ltd. 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證券承銷商: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證券承銷商: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證券承銷商:富蘭德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證券承銷商: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朱士廷 證券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xxx 【附件二】律師法律意見書 外國發行人 China Communications Media Group Co., Ltd.(英屬開曼群島商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本次為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462,000 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 10 元, 每股發行價格暫定新臺幣 280 元, 預定募集資金總額新臺幣 689,360,000 元,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並依據開曼群島律師事務所 Ogier 及大陸地區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分別依照開曼群島及大陸地區之法律,就外國發行人註冊地與重要子所在營運地相關法律事項所出具之法律意見書及查核報告,特依「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外國發行人 China Communications Media Group Co., Ltd.(英屬開曼群島商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本次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重大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此致 China Communications Media Group Co., Ltd. (英屬開曼群島商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 建業法律事務所xxx 律師 中華民國一○三年五月八日 【附件三】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 China Communications Media Group Co., Ltd. (中文名稱: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F-通訊或該公司)本次為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462 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預計發行總金額為新台幣 24,620 仟元整,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序,包括實地了解該公司之營運狀況,複核該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及本年度截至最近期財務報表,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載事項要點」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該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暨投資人應考量之風險因素,已詳述於貳、外國發行人所屬國、主要營運地及上市地國之總體經濟概況、相關法令、匯率政策、相關租稅及風險因素等問題之說明分析。 審查人: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xxx | |||||||||||
月份 | 平均股價 | 成交量 |
2014 年 6 月 16 ~ 7 月 15 日 | 343.32 元 | 2,939,104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