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總價不滿一百萬元(NT$1,000,000)時,甲方於驗收後一次付清。(月結兩個月,以電匯方式付款) 三、總價高於一百萬元(NT$1,000,000)以上時,甲方按下列方式付款:(但若為單純硬體採購案件,則第二期款項合併於第三期款項申領)