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海内外院士 4 人、IFAC Fellow 8 人、IEEE Fellow 14 人、国家特聘教授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0–024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关于与东北大学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双方将按照本协议内容展开各项工作,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及时由各相关方签订具体合作合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合作过程中每一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另行签署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故暂无法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或“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5 日与东北大学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流程实验室”)签署了《东北大学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
工业控制发展历史上已经经历了三代技术演进,第一代特征是机械控制,第二代特征是电子控制,第三代特征是计算机控制解决大规模回路控制。当前正在向第四代控制系统演进,第四代控制是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其核心特性是智能化。双方在对第四代控制系统的演进方向、技术路线等观点高度契合,流程实验室在应用软件算法、流程工业应用经验,与东土科技在软件定义控制、自主工业操作系统、芯片与产品的经验相结合,在推动第四代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的技术引领和工程实践方面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和重大意义。经过多次交流探讨,双方
决定在联合成立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创新实验室,基于实际工业场景联合进行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共同研究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的新架构、新标准和新模式,联合人才培养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东北大学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内领先的复杂流程工业自动化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复杂工业系统的建模、控制、优化和综合自动化方面具有领先的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经验。实验室围绕企业生产管理优化决策与生产全流程控制一体化的相关理论与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研究,研制生产全流程一体化控制系统,建立实现流程工业智能优化制造的应用示范,满足国家重大需求,并引领过程控制向工业过程综合自动化发展。目前,xxxxx担任流程实验室主任,xxxx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xx为院士担任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xxxxx和xxx院士担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实验室固定人员 71 人,拥有 4 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2 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
计划),海内外院士 4 人、IFAC Fellow 8 人、IEEE Fellow 14 人、国家特聘教授
12 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才 6 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10 人,国家优秀
青年基金获得者 2 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9 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8 人,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16 人,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获得者 1 人,中国政府友谊
奖获得者 1 人,中国高校青年科学奖获得者 1 人。
流程实验室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东北大学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乙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双方秉承“长期合作、相互促进、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围绕流程实验室总体发展规划,合作符合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符合学校、企业发展战略,调动和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实现共赢发展。
(三)合作内容
1.成立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联合实验室
依托流程实验室在流程工业自动化领域的长期积累,在应用软件算法、流程工业应用方面的经验,和东土科技在软件定义控制、自主工业操作系统、总线芯片和工业场景产品化能力,成立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联合实验室,重点就软件定义工业控制、运行优化控制、ERP/MES 决策与控制一体化、大数据驱动要素管理、人工智能在控制系统中的应用模型等课题进行重点研究,形成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硬件平台、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软件平台,探索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发展的成功路径,并由东土科技负责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商业化产品和方案。
2.联合研发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软件平台和硬件平台产品化项目
双方联合开发第四代工业控制系统,即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推动以智能化为核心的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的成熟应用。
3.共同推进工业互联网新标准和新架构能够引领与成为国家标准
未来将凭借流程实验室和东土科技的深入实践形成的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新标准和新架构,双方共同努力将其推荐为国家标准,提升国内、国际工业互联网的水平,引领发展。
4.共同推进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在有色、钢铁等行业的应用
依托于双方共同的研究成果,双方积极将相关的成果推广应用到冶金、钢铁等行业,以产生更大的商业和社会价值。在项目合作模式上,双方可以各自发挥所长,在项目顶层设计、咨询、项目实施、后期维护上发挥自己优势,合作共赢。
5.探索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人才培养
依托于双方的联合实验室和各自的国内外人才平台,以及广泛的现场应用,通过人才定期交流互访、人才企业实践等活动,探索多学科融合人才的培养方式。
6.成果推广活动
双方联合署名发表相关控制系统论文并联合举办推广研讨会。
(四)合作方式与推进机制
1.合作管理委员会
成立战略合作管理委员会,作为流程实验室-东土科技长期合作的最高决策组织,负责年度计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推动长期合作的有效实施。管理委员会由双方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流程实验室委派,副主任由东土科技委派。双方均有权更换所委派的代表,并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2.运作机制
合作管理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战略研讨会。根据双方合作需求可以随时组织开展交流对接活动。双方设置合作联络员,负责日常事务沟通,由流程实验室和东土科技项目合作人员构成。
(五)双方权利义务
1.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的原则,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本合作中,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算法、源程序、设计文档等内容。
(2)双方合作之前各自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均归各自所有,不因合作而改变。
(3)因合作研究需要,经过双方认定的不允许向第三方公开提供信息,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双方共同研究的成果,成果转化必须经过双方同意。该条款长期有效。
(4)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应对合作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科技成果按下列方式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4.1)在合作执行过程中,在任务范围内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转让、授权或其它方式允许第三方使用。
(4.2)当知识产权、应用成果进行市场推广,双方具体商定另签协定。
(4.3)双方具有发表科技论文、申请科技奖项、申请标准、申请科技立项支持等权利。
2.双方应对与本合作协议有关讨论和商谈过程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协议的内容等基于双方合作相互交换的信息。
(六)合作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2.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及双方之间战略合作关系的,必须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终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由于本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但对公司长期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2019 年,公司入围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司的“基于软件定义控制与流程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主办的首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中荣获最高荣誉一等奖,体现了业内对公司技术实力的高度认可。东土科技计划结合东北大学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在采矿、冶金领域的突出经验和研究成果,以及拟收购的北京佰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在冶金行业的技术和客户积累,将软件定义工业控制的工业互联网产品解决方案打造成第四代工业互联网控制系统的样板工程,推动中国工业互联网核心技术的产业化,进而加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双方将按照本协议内容展开各项工作,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及时由各相关方签订具体合作合同,具体合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未来三个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2),公司控
股股东xx先生为偿还股票质押贷款、降低股票质押比例,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2020 年 3 月
23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自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19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0 年 4 月 16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658,8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6%)。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xx先生将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减持东土科技股份。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xx先生与北京电子商务中心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电投”)于当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xx先生拟将其持有的东土科技 25,549,045 股无限售流通股以 13.04 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北电投。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完成过户。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除上述已披露减持计划和协议转让外,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3.合作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