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
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为最高且大于 50%),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
资格条件( 适用于独立投标 ) |
1、2021年末,净资产在45.5 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母公司可以以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合并报表为准); 2、最近连续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以来的每年应为盈利,须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自成立后的全部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 |
资格条件( 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 |
1、2021年末,净资产在45.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母公司可以以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合并报表为准); 2、最近连续三年(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以来的每年应为盈利,须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自成立后的全部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2021 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
资格条件(适用于独立投标) |
具有不低于 13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融资能力。 |
资格条件(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各成员投融资能力之和不低于1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融资能力。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
资格条件 |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且未被交通运输部取消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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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资格条件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以来,独立投资过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投资过一条高速公路。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条高速公路项目运营经验。 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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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融资经验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与政府或实施机构(或发包人)签订的投资协议或框架协议或投融资建设协议书或投融资合同)和工可批复(或核准)的复印件。同时认可投标人控股子公司(投标人在控股子公司所占股份比例最高,附相关证明,下同)的业绩。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情况,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为准)。
4.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至少一成员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